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7329.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主管机关通过将规定指定为紧急规章,来快速制定、修改或废除规定。这些行动被认为是保护公共和平、健康、安全或福祉所必需的,这意味着它们可以绕过某些实施规定的常规程序。

各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本章规定,制定、修订或废止作为紧急规章的规章。这些规章的制定、修订或废止,在《政府法典》第 (11346.1) 条的含义范围内,被推定为是立即维护公共和平、健康、安全或公共福祉所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