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812.300

Explanation

本法律定义了加利福尼亚州会员露营相关的各种术语。“会员露营经营者”是指经营露营地并提供会员资格供使用的实体,但不包括免税组织和公共拖车/移动房屋公园。“会员露营合同”赋予购买者每年使用露营地超过14天的权利。“销售”等特定术语指签订这些合同,“要约”指任何旨在促成此类合同的推广活动。露营地和露营营位是为休闲用途定义的空间。法律还解释了“总括产权负担”(即露营地上的留置权)等财务术语,以及“不干扰协议”(确保购买者的权利不受这些留置权的影响)。最后,“会员露营合同经纪人”是指代表现有持有人转售这些合同的人,而不是经营者本身。

就本篇而言:
(a)CA 民法 Code § 1812.300(a) “会员露营经营者”指任何企业,但根据经修订的《1954年国内税收法》第501(c)(3)条免税的企业除外,其宗旨之一是拥有或经营露营地,这些露营地包括或可能包括露营营位的使用,通过收费或定期付款(例如年费)招募会员,且合同会员是主要预期使用者。“会员露营经营者”不包括《健康与安全法》第18215条所定义的、向公众开放并按次使用收费的露营或休闲拖车公园,或《民法典》第798.4条或《健康与安全法》第18214条所定义的“移动房屋公园”。
在本篇中,“卖方”指会员露营经营者。
(b)CA 民法 Code § 1812.300(b) “会员露营合同”指会员露营经营者或会员露营经纪人在加利福尼亚州境内提供或出售的协议,证明购买者每年使用会员露营经营者露营地超过14天的权利或许可,并包括提供此种使用的会员资格。
(c)CA 民法 Code § 1812.300(c) “露营营位”指为停放拖车、帐篷、帐篷拖车、皮卡露营车或其他类似露营设备而设计和推广的空间。
(d)CA 民法 Code § 1812.300(d) “要约”指任何合理旨在促成签订会员露营合同的招揽行为。
(e)CA 民法 Code § 1812.300(e) “个人”指任何个人、公司、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信托、协会或其他组织,但政府或其下属机构除外。
(f)CA 民法 Code § 1812.300(f) “购买者”指签订会员露营合同并因此获得使用会员露营经营者露营地权利的个人。
(g)CA 民法 Code § 1812.300(g) “出售”或“销售”指为对价而签订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会员露营合同。“对价”一词不包括为抵消会员露营合同转让的管理成本而收取的合理费用。
(h)CA 民法 Code § 1812.300(h) “露营地”指本州境内由会员露营经营者拥有或经营的不动产,并由会员露营经营者全部或部分指定供会员露营合同购买者露营或进行户外休闲活动。
(i)CA 民法 Code § 1812.300(i) “总括产权负担”指任何抵押、信托契据、购买选择权、卖方留置权或销售合同或协议项下的权益,或其他融资留置权或产权负担,由会员露营经营者或其关联方授予,用于担保或证明支付款项或出售或转让会员露营经营者提供给购买者的任何露营地或其任何部分的义务,并授权、允许或要求对露营地进行止赎或其他处置。
(j)CA 民法 Code § 1812.300(j) “不干扰协议”指一份可记录形式的文件,据此,总括产权负担的持有人同意以下所有事项:
(1)CA 民法 Code § 1812.300(j)(1) 持有人在会员露营经营者在协议之前或之后提供给购买者的任何露营地中的权利,应自不干扰协议记录之日起从属于购买者的权利。
(2)CA 民法 Code § 1812.300(j)(2) 持有人及其所有继承人和受让人,以及任何通过止赎或以代替止赎的总括产权负担契据获得露营地的人,应在购买者权利的约束下取得露营地。
(3)CA 民法 Code § 1812.300(j)(3) 持有人或任何通过总括产权负担获得露营地的继承人,不得以会实质性阻止购买者按照其会员露营合同预期的方式使用或占用露营地的方式使用或导致露营地被使用。但是,持有人没有义务承担会员露营经营者在会员露营合同项下的责任或义务,也不对未能承担这些责任或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k)CA 民法 Code § 1812.300(k) “会员露营合同经纪人”指为获得报酬,代表先前购买者向新购买者转售或要约转售会员露营合同的个人。会员露营合同经纪人不包括会员露营经营者或其雇员或代理人。

