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法律规定的义务
Section § 1708
这项法律规定,每个人都必须避免伤害他人的身体或财物,并且不应侵犯他人的权利,即使双方之间没有正式的协议或合同。
Section § 1708.5
这项法律定义了加利福尼亚州的性侵犯,并列出了构成性侵犯的情形。如果一个人故意造成与他人私密部位的不必要接触,或者使用自己的私密部位造成不必要接触,就构成了性侵犯。它还包括在发生接触前未经同意移除避孕套的情况。任何被认定犯有此罪的人都可能被起诉要求赔偿,法院还可以发布命令以阻止未来的不当行为。“私密部位”和“冒犯性接触”等术语有特定的含义,这项法律是受害者可能拥有的其他法律权利的补充。
Section § 1708.5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名对未成年人具有权威地位的成年人(例如教师或教练)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犯,那么该未成年人的同意在法庭上不能作为有效的抗辩理由。法律还明确指出,“权威地位”意味着能够对未成年人施加不当影响,并列举了各种可能的权威角色。“不当影响”一词的定义参照了另一部法典中的规定。
Section § 1708.5
如果有人滥用精子、卵子或胚胎,且其行为违反了某些刑法,受影响的人可以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如果他们胜诉,受害人可以获得其遭受的实际损害赔偿,或者至少五万美元,以较高者为准。
Section § 1708.6
如果有人在家庭暴力中伤害了你,只要你能证明他们造成了你的伤害,并且与你存在特定关系(比如伴侣或家庭成员),你就可以起诉他们要求赔偿。你可以获得不同类型的赔偿,包括一般性赔偿、特殊性赔偿和惩罚性赔偿。此外,法院还可能判给你其他形式的帮助,例如律师费或禁令。这项法律是对你现有其他法律保护的补充,并且对此类案件的提起有特定的时间限制。
Section § 1708.7
这项法律解释了在何种情况下,一个人可能因跟踪行为而被追究责任。要证明跟踪行为,必须满足三个主要条件:首先,某人持续地以跟踪、监视或骚扰他人的方式行事;其次,这种行为导致受害者真实地担心自身安全或遭受了严重的精神痛苦;第三,被告发出了直接威胁,或者违反了禁制令。某些行为,例如持牌私人调查员或公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所做的行为,不被视为跟踪。如果某人被认定犯有跟踪行为,他们可能被要求支付赔偿金,并可能面临法院命令以停止其行为。本法律不损害受宪法保护的活动,例如言论自由和抗议。
Section § 1708.8
本法律规定,未经他人许可,通过捕捉其从事个人或私人活动的图像、录音或印象,以物理或推定方式侵犯他人隐私是违法的。它允许处以巨额经济处罚,包括损害赔偿和罚款,特别是当侵犯行为出于商业目的时。诸如未实际捕捉或出售图像等抗辩理由不被接受。该法律豁免了执法部门的合法活动,并且不限制其他法律权利或补救措施。如果被捕捉的材料被明知其非法获取的人使用或出售,该人可能会被追究责任。所收取的罚款由起诉机构和艺术基金会分配。违反行为将受到严厉的补救措施,包括禁令救济。
Section § 1708.9
这项法律规定,除父母或监护人与其子女在一起外,任何人伤害或威胁试图进入或离开学校或医疗设施的人都是非法的。它还包括以威胁性或物理阻碍的方式阻碍他人的去路。受害者可以起诉要求损害赔偿和诉讼费用。政府律师也可以采取法律行动并处以罚款。然而,这项法律不影响言论自由或抗议的权利,也不阻止人们采取合理行动以确保安全。重点在于保护学校和医疗设施内的人员。
Section § 1708.85
本法律允许个人提起诉讼,如果他人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分享其私密照片或视频,特别是当该人合理预期这些材料会保持私密时。然而,存在例外情况,例如当材料中的人物同意其公开分发时,当其涉及公共事务时,或在公共场所拍摄且无合理隐私预期时。如果有人根据本法律被成功起诉,法院可以命令停止进一步分发,并可能判给受害者诉讼费用。原告可以使用化名在法律文件中保护其身份,且所有当事人必须对这些身份保密。该法律规定了在此类案件中查阅法院记录的方法,并确保其他法律保护,例如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保护,保持不变。最后,它要求在2019年前制定适当的法院程序。
