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民法 Code § 5350(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并且无论协会是注册成立还是非注册成立,公司法典第7233条和第7234条的规定应适用于董事会或董事会委员会授权、批准或追认的任何合同或其他交易。
(b)CA 民法 Code § 5350(b) 董事或委员会成员不得就以下任何事项进行投票:
(1)CA 民法 Code § 5350(b)(1) 对董事或委员会成员的纪律处分。
(2)CA 民法 Code § 5350(b)(2) 因董事或委员会成员损坏公共区域或设施而对其进行的评估。
(3)CA 民法 Code § 5350(b)(3) 董事或委员会成员提出的逾期评估费付款计划请求。
(4)CA 民法 Code § 5350(b)(4) 关于是否对董事或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权益上的留置权进行止赎的决定。
(5)CA 民法 Code § 5350(b)(5) 审查董事或委员会成员独立权益的拟议物理变更。
(6)CA 民法 Code § 5350(b)(6) 授予董事或委员会成员专属使用公共区域。
(c)CA 民法 Code § 5350(c) 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限制管辖董事可能拥有利益的决定的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或管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