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之执行石油和天然气留置权
Section § 1203.51
Section § 1203.52
如果您根据合同为石油或天然气租赁提供劳务、材料或服务,您可以申请留置权,以确保您能获得报酬。即使油井没有产出,或者材料不是最终油井的一部分,这项权利也适用。您必须在提供工作或材料后的六个月内提出此申请。您还可以在申请中包含运输费和利息等费用。
Section § 1203.53
这项法律解释了与石油或天然气租赁权益相关的留置权可以适用于哪些财产。它包括对进行工作的租赁权益的权利,但不影响之前的特许权使用费权益和类似主张。它还涵盖用于钻探或作业油井的材料和固定装置,以及油井本身和生产的石油或天然气,但排除在工作开始前已明确由他人拥有的权益。
Section § 1203.54
如果你作为分包商,为总承包商提供劳务、材料或服务,你可以主张留置权。这意味着你对你所工作的财产拥有合法权利,与总承包商类似。这也适用于油气井项目中使用的材料和固定装置。
Section § 1203.55
Section § 1203.56
这项法律解释了留置权(一种作为债务担保的财产法定权利)何时产生以及它如何优先于其他债权。留置权从首次向您的财产提供材料或服务,或首次在该财产上进行劳务之日开始。如果您遵守第1203.58条中的具体要求,该留置权将优先于在原始留置权产生之后施加在您财产上的任何其他债权或留置权。
Section § 1203.57
Section § 1203.58
如果你想主张留置权(这就像对一处房产因欠款而提出的法律主张),你需要到房产所在地的县记录员办公室备案一份详细的声明。这份声明应包括你主张的金额以及你所提供劳务或材料的详细信息。它还必须列出房产所有人、你的姓名和地址,以及(如果适用)直接接受你服务的人。重要的是,你必须在工作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提交这份文件,以确保其有效。
Section § 1203.59
Section § 1203.60
如果有人对某项财产提出了留置权,财产所有人、出租人或相关承包商可以记录一份担保债券来代替。这份担保债券的金额应是留置权价值的150%,并支付给留置权人。它必须由财产所有人签署,并由一家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一旦记录,这份担保债券在法律索赔中就取代了该财产。留置权人有一定的时间可以就这份担保债券提起诉讼,并且可以单独提出多项索赔。
Section § 1203.61
这项法律解释了留置权应如何执行。你需要在留置权记录后的180天内提起法律诉讼来执行留置权。如果你在此期间给予信用并将其记录在案,留置权可以持续到信用期结束后180天,但最长不能超过工程完工后一年。如果你未能在两年内将留置权案件提交审判,法院可能会驳回该案件。如果案件被驳回,或者法院裁定不存在留置权,就相当于留置权被取消并从记录中移除。对于在180天期限过后购买房产或以此房产贷款的人,任何信用或留置权延期都无效,除非在买方或贷款方的权利确立之前已正式记录在案。
Section § 1203.63
Section § 1203.64
本节解释说,如果你有留置权主张(即在某人偿还债务前扣留其财产的合法权利),你可以将该主张转让给他人(这称为“转让”)。当你转让时,接受转让的人将获得你原有的所有权利。但是,如果对该主张存在任何法律抗辩,这些抗辩对该主张的新所有人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