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交易产生的义务加州租购法
Section § 1812.621
Section § 1812.622
本节定义了与租赁购买协议相关的重要术语。“广告”指针对租赁购买交易的商业促销。“消费者”是指根据此类协议租赁个人财产的人,而“出租人”则是提供此财产的一方。租赁购买协议允许消费者租赁财产,通常期限不超过四个月,并附有购买选择权。它不包括零售分期付款销售和消费者信用合同等内容。它还概述了现金价格、租赁成本以及电器和电子设备组等术语。最后,它涵盖了与技术相关的术语,如地球物理位置跟踪。
Section § 1812.623
本法律要求所有租赁购买协议必须以单一文件形式呈现,清晰列出所有条款,并使用谈判中使用的语言和字体大小。它强制披露详细信息,例如出租人和消费者的信息、财产状况(新的或旧的)、租赁条款和付款金额。它还概述了拥有财产的总成本、任何额外费用、消费者在财产丢失或损坏情况下的责任、所有权转让的条件以及出租人的维护义务。法律要求某些财务细节必须以粗体框突出显示在消费者签名附近,并附在财产或其图像上以确保清晰。
如果您支付所有
定期款项,
您必须支付此
金额才能拥有
该财产。
Section § 1812.624
这项法律规定了租赁购买协议的规则,旨在防止合同中包含不公平的条款。出租人(通常指提供租赁购买服务的一方)不能强迫承租人(消费者)同意放弃抗辩权、支付不合理的费用,或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收回租赁物品。承租人不应该被迫向出租人购买保险,也不应该为逾期付款或取消协议等事项支付额外费用。任何包含这些被禁止条款的合同都是无效的,承租人可以选择拒绝履行。
Section § 1812.625
如果你正在租房,房东(或出租人)可以要求你支付一笔押金,但金额不能超过一个月的租金。这笔押金旨在弥补超出正常磨损范围的任何损坏。如果你搬走,房东有两周时间退还押金,扣除因损坏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如果他们确实扣除了钱,他们必须向你提供一份详细的费用说明。退还和说明可以通过亲自交付或平信寄给你。
Section § 1812.626
本法律规定了租赁购买协议中的滞纳金。它指出,如果协议中规定了滞纳金,房东可以收取,但对于每周付款逾期不足三天或长期付款逾期不足七天的情况,则不能收取。可以收取不止一项滞纳金,但总额不得超过付款的5%或5美元(以较低者为准),且最低为2美元。一旦达到最高费用,就不能再对该笔付款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Section § 1812.627
这项法律规定了租赁购买协议中的财产如果丢失或损坏会发生什么。承租人的责任不能超过财产的公平市场价值,也不能超过直接购买该财产所需的金额。如果损坏是由于承租人的疏忽、鲁莽行为造成的,或者财产被盗,承租人可能只承担有限的责任。对于盗窃,如果能证明发生了入室盗窃,或者承租人能证明他们没有参与盗窃,则有例外情况。
Section § 1812.628
Section § 1812.629
本法律规定了租赁公司(出租人)与消费者签订租赁购买协议时的义务。它指出,消费者有权在签署前获取一份租赁协议样本并带走审阅。如果合同中有任何可能在之后填写的空白处,租赁公司不得要求消费者签署。消费者还必须收到一份已签署的完整租赁协议副本,否则该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此外,消费者每次付款时,都必须收到收据。
Section § 1812.630
如果租赁购买协议的广告中提到了任何付款金额,它必须清楚地说明某些细节,例如商品是否是旧的,在所有款项付清之前您不拥有该商品,以及获得所有权所需的总付款次数。如果广告中同时宣传了多件商品,广告应包含一个表格,显示总付款计划中最便宜和最昂贵的情况。此外,如果广告声称“无需信用检查”,公司就不能询问您的信用情况或查询您的信用历史。
Section § 1812.631
本法律解释了在租购协议下,何时租用人会被视为拖欠付款或“违约”。如果每周付款逾期超过七天,或者付款频率较低但逾期超过十天,则租用人构成违约。但是,他们可以通过在规定期限内(每周付款协议为一周内,较长期协议为十天内)支付所有欠款和滞纳金来纠正违约并保留原协议。如果消费者盗窃、故意损坏财产,或连续三次逾期付款,他们可能会丧失恢复协议的权利。出租人如果拒绝恢复协议,必须承担举证责任。通常情况下,如果消费者纠正了违约,出租人必须提供相同或类似的物品,除非消费者违反了特定条件。
Section § 1812.632
如果您在加州签订了租赁购买协议,您可以在三个月内通过支付现金价格减去您已支付的金额来购买租赁物品。您的租赁公司必须在您签订协议后的10天内告知您这项权利以及应支付的金额。三个月期限过后,您仍然可以随时购买该物品,但费用可能需要根据剩余付款进行额外计算。如果您已支付了一半的款项,并且由于失业或疾病等特定情况导致收入减少25%或更多,您的租赁付款可以减少。您必须提供收入减少的证明才能适用此规定。租赁公司不能因此减少而增加总成本,一旦您的收入恢复,付款可以恢复到原始金额。
Section § 1812.633
这项法律规定,出租人必须确保租赁物品处于良好工作状态,除了正常的租金支付外,不得向承租人收取额外费用。如果租赁物品出现故障,出租人必须在收到承租人通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免费进行修理或更换。如果无法立即修理或更换,出租人必须提供一个质量和状况相当的临时替代品。如果问题在30天内(或承租人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未能得到满意解决,出租人必须永久更换该物品,且更换品应与原物品的品牌和质量相当。承租人无需为无法正常工作的设备支付租金。本法律不适用于因承租人故意或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坏。如果出租人因此未能遵守规定,则必须证明其不遵守是合理且善意的。最后,出租人不得向承租人交付明知有缺陷的物品。
