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2022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县委员会根据社区学院学区管理委员会的请求,改变理事区的结构。他们可以设立、重新划分或废除理事区,也可以调整理事会成员人数,可选五名或七名成员,任期四年。理事区数量可在两到七个之间,选举错开进行,以便大约一半的理事在每个奇数年份选出。

任何在该学区内居住并注册的选民,只要未被州法律取消资格,均可竞选或被选为理事。理事选举可以仅限于居住在特定理事区的选民,也可以向整个学区的选民开放。

县学区组织委员会,应任何社区学院学区管理委员会的请求,可以规定在该社区学院学区内设立、重新划分或废除理事区,或增加或减少管理委员会成员人数,其方式与根据第5020条至第5024条(含)在其他学区内设立理事区的方式相同。
根据本条设立或重新划分理事区时,管理委员会成员应任期四年,人数为五名或七名。理事区数量不得少于两个,亦不得多于七个。除另有规定外,理事的任期应错开,以便尽可能地使约一半的理事在每个奇数年份选出。
在符合本条规定的前提下,任何未被州宪法或州法律取消资格的学区居民和注册选民,均有资格参选、被任命和被选入根据本条设立理事区的社区学院学区的管理委员会。
根据本条设立或重新划分理事区时,管理委员会向县委员会提交的请愿书应规定通过以下方法之一选举理事:
(a)CA 教育 Code § 72022(a) 由同一理事区的注册选民,选举居住在该理事区并注册投票的选民,以代表该理事区;
(b)CA 教育 Code § 72022(b) 由整个社区学院学区的注册选民,选举居住在该理事区并注册投票的选民,以代表该理事区。

Section § 7202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社区大学学区管理委员会的组建方式。在没有理事区域的学区,管理委员会由五名或七名成员组成,他们从整个学区普选产生,任期四年。在设有理事区域的学区,管理委员会成员代表各个区域,选举错开进行,以便在每个奇数年份选出大约一半的理事。 对于佩拉尔塔社区大学学区,管理委员会最多可以有15名成员,无论是否设有理事区域。红杉社区大学学区在某些区域被兼并后可以有八名成员,如果兼并更多区域,则可以有九名成员,并且会为这些新增区域设立新的理事区域。

Section § 7202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社区学院学区理事会必须包含一名或多名学生成员。学生成员可以参加所有理事会会议,但闭门会议除外,并且拥有咨询投票权。他们必须是在校生,符合学业要求,并任职一年。学生成员不能对最终决定投票,但可以提出动议,如果理事会允许,也可以参加某些闭门会议。他们不像正式成员那样获得报酬,但可以获得差旅津贴。理事会必须在每年 5 月 15 日之前通过实施此程序的规则。如果法院认定这项法律违法,将不适用任何经济处罚,但相关的行政特权可能会被撤销。

