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机关发现并声明,低收入家庭儿童的饥饿和营养不良是该州最严重的儿童健康问题之一;联邦满足儿童营养需求的计划正在为该州数千名以前无法参加学校午餐计划的贫困地区儿童提供营养餐;拨给加州的儿童营养联邦资金不足以满足关键需求;州和地方社区对满足这些需求负有责任;并且该州所有儿童的身体健康是公众关注的问题,为确保这种健康而进行的支出符合公共目的。
学生与教职工健康学校早午餐计划
Section § 49490
本法规定,加州低收入家庭儿童的饥饿和营养不良是一个重大的健康问题。联邦项目正在通过为许多有需要的儿童提供膳食来提供帮助,但联邦资金不足以解决所有关键的儿童营养需求。因此,州和地方社区都有责任帮助确保所有儿童的福祉。解决这个问题被认为是符合公共利益的。
儿童饥饿 营养不良 低收入家庭
Section § 49491
这项法律规定,学校通过某些计划(例如国家学校午餐计划)获得的任何资金,不得用于削减其现有膳食计划的开支。唯一的例外是,如果他们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儿童都能获得免费或减价午餐。
学校资金 国家学校午餐计划 膳食计划开支
Section § 49492
这项法律要求获得餐费报销的学区以及其他公共或私人非营利学校或机构,必须遵守总监制定的规定。这些规定涵盖了“营养充足早餐”和午餐的定义,如何确定哪些儿童可以获得免费或更便宜的餐食,以及如何保护这些儿童的身份隐私。
学区或其他根据本条规定获得报销的公共或私人非营利学校或机构,应当符合总监就以下各项采纳的标准:
(a)CA 教育 Code § 49492(a) “营养充足早餐”的定义。
(b)CA 教育 Code § 49492(b) “营养充足午餐”的定义。
(c)CA 教育 Code § 49492(c) 确定儿童获得免费或减价餐食资格的标准。
(d)CA 教育 Code § 49492(d) 保护根据本条规定获得报销的儿童身份的标准。
营养充足早餐 营养充足午餐 餐食资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