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9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在加州,如果你在仲裁开始前需要提交申请,应该在哪里提交。通常,你需要在合同约定履行地或签订地所在的县提交。如果这些地点不明确或不适用,你可以在案件任何一方当事人居住地或有营业场所的县提交。如果以上两种情况都不符合,你可以在加州的任何一个县提交。

Section § 1292.2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在仲裁开始或结束后提交与仲裁相关的法律请求,你需要在仲裁正在进行或已经进行的县的法院提交。如果仲裁并非只在一个县进行,或者是在州外进行的,那么有不同的提交规则,这些规则在另一个条款(Section 1292)中有所规定。

Section § 1292.4

Explanation
如果有一个根据协议应该通过仲裁解决的争议,并且这个争议已经是高等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的一部分,那么你必须在这个案件中提交仲裁请求。

Section § 1292.6

Explanation
一旦有人就仲裁协议提交申请,同一法院将处理关于同一问题的任何未来申请。这些申请必须作为同一案件的一部分提交。
在本篇章下提交申请后,提交该申请的法院保留管辖权,以裁定任何涉及同一仲裁协议和同一争议的后续申请,且任何此类后续申请应在同一诉讼程序中提交。

Section § 1292.8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暂停一个法院案件,因为案件中的某个问题应该通过仲裁来解决,你必须向目前正在审理该案件的同一个法院提出暂停请求。

Section § 1293

Explanation
如果你在加州签订一份协议,其中规定任何争议都将在本州内通过仲裁解决,这意味着你已同意让加州法院处理任何相关事宜,例如执行该协议或批准仲裁期间作出的裁决。

Section § 1293.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任何与本篇章相关的法律案件中,法院必须按照法典其他部分中概述的规则,决定由谁支付所涉费用。

法院应在本篇章项下的任何司法程序中,按照本法典第二编第14篇第6章(自第1021条起)的规定判给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