(a)Copy CA 教育 Code § 72023.5(a)
(1)Copy CA 教育 Code § 72023.5(a)(1) (A) 各社区学院学区理事会应命令将一名或多名学生纳入理事会成员,除另行规定的成员人数外。这些学生有权出席理事会的所有会议,但学生成员无权或无机会出席理事会的闭门会议。
(B)CA 教育 Code § 72023.5(a)(1)(B) 学生成员应有机会在理事会正式成员投票之前立即投咨询票。
(2)CA 教育 Code § 72023.5(a)(2) 被选入理事会任职的学生必须是该学区社区学院的在校生,并应由该学区社区学院的在校学生依照理事会规定的程序选出和罢免。如果学生成员的席位在其任期内出现空缺,理事会可授权根据第 76060 条在该学区各社区学院设立的学生团体协会的负责人,依照理事会制定的程序任命一名学生补足剩余任期。学生成员在其任期内必须在该学区社区学院注册至少五个学期学分或其等同学分,并应达到并保持社区学院学区规定的社区学院学生的最低学业标准。学生成员的任期为一年,自每年 6 月 1 日开始。
(3)CA 教育 Code § 72023.5(a)(3) 根据本节任命的学生成员有权获得与正式成员相同的里程津贴,但无权获得第 72024 条规定的报酬。
(4)CA 教育 Code § 72023.5(a)(4) 学生成员应与理事会成员一同就座,并在会议上被承认为理事会的正式成员,包括接收提交给理事会成员的所有材料,以及参与质询证人和讨论议题。
(5)CA 教育 Code § 72023.5(a)(5) 学生成员不应被计入确定理事会通过任何议案所需的票数。
(6)CA 教育 Code § 72023.5(a)(6) 学生成员不对理事会的任何行为承担责任。
(b)CA 教育 Code § 72023.5(b) 尽管有 (a) 款规定,根据 (a) 款选出在社区学院学区理事会任职的学生成员可执行以下任何一项:
(1)CA 教育 Code § 72023.5(b)(1) 由理事会酌情决定,提出和附议动议。
(2)CA 教育 Code § 72023.5(b)(2) 由理事会酌情决定,出席闭门会议,但人事事项或集体谈判事项的闭门会议除外。
(3)CA 教育 Code § 72023.5(b)(3) 由理事会酌情决定,获得报酬,最高不超过第 72024 条规定的金额。
(4)CA 教育 Code § 72023.5(b)(4) 由理事会酌情决定,任期一年,自每年 5 月 15 日开始。
(c)CA 教育 Code § 72023.5(c)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任何经学生成员提出或附议的动议所作出的决定或行动,包括据此签订的任何合同,对社区学院学区或其任何一方均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并可强制执行。
(d)CA 教育 Code § 72023.5(d) 各社区学院学区理事会应在每年 5 月 15 日之前,通过实施本节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应在次年 5 月 15 日之前有效。
(e)CA 教育 Code § 72023.5(e) 如果州法院认定本节违法,法院可作为衡平法上的救济,命令诉讼所涉的行政实体终止根据本法规或条款授予的任何豁免,但不得判给任何金钱赔偿、学费退款或豁免,或其他追溯性救济。在任何法院认定本节违法的诉讼中,加州社区学院免于承担任何金钱赔偿、学费退款或豁免,或其他追溯性救济的判决。

Section § 7202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社区学院董事会成员的薪酬,薪酬多少取决于他们所在学区的大小,而学区大小则由全日制当量学生(FTES)的数量决定。根据学生人数,每月薪酬最高可达1,500美元,最低为120美元,并设有不同的FTES等级。董事会成员如果缺席会议,只能获得按比例计算的报酬,除非他们的缺席是由于为学区服务、生病、履行陪审团职责或其他委员会认为可接受的困难,并获得委员会的批准。此外,董事会每年可以提高薪酬,增幅不超过5%,但选民可以通过地方公投否决这一决定。

(a)Copy CA 教育 Code § 72024(a)
(1)Copy CA 教育 Code § 72024(a)(1) 在任何不位于市县内,且上一学年全日制当量学生 (FTES) 超过60,000的社区学院学区,管理委员会可规定,对于实际出席委员会所有会议的每位成员的服务报酬,每月金额不超过一千五百美元 ($1,500)。
(2)CA 教育 Code § 72024(a)(2) 在任何上一学年全日制当量学生 (FTES) 为60,000或以下,但超过25,000的社区学院学区,实际出席委员会所有会议的该学区管理委员会的每位成员,可作为其服务报酬获得每月金额不超过七百五十美元 ($750)。
(3)CA 教育 Code § 72024(a)(3) 在任何上一学年全日制当量学生 (FTES) 为25,000或以下,但超过10,000的社区学院学区,实际出席所有会议的该学区管理委员会的每位成员,可作为其服务报酬获得每月金额不超过四百美元 ($400)。
(4)CA 教育 Code § 72024(a)(4) 在任何上一学年全日制当量学生 (FTES) 为10,000或以下,但超过1,000的社区学院学区,实际出席委员会所有会议的该学区管理委员会的每位成员,可作为其服务报酬获得每月金额不超过二百四十美元 ($240)。
(5)CA 教育 Code § 72024(a)(5) 在任何上一学年全日制当量学生 (FTES) 为1,000或以下,但超过150的社区学院学区,实际出席委员会所有会议的该学区管理委员会的每位成员,可作为其服务报酬获得每月金额不超过一百二十美元 ($120)。
(b)CA 教育 Code § 72024(b) 任何管理委员会成员,如果在一个月内未出席委员会所有会议,可作为其服务报酬获得不超过按实际出席会议次数按比例分配的金额,该金额基于本款授权的最高报酬。
(c)CA 教育 Code § 72024(c) 新组建或重组的社区学院学区管理委员会成员的报酬应受 (a) 款管辖。为此目的,在该组建或重组生效的学年,该学区所有社区学院的全日制当量学生总数应被视为该学区上一学年的全日制当量学生数。
(d)CA 教育 Code § 72024(d) 如果委员会通过正式通过并载入会议记录的决议认定,在会议召开时,成员正在为社区学院学区执行会议以外的服务,他或她生病或正在履行陪审团职责,或者缺席是由于委员会认为可接受的困难,则该成员缺席会议时仍可获得报酬。该报酬应由学区资金支付。
(e)CA 教育 Code § 72024(e) 管理委员会每年可提高个别委员会成员的报酬,超出本节规定的限额,增幅不超过当前月报酬率的5%。根据本节进行的任何增加应在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该行动可由该学区在为此目的设立的公民投票中投票的多数选民否决,具体按照《选举法》第9部第2章(第9100节及后续条款)的规定执行。