Section § 1812.30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会员露营合同及其相关人员受特定的消费者保护法律监管,其中包括处理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和歧视的法律。

本篇所涵盖的会员露营合同和人员应受《商业和职业法典》第七编第二部分第五章(自第17200条起)和第七编第三部分第一章第一条(自第17500条起),以及《昂鲁法案》(第三编第四部分第二章第一章(自第1801条起))的管辖。

Section § 1812.3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会员露营经营者在潜在购买者购买会员露营合同之前,提供详细的书面信息。这些信息必须描述经营者的商业经验、购买者的权利、露营地的位置和设施、规则和费用、合同条款以及其他相关细节。购买者应根据现有设施做出决定,因为未来设施的计划可能会改变。重要的更新和合同副本也必须包含在内。

会员露营经营者在购买者签署会员露营合同或为购买会员露营合同支付任何金钱或有价物之前,应以任何能清楚传达以下合理最新信息的格式,向购买者提供以下书面披露。书面披露应在合同签署前包含在合同中或作为合同附件。以下信息应每年更新一次。
(a)CA 民法 Code § 1812.302(a) 会员露营经营者及其任何重要的关联会员露营经营者的名称和地址。
(b)CA 民法 Code § 1812.302(b) 会员露营经营者在会员露营业务方面的经验简要说明,包括经营者从事会员露营业务的年限;董事长、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以及(如果不是上述人员)会员露营经营者市场营销负责人,或非公司制经营者中担任类似职务的人员,过去五年商业经验的简要说明,包括该高管曾与多少其他会员露营经营者合作以及与每个经营者的合作时长。
(c)CA 民法 Code § 1812.302(c) 购买者使用会员露营经营者财产或设施的权利或许可性质的简要说明。
(d)CA 民法 Code § 1812.302(d) 会员露营经营者每个露营地的位置,以及每个露营地当时可供购买者使用的重要设施和向购买者说明的规划中设施的简要说明,同时简要说明任何现有或将向非购买者或非会员开放的重要设施。
“重要设施”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每个露营地的露营位数量;每个露营地具备全套或部分连接设施的露营位数量;游泳池;网球场;娱乐建筑;卫生间和淋浴间;洗衣房;小卖部;或杂货店。“部分连接设施”指至少具备以下连接之一的连接设施:电力、供水或排污连接。
在上述说明之后,应以10号粗体字显示以下披露:
注意:仅根据现有设施购买会员露营合同。规划中设施的建设有时会因各种原因而推迟或修改。如果销售人员描述了既未列为现有设施也未列为规划中设施的重要设施,请在工作日营业时间拨打 [插入总部电话号码] 的对方付费电话或免费电话,以核实经营者对此类设施的计划。
(e)CA 民法 Code § 1812.302(e) 会员露营经营者对说明可供购买者使用的露营地的所有权或其他使用权的简要说明,以及授权会员露营经营者使用露营地的任何租赁、许可、特许经营或互惠协议的期限和到期日,以及任何可能根据购买者露营合同条款严重限制购买者使用露营地的协议、土地使用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重要条款。
(f)CA 民法 Code § 1812.302(f) 规范购买者使用会员露营经营者财产的规则、限制或契约的摘要或副本,包括关于这些规则、限制或契约是否以及如何可能被修改的声明。
(g)CA 民法 Code § 1812.302(g) 购买者根据会员露营合同支付的所有款项的简要说明,包括初始费用和任何进一步的费用、收费或评估,以及任何更改付款的规定。
(h)CA 民法 Code § 1812.302(h) 对会员露营合同转让的任何限制的说明。
(i)CA 民法 Code § 1812.302(i) 关于露营地可用性政策以及是否需要预订的简要说明。
(j)CA 民法 Code § 1812.302(j) 购买者会员露营合同被没收的任何理由的简要说明。
(k)CA 民法 Code § 1812.302(k) 会员露营合同范本的副本。

