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950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学校从2022-23学年开始,向所有幼儿园至12年级的学生免费提供营养早餐和午餐,无论他们是否符合联邦餐食计划的资格。学校必须符合联邦和州的营养标准才能获得报销,并应每月进行资格认证检查。如果获得联邦豁免,法律还允许学校在特定情况下以非聚集方式提供餐食。特许学校可以与学校食品管理机构合作以满足这些要求,州政府将根据请求提供技术帮助。任何用于学生餐食的联邦或州计划资金都可以使用,到2027年,这些餐食中将禁止使用某些人工色素。教育部将在2025年中期之前审查并建议学生充足的用餐时间。

(a)CA 教育 Code § 49501.5(a) 不论本章任何其他规定,自2022-23学年起,以下所有规定均适用:
(1)Copy CA 教育 Code § 49501.5(a)(1)
(A)Copy CA 教育 Code § 49501.5(a)(1)(A) (i) 凡设有幼儿园或1至12年级(含)的学区、县教育总监或特许学校,应在每个上学日向任何提出用餐请求的学生免费提供营养充足的早餐和营养充足的午餐,并提供充足的用餐时间,具体由该学区、县教育总监或特许学校根据部门根据(e)款提供的建议确定,不考虑学生是否有资格获得联邦资助的免费或减价餐,但(B)项的(i)和(ii)款所述情况除外,最多提供一份免费早餐和一份免费午餐,家庭日托所除外,其所提供餐食的75%将获得报销。根据本款提供的餐食应是符合联邦报销条件的营养充足的餐食。参与的学区、县教育总监和特许学校应遵守国家学校午餐计划和学校早餐计划的联邦法规,其中包括规定的用餐时间,并应遵守州对所提供餐食的要求。
(ii)CA 教育 Code § 49501.5(a)(1)(A)(ii) 不符合联邦要求的餐食将不符合联邦或州餐食报销的资格。
(iii)CA 教育 Code § 49501.5(a)(1)(A)(iii) 不符合州要求的餐食将不符合州餐食报销的资格。
(B)Copy CA 教育 Code § 49501.5(a)(1)(A)(B)
(i)Copy CA 教育 Code § 49501.5(a)(1)(A)(B)(i) 部门应向美国农业部提交豁免请求,以允许在上学日(持续四小时或更短)提供的一餐以非聚集方式供应。
(ii)CA 教育 Code § 49501.5(a)(1)(A)(B)(i)(ii) 如果部门获得(i)款要求的联邦非聚集豁免批准,学区、县教育总监和特许学校可以非聚集方式提供营养充足的早餐或营养充足的午餐,用于餐食服务组合,从而形成 (I) 聚集式营养充足早餐和非聚集式营养充足午餐,或 (II) 非聚集式营养充足早餐和聚集式营养充足午餐。如果同时满足州和联邦要求,这些餐食将根据第(2)款的规定获得报销。
(2)Copy CA 教育 Code § 49501.5(a)(2)
(A)Copy CA 教育 Code § 49501.5(a)(2)(A) 部门应向参与并遵守联邦学校早餐计划和国家学校午餐计划以及任何适用州法律法规的学区、县教育局和特许学校提供州餐食报销。州餐食报销应根据(b)款的规定,用于向学生提供的减价餐和付费餐。
(B)CA 教育 Code § 49501.5(a)(2)(A)(B) 作为根据本款获得资金的条件,学区、县教育局和特许学校应每月通过加州学生纵向成就数据系统进行直接认证匹配。
(b)CA 教育 Code § 49501.5(b) 根据本节提供的每餐报销金额不得超过以下两项之差:根据美国农业部确定的免费早餐和午餐综合报销率以及第49559节规定的州餐食贡献计算出的餐食申报总额,与申报的减价餐和付费餐的联邦和州报销总额。
(c)CA 教育 Code § 49501.5(c) 根据本节要求的报销应在立法机关拨款后提供。本节在立法机关为本节目的拨款之前不生效。
(d)Copy CA 教育 Code § 49501.5(d)
(1)Copy CA 教育 Code § 49501.5(d)(1) 如果部门遵守以下所有规定,可以在公开通知的会议上根据本节通过并酌情修订指南:
(A)CA 教育 Code § 49501.5(d)(1)(A) 在会议上提供公众评论的机会。
(B)CA 教育 Code § 49501.5(d)(1)(B) 在拟通过的指南将被审议或批准的会议前至少30天提供书面公开会议通知。
(C)CA 教育 Code § 49501.5(d)(1)(C) 对于指南的实质性修订,部门应在修订将被审议或批准的会议前至少15天提供书面会议通知。
(2)CA 教育 Code § 49501.5(d)(2) 根据本款通过或修订指南,在2023年7月1日之前,免于遵守《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3.5章(自第11340节起)。