Section § 1812.634
Section § 1812.635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出租人何时以及如何出售租赁财产的服务合同。在租赁协议生效期间,他们不能提供涵盖该财产的服务合同。但是,在承租人拥有该财产之后,他们可以出售服务合同,但前提是承租人已支付一半款项或已取得所有权,并且明确告知购买是可选的。如果承租人违约未能付款,但事先购买了服务合同,出租人必须在收到最后一笔付款后的两周内退还承租人为该合同支付的款项。
Section § 1812.636
如果租客因租赁公司违反规定而遭受损失,他们可以获得赔偿,其中包括实际损失,并可能根据他们应支付的租金总额获得额外赔偿。他们还可以报销律师费和诉讼费。如果公司的行为是故意或情节严重的,法院可能会判给惩罚性赔偿。此外,法院还可以裁定其他适当的衡平法救济。如果同一租赁协议涉及多名租客,针对同一违规行为,所有租客将共同获得一次赔偿。
Section § 1812.637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出租物品的公司(出租人)在合同中犯了诚实的错误,例如计算或打字错误,只要他们在发现错误后的30天内书面通知客户,就不会承担责任。如果纠正错误意味着增加付款金额,公司不能多收费;但如果纠正错误会降低您已支付的金额,公司必须退款给您。
Section § 1812.638
本法律确保出租人在收取与租赁购买协议相关的款项或收回财产时,必须行为公平且诚实。他们不得撒谎、从事不公平行为,或在不方便的时间或地点(包括工作场所)打扰消费者。当联系其他人以寻找消费者或租赁财产时,出租人必须表明身份,并且不得暗示他们正在收取债务。他们应避免重复拨打电话,并且如果消费者律师告知,则必须尊重隐私。在这些交易中骚扰、威胁或虐待任何人是被禁止的。最后,如果消费者书面要求停止所有沟通,出租人必须遵守,除非是为了告知消费者法律行动或沟通终止。
Section § 1812.639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出租商品的人(即出租人)在签订租赁购买协议时,不得有不公平、非法或欺骗性行为,也不得撒谎或作出误导性陈述。
Section § 1812.640
如果租赁公司宣传不查你的信用,或者暗示他们不会查看你的信用历史,那么他们就不能向信用报告机构报告任何逾期付款或收回财产。如果他们在同意租赁交易前没有查看你的信用报告,这条规定也适用。
Section § 1812.641
在加州,房东不能向你在租房申请中列为推荐人的人发送营销材料,除非他们遵守一些规定。首先,他们必须在你的租赁协议中提前告知你他们可能会这样做,但你可以拒绝,而且不会受到任何惩罚。协议中应该有一个明确的地方供你表明是否同意。如果你同意,房东不能仅仅因为你的决定而更改你协议中的任何重要条款。此外,当他们首次联系你的推荐人时,必须向推荐人提供一个简单、免费的方式,让他们可以停止接收进一步的营销信息。然而,这项法律不适用于仅根据人们居住地等因素普遍发送的邮件,而不是针对你具体指定的推荐人。
Section § 1812.642
这项法律禁止出租商品的人(即出租人)基于任何理由歧视想要租用商品的人,这些理由如果是在联邦信用法律下申请信用贷款时,都将是非法的歧视理由。然而,法律也明确指出,通过租赁购买协议租用物品与获得信用贷款是不同的。
Section § 1812.643
作为出租人,如果您让不止一个人签署租赁购买合同,通常需要在他们签署前向每个人提供一份关于其责任的特别通知。如果签署人是夫妻关系或已实际拥有该财产,则此规定不适用。该通知解释说,共同签署人与任何承租人承担相同的责任,如果其他人不付款,他们可能需要支付所有欠款。通知必须以粗体字印刷,并使用英文和西班牙文,如果需要,还应使用其他语言。如果通知是协议的一部分,它必须放在特定位置;如果单独成页,则必须清楚地标明相关方和合同。每个人还必须首先获得一份合同副本。如果他们未按要求收到通知和合同,则不承担责任。
Section § 1812.644
这项法律规定了租赁购买协议的规则。出租人必须保存每件租赁物品的成本记录,并在协议结束后保存副本两年。首次租赁的价格不得超过出租人成本的1.65到1.9倍,具体取决于物品类型。对于第二次及后续租赁,付款上限取决于之前收到的租金,并应遵循特定的计算方式——例如电子产品和家具的计算方式不同。如果出租人收费过高,协议将无效,消费者可以保留物品而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必要时,有关部门可以要求提供这些记录。
Section § 1812.648
本条规定意味着,本篇所提供的权利、补救措施和罚则,是对其他法律下可用的权利、补救措施和罚则的补充。它们不会取代或限制您可能拥有的任何其他法律选择。
Section § 1812.649
本节规定,如果本法律的某一部分因某种原因被认定无效或不可执行,这个问题不影响法律的其余部分。法律的其他部分在没有无效部分的情况下仍将尽可能地有效并生效。这就是所谓的“可分割性”原则。
Section § 1812.650
如果你租用的电子设备具有位置追踪功能,出租公司必须清楚地告知你并获得你的许可才能使用。未经你的许可,他们不能追踪你,除非你违反了租赁协议,或者你明确要求他们这样做。此外,任何追踪功能都应清晰可见,并且在你完全拥有该设备后应停止。如果他们提供远程支持,他们只会收集为此所需的数据,并且不能保留或出售你的信息。最后,如果你不同意这些条款,他们没有义务将设备租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