Section § 1812.30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加州会员露营合同的相关规则。合同必须以销售洽谈时使用的语言书写,必须包含一份关于在三个营业日内取消合同权利的明确声明,并由买方签署。合同应附带一份“取消通知”表格。卖方需要在签订时告知买方取消权利,并提供合同和通知的副本。如果买方在三个营业日内取消,卖方必须在20天内退还所有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卖方未履行这些要求,买方的取消权将持续有效。“营业日”不包括周日和某些节假日。

(a)CA 民法 Code § 1812.303(a) 会员露营合同应当以口头销售演示中主要使用的语言(例如,西班牙语)书写。会员露营合同应当注明日期,由购买者签署,并应在为购买者签名预留的空间紧邻处,包含一份字体大小至少为10磅粗体的醒目声明,内容如下:  “您,购买者,可以在交易日期后的第三个营业日午夜之前的任何时间取消本合同。请参阅本合同或所附取消通知表格中对此权利的解释。”  或者,(b)款中规定的取消通知可以放置在合同签名行的紧邻处,以代替上述声明。
(b)CA 民法 Code § 1812.303(b) 合同应附带一份填写完整的双联表格,标题为“取消通知”,该表格应附在合同上且易于拆卸。或者,卖方可以在合同中包含所有取消信息,并向消费者提供一份可在取消后保留的复写副本。两者都应包含以下以合同所用语言书写的字体大小至少为10磅的声明:
“取消通知”
“您可以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营业日内,无需承担任何罚款或义务,取消本合同。
“要取消本合同,请邮寄或递交一份已签署并注明日期的本取消通知副本,或一份包含取消指示的本合同副本,或任何其他书面通知,或发送电报至
_____ (卖方名称) _____ ,地址为
_____ (卖方营业地点地址) _____
不迟于(日期)午夜。
我特此取消此交易(日期) 。
(购买者签名)
“随取消通知,或如果发送电报则单独,您必须将原始会员露营合同、会员卡和所有其他会员凭证退还给卖方。您应立即随取消通知退还这些文件,或如果发送电报则单独退还。未能及时发送文件可能会延迟您的退款。您应为您的记录保留一份取消通知副本,或合同提供取消信息时的复写副本,或任何其他表明取消意图的书面文件。普通邮件邮寄即可,但建议使用挂号信回执。”
(c)CA 民法 Code § 1812.303(c) 在购买之日,会员露营经营者应当向购买者提供合同副本和取消通知的副本。会员露营经营者应当在合同签订时口头告知购买者取消权。
(d)CA 民法 Code § 1812.303(d) 在会员露营经营者收到取消通知、会员露营合同、会员卡和所有其他购买或会员凭证后的20天内,会员露营经营者应当向购买者退还作为押金、首付款或其他为此支付的任何款项。如果购买者未能及时退还会员凭证,20天期限应延长至该会员凭证退还为止。
(e)CA 民法 Code § 1812.303(e) 在会员露营经营者遵守本节规定之前,购买者有权取消合同。
(f)CA 民法 Code § 1812.303(f) “营业日”指除周日以外的任何日历日,或以下法定节假日:新年、华盛顿诞辰纪念日、阵亡将士纪念日、独立日、劳动节、哥伦布日、退伍军人节、感恩节和圣诞节。

Section § 1812.3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说,如果您在未首先参观露营地之一的情况下购买了会员露营合同,您可以在购买后的第 (10) 个营业日午夜之前的任何时间取消合同。要取消,您需要寄回已签署的取消通知或附有取消说明的合同副本,以及任何会员资料。一旦您取消,卖方必须在收到您的取消通知和会员资料后的 (10) 天内退还您的款项并归还您提供的任何财务文件。如果您延迟退还这些物品,卖方将获得额外时间来完成退款流程。

(a)CA 民法 Code § 1812.304(a) 如果购买者在购买会员露营合同之前未至少检查过一家会员露营经营者的露营地,则该通知应包含以下附加语言:
“如果您在未首先检查会员露营经营者之一的露营地的情况下签署本合同,您也可以在购买日期后的第 (10) 个营业日午夜之前的任何时间取消本合同,方法是邮寄或递交已签署并注明日期的所附书面取消通知,或包含取消说明的合同副本,连同原始露营俱乐部合同、会员卡和任何其他会员凭证。”
(b)CA 民法 Code § 1812.304(b) 卖方应在购买者退还会员凭证并取消合同后的 (10) 天内,退还购买者根据合同或购买要约所支付的任何款项,以及购买者签署的任何可转让票据。如果购买者未及时退还会员凭证,则该 (10) 天期限应延长至会员凭证退还为止。

