Section § 1738.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保护加州的独立批发销售代表。它承认他们在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以及他们在开发销售区域方面所付出的努力。该法律旨在保护他们免受制造商不公平的终止,确保他们的合同关系安全明确。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独立的批发销售代表是加州经济的关键组成部分。立法机关进一步发现并宣布,批发销售代表花费大量时间开发其销售区域,以便妥善推销其产品,因此应获得独特的保护,使其免受销售区域不公正终止的影响。因此,立法机关颁布本法案的意图是,为制造商与其非雇员销售代表之间的合同关系提供保障并予以澄清。

Section § 1738.11

Explanation
本节简单地说明了该法律的正式名称,即1990年独立批发销售代表合同关系法案。
本章应被称为和引用为1990年独立批发销售代表合同关系法案。

Section § 1738.12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与企业和销售代表相关的关键术语。“制造商”是指在加州生产产品以供转售的任何团体。“批发商”是指购买产品并在加州转售给消费者的商家。“经销商”是指从其库存中销售产品以供在本州转售的商家。“扣款”是指从销售代表佣金中扣除的、非法律要求的款项。最后,“批发销售代表”是指通过获得批发订单赚取佣金,但不直接向消费者销售或专门为自己转售而购买的人。

为本章之目的,以下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CA 民法 Code § 1738.12(a) “制造商”指任何从事生产、组装、采矿、编织、进口或通过任何其他制造方法生产有形或无形产品,旨在转售给本州消费者或供本州消费者使用的组织。
(b)CA 民法 Code § 1738.12(b) “批发商”指任何从事购买旨在转售的产品,并向购买者开具发票以供转售给本州消费者或供本州消费者使用的商业组织。
(c)CA 民法 Code § 1738.12(c) “经销商”指任何从事提供销售产品,这些产品从其库存或从运往其库存的在途货物中发货给购买者,并旨在转售给本州消费者或供本州消费者使用的商业组织。
(d)CA 民法 Code § 1738.12(d) “扣款”指从销售代表所赚取佣金中扣除的任何款项,且该扣款非州或联邦法律所要求。
(e)CA 民法 Code § 1738.12(e) “批发销售代表”指任何与制造商、批发商或经销商签订合同,旨在招揽批发订单,并全部或部分通过佣金获得报酬的人,但不包括专门为自己账户订购或购买以供转售的人,也不包括直接向最终消费者销售产品或接受订单的人。

Section § 1738.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州经营业务并使用批发销售代表的制造商、批发商或分销商,如果通过佣金支付报酬,必须与这些销售代表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详细说明佣金如何计算、何时支付、销售代表的销售区域、这些区域的任何例外情况以及可能从佣金中扣除的款项。双方都应持有合同的签署副本。在支付佣金时,销售代表还应收到详细的订单明细,包括客户姓名、发票号码、佣金费率以及任何扣款信息。法律还明确规定,合同中任何放弃这些权利的条款均无效且违反公共政策。

(a)CA 民法 Code § 1738.13(a) 制造商、批发商或分销商在本州内从事经营活动,并使用非其雇员的批发销售代表在本州内至少部分招揽批发订单,且预期的支付方式涉及佣金时,该制造商、批发商或分销商应与该销售代表签订书面合同。
(b)CA 民法 Code § 1738.13(b) 书面合同应包含以下所有内容:
(1)CA 民法 Code § 1738.13(b)(1) 佣金的计算费率和方法。
(2)CA 民法 Code § 1738.13(b)(2) 佣金的支付时间。
(3)CA 民法 Code § 1738.13(b)(3) 分配给销售代表的区域。
(4)CA 民法 Code § 1738.13(b)(4) 指定区域及其客户的所有例外情况。
(5)CA 民法 Code § 1738.13(b)(5) 如果存在,将从佣金中扣除哪些退款。
(c)CA 民法 Code § 1738.13(c) 销售代表以及制造商、批发商或分销商应各自获得一份书面合同的签署副本,销售代表应签署一份收据,确认收到已签署的合同。
(d)CA 民法 Code § 1738.13(d) 支付佣金时,销售代表应获得以下书面信息和文件:
(1)CA 民法 Code § 1738.13(d)(1) 已支付佣金的订单明细,包括客户名称和发票号码。
(2)CA 民法 Code § 1738.13(d)(2) 每笔订单的佣金费率。
(3)CA 民法 Code § 1738.13(d)(3) 会计记录中包含的任何退款相关信息。
(e)CA 民法 Code § 1738.13(e) 任何合同均不得包含放弃根据本章规定设立的任何权利的条款。任何此类放弃均被视为违反公共政策并无效。

Section § 1738.14

Explanation
如果来自加州以外的制造商、批发商或经销商签订了受特定规则约束的合同,加州将视其在加州开展业务,这意味着他们可能在加州法院面临法律诉讼。

Section § 1738.15

Explanation
如果制造商、批发商或分销商故意不遵守规定,无论是没有书面合同,还是没有支付合同中规定的佣金,销售代表可以起诉他们,要求其支付经法庭证明的损害赔偿金的三倍。

Section § 1738.16

Explanation
如果销售代表根据本章提起诉讼并胜诉,他们可以获得合理的律师费和诉讼费,以及任何其他获赔。

Section § 1738.1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它不适用于根据《商业与职业法典》第9分部(该分部从第23000条开始)获得许可的任何人。

本章不适用于根据《商业与职业法典》第9分部 (从第23000条开始) 获得许可的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