Section § 720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长滩社区学院区的理事会,在选民通过选举同意的情况下,设立董事选区。如果获得批准,这项改变将在任期剩余时间最短的理事会成员任期届满时生效。现有理事会成员的任期将缩短,在最短任期届满时结束。任何空缺将根据现有法律填补,而填补空缺者的任期将取决于这些新的任期规定。

(a)CA 教育 Code § 72025(a) 长滩社区学院区理事会可以根据本节规定设立董事选区。
(b)CA 教育 Code § 72025(b)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
(1)CA 教育 Code § 72025(b)(1) 如果设立董事选区的提案经选举中投票的多数选民批准,则董事选区的设立应在批准设立董事选区之日,任期剩余未届满部分最短的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或在批准设立董事选区之年的选举中选入理事会的任何成员任期届满之日,以较短者为准时生效。
(2)CA 教育 Code § 72025(b)(2) 在批准设立董事选区之日任职于理事会的任何成员的任期应缩短至批准设立董事选区之日,任期剩余未届满部分最短的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或在批准设立董事选区之年的选举中选入理事会的任何成员任期届满之日,以较短者为准。
(3)CA 教育 Code § 72025(b)(3) 空缺应根据其他法律规定予以填补,且填补空缺者的任期应根据 (2) 款确定。

Section § 7202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社区大学学区的理事会,如果当前的受托人选区边界因学区扩张而不再符合其地理或人口分布,可以要求举行特别选举来改变这些边界。理事会必须提前十天发出通知后,至少举行一次公开听证会。如果听证会后理事会决定继续,将与下一次初选或大选同时举行一次特别选举。选民将对拟议的变更进行投票决定。如果提案获得批准,并且一些受托人选区最终没有代表或代表过多,将组织额外的选举来调整代表权。新当选的受托人将完成他们所取代的成员的剩余任期,必要时通过抽签决定。

尽管有任何相反的法律规定,如果社区大学学区理事会发现受托人选区边界因受托人边界形成后学区兼并了领土而不再符合学区的地理或人口分布,理事会可自行决定,下令举行特别选举,以本节规定的方式寻求选民批准重新安排这些区域。
经多数成员通过决议后,理事会应召集并举行至少一次 (1) 公开听证会,讨论拟议的受托人选区边界重新安排,并根据《政府法典》第 6061 节发布通知。通知应在每次听证会举行前至少 10 天发布,并应说明听证会的时间、地点以及拟议边界重新安排的总体性质。
在此类公开听证会结束后,理事会可经其成员多数票通过决议,下令就学区内受托人选区的拟议重新安排举行特别选举。该选举应与下一次预定的全州初选或大选合并举行,并应由具有管辖权的县学校总监以《第一编》第 1 卷第 4 部分第 3 章(自第 5300 节起)中为选举规定的其他方式召集和举行。
选票上应包含以下适当位置的文字:“赞成重新安排____(插入名称)学区的受托人选区——是”和“反对重新安排____(插入名称)学区的受托人选区——否”。
如果根据本节关于重新安排学区内受托人选区的提案获得选举中投票的多数选民批准,并且学区内的一个或多个受托人选区在理事会成员中没有代表,或者一个或多个受托人选区在理事会成员中的代表人数超过其分配名额,具有管辖权的县学校总监应召集并举行选举,以确定谁将在下一次社区大学受托人定期选举中代表该受托人选区或这些选区,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新当选并符合资格的成员的任期应在原成员任期届满之日届满,如果原成员继续任职。如果因本段的实施导致两名或更多成员的职位空缺,总监应通过抽签决定新当选并符合资格的成员应承担原成员的哪个任期。

