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社区学院设施加州社区大学财政条款
Section § 101144
这项法律允许加利福尼亚州发行和出售最高达20亿美元的债券,用于资助特定章节中列出的目的,其中不包括任何旨在偿还先前债务的债券。这笔资金用于支持教育设施和相关开支。财政部长负责根据高等教育设施融资委员会的决定出售这些债券,以确保满足支出需求。
Section § 101144.5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与加州社区大学相关的债券如何管理。它指出,债券将根据《州一般义务债券法》的程序处理,但某些具体款项不适用。它指定管理2016年社区大学基本建设债券基金拨款的州机构为负责特定项目的“委员会”。这些债券的资金将用于加州社区大学的建设项目,无论是在现有校区还是新校区进行建设。
Section § 101145
Section § 101145.5
Section § 101146
本法律条款从州的主要资金池中拨出资金,用于偿还与特定章节相关的债券。它涵盖了这些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当它们到期时。
此外,它确保有足够的资金可用,用于完成第101147.5条中概述的任务,而不将这些资金与特定年份的预算挂钩。
Section § 101146.5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特定的委员会(在相关条款中有所说明)向统筹资金投资委员会申请过渡性融资贷款。这笔贷款旨在支持本章规定的各项活动,且不得超过已授权但尚未售出的债券总额。该委员会负责履行获取和偿还这笔贷款所需的所有要求。一旦收到,贷款资金将存入一个基金,并根据本章的宗旨使用。
Section § 101147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司库在出售根据联邦法律享有免税利息的债券时,管理独立的账户。如果设定了条件以保持这种免税地位,司库可以使用债券收益来支付任何必要的费用,或采取联邦法律要求的行动以维持税收优惠。这种管理有助于州政府从联邦税法中获益。
Section § 101147.5
这项法律允许财政部长从加州的普通基金中提取资金,金额不超过已授权但尚未出售的债券(不包括再融资债券)的价值,并将其存入一个专门用于社区学院建设项目的基金。这笔资金应从未来的债券销售收益中,连同利息一并返还给普通基金。
此外,当加州社区学院申请债券资金时,它们必须提供一份五年计划,概述其建设需求和优先事项,特别侧重于解决重要建筑物抗震安全风险的项目。
Section § 101148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通过出售债券获得的额外资金,例如溢价或利息,会进入加州社区学院的一个专项基金。这笔资金的大部分用于通过将其转入普通基金来帮助支付这些债券的利息成本。然而,部分溢价可以首先用于支付发行债券的费用,然后再将其转入普通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