Section § 1812.305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不受某篇规定约束的特定情况。它指出,个人每年可以要约、出售或转让一份会员露营合同,而无需遵循常规规定。此外,由政府作出的销售或要约,或以善意质押方式进行的此类合同交易,也不受这些规定的约束。

下列交易免受本篇规定约束。
(a)CA 民法 Code § 1812.305(a) 任何一人在任何12个月期间内,针对任何特定会员露营经营者,要约、出售或转让不超过一份会员露营合同。
(b)CA 民法 Code § 1812.305(b) 由政府或政府机构作出的任何要约或出售。
(c)CA 民法 Code § 1812.305(c) 会员露营合同的善意质押。

Section § 1812.306

Explanation

如果会员露营合同中有错误或遗漏信息,买方可以取消协议并获得退款。在相关诉讼中胜诉的一方,其律师费也可以得到支付。但是,如果这些错误是故意的或属于欺诈计划的一部分,则此退款规则不适用。如果是无意的错误,在买方通知露营经营者后30天内可以纠正,这样就不能再取消合同了。但纠正不能增加买方的付款金额,除非买方书面同意。“持有人”指的是卖方或最终拥有该合同的任何其他人。

(a)CA 民法 Code § 1812.306(a) 购买者因会员露营合同中存在第1812.302条至第1812.304条(含)所规定的任何披露或要求的错误或遗漏而获得的补救措施,应仅限于撤销权和退款权。在本篇章项下的任何诉讼中,合理的律师费应判给胜诉方。本限制不适用于合同中的错误或遗漏,或本篇章规定的披露或其他要求,如果这些错误或遗漏是故意虚报或遗漏所需信息,或本篇章施加的其他要求的计划的一部分。
(b)CA 民法 Code § 1812.306(b) 任何未能遵守第1812.302条至第1812.304条(含)任何规定的行为,除非是故意的或实质性的未能遵守,可在购买者向会员露营经营者发出书面通知后30天内予以纠正;如果已纠正,则不享有撤销权。会员露营经营者或持有人不应承担本篇章项下的任何罚款。但是,任何增加月付款、付款次数或总应付金额的纠正,除非购买者书面同意,否则不得进行。“持有人”包括获得合同的卖方,或者如果合同被购买,则指购买合同的融资机构或其他受让人。

Section § 1812.307

Explanation

如果你拥有会员露营合同,公司不能剥夺你使用露营地的权利,除非他们在附近给你一个类似的露营地,或者别人合法地主张该土地所有权并且他们事先通知了你,或者你使用该露营地的权利已经到期或被合法终止。

任何会员露营经营者均不得撤回会员露营合同购买者对任何露营地的使用权,除非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CA 民法 Code § 1812.307(a) 已作出充分安排,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一个在同一大致区域内、对露营和户外休闲目的而言同样理想的替代露营地。
(b)CA 民法 Code § 1812.307(b) 露营地被撤回使用,原因在于,尽管会员露营经营者已作出善意努力,但一个与会员露营经营者无关联的人已行使了优先占有权(例如出租人在财产租赁期满后收回占有权的权利),且在会员露营经营者向购买者表示该露营地将可用于露营或休闲目的之后,在任何会员露营合同出售时或出售之前,撤回的条款和日期已书面告知所有购买者。
(c)CA 民法 Code § 1812.307(c) 所有有权使用该露营地的会员露营合同购买者的权利已到期或已被合法终止。

Section § 1812.308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想出售或转让其在会员露营地中的权益,他们必须向县政府备案该转让,使其正式生效。这样做是为了保护购买了露营会员资格的人的权利。新的业主必须履行现有的会员合同,并允许取消或退款。即使发生破产,新业主也必须遵守这些承诺。如果未遵守这些规定,则假定这些保护仍然适用,并且新业主必须在30天内通知会员。在此背景下,持有露营地主要债务的人不被视为新业主。