(e)CA 教育 Code § 49501.5(e) 部门应审查现有的循证研究、调查和调查结果,并与学校供餐机构和学校供餐工作人员或其代表协商,就学生用餐的充足时间提出建议,包括但不限于确保学生有充足时间食用根据本节提供的学校餐食的必要步骤,并审查课堂早餐和其他创新早餐模式在支持充足用餐时间方面可以发挥的作用。这些建议应于2025年6月30日或之前在部门的互联网网站上公布。
(f)CA 教育 Code § 49501.5(f) 尽管有(a)款规定,提供独立学习的学区、县教育局或特许学校,根据第28部分第5章第5.5条(自第51744节起),应符合本节的要求,适用于任何学生在任何上课日,如果该学生在学校场地、资源中心、会议场所或其他附属设施安排了持续两小时或以上的教育活动(如第49010节所定义)。在规定用餐时间在场的学生应获得营养充足的早餐和营养充足的午餐。
(g)CA 教育 Code § 49501.5(g) 特许授权机构应在特许学校提出请求时,并在现有资源允许的范围内,为特许学校实施本节提供技术援助。
(h)CA 教育 Code § 49501.5(h) 特许学校可以与现有学校供餐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以实施本节。
(i)CA 教育 Code § 49501.5(i) 特许授权机构应在新特许学校提出请求时,与该特许学校签订合同,以提供营养充足的学校早餐和营养充足的学校午餐,直到该特许学校成为经批准的学校供餐机构,或直到该特许学校开始运营后的学年7月1日,以两者中较早者为准。该合同费用不得超过向特许学校提供餐食的实际成本,包括但不限于额外的人员配备成本和餐食运送到学校场地的费用,且这些费用未由联邦或州餐食报销覆盖。
(j)CA 教育 Code § 49501.5(j) 为遵守(a)款规定,学区、县教育局或特许学校可以使用通过任何联邦或州计划提供的资金,其目的包括向学生提供餐食,包括联邦学校早餐计划、联邦国家学校午餐计划、联邦夏季食品服务计划、联邦无缝夏季选择计划或州餐食计划,或可由学区、县教育局或特许学校自行承担费用。
(k)CA 教育 Code § 49501.5(k) 为本节之目的,以下定义适用:
(1)CA 教育 Code § 49501.5(k)(1) “营养充足的早餐”是指符合联邦学校早餐计划最新餐食模式并可获得报销的早餐,如《联邦法规汇编》第7卷第220.8节所定义,并且,自2027年12月31日起,不包括由美国农业部(USDA)学校食品计划提供的食品,且不含以下任何物质:
(A)CA 教育 Code § 49501.5(k)(1)(A) 蓝色1号 (CAS 3844-45-9)。
(B)CA 教育 Code § 49501.5(k)(1)(B) 蓝色2号 (CAS 860-22-0)。
(C)CA 教育 Code § 49501.5(k)(1)(C) 绿色3号 (CAS 2353-45-9)。
(D)CA 教育 Code § 49501.5(k)(1)(D) 红色40号 (CAS 25956-17-6)。
(E)CA 教育 Code § 49501.5(k)(1)(E) 黄色5号 (CAS 1934-21-0)。
(F)CA 教育 Code § 49501.5(k)(1)(F) 黄色6号 (CAS 2783-94-0)。
(2)CA 教育 Code § 49501.5(k)(2) “营养充足的午餐”是指符合联邦国家学校午餐计划最新餐食模式并可获得报销的午餐,如《联邦法规汇编》第7卷第210.10节所定义,并且,自2027年12月31日起,不包括由美国农业部(USDA)学校食品计划提供的食品,且不含以下任何物质:
(A)CA 教育 Code § 49501.5(k)(2)(A) 蓝色1号 (CAS 3844-45-9)。
(B)CA 教育 Code § 49501.5(k)(2)(B) 蓝色2号 (CAS 860-22-0)。
(C)CA 教育 Code § 49501.5(k)(2)(C) 绿色3号 (CAS 2353-45-9)。
(D)CA 教育 Code § 49501.5(k)(2)(D) 红色40号 (CAS 25956-17-6)。
(E)CA 教育 Code § 49501.5(k)(2)(E) 黄色5号 (CAS 1934-21-0)。
(F)CA 教育 Code § 49501.5(k)(2)(F) 黄色6号 (CAS 2783-94-0)。
(3)CA 教育 Code § 49501.5(k)(3) “上课日”是指幼儿园或1至12年级(含)的学生在学校场地或学校设施进行教学或教育活动(如第49010节所定义)的任何一天,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在最短上课日、州资助学前班、过渡幼儿园、暑期学校(包括即将入学的幼儿园学生)、延长学年日、学校组织的实地考察、学生在上课日到校进行的独立学习以及周六学校课程中的出勤。