Section § 1708.86
这项法律旨在保护个人,防止其形象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被用于性露骨材料。它定义了重要的术语,例如何为同意、篡改描绘和性露骨材料。法律赋予个人权利,如果有人未经同意创作或分享这些材料,他们可以提起诉讼。但是,如果材料用于合法举报、法律程序,或者具有政治或新闻价值,则存在例外情况。被认定有罪的人可能面临经济处罚,并向受影响的个人支付损害赔偿。诉讼必须在当事人得知或理应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三年内提起。
Section § 1708.88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年满18岁或以上的人明知故犯地通过电子方式发送收件人未曾请求的淫秽图像,则可能被起诉。淫秽图像包括任何性行为或裸露生殖器的描绘,并且必须缺乏严肃的文学、艺术、政治或科学价值。收到此类未经请求图像的受害者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并可选择获得1,500美元至30,000美元的法定损害赔偿,以及可能的惩罚性损害赔偿。他们还可以追回律师费并寻求其他补救措施。然而,本法不适用于服务提供商,也不适用于个人未选择退出接收露骨内容的情况。为医疗目的发送图像的医疗保健提供者也获得豁免。
Section § 1708.89
这项法律旨在处理“人肉搜索”行为,即某人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在线分享他人的个人信息,意图造成恐惧或伤害。如果您成为人肉搜索的受害者,您可以起诉责任人,并可能获得各种类型的赔偿,例如精神痛苦损害赔偿和惩罚性损害赔偿。法院还可以发布命令,制止人肉搜索行为,并允许受害者在法律诉讼中使用“约翰·多伊”等假名保持匿名。然而,这项法律不影响任何人向执法部门举报犯罪或出于合法目的提供他们认为是真实的信息。重要的是,它不改变在线平台根据联邦法律享有的保护。
Section § 1710
本法律将欺诈定义为任何误导他人的情况。它包括假装不真实的事情是真的,在没有理由相信其真实性的情况下声称某事是真的,在你本应披露事实时隐瞒事实,或者作出你无意履行的承诺。
Section § 1710.1
Section § 1710.2
在加利福尼亚州,如果你正在出售或出租房产,如果有人在房产内去世,且死亡事件发生在三年多以前,你无需告知买方或租方。你也不需要告知之前的居住者是否感染了HIV或死于艾滋病相关并发症。然而,如果买方或租方直接询问这些情况,你必须如实回答。这项法律专门针对死亡事件和HIV状况的披露,不改变你告知房产其他物理状况的义务。该法律旨在为卖方需要披露这些特定问题设定一个标准。
Section § 1712
如果你未经他人允许就从他们那里得到了某物,或者他们后来改变了主意不再同意,或者你通过不公平的施压让他们把东西给了你,你就必须把它还回去。但是,也有例外情况:如果你对该物拥有比他们更强的合法权利,或者如果这笔交易对双方来说都是非法的,你可能就可以保留它。
Section § 1713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某物是因双方错误而被归还或“恢复原状”的,收到该物的人在得知错误之前,不必归还它。但是,如果没有双方错误,归还该物品无需提出请求。
Section § 1714
这项法律规定,人们应对其故意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伤害负责。对于枪支,其设计者、销售者和营销者也必须尽到普通注意义务。法律还处理醉酒案件,指出提供酒精饮料并非造成伤害的主要原因,而是饮用酒精饮料才是。通常,社交招待者不会因其提供的酒精饮料造成的伤害而被起诉,但如果成年人在家中明知对方未满21岁仍向其提供酒精饮料,则可能要对由此造成的伤害承担责任。未成年人或受其伤害的人可以因此提出索赔。