Section § 7202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加州的一个学区改变其边界,影响到受托人区域的组织方式,即使现任理事会成员因这些变化不再居住在其所代表的区域内,他们仍可继续任职直至任期结束。未来的理事会成员将依法选出。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在任何已兼并或正在兼并领土,导致受托人区域重新划分提案的学区中,并且根据第72026条举行选举,且边界重划获得选民批准,如果此类重划导致某个受托人区域的代表人数多于或少于其分配名额,代表特定受托人区域的理事会成员,其区域边界经重划后,即使他或她不再居住在该受托人区域内,仍可作为该区域的代表任满其任期。后续代表应依法选出。

Section § 72027

Explanation
新的社区学院学区成立后,县教育总监必须在30天内安排选举,以选出学区的管理委员会。这次选举的运作方式与小学学区委员会的选举类似。首批委员会成员在选举后的第三个星期一就职,而未来的成员则在选举后的十二月第二个星期五就职。 另外,总监也可以将委员会选举安排在学区成立选举的同一天。对于新成立的委员会,获得最多票数的成员任职至第二个后续奇数年的十二月第二个星期五,而其他成员则任职至第一个后续奇数年的十二月第二个星期五,并继续留任直至其继任者就位。

Section § 7202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社区学院学区理事会通过一项决议,设定学区公职选举中可以花费或捐赠的金额限制。

Section § 72031

Explanation
本节专门适用于洛杉矶社区学院学区。当法典中其他条款提及由单一理事会管理或每日出勤人数超过400,000的学区时,这些条款也同样适用于市学区和社区学院学区。从2019年选举开始,洛杉矶社区学院学区的理事会可以选择一种新的选举方式。他们可以按特定的区域(称为理事区)选举成员,理事必须居住在该理事区内并登记投票。只有该理事区的选民才能投票选举他们的理事,得票最多的候选人获胜。

Section § 7203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旨在调整圣莫尼卡社区学院区理事会成员的选举和任期日期。尽管任期最初应在4月结束,但原定于1985年届满的任期实际上已于1984年11月结束,而原定于1987年届满的任期则于1986年11月结束。从那时起,理事会成员每四年在偶数年份的11月选举产生,其任期从选举后的第一个星期二开始。他们将一直任职,直到其继任者当选并准备接任。

本节仅确认了现行的法律规定。

尽管有1982年法规第366章的任何规定,圣莫尼卡社区学院区理事会成员中,原定于1985年4月届满的任期已于1984年11月届满,而原定于1987年4月届满的成员的任期,将于1986年11月届满。
在偶数年份的11月选出的成员的任期应在该选举后的第一个星期二开始,且当选者应任职四年。每位成员应继续任职,直至其继任者当选并具备任职资格。
本节是对现行法律的宣告。

Section § 72035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圣迭戈社区学院区理事会的选举方式。理事会成员在与全州选举同时举行的区选举中,按受托人选区提名并选出。

要竞选理事会职位,候选人必须居住在其希望代表的受托人选区内并在此注册投票,提交参选声明,并提交由该选区40至60名选民签署的提名文件。

理事会可由5至9名成员组成,具体人数由理事会自行决定,并且必须根据联邦人口普查数据调整受托人选区边界,以确保人口分布均等。选举的目的是使理事会反映当前的人口变化。

