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72.11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谁有权处理本篇项下的案件以及这些案件应在哪里审理。高等法院负责这些案件,审理地点取决于案件的内容。如果案件涉及房地产,应在财产所在地县进行审理。如果涉及动产,审理应在财产主要所在地县进行,或者在案件开始时任何被告居住的县进行。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72.110(a) 高等法院对本篇项下的诉讼具有管辖权。
(b)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72.110(b) 受法院移送诉讼权力的限制,本篇项下诉讼的适当审理县为:
(1)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72.110(b)(1) 诉讼标的为不动产或不动产与动产的,为不动产或其任何部分所在之县。
(2)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872.110(b)(2) 诉讼标的为动产的,为动产在诉讼开始时主要所在地之县,或被告(或其中任何一人)在诉讼开始时居住地之县。

Section § 872.1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法院处理和决定与法律案件相关的任何动议、报告和财务账目,并发布任何必要的命令,以实现案件目标并确保法院的裁决得到有效执行。

Section § 872.13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法院发布临时命令,以保护诉讼中涉及的财产。这些命令可以防止财产损耗,保护所有权,并阻止非法干涉财产分割。

Section § 872.14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法院在案件当事人之间进行公平调整,例如分摊费用或补偿,以确保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