Section § 1714.01
Section § 1714.1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未成年人故意犯错造成损害,负责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也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他们每次事件最高需支付25,000美元,如果有人受伤,医疗相关费用还需额外支付最高25,000美元。这个金额每两年会根据生活成本变化进行调整。如果损害涉及涂鸦或类似违法行为,父母或监护人仍需承担最高25,000美元的责任。保险公司无需承担超过10,000美元的这些损害赔偿。
Section § 1714.2
这项法律旨在鼓励人们学习心肺复苏(CPR)并在紧急情况下提供帮助,通过限制他们在真诚提供心肺复苏时的法律责任。如果你参加过认证的心肺复苏课程,并在紧急情况下尝试帮助他人,你将受到保护,免于因意外而被起诉,除非你的行为极其粗心大意,即所谓的“重大过失”。帮助人们学习心肺复苏的地方机构和指导员,也因其提供的培训而获得类似的免于诉讼的保护。但是,如果你期望因提供紧急帮助而获得报酬,这项保护则不适用。
Section § 1714.3
如果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开枪伤人或损坏财物,负责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可能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适用于他们允许未成年人持有枪支,或将枪支放在孩子能找到的地方。这项法律可以增加任何其他法律责任,但赔偿金额有上限:每位受伤或死亡的人最高三万美元 ($30,000),或任何单一事件总计最高六万美元 ($60,000)。
Section § 1714.4
如果有人明知地帮助欠子女抚养费的人逃避支付,他们可能需要支付其协助价值三倍的罚款。但这个罚款金额不能超过欠付的子女抚养费总额。这笔罚款直接支付给应获得抚养费的人,但不会减少欠款本身的金额。如果欠款已还清,本法律就不适用。具体来说,帮助他人隐藏或转移资产,就属于帮助他们逃避支付。金融机构只有在实际知晓欠款并故意帮助他人逃避支付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并且不对员工的越权行为负责。
Section § 1714.5
本节规定,如果您拥有或维护一个被指定为避难所或紧急设施的场所(例如在袭击或自然灾害期间),您通常不对人们在那里遭受的伤害负责,除非您或您的员工故意造成伤害。这项规定保护了财产所有者和政府在紧急情况下提供帮助时免受意外事故的起诉。此外,灾害服务人员在紧急情况下不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负责,只要他们不是故意造成伤害。最后,该法律不改变任何现有职责,也不适用于特定日期之前的案件。
Section § 1714.6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在紧急情况下,因为遵守军事指挥官或州长的命令而违反了某项法律,你将不会自动被认定为有过失,也不会被起诉。本规定适用于为遵守军事或紧急命令所要求的行为,无论这些行为发生在本规定制定之前或之后。
Section § 1714.7
如果有人在未经铁路公司允许的情况下,试图登上行驶中的火车时受伤,或者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乘坐或下车时受伤,他们不能就这些伤害起诉铁路公司。唯一的例外是,如果伤害是由于铁路公司故意做某事造成的,并且他们知道这可能会严重伤害他人,或者对造成严重伤害的风险极其粗心大意。
Section § 1714.8
这项法律规定,医疗保健提供者不应仅仅因为患者病情恶化或因疾病及其合理治疗而自然产生的结果,就承担医疗事故的责任。然而,法律也明确指出,如果提供者未能告知治疗风险、诊断失误或治疗不当,他们仍需承担责任。“医疗保健提供者”包括获得许可的个人以及诊所和医疗中心等机构。