县委员会可以选择允许成员仅由其所在受托人选区的选民选出,而非通过全区初选,但这需要选民批准。

Notwithstanding any other provision of law and the Charter of the City of San Diego, the number of members, the election of members, and the reapportionment of trustee areas of the governing board of the San Diego Community College District shall be conducted pursuant to this section.
(a)CA 教育 Code § 72035(a) Candidates for election as a member of the governing board of the district shall be nominated by trustee area at a district primary election held on the date of the statewide direct primary election. At the district primary election, the two candidates receiving the highest number of votes within the trustee area shall be nominees for the general district election for that trustee area, and the nominee who receives a majority of the votes cast by the voters of the district in the districtwide general district election shall be elected to represent that trustee area. The general district election shall be held on the same date as the statewide general election.
(b)CA 教育 Code § 72035(b) Candidates for election as members of the governing board shall do both of the following:
(1)CA 教育 Code § 72035(b)(1) File a declaration of candidacy as provided in this code.
(2)CA 教育 Code § 72035(b)(2) File nominating papers following the procedural and substantive requirements in Sections 10220 to 10227, inclusive, of the Elections Code, except to the extent those requirements conflict with the requirements in subdivision (a) or this paragraph. For the purposes of this paragraph, any reference to the city elections official in the Elections Code means the elections official of the county. Each candidate shall be proposed by not less than 40 nor more than 60 voters in a trustee area.
(c)CA 教育 Code § 72035(c) Each member of the governing board elected at the general district election shall hold office for a term of four years commencing on the second Friday in December next succeeding the member’s election.
(d)CA 教育 Code § 72035(d) The territory of the district shall be divided into trustee areas and one member of the governing board shall be elected from each trustee area. A candidate for election as a member of the governing board shall reside in, and be registered to vote in, the trustee area the candidate seeks to represent.
(e)CA 教育 Code § 72035(e) The governing board of the district shall be composed of not less than five members and not more than nine, as determined by the governing board. Sections 5019 to 5030, inclusive, do not apply to the governing board’s determination of the number of members pursuant to this subdivision. If the number of members of the governing board is increased or decreased, the governing board shall establish new trustee areas, abolish trustee areas, or adjust the boundaries of trustee areas so that the number of trustee areas is equal to the number of governing board members. If the number of members of the governing board is increased, the additional members of the governing board shall be elected at the next regular general district election of board members occurring at least 123 days after the governing board approved the increased number of board members. Prior to the next general district election, the governing board shall divide by lot the additional trustee area positions that are created so that the term of one-half of the board members elected to those positions shall expire on the second Friday in December following the next general district election. The term of the other board members elected to fill the remainder of the additional positions shall expire on the second Friday in December following the second general district election succeeding their election.
(f)CA 教育 Code § 72035(f) The governing board shall adjust the boundaries of each trustee area in existence on January 1, 1992, to reflect population changes enumerated in the 1990 decennial federal census. The purpose of the adjustment is to establish trustee areas so that the population of each area is, as nearly as may be, the same proportion of the total population of the district as each of the other areas. Thereafter, the boundaries of trustee areas shall be adjusted pursuant to Section 5019.5 and may be abolished or rearranged as otherwise provided in this code.

Section § 7203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社区学院学区改变其理事会成员的选举方式,遵循此处概述的特定程序以及2001年《加州投票权法案》。理事会可以决定实行按理事区选举的制度,即每个理事区选出一名理事会成员。候选人必须居住在其所希望代表的区域内,并在此区域注册投票,方可参选。理事会负责设定这些区域的边界,以确保根据最近的联邦人口普查,各区域人口大致相等,并且可以根据需要调整这些边界。

此外,理事会可以实行“前两名初选”制度,即得票最多的两名候选人进入大选。理事会还有权决定理事人数,范围在五到九名之间。如果理事会成员人数发生变化,必须创建新的理事区或调整现有理事区以匹配人数。本法律不适用于那些已通过法规授权自行制定选举规则的社区学院学区。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社区学院学区的理事会可以根据本条规定以及2001年《加州投票权法案》(《选举法典》第14部第1.5章(自第14025条起))改变选举制度,但须在理事会通过一项支持根据本条选举理事的决议后,并经加州社区学院理事会批准,具体如下:
(a)CA 教育 Code § 72036(a) 社区学院学区的理事会可以设立按理事区进行的选举。在设立理事区时,学区领土应划分为理事区,且理事会的一名成员应从每个理事区选出。竞选理事会成员的候选人应居住在其所寻求代表的理事区内,并在该理事区注册投票。理事会应设定每个理事区的初始边界,以反映最近十年一次的联邦人口普查所列的每个学区内大致相等的人口。此后,理事区的边界应根据第5019.5条进行调整,并可根据本法典的其他规定予以废除或调整。
(b)CA 教育 Code § 72036(b) 社区学院学区的理事会可以设立“前两名初选”制度。竞选学区理事会成员的候选人应在与全州直接初选同日举行的学区初选中,按理事区提名。在学区初选中,在理事区内获得最高票数的两名候选人应成为该理事区学区大选的被提名人,并且在学区大选中获得该理事区选民所投多数票的被提名人应被选出代表该理事区。学区大选应与全州大选同日举行。
(c)CA 教育 Code § 72036(c) 社区学院学区的理事会可以根据本款规定确定理事人数。社区学院学区的理事会应由不少于五名且不多于九名成员组成,具体人数由理事会决定。第5019条至第5030条(含)不适用于理事会根据本款确定成员人数。如果理事会成员人数增加或减少,理事会应设立新的理事区、废除理事区或调整理事区边界,以使理事区数量与理事会成员数量相等。如果理事会成员人数增加,新增的理事会成员应在理事会批准增加成员人数后至少125天举行的下一次定期学区理事会大选中选出。在下一次学区大选之前,理事会应通过抽签方式分配所创建的额外理事区职位,以便其中一半当选理事会成员的任期在下一次学区大选后的十二月第一个星期五届满。选举填补其余额外职位的其他理事会成员的任期应在他们当选后的第二次学区大选后的十二月第一个星期五届满。
(d)CA 教育 Code § 72036(d) 本条不适用于任何已获法规授权自行规定理事选举的社区学院学区。

