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所列定义适用于本条的解释:
(a)CA 教育 Code § 81621(a) “委员会”指州能源资源保护和开发委员会。
(b)CA 教育 Code § 81621(b) “能源独立”指利用现有和发展中的技术满足现场能源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太阳能、燃料电池和其他可再生清洁现场能源,优化自然采光的使用,采用被动式太阳能朝向,以及使用最大限度减少能源损失的建筑技术,例如适当的隔热材料和照明设备。
(c)CA 教育 Code § 81621(c) “能源管理计划”指社区学院在全州能源管理计划的指导下制定的计划,旨在实施能源效率项目,例如可持续绿色建筑、翻新以及风力或太阳能农场,以推动社区学院实现能源独立。
(d)CA 教育 Code § 81621(d) “计划”指根据本条设立的全州能源管理计划,该计划是一个以联邦能源管理计划为蓝本的州级计划。
(e)CA 教育 Code § 81621(e) “可再生或其他分布式能源系统”指替代性高效能源,例如自然采光、光伏板(屋顶或太阳能农场)、被动式太阳能供暖、燃料电池和蒸汽。柴油发电机系统不包括在此定义中。
(f)CA 教育 Code § 81621(f) “可持续绿色建筑”指旨在减少与建造、占用、运营、维护和最终退役相关的直接和间接环境影响的建筑,其设计在成本、生活质量、未来灵活性、易维护性、能源和资源效率以及整体环境影响方面进行评估,并侧重于全生命周期成本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