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034.610

Explanation

如果在法律案件中您已经按时提交了专家证人名单,您可以请求法院允许您增加新的专家,或者更新现有专家将要作证的内容。您需要尽早提出此请求,以便在证据开示结束前有足够时间对这些专家进行询问,除非有非常特殊的原因可以稍后提出。此外,在向法院提出此请求之前,您必须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2034.610(a) 任何已及时交换专家证人信息的当事人,经其动议,法院可准许其进行以下一项或两项操作:
(1)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2034.610(a)(1) 补充该当事人的专家证人名单和声明,增加该当事人随后聘请的任何专家证人的姓名和地址。
(2)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2034.610(a)(2) 修改该当事人的专家证人声明,以说明先前指定的专家预计将提供的证词的一般实质内容。
(b)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2034.610(b) 根据 (a) 款提出的动议,应在第八章(自第 2024.010 条起)规定的证据开示完成时限之前足够长的时间提出,以便在该时限内对与该动议相关的任何专家进行取证。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允许该动议在较晚的时间提出。
(c)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2034.610(c) 该动议应附有根据第 2016.040 条提交的协商声明。

Section § 2034.620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在法庭案件中更新或增加你的专家证人名单,必须满足某些条件。法院只会在以下情况下允许更改:它考虑到对方在多大程度上依赖了现有名单,确保对方的案件不会受到不公平影响,确定你无法合理地更早计划这些更改,或者确定是由于一个诚实的错误。此外,你必须迅速通知法院和其他当事人这些更改,立即让专家接受质询,并遵守任何额外条件,例如可能重新安排审判日期或承担对方因更改而产生的费用。

法院仅在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时,方可准许增加或修改专家证人名单或声明: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2034.620(a) 法院已考虑到对方当事人依赖专家证人名单的程度。
(b)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2034.620(b) 法院已确定任何反对该动议的当事人,在维持其诉讼或实质性抗辩方面不会受到损害。
(c)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2034.620(c) 法院已确定以下任一情况:
(1)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2034.620(c)(1) 动议方在合理勤勉的情况下无法确定传唤该专家证人,或无法决定提供该专家证人的不同或额外证词。
(2)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2034.620(c)(2) 动议方未能确定传唤该专家证人,或未能提供该专家证人的不同或额外证词,系因错误、疏忽、意外或可原谅的懈怠所致,且动议方已完成以下两项: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2034.620(c)(2)(A) 在决定传唤该专家证人或提供不同或额外证词后,立即寻求准许增加或修改。
(B)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2034.620(c)(2)(B) 此后立即向所有已出庭的当事人送达了关于该专家或第 2034.260 条所述证词的拟议专家证人信息的副本。
(d)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2034.620(d) 增加或修改的准许以动议方立即根据第 3 条(自第 2034.410 条起)的规定提供专家进行质证为条件,并以任何其他公正的条件为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准许任何反对该动议的当事人指定额外专家证人或从先前指定的专家证人处获取额外意见,将审判延期一段合理时间,以及向任何反对该动议的当事人判给诉讼费和诉讼开支。

Section § 203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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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法庭案件中,有人试图更改专家证人信息但未能成功,他们将不得不支付一笔罚款。但是,如果他们的行为有非常充分的理由,或者由于其他因素,对他们进行处罚是不公平的,他们就不会受到处罚。

法院应根据第 7 章(自第 2023.010 条起)对任何未能成功提出或反对增加或修改专家证人信息动议的当事人、个人或律师施加金钱制裁,除非法院认定受到制裁的一方具有充分理由,或存在其他情况使得施加该制裁不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