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55.0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原告在法律诉讼最终判决前,向州财政部存入一笔预计用于赔偿所涉财产的款项。这笔存款是基于对财产价值的专业评估。评估必须全面,提供详细信息,例如财产价值、最佳用途、支持性分析以及任何剩余财产损害的赔偿计算。在紧急情况下,如果理由充分并确保随后会迅速完成充分评估,法院可以允许在评估完成前进行存款。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10(a) 在判决作出之前的任何时间,原告可以向州财政部存入基于评估的、将在诉讼中判给的可能赔偿金额。存款所依据的评估应符合 (b) 款的规定。无论原告是否申请占有令或打算申请,均可进行存款。
(b)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10(b) 在根据本条进行存款之前,原告应聘请一名有资格就财产价值发表意见的专家 (1) 对财产进行评估,并 (2) 准备一份书面说明或评估依据的摘要。该说明或摘要应包含足以清晰表明评估依据的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信息: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10(b)(A) 财产的估价日期、最高最佳用途和适用分区。
(B)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10(b)(B) 支持评估的主要交易、重置或替换成本分析,或资本化分析。
(C)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10(b)(C) 如果评估包括对剩余部分的损害赔偿,则财产赔偿和对剩余部分的损害赔偿应单独列明,以及支持赔偿的计算和叙述性解释,包括任何抵销利益。
(c)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10(c) 经通知动议,或在紧急情况下经单方申请,如果原告通过宣誓书提交事实,表明 (1) 存在允许立即存款的充分理由,(2) 尚未完成充分评估且在存款前无法合理准备,并且 (3) 拟存款金额不低于原告真诚估计将在诉讼中判给的可能赔偿金额,法院可以允许原告在未事先遵守 (b) 款规定的情况下进行存款。在其命令中,法院应要求原告在命令中规定的合理时间内遵守 (b) 款规定,并且 (b) 款所要求的评估所示的任何额外赔偿金额也应在该时间内存入。

Section § 1255.020

Explanation

当原告在法律案件中向法院存入款项作为担保时,他们必须通过送达存款通知来告知所有相关方。该通知必须包含存款的金额和日期,并且必须按照特定的法律程序送达。随通知一起,原告必须提供一份书面说明或摘要,解释所涉财产的评估价值。如果由于任何原因该说明的完成被延迟,原告在通知存款时必须附上宣誓书副本,并尽快完成该说明。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20(a) 依照第1255.010条规定进行存款时,原告应向所有已在该诉讼中出庭的当事人送达存款通知,并向法院提交送达证明以及存款通知。原告应在当事人此后出庭时向其送达。存款通知应说明已进行存款以及存款的日期和金额。存款通知的送达应按照第1255.450条规定的占有令送达方式进行。
(b)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20(b) 存款通知应附有第1255.010条所指的评估依据的书面说明或摘要。
(c)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20(c) 如果原告已根据第1255.010条获得延迟完成书面说明或摘要的命令,则原告:
(1)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20(c)(1) 进行存款时,应遵守 (a) 款规定,并在通知中附上该命令所依据的所有宣誓书副本。
(2)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20(c)(2) 在书面说明或摘要完成后,应遵守 (b) 款规定。

