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转学转学制度
Section § 66720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社区学院、加州大学和加州州立大学合作创建并共享一套共同的通识教育课程。如果学生完成了这套课程,他们就完成了转学到加州大学或加州州立大学所需的所有低年级通识教育要求。
Section § 66721
一旦转学生的核心课程制定并更新,加州主要的教育委员会必须将这些信息传达给所有公立学校和社区学院,尤其是那些少数族裔学生比例较高的学校。该课程旨在帮助 (7) 至 (12) 年级的学生为大学做准备。此外,州教育委员会必须利用该课程指导 (9) 至 (12) 年级的学生了解他们为升入大学所需的学业准备,并及早提供任何必要的支持。
Section § 66721.4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州立大学和加州社区学院合作,制定方法告知学生、顾问和公众关于转学副学士学位。他们应该使用互联网通知等方式,在 2011-12 学年秋季学期之前让学生了解这一途径。
目的是让社区学院学生了解哪些加州州立大学专业与他们的转学副学士学位相符。社区学院可以选择使用既定方法或创建自己的方法来传达这些信息。
立法机关还指出,校长办公室不应要求社区学院在没有州政府报销的情况下承担任何新活动来实施这项法律。
Section § 66721.5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社区学院向学生提供“转学核心课程”,这是与加州州立大学和加州大学共同商定的通识教育课程。每位攻读学位或证书并在校上课的新生都必须获得一份副本。课程文本应包含在每学期的课程表中,并可在招生办公室、书店等多个地点获取。学院还可以通过注册过程、邮件、学生证发放或迎新活动来分发。对于如何向学生分享该课程,没有限制。
Section § 66721.7
这项法律旨在让加州的社区大学学生更容易转学到加州大学 (UC) 获得学士学位。目标是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路径供学生遵循,确保顺利过渡。加州大学被鼓励改进社区大学课程如何符合其专业要求。这包括调整转学路径,并突出加州大学各校区之间专业要求的差异和相似之处。加州大学应衔接具体的课程和专业要求,特别是在需求量大的专业中,以便学生知道在社区大学应该修哪些课程才能成功转学。应制定转学录取协议,以保证在特定条件下获得录取,尽管所有完成转学路径的学生至少会知道哪些学分可以转学,即使他们没有正式协议。
Section § 66721.8
这项法律强调了为社区大学学生创建透明途径的重要性,以便他们能够顺利转入加州大学系统,特别是进入特定专业。目标是确保学生了解他们需要修读哪些课程,以准备进入他们期望的加州大学专业。
加州大学被要求与加州社区学院合作,改进转学流程,包括开发转学学位,并考虑为符合特定条件的学生提供保证入学。
此外,加州大学还被要求在2011年的特定日期前报告这些途径的开发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