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179.04(a) 房东应在2020年9月30日或之前,以至少12磅字体向截至2020年9月1日未支付在受保护期间到期的一笔或多笔租金的租客提供以下通知:
“加利福尼亚州通知:加利福尼亚州立法机关已颁布《2020年COVID-19租客救济法案》,该法案保护因COVID-19相关财务困境而未能支付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期间到期租金的租客免遭驱逐。
“COVID-19相关财务困境”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1. 因COVID-19疫情导致的收入损失。
2. 在COVID-19疫情期间执行必要工作直接导致的自付费用增加。
3. 与COVID-19疫情对健康的影响直接相关的费用增加。
4. 因COVID-19疫情直接导致的育儿责任或照顾年迈、残疾或生病家庭成员的责任,这些责任限制了您的收入能力。
5. 因COVID-19疫情直接导致的育儿或照顾年迈、残疾或生病家庭成员的费用增加。
6. 与COVID-19疫情相关的其他情况,导致您的收入减少或支出增加。
本法律为您提供以下保护:
1. 如果您因上述COVID-19疫情导致的收入减少或支出增加而未能支付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到期的租金,您不能因此类未付款而被驱逐。
2. 如果您因上述COVID-19疫情导致的收入减少或支出增加而无法支付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期间到期的租金,并且您在2021年1月31日或之前支付了该期间未支付租金的25%,您将不能被驱逐。
您必须向您的房东提供一份关于您COVID-19相关财务困境的伪证罪处罚声明,证明因COVID-19疫情导致的收入减少或支出增加,才能受到上述驱逐限制的保护。在您的房东寻求因您未能支付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期间到期的款项而驱逐您之前,您的房东将被要求向您提供一份15天通知,告知您所欠金额,并附带一份空白声明表格,您可以使用该表格来遵守此要求。
如果您的房东有存档的收入证明,表明您的家庭收入至少达到租赁物业所在县中位数收入的130%(根据住房和社区发展部在《2020年官方州收入限制》中公布的数据),您的房东还可能要求您提供文件,证明您因COVID-19疫情而经历了收入减少或支出增加。您的房东必须在15天通知中告知您是否要求提供此类文件。任何形式的客观可验证文件,只要能证明您所经历的财务影响,都可视为充分,包括您的雇主信函、失业保险记录或医疗账单,并可用于满足文件要求。
您务必不要忽视房东发出的15天“支付租金或搬离”通知或“履行契约或搬离”通知。如果您收到15天通知,但在15天通知到期前未向房东提供声明表格,您可能会被驱逐。如果您拖欠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期间到期的租金,并且未支付至少相当于该期间未支付款项25%的金额,您也可能从2021年2月1日起被驱逐。
有关您可能获得的法律资源信息,请访问lawhelpca.org。”
(b)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179.04(b) 房东应在2021年2月28日或之前,以至少12磅字体向截至2021年2月1日未支付在涵盖期间到期的一笔或多笔租金的租客提供以下通知:
“加利福尼亚州通知:加利福尼亚州立法机关已颁布《COVID-19租客救济法案》,该法案保护因COVID-19相关财务困境而未能支付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到期租金的租客免遭驱逐。
“COVID-19相关财务困境”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1. 因COVID-19疫情导致的收入损失。
2. 在COVID-19疫情期间执行必要工作直接导致的自付费用增加。
3. 与COVID-19疫情对健康的影响直接相关的费用增加。
4. 因COVID-19疫情直接导致的育儿责任或照护年迈、残疾或患病家庭成员的责任,从而限制了您的收入能力。
5. 因COVID-19疫情直接导致的育儿或照护年迈、残疾或患病家庭成员的费用增加。
6. 其他与COVID-19疫情相关的、导致您收入减少或开支增加的情况。
本法律为您提供以下保护:
1. 如果您因上述原因(即因COVID-19疫情导致收入减少或开支增加)而未能在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支付到期租金,您不能因此未付款而被驱逐。
2. 如果您因上述原因(即因COVID-19疫情导致收入减少或开支增加)而无法支付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到期的租金,并且您在2021年6月30日或之前支付了该期间所欠租金的25%,您不能被驱逐。
您必须向您的房东提供一份关于您因COVID-19疫情导致的经济困难的宣誓声明(作伪证将受处罚),证明您因COVID-19疫情而收入减少或开支增加,才能获得上述驱逐限制的保护。在您的房东因您未支付在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到期的款项而寻求驱逐您之前,您的房东将被要求向您发出15天通知,告知您所欠金额,并附带一份空白声明表格,供您用于遵守此要求。
如果您的房东有收入证明文件,表明您的家庭收入至少达到租赁物业所在县2020年官方州收入限额(由住房和社区发展部公布)中位数收入的130%,您的房东可能还会要求您提供文件,证明您因COVID-19疫情而收入减少或开支增加。您的房东必须在15天通知中告知您是否要求提供该文件。任何能够客观核实并证明您所经历的经济影响的文件形式均可接受,包括您的雇主信函、失业保险记录或医疗账单,并且可以提供这些文件以满足文件要求。