Section § 1255.03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如何确定在法律诉讼中作为赔偿金的押金是否足够。如果任何相关方认为押金应重新评估,他们可以请求法院审查财产的价值、其最佳用途以及其他财务分析。如果押金需要增加,原告可能需要支付更多,否则可能面临失去占有权的风险。如果押金未能及时增加,被告可以要求撤销案件,并可能追回诉讼费用和损害赔偿。一旦被告从押金中提取了资金,法院就不能降低赔偿金额。但是,如果押金超出所需,原告可以取回多余的部分。原告也可以在没有法院命令的情况下增加押金,但必须通知所有相关方。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30(a) 任何时候,在本条规定下作出押金后,法院应根据原告或对作出押金的财产有利害关系的任何一方的动议,确定或重新确定所存入的金额是否为在该诉讼中可能判给的赔偿金的概算金额。该动议应附有足以清楚表明动议依据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与动议相关的资料:
(1)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30(a)(1) 财产的估价日期、最高最佳用途和适用分区。
(2)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30(a)(2) 支持该动议的主要交易、重置成本或替换成本分析,或资本化分析。
(3)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30(a)(3) 单独列明的财产赔偿金和对剩余部分的损害赔偿金,以及支持该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和叙述性解释,包括任何抵销利益。
(b)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30(b) 如果原告尚未占有该财产,且法院确定概算赔偿金超过已存入的金额,法院可以命令原告增加押金,或者可以拒绝原告占有该财产,直到押金增加到命令中指定的金额。
(c)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30(c) 如果原告已占有该财产,且法院确定概算赔偿金超过已存入的金额,法院应命令将押金增加到确定的概算赔偿金金额。如果押金金额在法院命令之日起30天内,或法院在作出命令时可能允许的任何更长时间内,未相应增加,被告可以向原告送达一份选择通知,将该未履行视为放弃诉讼。如果原告在收到该通知后10天内未能纠正其过失,法院应根据被告的动议,作出判决驳回诉讼,并根据第1268.610条和第1268.620条的规定,判给被告其诉讼费用和损害赔偿。
(d)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30(d) 在被告根据本条规定提取任何已存入的金额后,法院不得确定或重新确定概算赔偿金低于已提取的总金额。本款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排除法院确定或重新确定概算赔偿金高于已提取金额。
(e)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30(e) 如果法院确定已存入的金额超过概算赔偿金,法院可以允许原告提取被告尚未提取的超额部分。
(f)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30(f) 原告可以随时增加押金金额,而无需根据本条提出动议。在此情况下,增加押金的通知应按照第1255.020条(a)款的规定送达。

Section § 1255.04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当房主卷入涉及其房产的法律诉讼时会发生什么,该房产最多包含两套住宅,其中一套是房主自住的。如果想要该房产的原告尚未存入法院可能判定的合理赔偿金,房主可以要求原告存入。房主可以指定一个存款日期,该日期不应早于其提出要求后的30天。如果存款完成,原告可以在30天后占有房产。如果未存款,房主可以从该日期起获得赔偿金的利息。如果原告放弃诉讼,这笔利息可以在以后追回。如果发出了存款通知,房主将放弃对原告的其他所有主张,除了要求更高的赔偿金。一旦存款,房主可以被告知并提取这笔钱,但这个过程必须在任何最终判决之前发生,除非判决被撤销。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40(a) 如果原告尚未按照本条规定缴存保证金,且该财产包含不超过两个住宅单元的住所,且该住所或其一个单元由被告作为其居所占用,则被告可以向原告送达通知,要求缴存将在诉讼中判给的可能赔偿金额。该通知应指明被告希望缴存保证金的日期。该日期不得早于通知送达之日后的30天,可以是任何更晚的日期。
(b)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40(b) 如果原告在被告指定的日期或之前缴存了按照本条规定确定或重新确定的可能赔偿金额,则原告可以获得占有令,授权原告在被告指定的缴存日期后30天或原告可能要求的任何更晚日期占有该财产。
(c)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40(c) 尽管有第1268.310条的规定,如果未能在被告指定的日期或法院根据原告的动议和充分理由指定的更晚日期或之前缴存保证金,则在诉讼中判给被告的赔偿金应自该日期起计算法定利息。被告有权获得全部利息,无需抵扣其收到的租金或其他收入,也无需抵扣其继续占有该财产的价值。
(d)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40(d) 如果原告放弃诉讼,则根据(c)款产生的利息可以按照第1268.610条规定的诉讼费用追偿方式,作为诉讼费用予以追偿。如果在诉讼中,法院或陪审团裁决最终确定了本应判给被告的赔偿金,则利息应按判决金额计算。如果从未作出任何确定,则利息应按法院确定的可能赔偿金额计算。
(e)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40(e) 根据本条送达通知,即构成法律上的弃权,以原告随后缴存可能赔偿金额为条件,放弃被告除要求更高赔偿金之外的所有权利主张和抗辩。
(f)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40(f) 根据本条缴存保证金的通知应按照第1255.020条(a)款的规定送达。被告可以按照第2条(自第1255.210条开始)的规定提取保证金。
(g)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40(g) 除非判决被撤销、作废或撤销,且在送达通知时未作出其他判决,否则被告不得在判决生效后根据(a)款送达通知。