Section § 1714.9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伤害了警务人员、消防员或紧急医疗人员,他们不仅要对故意造成的伤害负责,还要对因不够小心而造成的事故负责,但仅限于某些特定情况。这些情况包括:明知对方在场却仍不小心、违反导致伤害的特定法律、故意造成伤害,或者纵火。法律还提到,如果受伤人员自身也有部分过失,其赔偿金可能会被减少。雇主如果支付了工伤赔偿金,可以追回部分费用,但这项法律不直接适用于雇主。该法律保留了关于消防员责任例外的一些旧有规定。
Section § 1714.10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想起诉律师与其客户在法律纠纷中串通(民事共谋),他们需要先获得法院的许可。这意味着他们必须说服法院,他们有很大的胜诉机会。如果法院同意,他们才能正式提起诉讼。如果没有这项批准,诉讼将无效。然而,如果律师对起诉方负有独立的法律义务,或者律师的行为超出了正常的职业职责,是为了非法谋取自身经济利益而串通,则不需要这项许可。如果有人在没有遵守这些规定的情况下提起诉讼,被指控的律师可以以此作为抗辩理由,但他们必须立即提出。与此程序相关的任何法院命令都可以上诉,这意味着它们可以由上级法院进行审查。
Section § 1714.11
这项法律规定,公共雇员或实体(例如消防局)对于他们捐赠给志愿消防部门的消防设备所造成的任何损害不承担责任,除非他们的行为是极其疏忽或故意有害的。但是,要适用这项保护,捐赠方必须书面告知接收方设备存在的任何已知问题。此外,接收方志愿消防部门在使用设备进行公共安全任务之前,必须检查并修理设备。
Section § 1714.21
如果您在紧急情况下使用除颤器(AED)帮助他人,且未因此获得报酬,只要您是出于善意行事,就不会因失误而被起诉。对那些培训他人使用AED或心肺复苏(CPR)的人也同样适用。AED的所有者如果遵守了必要的安全规定,也不对事故负责。但是,如果有人行为极其疏忽或故意造成伤害,这些保护就不适用。此外,AED的制造商或销售商仍需对其产品出现的任何问题负责。
Section § 1714.22
这项法律允许医疗保健提供者向有阿片类药物过量风险的人,或向可能帮助他们的朋友和家人,开具和提供阿片类拮抗剂(如纳洛酮)。它还允许这些提供者发布常备医嘱,从而使这些药物在紧急情况下更容易分发和施用。通过这些医嘱获得这些药物的人应接受如何使用它们的培训。只要医疗保健提供者和善意施用这些药物的个人在合理谨慎的情况下行事,他们将免受法律麻烦,包括民事或刑事责任。
Section § 1714.23
本法律条款旨在确保,那些通过使用肾上腺素自动注射器帮助遭受严重过敏反应(即过敏性休克)的人,通常可以免于因民事损害而被起诉。这仅适用于他们出于善意行事并遵循特定的健康和安全指南的情况。该法律还保护经授权的组织和开具这些设备处方的医生免受法律后果,除非他们从事极其鲁莽或故意有害的行为。如果实体未能持有或使用肾上腺素自动注射器,则不承担责任。然而,自动注射器的制造商和供应商仍可能根据其他法律承担责任。
Section § 1714.24
这项法律解释了经药物管制局授权的实体如何设置回收箱,以收集居民家中不再需要的药品。这些回收箱用于安全处置,并且必须符合特定的安全和法律要求。如果一个实体在未收取额外报酬的情况下维护这些回收箱,并妥善遵守相关规定,那么除非其严重失职,否则不会对因回收箱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他们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告回收箱的状态,定期监控回收箱,并报告任何篡改等问题。这些规定并非强制要求任何人设置回收箱;这是自愿的。
Section § 1714.25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您将食物捐赠给非营利组织或食物银行,只要您在处理食物时没有重大过失或故意鲁莽行为,那么即使有人因食用这些食物而生病,您通常也不会被追究责任。即使食物过了保质期,如果您合理认为它仍然可以食用,您也会受到保护。非营利组织和食物银行也受到保护,免于被起诉,除非他们在处理食物时非常粗心或不诚实。这项法律旨在鼓励和保护食物捐赠,以帮助有需要的人。
Section § 1714.26
