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0810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州总监必须审查并可能开发评估,以衡量母语非英语学生的英语语言发展水平。这些评估涵盖英语阅读、口语和写作等技能。

如果现有评估不合适,则会考虑与其他州合作或开发新评估。评估应适用于不同年级,并使用无障碍资源以确保可及性。评估结果将有助于确定学生的英语熟练程度及其语言技能的进步。

该法律还讨论了这些评估的资金分配,并要求财政局长批准任何资金调整。评估必须可靠、有效且无歧视性,并应符合州标准。此外,还对某些年级的评估施测方式和时间做出了具体规定。

(a)Copy CA 教育 Code § 60810(a)
(1)Copy CA 教育 Code § 60810(a)(1) 州总监应审查现有评估,这些评估旨在评估母语非英语学生的英语语言发展。用于初步识别和总结性评估的评估应包括但不限于对这些学生英语阅读、口语和写作技能成绩的评估。州总监应确定哪些评估(如果有)符合(b)至(f)款(含)的要求。如果任何现有评估或系列评估符合这些标准,州总监应在州委员会批准后,向立法机构报告其发现和建议。
(2)CA 教育 Code § 60810(a)(2) 如果不存在合适的评估,州总监应探讨与其他州合作开发评估或系列评估并分担评估开发成本的选项。如果不存在合适的评估,州总监应在州委员会批准后,发布征求建议书以开发符合(b)至(f)款(含)标准的评估或系列评估,或者签订合同修改现有评估或系列评估以使其符合(b)至(f)款(含)的要求,或者修订根据第60643条授权的合同,以便开发或修改评估或系列评估以符合(b)至(f)款(含)的要求。州委员会应根据标准设定批准评估蓝图、评估表现描述符和表现水平划定分数。
(3)CA 教育 Code § 60810(a)(3) 州总监应拨付已拨款项,以使学区能够满足(c)和(e)款的要求。州委员会应根据对初步识别和总结性评估目的的每项评估成本的审查,确定每项评估的拨款金额。
(4)CA 教育 Code § 60810(a)(4) 未经财政局长批准,每项评估的拨款金额调整无效。调整每项评估拨款金额的批准请求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财政局长和立法机构两院财政委员会主席,并附上证明拟议调整合理性的材料。财政局长仅有权批准与法规要求的活动相关的调整。财政局长应在收到请求后30天内批准或不批准该金额,并应将决定通知立法机构两院财政委员会主席。
(b)Copy CA 教育 Code § 60810(b)
(1)Copy CA 教育 Code § 60810(b)(1) 根据(a)款开发或获得的评估或系列评估应具有足够的范围,以评估2至12年级(含)学生的英语听力、口语、阅读和写作技能。这些评估应包括使用无障碍资源,具体由教育部确定,且这些确定不受行政程序法(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三点五(第11340条起))的要求约束。幼儿园和一年级学生应评估英语听力和口语,一旦开发出评估,还应评估早期读写能力。在收集三次施测结果六个月后,但不迟于2013年6月30日,教育部应向立法机构报告幼儿园和一年级早期读写评估结果的施测情况以及行政流程,以确定是否适合重新授权早期读写评估。
(2)CA 教育 Code § 60810(b)(2) 在开发和施测幼儿园和一年级学生评估时,教育部应尽可能减少任何额外的评估时间。在技术上可行的情况下,用于评估听力和口语的项目应被用于衡量早期读写能力。教育部应确保评估及其施测程序符合年龄和发展阶段。符合年龄和发展阶段的施测程序可包括但不限于一对一施测、小组环境以及口头回答或圈选问题答案。
(3)CA 教育 Code § 60810(b)(3) 就本款而言,“幼儿园”不包括过渡性幼儿园。
(4)CA 教育 Code § 60810(b)(4) 根据(a)款开发或获得的初步识别评估应具有足够的范围,以识别学生是否为第306条所定义的英语学习者。

Section § 60811

Explanation

本节要求州委员会为母语非英语的学生制定英语教学标准。这些标准必须与英语语言艺术、数学和科学的标准一样详细和具有挑战性。

州委员会应批准针对母语非英语学生的英语语言发展标准。这些标准在严谨性和具体性方面应与根据第60605.8条通过的英语语言艺术标准、根据第60605.8条和第60605.11条通过的数学标准,以及根据第60605.85条通过的科学标准相当。

Section § 60811.8

Explanation

从2019-20学年开始,初中和高中阶段的英语学习者学生,不能仅仅因为他们是英语学习者就被排除在学校的标准课程之外。这意味着他们必须被允许注册核心课程、全部课程,甚至为毕业和大学准备所需的高级课程。但是,学校没有义务开设其他语言的额外课程。

法律承认,有些学生,比如新来的学生,可能有不同的需求。这些学生可以被安排到旨在帮助他们弥补学业差距和提高英语水平的课程中。这样做是为了让他们能够尽快融入标准课程。

这项法律适用于学区运营的学校、特许学校以及州立盲聋特殊学校的学生。

(a)CA 教育 Code § 60811.8(a) 自2019-20学年起,被归类为英语学习者的初中或高中学生,除(d)款另有规定外,不得因被拒绝以下任何一项而无法参与学校的标准教学计划:
(1)CA 教育 Code § 60811.8(a)(1) 注册学生所就读学校标准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就本节而言,“标准教学计划”至少指第33126条(b)款第(6)项(B)分项(i)子项所定义的必修课程、满足州和地方毕业要求的课程,以及初中升级所需的课程。
(2)CA 教育 Code § 60811.8(a)(2) 注册标准教学计划中的全部课程。
(3)CA 教育 Code § 60811.8(a)(3) 仅因学生被归类为英语学习者而拒绝其注册不属于学校标准教学计划但符合第66205.5条规定的大学入学认可科目要求,或属于荣誉课程或大学先修课程等高级课程。
(b)CA 教育 Code § 60811.8(b) 本节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要求学校开设英语以外的补充课程。
(c)CA 教育 Code § 60811.8(c) 就本节而言,“学生”包括就读于学区或县教育局运营的学校、特许学校,或州立盲聋特殊学校的学生。
(d)Copy CA 教育 Code § 60811.8(d)
(1)Copy CA 教育 Code § 60811.8(d)(1) 只要根据联邦法律,学生的学习计划旨在弥补其在参与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学业缺陷,并且学生的学习计划经过合理计算,能够使该学生在进入学校系统后的合理时间内达到与标准教学计划同等的参与水平,则以下学生可以被拒绝注册(a)款第(1)项所述的课程:
(A)Copy CA 教育 Code § 60811.8(d)(1)(A)
(i)Copy CA 教育 Code § 60811.8(d)(1)(A)(i) 被归类为英语学习者且为新来学生的初中或高中学生。
(ii)CA 教育 Code § 60811.8(d)(1)(A)(i)(ii) 就(i)子项而言,“新来学生”与《美国法典》第20卷第7011(5)节所定义的“移民儿童和青少年”具有相同含义。
(B)CA 教育 Code § 60811.8(d)(1)(B) 被归类为英语学习者且正在参与旨在满足新来学生学业和过渡需求,并以培养英语语言能力为主要目标的计划的初中或高中学生。
(2)CA 教育 Code § 60811.8(d)(2) 本节不得解释为禁止、限制或不鼓励(1)项所述学生注册(a)款第(1)项所述的课程。

Section § 60812

Explanation
在公立学校总监制定或选定一项测试的学年之后,州教育局必须在线公布测试结果。这包括每个学区的平均分数,供所有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