Section § 1255.0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的是,如果有人要征用一块正在出租的土地(即附有租赁权益的财产),但他们没有支付足够的补偿金。这种情况下,房东可以要求征用方预先支付一笔可能需要支付的补偿金。如果征用方不支付这笔钱,那么房东应得的任何利息,将从他们出租该物业所获得的利润中扣除。

Section § 1255.06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在法庭决定赔偿时使用某些财务信息和文件的规则。首先,它指出在审判期间,不得提及或使用存入或取出的金额。其次,与这些交易相关的估价报告等文件不能作为不利于任何一方的证据。最后,如果有人提出异议,制作这些报告的人不能被强迫就赔偿作证,除非他们自愿,如果他们作证,他们的报告只能用来质疑他们的可信度。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60(a) 根据本章存入或取出的金额,不得作为证据或在赔偿问题的审理中被提及。
(b)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60(b) 在赔偿问题的审理中,根据本章规定与存入或取出相关的估价报告、书面陈述和估价摘要,或任何其他陈述,不得被视为任何一方的承认。
(c)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60(c) 经根据本章规定请求制作估价报告、书面陈述和估价摘要或其他陈述的一方提出异议,制作该报告或陈述和摘要或其他陈述的人,不得由任何其他方在赔偿问题审理中传唤其就赔偿发表意见。如果制作该报告、陈述和摘要或其他陈述的人被传唤到庭就赔偿发表意见,则该报告、陈述和摘要或其他陈述可用于弹劾证人。

Section § 1255.070

Explanation
通常情况下,钱需要存入州金库,但原告可以要求将钱存入县金库。存入州金库的钱会按照特定规则进行管理、投资和支付,任何利息或收益也会按照这些规则进行分配。重要的是,在法院决定将这些钱支付给被告之前,所有在诉讼中存入的钱款都由原告承担风险。

Section § 1255.075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卷入法律案件,并且有财产涉案,他们可以请求法院将为该财产存入的任何款项进行投资,而不是让其闲置。在做出决定之前,法院会审查这项投资可能如何影响所有相关方。如果法院认为公平,可以在特定条件下允许这样做。投资应仅限于安全的、有政府支持的选项。投资这笔保证金的效果,与提前取出这笔钱的效果相同。

(a)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75(a) 在判决生效前,根据本章已存入保证金的财产,对其拥有权益的被告,在通知诉讼的其他当事人后,可以请求法院将所有该等保证金为被告的利益进行投资。
(b)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75(b) 在该动议的听证会上,法院应考虑各方的利益以及该投资可能对他们产生的影响。法院可酌情决定,如果其认为符合司法公正的利益,则可批准该动议,但须遵守案件具体情况下的适当条款和条件。
(c)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75(c) 根据本条进行的投资应由法院指定,且应限于美国政府债券或账户由联邦政府机构承保的机构中的计息账户。
(d)CA 民事诉讼法 Code § 1255.075(d) 保证金的投资具有与根据本章提取保证金相同的法律后果。

Section § 1255.08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某人在法律案件中存入可能作为补偿金的款项时,他们不放弃质疑法院裁决、撤回其案件或要求重新审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