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018.010

Explanation

本法律明确指出,当提到“客户”一词时,其定义应参照法律的另一部分,即《证据法》第951条。

为本章之目的,“客户”系指《证据法》第951条所定义的“客户”。

Section § 2018.0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希望确保律师能够私下准备庭审。这种隐私有助于他们彻底调查案件的所有方面,即使是那些看起来不利的方面。同时,它也防止律师不公平地利用对手在案件中付出的辛勤工作。

州政府的政策是做到以下两点: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2018.020(a) 维护律师在准备案件以备审判时享有必要的隐私程度的权利,以鼓励他们彻底准备案件,并调查案件的有利和不利方面。
(b)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2018.020(b) 防止律师不当利用其对手的勤勉和努力。

Section § 2018.030

Explanation

在加州,律师的笔记和想法,例如他们的意见或研究,在法律案件中不能被对方获取。然而,如果法官认为将律师创建的其他材料保密对试图构建其法律案件的另一方不公平,则这些材料可能需要交出。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2018.030(a) 反映律师的印象、结论、意见,或法律研究或理论的书面材料,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被发现。
(b)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2018.030(b) 除(a)款所述的书面材料外,律师的工作成果不可被发现,除非法院认定拒绝披露将不公平地损害寻求披露方在准备其诉求或抗辩时的利益,或将导致不公正。

Section § 2018.04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主要说明,它只是在重复关于“工作成果”保护的已知内容。“工作成果”是一个法律术语,指律师在案件中准备的或为其准备的材料。这项法律不试图改变在案件中可以分享多少或多少该信息。

Section § 2018.0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律师被怀疑明知故犯地帮助他人实施犯罪或欺诈,那么他们工作材料的通常法律保护将不适用。在律师的帮助被用于这些非法活动的情况下,加州的执法部门和检察官可以查阅律师的材料,用于他们的调查或法庭案件。

Section § 2018.060

Explanation
本节明确指出,本章的规定不限制律师依照此前一项法律判例的允许,请求进行不公开的法庭听证会。

Section § 2018.07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州律师协会调取正在面临纪律指控的律师的工作成果,但前提是该成果与案件相关且客户已批准。当客户投诉其律师时,则视为客户已同意调取。工作成果将保持保密,并只能用于纪律程序,同时有保护措施确保其隐私。

Section § 2018.08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律师与其现有或前客户之间发生法律纠纷,并且某些文件或其他材料与律师是否未能履行其对客户的职责有关,那么律师不能主张工作成果特权来隐藏这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