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26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协会成员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具体请求才能被认可。这些请求包括更改联系信息、调整接收通知的方式(无论是添加/删除电子邮件地址还是单独接收通知)、选择加入或退出协会成员名单或电子投票,以及索取某些报告(如年度预算)的副本。每个请求都遵循详细解释程序的特定条款。

为生效,以下任何请求均应根据第4035条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协会:
(a)CA 民法 Code § 5260(a) 更改协会成员名单中成员信息的请求。
(b)CA 民法 Code § 5260(b) 根据第4040条,添加或删除用于向成员发送个人通知的第二个电子邮件或邮寄地址的请求。
(c)CA 民法 Code § 5260(c) 根据第4045条(b)款,请求向成员单独发送一般通知,或取消先前请求单独发送一般通知的请求。
(d)CA 民法 Code § 5260(d) 根据第5220条,请求退出成员名单,或取消先前请求退出成员名单的请求。
(e)CA 民法 Code § 5260(e) 根据第5320条,请求接收指定年度预算报告或年度政策声明的完整副本。
(f)CA 民法 Code § 5260(f) 根据第5320条(b)款,请求接收所有报告的完整版本,或取消先前请求接收所有报告完整版本的请求。
(g)CA 民法 Code § 5260(g) 根据第5105条,请求选择退出或选择加入通过电子秘密投票进行电子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