(a)CA 民法 Code § 1812.308(a) 除会员露营经营者根据第1812.307节替换露营地的情况外,会员露营经营者或基础产权所有人不得出售、租赁、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移其在露营地中的权益,除非通过一份证明该转让的文书,并在露营地所在县的县记录员办公室备案。该文书应采用可备案形式,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签署,并应说明以下各项:
(1)CA 民法 Code § 1812.308(a)(1) 该文书旨在保护所有会员露营合同购买者的权利。
(2)CA 民法 Code § 1812.308(a)(2) 只要任何先前或后续购买者未拖欠其在会员露营合同项下的义务,其条款即可由该购买者强制执行。
(3)CA 民法 Code § 1812.308(a)(3) 受让人应完全尊重购买者根据其原始会员露营合同规定占用和使用露营地的权利。
(4)CA 民法 Code § 1812.308(a)(4) 受让人应完全尊重购买者取消合同并获得适当退款的所有权利。
(5)CA 民法 Code § 1812.308(a)(5) 即使会员露营经营者与购买者之间的合同因破产程序而被取消或拒绝,受让人在该文书项下的义务仍将继续存在。
(b)CA 民法 Code § 1812.308(b) 如果会员露营经营者或基础产权所有人的权益转让以不符合本节规定的方式发生,则本节规定的条款应被推定为转让的一部分,并应被视为包含在转让文书中。转让通知应在转让后30天内邮寄给每位购买者。就本节而言,对露营地持有整体产权负担的人不应被视为受让人。

Section § 1812.309

Explanation
本法律适用于1991年1月1日之后首次提供会员使用的露营地,或那些获得新的或再融资债务的露营地。为了向会员提供这些露营地,经营者必须获得一份“不干扰协议”,或提供财务担保,或交付一份信托协议,或遵守贷款条件。不干扰协议确保会员的权利受到保护,即使露营地因财务问题而变更所有权。经营者还可以通过提交担保债券或信托协议来保障会员的利益,确保债务得到偿还。如果经营者不遵守规定,在不合规期间他们不能出售新的露营会员资格。
(a)CA 民法 Code § 1812.309(a) 受本节约束的露营地包括经营者在1991年1月1日之后首次提供或开放的任何露营地,或在1991年1月1日之后受到新的或再融资的整体产权负担约束的任何露营地。除非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会员制露营经营者不得提供或声称受本节约束的任何露营地可供其露营合同购买者使用:
(1)CA 民法 Code § 1812.309(a)(1) 会员制露营经营者从整体产权负担的每个持有人处获得并记录一份不干扰协议。该不干扰协议由会员制露营经营者和整体产权负担的每个持有人签署,并包括第1812.300节(j)款中规定的条款以及以下各项:
(A)CA 民法 Code § 1812.309(a)(1)(A) 该文书可由会员制露营合同的购买者强制执行。如果会员制露营经营者未违反其对整体产权负担持有人的义务,则该协议可由会员制露营经营者和购买者双方强制执行。
(B)CA 民法 Code § 1812.309(a)(1)(B) 尽管在会员制露营经营者的任何破产程序中购买者的合同可能被拒绝或取消,不干扰协议在每个购买者与整体产权负担持有人之间仍然有效。
(C)CA 民法 Code § 1812.309(a)(1)(C) 该协议对会员制露营经营者和整体产权负担持有人的权益继承人均具有约束力。
(D)CA 民法 Code § 1812.309(a)(1)(D) 通过止赎或其他方式获得露营地所有权或占有权,或导致露营地所有权或占有权变更,且未以不低于所有权或占有权变更前对会员有利的条件继续经营露营地的整体产权负担持有人,应:
(i)CA 民法 Code § 1812.309(a)(1)(D)(i) 将露营地的所有权或占有权提供给会员协会以经营该露营地。
(ii)CA 民法 Code § 1812.309(a)(1)(D)(ii) 从获得所有权或占有权的其他实体处获得承诺,由其承担经营露营地的责任。
(2)CA 民法 Code § 1812.309(a)(2) 会员制露营经营者向受托人提交一份以购买者为受益人的担保债券或不可撤销信用证,并保证整体产权负担的款项在到期时支付。受托人应为公司受托人或在本州执业的律师。
(3)CA 民法 Code § 1812.309(a)(3) 会员制露营经营者向受托人交付一份产权负担信托协议,其中包含以下各项条款:
(A)CA 民法 Code § 1812.309(a)(3)(A) 会员制露营经营者应将其所有会员制露营合同应收款项或会员制露营经营者的其他应收款项,按照(B)项计算的金额,附带抵押给受托人。会员制露营经营者应向受托人提供应收款项及其所有收益的担保权益。就本节而言,会员制露营经营者应按其转让给受托人的每笔应收款项的未偿本金余额的100%计入贷方。应收款项的所有收益应由受托人根据本节规定存入信托账户,供购买者使用和受益,以支付整体产权负担项下的到期本金和利息。但是,如果任何日历年度的应收款项收益超过下一日历季度整体产权负担项下的到期金额,这些超额资金应由受托人返还给会员制露营经营者。

