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06.151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允许加州司法委员会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维持本州在薪资扣押联邦规定方面的豁免权,该豁免权受1968年消费者信用保护法涵盖。这包括代表本州与联邦官员讨论薪资扣押法律,向联邦政府提交最新的相关州法律和法院判决副本,以及提供任何关于这些法律执行情况的所需信息。

Section § 706.152

Explanation
如果雇主按照法院命令从你的工资中扣除款项,却故意不将其支付给有关部门,他们就犯了轻罪。这种行为欺骗了被欠钱的人和欠钱的人。

Section § 706.1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雇主不能为了欺骗债权人,使其无法通过合法的工资扣押令获得其应得的款项,而随意调整支付雇员工资的时间。如果雇主违反这项规定,被欠款的个人或公司(即债权人)可以起诉雇主,追回本应被扣押的款项。这种法庭诉讼并非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但它是一种选择。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706.153(a) 雇主不得意图挫败或削弱判决债权人根据本章规定程序发出的工资扣押令项下的权利,而延迟或提前支付雇员的任何工资。
(b)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706.153(b) 如果雇主违反本条规定,判决债权人可以对雇主提起民事诉讼,以追回如果雇主未违反本条规定,本应根据本章规定扣押并支付的金额。本款规定的补救措施并非排他性的。

Section § 706.154

Explanation
如果雇主没有按照命令从员工工资中扣留或转交所需款项,被欠款的人可以起诉雇主来追回这笔钱。但是,如果雇主正确地遵守了书面命令,他们将不承担责任,除非他们参与了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