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扣押总则
Section § 706.022
本法律解释了债权人何时以及如何通过收入扣押令扣押某人部分工资以偿还债务。该命令只能在特定时间内执行,该期限在命令送达后30天开始。如果债务人在特定时间内提交豁免申请,则该期限在送达后45天开始。扣押将持续到债务偿清、法院或执行官终止命令,或命令到期为止。在此期间,雇主必须扣押工资,并且在某些法律行动送达给他们之前,他们不会因正确遵守命令而受到惩罚。
Section § 706.023
本法律规定了雇主应如何处理多份工资扣押令。通常,雇主必须遵守最先送达的命令。如果同一天收到多份命令,雇主应优先执行基于最早判决的命令。重要的是,如果一份命令是为了防止老年人或受抚养成年人遭受经济虐待,它将优先于大多数其他命令,除非已有抚养费或税款的扣押令。雇主必须遵守这些优先规则,如果新的优先命令取代了之前的命令,则应通知相关官员。
Section § 706.024
本法律解释了需要从某人的工资中扣押多少钱来满足法院命令。它包括解决债务所需的全部金额,加上送达命令的费用和成本,减去任何已支付的款项。债务利息也每日累加,但一旦扣押了全部金额,利息就会停止。负责收取债务的官员(征收官)可以随时通知雇主应扣押的总金额,雇主必须遵守,即使这与原始命令不同。
Section § 706.025
这项法律解释了当有扣押工资令(例如工资扣押)时,雇主应如何处理从雇员薪水中扣除的款项。通常,雇主必须在每月15日之前,将扣押的款项每月发送给相关机构(扣押官)。首次支付应包括上个月扣押的所有款项,未来的支付也以此类推。但是,如果雇主愿意,他们可以更频繁地发送款项,例如每两周一次,只要他们在每个工资期结束后10天内发送款项即可。
Section § 706.026
这项法律规定了强制执行官在处理通过工资扣押令从雇主处收取的款项时的职责。强制执行官必须至少每30天将这笔钱支付给合法收款人。此外,强制执行官需要每两年向法院提交一份报告,详细说明所有收取的资金,包括任何额外费用和利息。该报告可以按照具体的法律规定以电子方式提交。
Section § 706.028
这项法律涉及一种特殊类型的工资扣押令,用于收取先前判决中剩余的费用和利息。它在初始命令得到履行后生效。这份最终命令的执行方式与任何其他工资扣押令相同。一旦这份命令得到履行,就意味着债务人已经履行了金钱判决。重要的是,一旦这份最终命令签发,利息就会停止累计,并且除了某些法定费用外,不得再增加任何费用。
Section § 706.029
Section § 706.030
这项法律解释了如何从某人的工资中扣除款项,以支付逾期的子女抚养费或配偶赡养费。这个过程始于地方儿童抚养机构发出一份特别命令,然后该命令会被发送给欠款人的雇主。雇主必须从欠款人的工资中扣除指定金额,并将其发送给指定机构。如果雇主不遵守规定,可能会面临罚款。该法律还赋予欠款人权利,可以要求复核被扣除的金额,并有机会让法院审查其债务。
雇主必须将这些抚养令置于其他与工资相关的扣款之上,优先处理。雇主需要持续扣款,直到个人雇佣关系终止,或者在该雇佣关系终止后的一年内。此外,一旦某个特定的州级机构开始运作,所有款项都将发送到该机构,以确保妥善处理。被扣除的收入有助于根据判决指示,清偿所欠的全部抚养费。
Section § 706.031
这项法律解释了如何从一个人的工资中扣除款项,以支付赡养费(例如子女抚养费)以及可能的其他债务。赡养费支付具有最高优先权,这意味着雇主必须首先扣除这笔款项,然后才能扣除其他任何款项。如果存在扣押其他类型债务或税款的命令,雇主必须确保扣除的总金额不超过法定限额。如果存在赡养费命令,并且雇主已经根据其他命令扣留了款项,他们必须通知相关部门,告知赡养费命令具有优先权。
Section § 706.032
这项法律解释了工资扣押令(用于从某人的工资中扣钱以偿还债务)何时以及如何终止。如果一个人的工作结束,并且在180天内没有扣到钱,该命令就会停止。如果一个人的工资已经因为另一笔更重要的债务而被扣除,并且在两年内没有为这项债务扣到钱,该命令也会停止。在这两种情况下,雇主都必须将该命令退还给发出该命令的官员,并附上说明退还原因的便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