Section § 1812.314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了经纪人参与销售会员露营合同时资金处理的规则。收到的任何款项都必须存入托管账户,直到销售完成。经纪人必须告知买方潜在风险,例如未参观露营地就购买,或合同可能无法履行的原因。法律还赋予买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无罚款取消购买的权利。如果买方取消,托管公司需通知露营经营者,并在十天内退款给买方。

(a)CA 民法 Code § 1812.314(a) 会员露营合同经纪人从会员露营合同所有者或其预期购买者处收到的、在任何会员露营合同转售完成之前收到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挂牌费和服务费,均应存入托管账户。在交易完成之前,或在托管代理人收到由会员露营合同所有者或预期购买者以及经纪人签署的支付资金的书面指示之前,该款项不得支付。就本节而言,当会员露营合同的所有权已按照会员露营合同的条款从先前购买者转让给新购买者,所有完成转让所需的文件已完全执行,并且新购买者未行使分段 (c) 的第 (2) 款中规定的取消权时,交易即告完成。
(b)CA 民法 Code § 1812.314(b) 经纪人应书面告知新购买者以下事项:
(1)CA 民法 Code § 1812.314(b)(1) 未参观至少一个会员露营经营者的露营地而购买会员露营合同的风险。
(2)CA 民法 Code § 1812.314(b)(2) 会员露营经营者可能有正当理由不将合同转让给新购买者,例如合同付款或年费违约,或者新购买者不符合适用于其他新购买者的相同信用标准。
(3)CA 民法 Code § 1812.314(b)(3) 有关会员露营经营者或其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则或规章可能已发生变化,包括年费、费用、评估、使用限制方面的变化,或者某些露营地可能已被撤回。
(4)CA 民法 Code § 1812.314(b)(4) 经纪人已知晓的对购买者的任何重大变化或风险。
(c)Copy CA 民法 Code § 1812.314(c)
(1)Copy CA 民法 Code § 1812.314(c)(1) 每位经纪人应书面提供以下取消通知给新购买者:
“您可以在上述购买日期起 10 个工作日内,无任何罚款或义务地取消您的购买合同,通过邮寄取消通知以及会员露营合同(如有)、任何转让合同、会员卡或其他会员证明至
_____ (Name and address of broker) _____ ,
会员露营经营者
_____ (Name and address of membership camping operator) _____
以及托管公司
_____ (Name and address of escrow company) _____ ,
(如有),不迟于 (Date) 午夜。
我在此取消此交易 _____ (Purchaser’s signature) _____
(Date) 。

普通邮件通知即可,但建议使用要求回执的挂号信。”
(2)CA 民法 Code § 1812.314(2) 任何收到购买者取消通知的托管公司,应在收到通知后 72 小时内通知会员露营经营者该取消,并应在收到取消通知及其他文件后 10 天内退还合同购买者支付的任何款项。托管公司因遵守本节规定而对卖方、购买者或经纪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Section § 1812.315

Explanation
如果本法律的任何部分被发现对某些情况或人群无效或不可执行,这不会影响法律的其余部分,法律的其余部分在没有无效部分的情况下仍然可以适用。实质上,本法律的每个部分都是独立的,不依赖于其他部分。

Section § 1812.31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你不能放弃本法律章节中提供的权利和保护。这种放弃行为是不被允许的,因为它违背了法律旨在保护的宗旨,因此不会被视为有效或具有强制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