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21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新成立的社区大学学区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日期应如何确定。如果新学区的成立在奇数年的1月1日之前完成,选举将在当年3月举行。如果成立在任何年份的2月1日之后完成,选举将在次年3月举行。新当选的成员于4月1日开始任期,而现任临时成员的任期则于同年3月31日结束。

Section § 72102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正在重组的社区学院学区理事会成员开始在新成立的学区理事会任职,他们将自动卸任原职位。原学区的理事会随后必须任命一名新的合格人员来填补空缺,但该任命的任期不得超过12个月。

Section § 72103

Explanation

任何年满18岁、居住在社区大学学区并注册为选民的人,只要没有被其他法律取消资格,都可以被选入其理事会。但是,社区大学的雇员必须辞去工作才能加入理事会;否则,他们一上任,雇佣关系就会自动终止。

如果某人在1992年之前既是雇员又是理事会成员,那么在1992年之后再次当选或被任命时,他们必须辞去工作,除非他们只教授一门与其常规非教学工作相关的课程。此外,理事会或学区居民可以通过投票提出限制理事会成员任期的提案,但此类提案需要社区投票才能生效,并且只适用于未来的任期。

提出这些任期限制的方法涉及《选举法》中规定的具体法律程序。

(a)CA 教育 Code § 72103(a) 任何年满18周岁的人,不分性别,只要是本州公民、社区大学学区居民、注册选民,且未因本州宪法或法律规定被取消担任公职资格的,均有资格被选举或任命为社区大学学区理事会的成员,无需其他资格。
(b)Copy CA 教育 Code § 72103(b)
(1)Copy CA 教育 Code § 72103(b)(1) 社区大学学区的雇员不得宣誓就任该社区大学学区理事会的选举或任命成员,除非其辞去雇员职务。如果该雇员不辞职,其雇佣关系将在宣誓就职时自动终止。
(2)CA 教育 Code § 72103(b)(2) 对于在1992年1月1日之前既是社区大学学区雇员又是该社区大学学区理事会选举或任命成员的任何个人,本款规定应适用于其在1992年1月1日或之后再次当选或被任命为社区大学学区理事会成员的情况。本节不适用于通常从事非教学职业,并且由社区大学学区兼职聘用,每学期或每季度教授不超过一门与其职业主题相关的课程的个人。
(c)CA 教育 Code § 72103(c)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社区大学学区理事会可以采纳,或社区大学学区居民可以通过倡议提出一项提案,以限制或废除对社区大学学区理事会成员任期数量的限制。任何限制社区大学学区理事会成员任期数量的提案仅适用于未来,并且除非在定期举行的选举中提交给社区大学学区选民,且就该问题投出的多数票赞成采纳该提案,否则不生效。
(d)Copy CA 教育 Code § 72103(d)
(1)Copy CA 教育 Code § 72103(d)(1) 根据(c)款提出的倡议措施,应遵守《选举法》第9部第4章(第9300节起)规定的程序。
(2)CA 教育 Code § 72103(d)(2) 理事会根据(c)款提交给选民的提案,应遵守《选举法》第9部第6章(第9500节起)规定的程序。

Section § 721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选为社区大学学区理事会成员的人,在其任期内不能同时在与该社区大学学区边界重合的高中学区理事会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