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7616.5

Explanation

本节要求分析加州特许学校系统的有效性。一名独立评估员必须研究各种因素,例如学生入读特许学校前后的考试成绩、家长满意度以及这些学校的财务管理。

他们还将考察特许学校如何推动创新、为教师提供机会,以及如何关注包括成绩不佳和有天赋学生在内的多样化学生需求。其他考量因素包括任何歧视问题、特许学校申请的批准和拒绝、学区监督实践、无资质人员的雇佣以及集体谈判的影响。

最后,评估员将评估特许学校在运作上与标准公立学校有何不同,包括辍学率和整体治理。

立法分析师应签订合同聘请一名中立评估员,对本部分授权的特许学校模式的有效性进行评估。不迟于2003年7月1日,该中立评估员应直接向立法机关和州长提交报告,并提出修改、扩大或终止特许学校模式的建议。对特许学校模式有效性的评估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a)CA 教育 Code § 47616.5(a) 如果有的话,就读特许学校的学生入读特许学校前后的考试成绩以及其他学生评估工具。
(b)CA 教育 Code § 47616.5(b) 与特许学校所在学区内的学校相比,家长对特许学校模式的满意度水平。
(c)CA 教育 Code § 47616.5(c) 强制性家长参与的影响。
(d)CA 教育 Code § 47616.5(d) 特许学校的财政结构和实践,以及这些结构和实践与学区的关系,包括从各种公共和私人来源获得的收入金额。
(e)CA 教育 Code § 47616.5(e) 评估特许学校模式是否带来了更多的创新和创造力。
(f)CA 教育 Code § 47616.5(f) 特许学校模式下教师的机会。
(g)CA 教育 Code § 47616.5(g) 是否增加了对成绩不佳和有天赋学生的关注。
(h)CA 教育 Code § 47616.5(h) 特许学校中的任何歧视和隔离。
(i)CA 教育 Code § 47616.5(i) 如果有的话,自特许学校法颁布以来,每年提交给学区管理委员会的特许学校申请数量以及被拒绝的提案数量,包括管理委员会拒绝这些申请的原因,以及管理委员会撤销特许的原因。
(j)CA 教育 Code § 47616.5(j) 特许学校与批准其特许的学区管理委员会之间的治理、财政责任和问责实践以及相关问题。
(k)CA 教育 Code § 47616.5(k) 学区管理委员会监督根据特许协议达成的条件、标准和程序的遵守情况的方式。
(l)CA 教育 Code § 47616.5(l) 特许学校中无资质人员的雇佣程度。
(m)CA 教育 Code § 47616.5(m) 评估免除管理学区的法律如何使特许学校能够以不同于在这些法律下运作的学校的方式运作。
(n)CA 教育 Code § 47616.5(n) 在每个设有特许学校的学区内,比较特许学校和非特许学校的学生辍学率。
(o)CA 教育 Code § 47616.5(o) 集体谈判对特许学校的作用和影响。

Section § 47616.7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要求评估资金如何分配给提供非课堂学习的特许学校。它还审查州教育委员会批准为这些特许学校提供此类资金的流程运作情况。

根据第 47616.5 条规定进行的评估应包括对为提供非课堂教学的特许学校提供资助的系统进行分析。评估还应审查州教育委员会根据第 47612.5 条和第 47634.2 条规定批准为提供非课堂教学的特许学校提供资助的流程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