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05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学校董事会、学区和县教育局处理掉多余或过时的教育材料。他们可以通过捐赠给图书馆、州立机构、公共机构或非营利组织来做到这一点。他们还可以将这些材料捐赠给加州或其他国家的人们,以帮助提高识字率。此外,他们还可以选择出售这些材料。

州委员会、学区管理委员会或县教育局可以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处置其持有的、可用于教育目的的剩余或未分发的过时教学材料:
(a)CA 教育 Code § 60510(a) 通过捐赠给管理委员会、县免费图书馆或其他州立机构。
(b)CA 教育 Code § 60510(b) 通过捐赠给美国任何领土或属地的公共机构或组织,或曾是美国领土或属地的国家政府。
(c)CA 教育 Code § 60510(c) 通过捐赠给非营利慈善组织。
(d)CA 教育 Code § 60510(d) 通过捐赠给加利福尼亚州的儿童或成人,或外国,以提高人民的普遍识字率。
(e)CA 教育 Code § 60510(e) 通过出售。

Section § 60510.5

Explanation

在学区处理旧教材和教学材料之前,他们应该让公众知道这件事。他们可以通过在当地电视台、报纸上发布公告,或任何其他能有效触及社区和相关组织的方式来做到这一点。此外,他们应该允许人们就这些被处置的材料发表意见。但是,这项规定不适用于在1992年之前就已经有处理旧材料系统的学区。

(a)CA 教育 Code § 60510.5(a) 在学区根据第60510条规定处置任何教学材料之前,鼓励学区理事会采取以下两项措施:
(1)CA 教育 Code § 60510.5(a)(1) 在该处置发生前至少60天,通过在学区所在县的电视台发布公益广告、在该县发行的普通报纸上发布公告,或理事会认为能最有效触及第60510条 (a) 至 (e) 款(含)所述实体的任何其他方式,通知公众其处置这些材料的意图。
(2)CA 教育 Code § 60510.5(a)(2) 允许第60510条 (a) 至 (e) 款(含)所述实体的代表和公众成员就该处置向理事会发表意见。
(b)CA 教育 Code § 60510.5(b) 本条不适用于截至1992年1月1日已根据第60510条规定实施教学材料处置程序的任何学区。

Section § 60511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组织、机构或院校从学区或县教育委员会获得旧的教学材料,他们必须承诺不向他们赠予或出借这些材料的任何人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