Section § 72036.5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加州格罗斯蒙特-库亚马卡社区学院区如何管理其理事会选举和结构。理事会成员的选举按照选区进行,并符合《加州投票权法案》。候选人必须在初选期间在其所在选区内获得提名,得票最高的两名候选人将进入大选,大选与全州大选同期举行。理事会成员的任期为四年,自其当选后的十二月第二个星期五开始。

理事会成员人数可在五至九名之间,每位成员必须居住在其所代表的选区内并注册投票。理事会成员人数的变动需要调整选区以匹配成员数量。选区边界基于人口的均等分布,并可根据变化进行修改,特别是在人口普查数据公布后。候选人需要提交参选声明,并由其所在选区内40至60名选民提名。

(a)CA 教育 Code § 72036.5(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格罗斯蒙特-库亚马卡社区学院区理事会的成员人数、成员选举以及选区重新划分,应根据本节规定并依照2001年加州投票权法案(《选举法》第14部第1.5章(自第14025条起))执行。
(b)CA 教育 Code § 72036.5(b) 就本节而言,“学区”指格罗斯蒙特-库亚马卡社区学院区。
(c)CA 教育 Code § 72036.5(c) 竞选学区理事会成员的候选人应在与全州直接初选同日举行的学区初选中按选区提名。在学区初选中,在该选区内获得最高票数的两名候选人应成为该选区学区大选的被提名人,而在学区大选中获得该选区选民所投多数票的被提名人应被选出代表该选区。学区大选应与全州大选同日举行。
(d)CA 教育 Code § 72036.5(d) 在学区大选中选出的每位理事会成员任期应为四年,自该成员当选后的十二月第二个星期五开始。
(e)CA 教育 Code § 72036.5(e) 竞选理事会成员的候选人应完成以下两项工作:
(1)CA 教育 Code § 72036.5(e)(1) 按照本法典的规定提交参选声明。
(2)CA 教育 Code § 72036.5(e)(2) 提交提名文件,遵循《选举法》第10220条至第10227条(含)中的程序性和实质性要求,除非这些要求与 (c) 款或本段的要求相冲突。就本段而言,《选举法》中提及的市选举官员指县选举官员。每位候选人应由其所在选区内不少于40名且不超过60名选民提名。
(f)CA 教育 Code § 72036.5(f) 学区地域应划分为若干选区,每个选区应选出一名理事会成员。竞选学区理事会成员的候选人应居住在其所寻求代表的选区内,并在该选区注册投票。
(g)CA 教育 Code § 72036.5(g) 学区理事会应由不少于五名且不超过九名成员组成,由理事会决定。第5019条至第5030条(含)不适用于理事会根据本款确定成员人数。如果理事会成员人数增加或减少,理事会应设立新的选区、废除选区或调整选区边界,以使选区数量与理事会成员人数相等。如果理事会成员人数增加,新增的理事会成员应在理事会批准增加成员人数后至少123天举行的下一次定期学区理事会大选中选出。在下一次学区大选之前,理事会应通过抽签方式划分新增的选区职位,以使当选这些职位的一半理事会成员的任期在下一次学区大选后的十二月第二个星期五届满。填补其余新增职位的其他理事会成员的任期应在他们当选后的第二次学区大选后的十二月第二个星期五届满。
(h)CA 教育 Code § 72036.5(h) 由学区理事会决议设立或由县学区组织委员会在2012年1月1日之前通过的选区边界,以反映2010年十年期联邦人口普查中列出的人口变化,应在本节生效时生效。每个选区的边界应设定,使其人口尽可能地与学区总人口的比例与其他选区相同。此后,选区边界应根据第5019.5条进行调整,并可根据本法典的其他规定予以废除或重新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