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413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本条的规则仅适用于以下情况:一个与社区学院学区接壤且不属于任何社区学院学区的高中学区或联合学区,希望加入一个现有社区学院学区。本条不涵盖其他类型的学区变更。

Section § 74131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把一个不属于社区大学学区的区域加入到一个现有学区,你需要先向县教育总监提交一份请愿书。这份请愿书需要由以下任一方签署:想加入该学区的区域内至少25%的选民;或者提议这项变更的高中学区或联合学区理事会的大多数成员;或者将接纳新区域的社区大学学区理事会的大多数成员。

Section § 7413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根据请愿书的来源,应向何处提交请愿书。如果请愿书涉及非学区领土,则应提交给负责该区域的县教育总监。如果请愿书涉及社区学院学区,则必须提交给负责该社区学院所在区域的教育总监。

(a)CA 教育 Code § 74132(a) 根据第74131条(a)款或(b)款发起的请愿书,应当提交给对非学区领土拥有管辖权的县教育总监。
(b)CA 教育 Code § 74132(b) 根据第74131条(c)款发起的请愿书,应当提交给对社区学院学区所在领土拥有管辖权的县教育总监。

Section § 74133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第74102条和第74103条中的规则和要求,在提交兼并区域的申请时同样适用。

Section § 74134

Explanation

收到重组请愿书后,县学校总监必须将副本发送给理事会。在30天内,总监需要检查请愿书是否有效并已正确签署。如果是,他们必须将请愿书发送给所有受影响学区的管理委员会和学区总监、每个相关县的县总监和委员会,以及理事会。此外,如果适用,必须遵守从第74180节开始的相关规定。

收到请愿书后,县学校总监应将请愿书副本转交理事会。在重组请愿书提交后30天内,县总监应审查请愿书,如果他或她发现其符合要求并依法签署,应同时将请愿书转交以下各方:
(a)CA 教育 Code § 74134(a) 受拟议兼并影响的每个学区的管理委员会和学区总监。
(b)CA 教育 Code § 74134(b) 对受拟议兼并影响的任何学区拥有管辖权的每个县的县总监和县委员会。
(c)CA 教育 Code § 74134(c) 理事会。
在适用情况下,第4条(自第74180节起)也应适用。

Section § 7413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县委员会在处理与学区变更相关的请愿书时的职责。委员会可以增加或修改请愿书中的条款。在公开听证会前至少10天,他们必须提供一份详细报告,说明拟议变更将如何影响地方资金、财产税、现有债务、种族或民族人口构成、治理、总体规划以及任何其他重要问题。

(a)CA 教育 Code § 74135(a) 县委员会可在提交的请愿书中增加任何未包含的适当条款,并可修改任何已包含的条款。
(b)CA 教育 Code § 74135(b) 在就请愿书举行公开听证会前至少10天,县委员会应向公众、受请愿书影响的管理委员会以及理事会提供请愿书的说明和一份报告,其中包含对拟议变更对以下方面影响的说明或分析:
(1)CA 教育 Code § 74135(b)(1) 每个受影响的联合学区或高中和社区大学学区的资金,包括确定将为接收社区大学学区的一般目的而征收的地方财产税或专项税的水平和来源。
对学区的财产税贡献不得低于根据第2部分原第8章(自第2100条起)在受影响区域1977-78财政年度征收的税款占该区域1977-78财政年度征收的财产税总额的比例。
经法律允许的,接收学区地方税收贡献的其他来源,应包含在委员会的报告中。
(2)CA 教育 Code § 74135(2) 现有财产、债务和债券债务。
(3)CA 教育 Code § 74135(3) 接收学区的种族或民族构成。
(4)CA 教育 Code § 74135(4) 接收学区的管理委员会。
(5)CA 教育 Code § 74135(5) 县学区总体规划。
(6)CA 教育 Code § 74135(6) 县委员会认为重要的任何事项。

Section § 74136

Explanation
本条法律规定,在公众有机会就一份请愿书、相关报告及其建议提供反馈后,县委员会有90天时间将请愿书和报告的副本发送给每个受影响的管理委员会和理事会,供他们审查。

Section § 74137

Explanation

当一个区域想要转入一个新的学区时,接收学区的理事会必须在收到请愿书后60天内举行一次公开听证会。县督学将通知主要请愿人听证会的详细信息。在听证会上,人们可以表达他们的意见。理事会随后必须决定批准或否决该请愿书。只有在大多数理事会成员同意所有条款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兼并。听证会结束后,理事会将请愿书和他们的决定送回县委员会。

拟转入区域的学区理事会应就该请愿书设定一次公开听证会的日期,该日期应在根据第74136条转送请愿书之日起60天内,县督学应酌情通知主要请愿人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在听证会上,利害关系人应有机会就请愿书发表意见。接收学区的理事会随后应批准或否决该请愿书。除非接收学区理事会的大多数成员在听证会上签署一份声明,同意转让的所有条件,否则不得进行兼并。听证会结束后,接收学区的理事会应将请愿书连同行动通知书一并退还给县委员会。

Section § 74138

Explanation

县委员会要批准一项兼并申请,必须满足所有条件。首先,接收兼并的学区校董会必须同意所有条款,并由其多数成员签署协议。其次,县委员会必须认定该兼并不会增加州政府的开支,不会减少对其他社区学院学区的州政府拨款,并且财产税收入将得到正确分配。最后,该兼并不应改变学区的种族或民族构成,也不应减少居民的教育机会。

县委员会仅在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时方可批准该请愿书:
(a)CA 教育 Code § 74138(a) 接收学区的管理委员会已通过经委员会多数成员签署的协议,同意兼并的所有条件。
(b)CA 教育 Code § 74138(b) 县委员会认定:
(1)CA 教育 Code § 74138(b)(1) 该兼并不会导致州政府的任何成本增加。
(2)CA 教育 Code § 74138(b)(2) 该兼并不会导致对非请愿书当事方的社区学院学区的州政府援助减少。
(3)CA 教育 Code § 74138(b)(3) 地方财产税收入的分配已准确确定并将适当实施。
(4)CA 教育 Code § 74138(b)(4) 该兼并不会显著影响受影响学区的种族或民族构成。
(5)CA 教育 Code § 74138(b)(5) 该兼并不会减少所涉学区居民的教育机会。

Section § 74139

Explanation
当县委员会批准一份申请后,他们需要在10天内将这份申请的副本,以及任何额外的信息或建议,发送给加州社区学院理事会进行审查。

Section § 74140

Explanation
如果县委员会拒绝了一份请愿书,他们必须书面通知主要的请愿人和理事会,并解释拒绝的原因。此外,如果针对同一区域的新请愿书是在他们做出决定后一年内提交的,他们没有义务审查这份新请愿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