Section § 49503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允许学区使用其资金为学生购买餐食,具体依据其他特定条款中的指导方针。

学区资金也可用于购买供学生食用的学校餐食,依照第49500条和第49501.5条的规定。

Section § 495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负责管理帮助低收入人群资金的官员和部门,将这些资金提供给学校,用于为有需要的学生购买餐食。县、市和其他地方政府也可以使用其指定用于贫困救济的资金,来支持学校餐食计划。

Section § 495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学区在向因宣布的灾害而无家可归的学生提供膳食时获得报销,即使这些学生通常不符合免费膳食的资格。报销金额与他们为普通免费膳食所获得的金额相同,但这种报销是临时性的。

如果灾害导致学校无法达到常规的膳食标准,它们仍可按标准费率获得报销。因灾害关闭的学校可以根据之前的参与率获得资金,以支付固定开支。

这些报销的资金来自州的普通基金,需要州政府批准。寻求豁免的学校必须遵循《灾害救济法》中规定的程序。

这项政策适用于法律生效日期之后发生的州或联邦宣布的灾害,资金可能来自一个特定的灾害响应账户。

(a)CA 教育 Code § 49505(a) 任何参与国家学校午餐计划的学区或县教育局,向因州或联邦宣布的灾害而无家可归的学生提供膳食的,可获得相当于州和联邦免费餐费总和的报销,无论该学生是否符合免费膳食的资格。立法机关的意图是确保,当学生家庭因自然灾害影响而暂时无法为其提供充足膳食时,不符合免费膳食资格的学生也能被考虑纳入膳食计划。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对这些儿童的报销应是临时性的。
(b)CA 教育 Code § 49505(b) 任何参与国家学校午餐计划的学区或县教育局,因州或联邦宣布的灾害而无法满足州膳食计划的膳食组成要求的,可免于提供所有要求的膳食组成部分,并可按州和联邦合并费率获得报销,如同已满足膳食组成要求一样。
(c)CA 教育 Code § 49505(c) 州教育部可向因州或联邦宣布的灾害而暂时关闭的、参与国家学校午餐计划的学区或县教育局提供报销,金额等于该实体在关闭前一个月的平均每日参与人数乘以平均州和联邦合并报销费率,再乘以该实体关闭的天数,以支付儿童营养计划的工资和其他固定开支。
(d)CA 教育 Code § 49505(d) 州教育部应根据 (a)、(b) 或 (c) 款的规定,向参与国家学校午餐计划的学区和县教育局提供报销,资金来源于为此目的从普通基金中拨款。这些报销请求须经州教育部审查和批准。为本节目的提供的任何资金应替代州对儿童营养计划的报销。
(e)CA 教育 Code § 49505(e) 所有根据 (c) 款申请豁免和补贴的、参与国家学校午餐计划的学区和县教育局,应证明符合1974年《灾害救济法》(公法93-288,经公法100-707修订)中要求的任何适用程序。州教育部应确保根据 (c) 款申请救济的申请人已遵循这些程序。
(f)CA 教育 Code § 49505(f) 就本节而言,“州或联邦宣布的灾害”仅指发生在本节生效日期当日或之后由州或联邦宣布的灾害。
(g)CA 教育 Code § 49505(g) 经济不确定性储备金中的灾害响应-紧急行动账户中的资金可用于本节目的。

Section § 49506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要求教育部与州社会服务部合作,以提高联邦夏季电子福利转账(Summer EBT)计划的参与度,该计划旨在为儿童提供夏季餐食。为此,教育部必须共享必要数据并遵守联邦指导方针,以便地方教育机构能够以灵活的方式分发夏季餐食,例如在非聚集场所。

(a)Copy CA 教育 Code § 49506(a)
(1)Copy CA 教育 Code § 49506(a)(1) 该部门应与州社会服务部合作,以最大化联邦儿童夏季电子福利转账(Summer EBT)计划的参与度,该计划根据2023年联邦综合拨款法案设立。
(2)CA 教育 Code § 49506(a)(2) 该部门应共享各部门认定为必要的所有数据,以遵守第(1)款和《福利与机构法典》第18901.57节的要求。
(b)CA 教育 Code § 49506(b) 该部门应遵守根据2023年综合拨款法案第HH分部第四篇第502节设立的联邦指导方针和法规,以最大化地方教育机构通过非聚集性分发方式分发夏季餐食的灵活性。

Section § 49506.5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参与膳食计划的学校应如何确定学生是否符合夏季 EBT 福利资格。如果学校使用社区资格条款等特殊援助计划,则应使用通用福利申请来满足 EBT 要求。如果学校不使用此类计划,则应依靠标准的学校餐申请,并确保其遵循联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