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85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学区设立另类学校或班级,以独特的方式进行教育。这些学校旨在帮助学生培养宝贵的个人品质,例如自力更生和创造力。它们侧重于通过允许学生追求自己的兴趣和爱好来激发他们天生的学习欲望。

此外,这些学校还为学生、教师和家长提供了共同塑造学习过程的机会。这种方法旨在持续适应社区和周围世界的变化。

任何学区的管理委员会可以设立并维持一所或多所另类学校。
就本条而言,另类学校定义为学校内的一个学校或独立的班级组,其运作方式旨在:
(a)CA 教育 Code § 58500(a) 最大限度地为学生提供机会,以培养自力更生、积极主动、友善、自发性、足智多谋、勇气、创造力、责任感和快乐等积极价值观。
(b)CA 教育 Code § 58500(b) 认识到当学生因其学习愿望而学习时,学习效果最佳。
(c)CA 教育 Code § 58500(c) 维持一种学习情境,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内在动力,并鼓励学生在自己的时间内追求自己的兴趣。这些兴趣可以由他完全独立地构思,也可以全部或部分地源于教师提供的学习项目选择。
(d)CA 教育 Code § 58500(d) 最大限度地为教师、家长和学生提供机会,共同开发学习过程及其学科内容。这一机会应是一个持续的、永久的过程。
(e)CA 教育 Code § 58500(e) 最大限度地为学生、教师和家长提供机会,持续地应对不断变化的世界,包括但不限于学校所在社区。

Section § 58501

Explanation

本节要求加州学校向家长和监护人提供关于“另类学校”的通知。通知解释说,另类学校是旨在培养学生自力更生、创造力和个人成长的特殊项目。这些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学习,并让家长和教师参与到学习过程的开发中。学校必须告知感兴趣的个人,他们可以索取更多信息,或要求学区设立此类项目。每年三月的整个月份,这份通知的副本必须在每所学校至少两个显眼位置张贴。

以下通知应随同第48980条所要求的对家长和监护人的通知一并发送:
“另类学校通知”
加利福尼亚州法律授权所有学区提供另类学校。《教育法典》第58500条将另类学校定义为学校内的一个学校或独立的班级组,其运营方式旨在:
(a)CA 教育 Code § 58501(a) 最大化学生发展自力更生、主动性、善良、自发性、足智多谋、勇气、创造力、责任感和快乐等积极价值观的机会。
(b)CA 教育 Code § 58501(b) 认识到最好的学习发生在学生因其学习愿望而学习之时。
(c)CA 教育 Code § 58501(c) 维持一种最大化学生自我激励并鼓励学生在自己的时间里追随自己兴趣的学习情境。这些兴趣可以由他完全独立地构思,或者可能全部或部分地源于其教师提供的学习项目选择。
(d)CA 教育 Code § 58501(d) 最大化教师、家长和学生合作开发学习过程及其主题内容的机会。这一机会应是一个持续的、永久的过程。
(e)CA 教育 Code § 58501(e) 最大化学生、教师和家长持续应对不断变化的世界的机会,包括但不限于学校所在社区。
如果任何家长、学生或教师对另类学校的进一步信息感兴趣,县教育总监、本学区的行政办公室以及每个学区单位的校长办公室均备有法律副本供您查阅。本法律特别授权感兴趣的人士请求学区管理委员会在每个学区设立另类学校项目。”
此外,每年三月的整个月份,一份副本应在每个学区单位内至少两个学生、教师和来访家长通常可见的地方张贴。

Section § 58502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家长或监护人,您可以要求您所在学区的理事会为学生设立一种不同类型的学校项目。

任何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可以请求学区理事会根据本章规定在该学区内设立一个或多个替代学校项目。

Section § 585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另类学校的教师和学生都必须仅从志愿者中选出。

另类学校的受聘教师和入学学生应完全从志愿者中选拔。

Section § 58504

Explanation
本法规定,学生的过往课堂表现不得作为阻止其就读另类学校的理由。换句话说,每位学生都应获得公平的机会就读另类学校,无论他们之前的成绩或课堂行为如何。

Section § 585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学区在特定区域或整个学区范围内设立另类学校。这些学校的招生对全学区所有学生开放,学区可以根据需要,灵活选择这些方式的任意组合。

一个学区可以在每个招生区域或在全学区范围内设立另类学校,招生面向全学区所有学生开放,或采取上述任何组合方式。

Section § 58507

Explanation

加州的替代学校旨在通过新的创新教学方法来提升普通学校课程。这些学校的目标是提高全州的整体教育质量。

学区必须为替代学校提供与为同年龄段儿童提供的其他教育项目相同的资金和资源。

替代学校的运营方式应最大化地利用替代学校运营中发展出的创新方法和理念,以改进普通学校课程的机会,并根据第58510条的规定,提高加利福尼亚州的整体教育水平。
任何替代学校应由学区维持和资助,其支持水平应与学区为同年龄段儿童运营的其他教育项目相同。

Section § 5850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公共教育总监在学区提出申请后,为替代学校豁免某些规定。但是,与抗震安全相关的规定以及本章的特定部分不能被豁免。

Section § 58510

Explanation
设有另类学校的每个学区每年都必须对学校进行评估。评估应测试学生的基本技能,并找出影响他们学业成功的因素。学校的教师、家长和学生会为评估提供意见。评估报告必须在每年8月1日前提交给公共教育总监。审查由总监指定的独立方进行,而不是由运营该学校的学区进行。

Section § 585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公共教育总监根据特定条款,为替代学校的定义设定最低标准。总监还可以根据需要制定额外的指导方针,以确保这些规定得到妥善执行。

公共教育总监应制定最低标准,以进一步落实第58500条所使用的替代学校的定义,并可制定其认为对本条的妥善管理所必需的进一步指导方针。

Section § 58512

Explanation

学区理事会可以决定为就读替代学校的学生提供全部或部分交通服务。如果理事会选择不提供交通,他们可以报销父母或监护人运送子女的费用,但报销金额不得超过实际的旅行费用。然而,学区不能仅仅因为运营替代学校而获得额外的州交通费用拨款。

设立替代学校的学区理事会可以全部或部分地为就读该替代学校的学生提供交通服务。代替提供此类交通服务,理事会可以向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支付一笔金额,该金额不得超过在父母或监护人提供或支付交通服务的情况下,运送此类学生所产生的实际和必要旅行费用;但前提是,在任何情况下,学区用于交通费用的州拨款不得因运营替代学校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