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7450

Explanation

本节强调了在大学体育项目中优先满足学生运动员教育需求的重要性。它指出学生运动员通过媒体收入为高等教育机构的财务成功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尽管如此,他们却常常面临较低的毕业率,并且缺乏足够的健康和安全保护,以及与非运动员学生同等的法律保护。

该法规强调,学生运动员在转学时不应受到惩罚,并且不应为与体育相关的伤害承担自付费用。此外,它还确保遵守联邦性别平等法律,并规定不得将用于普通学生群体的资金滥用于体育项目。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以下所有事项:
(a)CA 教育 Code § 67450(a) 满足学生运动员的教育需求应是校际体育项目的优先事项。
(b)CA 教育 Code § 67450(b) 加利福尼亚州参与NCAA一级和二级校际体育赛事的各高等教育机构每年通过媒体合同共同创造数百万美元的收入,而这些收入若无学生运动员的努力将不复存在。
(c)CA 教育 Code § 67450(c) 学生运动员为许多体育项目创造了巨额收入,每周大约花费40小时参与各自的体育运动,并且面临当前和历史上较低的毕业率。
(d)CA 教育 Code § 67450(d) 为学生运动员提供充分的健康和安全保护有助于预防严重伤害和死亡。
(e)CA 教育 Code § 67450(e) 当前和前学生运动员可能需要自行支付因参与校际体育运动而遭受的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f)CA 教育 Code § 67450(f) 高等教育机构应向其学生运动员提供与不参与体育运动的学生相同的正当程序保护。
(g)CA 教育 Code § 67450(g) 本州的体育项目受1972年教育修正案第九条(20 U.S.C. Sec. 1681 et seq.)规定的联邦性别平等要求的约束。
(h)CA 教育 Code § 67450(h) 高等教育机构不应因任何学生运动员转学至另一高等教育机构而对其进行惩罚。
(i)CA 教育 Code § 67450(i) 高等教育机构不应将专用于普通学生群体的资金用于本部分的任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