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认领财产法无人认领个人财产的收归国有
Section § 1510
Section § 1511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您持有在加州发行或由加州公司发行的汇票或旅行支票,并且该汇票或支票被视为无人认领,那么州政府可以将其收归所有。这种情况发生的前提是,根据特定标准,该款项仍无人认领,例如购买地没有相关法律来收归这些款项。本法适用于1965年2月1日之后被视为无人认领的凭证,除非这些款项在1974年1月1日之前已被其他州收归所有。“无人认领”的定义与一项联邦法律相关联。
Section § 1513
这项法律规定了当公司(如银行)持有的某些类型的财产,如果所有者长期未与其互动,何时必须上交给州政府,这被称为“归属”。如果您三年多没有动用您的银行存款、储蓄或其他账户——例如没有存入或取出资金,甚至没有通过电子方式联系——这些资金可能会归州政府所有。退休账户有特殊规定,如果您在同一银行的其他账户中表现出兴趣,则不会归属。逾期15年未兑付的旅行支票、逾期三年未认领的支票以及逾期七年未认领的汇票也可能归属。逾期一年未认领的工资也适用同样的规定。但是,如果这些账户有任何活动记录,例如定期存款或取款,州政府就不会收走这些钱。
Section § 1513.5
这项法律要求银行和金融机构在客户的休眠账户或资金可能被移交给州政府时通知客户。如果客户的账户在一定时期内没有活动,银行必须通过邮件或电子方式发送通知。该通知应告知客户其账户可能被视为无人认领,并详细说明如何保持账户活跃。如果账户价值超过2美元,银行可以为此通知收取少量费用。但是,如果账户价值低于50美元,则无需发送通知,也不能收取任何费用。新开户的客户在开户时必须被告知,账户不活跃可能导致州政府接管其账户。
Section § 1514
如果您在加利福尼亚州有一个保险箱或类似的保管设施,并且在租赁期满或免费保管协议终止后三年多没有认领其中的物品,州政府就可以将其收归所有。存放这些保管箱的商家必须在特定时间内尝试联系您,告知您的财产可能会被州政府收走。他们需要发送一份通知,其中包含明确的指示,说明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例如如果您在保管您保管箱的机构有活跃账户或某些退休计划。此外,商家还必须告知新的租用者,他们的无人认领财产在一定时间后可能会归州政府所有。
Section § 1515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如果人寿保险单或年金的资金在应支付后三年以上无人认领,这些资金将归州所有。如果合法受益人不明确或其地址未知,则使用保单持有人的最后已知地址。如果被保险人达到一定年龄且保单有效,但在三年内未提出任何索赔或采取任何行动,则该保单被视为已到期。即使保单未退保,资金也仍应支付。
Section § 1515.5
这项法律规定了保险公司相互公司改制或重组过程中涉及的财产何时被视为弃置。它指出,如果分配文件因地址不正确而无法邮寄,则该财产在重组当天即被视为弃置。如果文件已邮寄但因无法投递而被退回,且所有者未进行任何联系,则该财产在两年后被弃置。如果文件成功邮寄但所有者未作出回应或沟通,则该财产在三年后被视为弃置。
Section § 1516
Section § 1517
Section § 1518
这项法律规定了,如果财产所有人三年多没有认领或表明对代持财产的兴趣,该财产将如何处理。通常,此类财产会移交给州政府。但是,也有例外情况。如果受托人在此期间管理了所有人的其他账户或对所有人的财产进行了某些操作,该财产可能不会被州政府收走。法律特别提到了涉及退休账户的情况。只有在计划强制分配或所有人年满70岁半的情况下,该财产才被视为应付。此外,如果某人代持商业公司的财产,除非另有规定,否则他们被视为仅为该公司持有该财产。
Section § 1518.5
这项法律规定,预付殡葬信托(用于未来殡葬费用的资金)中的钱,如果在可支付之日起三年多后无人问津,可以归属州政府。例如,如果指定受益人已超过105岁,协议签订已超过45年,或者在收到死亡通知后没有沟通,这些钱就变得可支付。如果持有信托的殡仪馆倒闭,且在最终分配后的六个月内无人认领这笔钱,那么这笔钱将归州政府所有。一旦州政府收走这笔钱,殡仪馆就解除了其服务义务,除非他们能证明之后提供了服务。殡仪馆不能收取查询这些信托状态的费用,如果他们将资金移交给正确的当事人或州政府,他们对这些资金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Section § 1519
如果您不认领由政府或相关机构持有超过三年的个人财产,该财产将归州所有。
Section § 1519.5
Section § 1520
这项法律规定,加利福尼亚州的个人财产如果三年多无人认领,就会归州政府所有,除非是其他地方提到的特定类型。商家如果持有价值50美元或以上、无人认领的财产,必须在财产归州政府之前尝试通知所有者。通知必须清楚地警告财产有被州政府收归所有的风险,说明财产缺乏活动的情况,并提供所有者保持财产活跃的方式。商家可以收取少量费用来发送此通知。这项规定于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
Section § 1520.5
本法律解释说,针对无人认领财产的特定规则不适用于受另一法律管辖的礼品卡,除非这些礼品卡有有效期,并且是用金钱或有价值的物品购买的。
Section § 1521
如果您在雇员福利计划分配款(例如退休金)可领取之日起三年内未领取,这些资金将归州政府所有。但是,如果计划规定,在找不到您的情况下可以没收这笔钱,并且计划中明确说明了这一点,那么这笔钱就不会归州政府所有。此外,如果您有权获得剩余款(例如额外付款),您可以通过提出索赔来避免失去它们。
Section § 1522
这项法律规定,你不能仅仅因为财产处于非活跃状态就从无人认领的财产中扣除费用,除非法律明确允许。即使法律允许,如果财产所有人在向州政府报告之前认领了该财产,而你通常不会扣除这些费用,那么你仍然不能从无人认领的财产中扣除这些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