这项法律保护非营利组织和参与的医疗专业人员,使其在提供免费视力筛查和临时眼镜解决方案时,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不对伤害或损害承担法律责任。这些条件包括筛查须由执业验光师或眼科医生监督、患者签署弃权书确认,且不能取代全面的眼科检查。如果存在重大过失、故意行为或暴力、仇恨犯罪等不当行为,则不适用责任豁免。非营利组织还必须提供安全操作培训。
Section § 1714.29
这项法律规定了创伤急救包在紧急情况下应包含哪些物品,例如止血带和绷带。它鼓励旁观者在紧急情况下使用此类急救包提供帮助,只要他们善意行事且不为紧急护理收取报酬,就无需担心根据“善意撒玛利亚人法”承担法律后果。如果他们因其他原因(例如他们的日常工作)获得报酬,这不影响“善意撒玛利亚人”的保护。法律还指出,只要人们自愿且无偿地培训他人如何使用这些急救包,他们也会受到保护。最后,法律不要求物业经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使用创伤急救包。
Section § 1714.41
如果有人明知而帮助拖欠抚养费的人逃避支付,那么这个帮助者可能被迫支付其所提供帮助价值的三倍,例如隐藏的资产或未申报的工资。然而,这项罚款不会超过应付抚养费的总金额。由此收取的款项将支付给应获得抚养费的人,但它不计入减少原始未支付的抚养费。一旦全部抚养费支付完毕,本法律条文就不再适用。
非法帮助的例子包括私下雇用或支付拖欠抚养费的人,而未按要求向加州的就业登记处报告。
Section § 1714.43
这项加州法律要求年收入超过一亿美元的大型零售商和制造商公开披露其在供应链中打击奴役和人口贩运的努力。他们必须在其网站上提供这些信息,如果他们没有网站,则应在收到请求后书面提供。披露内容应包括供应商核查和审计、材料认证、问责标准以及员工培训等领域。任何合规问题可由总检察长通过法院命令解决。这项法律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Section § 1714.45
本法律规定,如果产品本身已知不安全,并且是糖或酒精等常见消费品,则制造商或销售商不对产品造成的损害负责。然而,它不保护烟草公司免受因烟草相关伤害或死亡而提起的诉讼,但确实保护非烟草制造商,如零售商。在关于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索赔中,本节不影响基于制造缺陷或违反特定保证的诉讼。该法律还指出,它不适用于政府为追回治疗烟草相关疾病的费用而对烟草公司采取的行动。最后,立法机关明确表示,烟草公司在人身伤害或非正常死亡案件中没有法律保护。
Section § 1714.55
如果您是提供9-1-1服务的公司,通常不对损害或损失负责,除非您的行为极其疏忽或有意造成伤害。这不包括根据特定收费标准提供的服务,也不包括与未与9-1-1服务相关的普通消费者设备有关的任何索赔。参与9-1-1服务的公共安全机构由一项特定的法律法案定义。这项规定是关于9-1-1服务本身的设计、设置和运营。
Section § 1716
这项法律规定,发送看起来像账单的信件或类似文件,以促使他人支付某项费用,而实际上这只是一份推销邀约,是违法的,除非它遵循特定的规则。这些规则包括必须醒目地显示一份粗体声明,说明这不是账单,并且除非接受所提供的要约,否则人们没有义务支付。该通知必须清晰易读,并放置在任何看起来应支付的金额下方。如果不遵守这些规则,受害者可以要求赔偿,发送者可能面临经济处罚,甚至被指控犯有轻罪,可能面临监禁或罚款。
Section § 1717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合同中包含关于判给律师费的条款,那么在与该合同相关的案件中胜诉的一方将获得这些费用。法院会决定谁是胜诉方,任何一方都可能被认定为胜诉方,即使合同中指定了其他人。合同不能包含放弃这项律师费权利的条款。如果案件在没有最终判决的情况下结束或通过和解解决,那么为此目的,没有人被视为胜诉方。如果被告提出支付原告所要求的全部金额并将其存入法院,他们可能会被视为胜诉方。此外,如果案件中除了合同问题还有其他问题,那么判给的律师费可以根据各方在这些其他问题上的胜诉或败诉情况进行调整。
Section § 1717.5