您务必不要忽视您的房东发出的15天“支付租金或搬离”通知或“履行契约或搬离”通知。如果您收到15天通知,但在15天通知到期前未向房东提供声明表格,您可能会被驱逐。如果您拖欠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到期的租金,并且未支付至少相当于该期间所欠租金25%的金额,您也可能从2021年7月1日起被驱逐。
您可能有资格获得租金援助。除了延长这些驱逐保护措施外,加利福尼亚州与联邦和地方政府合作,设立了一项紧急租金援助计划,旨在帮助因COVID-19疫情而无法支付租金和水电费的租户。该计划可能能够帮助您补缴逾期租金。此外,根据资金可用情况,该计划也可能能够帮助您支付未来的租金。
虽然并非所有人都有资格获得此项援助,但无论您的公民身份或移民身份如何,您都可以申请。申请或获得此项援助无需任何费用。
有关《COVID-19租户救济法案》延期以及新的州或地方租金援助计划的更多信息,包括如何获得援助的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housingiskey.com或致电1-833-422-4255。”
(c)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179.04(c) 房东应在2021年7月31日或之前,以至少12磅字体向截至2021年7月1日未支付在受保护期间到期的一笔或多笔租金的租户提供以下通知:
“加利福尼亚州通知:加利福尼亚州立法机构已延长《COVID-19租户救济法案》。该法律现在保护因COVID-19疫情导致经济困难的租户,使其不会因未支付在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到期的租金而被驱逐。
“与COVID-19相关的经济困难”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1. 因COVID-19疫情导致的收入损失。
2. 在COVID-19疫情期间从事必要工作直接导致的自付费用增加。
3. 与COVID-19疫情对健康的影响直接相关的费用增加。
4. 与COVID-19疫情直接相关的育儿责任或照护年迈、残疾或患病家庭成员的责任,这些责任限制了您的收入能力。
5. 与COVID-19疫情直接相关的育儿或照护年迈、残疾或患病家庭成员的费用增加。
6. 与COVID-19疫情相关的其他导致您收入减少或支出增加的情况。
本法律为您提供以下保护:
1. 如果您因上述COVID-19疫情导致的收入减少或支出增加,而未能在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支付到期租金,您不能因此类未付款而被驱逐。
2. 如果您因上述COVID-19疫情导致的收入减少或支出增加,而无法支付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到期的租金,只要您在2021年9月30日或之前支付该期间未付租金的25%,您就不能被驱逐。
您必须向您的房东提供一份在伪证罪处罚下的声明,证明您因COVID-19疫情而遭受的财务困境,并证明因COVID-19疫情导致的收入减少或支出增加,以便获得上述驱逐限制的保护。在您的房东寻求因您未能在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支付到期款项而驱逐您之前,您的房东将被要求向您发出15天通知,告知您所欠金额,并附带一份空白声明表格,您可以使用该表格来遵守此要求。
如果您的房东有收入证明文件,表明您的家庭收入至少达到租赁物业所在县中位收入的130%(根据住房和社区发展部在2020年官方州收入限制中公布的数据),您的房东可能还会要求您提供文件,证明您因COVID-19疫情而经历了收入减少或支出增加。您的房东必须在15天通知中告知您是否要求提供此类文件。任何形式的客观可验证文件,只要能证明您所经历的财务影响,均可视为充分,包括您的雇主信函、失业保险记录或医疗账单,并可用于满足文件要求。
您务必不要忽视房东发出的15天“支付租金或搬离”通知,或“履行契约或搬离”通知。如果您收到15天通知,但在15天通知到期前未向房东提供声明表格,您可能会被驱逐。如果您拖欠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到期的租金,且未支付至少相当于该期间未付租金25%的金额,您也可能从2021年10月1日起被驱逐。
您可能有资格获得租金援助。除了延长这些驱逐保护措施外,加利福尼亚州与联邦和地方政府合作,设立了一项紧急租金援助计划,旨在帮助因COVID-19疫情而无法支付租金和水电费的租户。该计划可能能够帮助您补缴逾期租金。此外,根据资金的可用性,该计划也可能能够帮助您支付未来的租金。
并非所有人都有资格获得此项援助,但无论您的公民身份或移民身份如何,您都可以申请。申请或获得此项援助无需任何费用。
有关COVID-19租户救济法案延期以及新的州或地方租金援助计划的更多信息,包括如何获得援助的更多资格信息,请访问http://housingiskey.com或致电1-833-430-2122。”
(d)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179.04(d) 房东可以按照第1162条规定的方式或通过邮件,提供分节 (a) 至 (c)(含)所要求的通知(如适用)。
(e)Copy 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179.04(e)
(1)Copy 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179.04(e)(1) 房东在提供分节 (a) 至 (c)(含)所要求的通知(如适用)之前,不得根据第1179.03条分节 (b) 或 (c) 发出通知。
(2)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179.04(e)(2) 分节 (a) 所要求的通知可以与根据第1179.03条分节 (b) 或 (c) 发出的通知同时提供给租户,该通知应在2020年9月30日或之前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