如果你卷入1987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账簿账户合同纠纷,且合同未约定律师费,那么在诉讼中胜诉较多的一方可以获得合理的律师费,但有金额限制。如果合同是与个人签订的,用于个人用途的账簿账户,最高律师费是960美元;对于其他账簿账户,最高是1200美元。但律师费不能超过主要债务的25%。如果法院认定某人没有欠款,他们也可以获得律师费。只有当有明确的书面协议规定胜诉方有权获得这些费用时,本规定才适用。本规定不适用于涉及保险公司或某些金融机构的诉讼。
Section § 1718
本法律定义了与农业机械和修理店相关的术语。它规定修理店必须保留所有维护工作和所用零件的详细发票,并单独列明每项工作的成本。客户可以在任何工作开始前要求提供人工和零件的书面估价,未经客户同意,修理店不得超出此估价。如果修理店同意总工作成本,则可以在发票上列出。违反这些规定将被视为轻微刑事犯罪。
Section § 1719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了如果有人开出空头支票(即账户资金不足无法兑现的支票)会发生什么。开出支票的人可能需要支付支票金额以及一笔服务费。如果开票人收到挂号信发出的催款通知,并且未能在 30 天内还款,他们可能需要支付额外的赔偿金,这笔赔偿金可能是原始金额的三倍,但不得少于 $100 且不得超过 $1,500。但也有例外情况:如果空头支票是由于银行错误或政府福利延迟发放造成的,或者交易存在合法争议(即“善意争议”),那么开票人可能无需支付这些额外费用。法律还规定了止付争议应如何在法庭上处理,包括在小额索赔法庭可能采取的行动。
Section § 1720
如果债务人(欠款人)书面询问其账户的任何费用,而债权人(收款人)未能及时回复,那么债权人就不能从收到询问之日起到回复之日止收取利息或费用。询问函必须通过挂号信寄送,回复函必须在60天内寄出。此规定仅适用于零售分期付款账户。
Section § 1721
如果有人故意恶意毁坏正在进行重大建设的地点上的财产,并且法院判决受害者胜诉,法院可以决定让有过错的一方支付高达实际损害赔偿金额三倍的费用。法院还可以让有过错的一方支付受害者合理的律师费。
Section § 1722
这项法律要求拥有25名或以上员工的零售商,在消费者必须在场的情况下,与消费者就商品交付、服务或维修的四小时时间段达成一致。如果零售商或其代理人未能在此时间范围内完成(并非由于不可避免的事件),消费者可以起诉要求最高600美元的赔偿。类似规定也适用于有线电视公司和公用事业公司在服务连接或维修方面。消费者不能放弃这些权利,任何关于延迟的通知尝试都应包含足够的联系信息以便重新安排。
有线电视公司和公用事业公司必须告知用户他们及时获得服务的权利,并在必要时安排新的预约。在所有情况下,显示时间安排和通知消费者尝试的业务记录都是关键证据。
Section § 1723
在加利福尼亚州,如果零售店在顾客购买商品后至少七天内不提供全额退款、商店信用或换货,则必须清楚地展示其退货政策。这可以通过在每个收银台或入口处张贴告示、在商品上附加标签或使用订单表格来完成。但是,此要求不适用于食品、植物、易腐烂商品、“按现状出售”的商品或定制产品等。如果商店违反此规定,并且顾客在30天内退回商品,商店则有责任向顾客退款。这些规定是对其他州消费者法律和保护措施的补充。
Section § 1724
这项法律规定,通过犯罪行为获取的数据或数据访问权限,出售它们是违法的。如果你没有合法权限拥有这些数据,并且你知道或理应知道这些数据来源于犯罪,那么你也不能购买或使用它们。然而,它尊重举报人和新闻界的权利。法律允许采取法律行动,可能导致禁令(法院命令停止某项行为)等处罚。它承认出于保护人们免受身份盗窃等原因而合法处理数据。违反这项法律不会导致刑事指控,但仍可能产生法律后果。
Section § 1725
本法律规定了零售商在接受支票(流通票据)作为购物付款时可以和不可以做的事情。零售商在顾客使用支票付款时,不得要求提供信用卡或记录其号码,除非是用于身份验证或与现金返还交易相关的特定情况。但是,他们可以要求提供其他形式的身份证明。如果商家违反这些规定,他们可能会面临罚款,但前提是该违规行为是故意的。受影响的顾客或政府官员可以采取法律行动来执行本法律或阻止进一步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