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8300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本条目中使用的关键术语。“现役军事职责” 指全职军事服务,包括处于现役状态的国民警卫队和州后备役成员。“寄养青年” 的定义参照了法律的另一条款。“无家可归儿童或青年” 与《美国法典》中的联邦定义一致。“父母” 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或监护人。“选择学区” 是指一项特定决议生效的学区。“居住学区” 是指学生通常就读的学区,除非另有规定。

为本条目的目的,以下定义适用:
(a)CA 教育 Code § 48300(a) “现役军事职责” 指在美国现役制服部队中服役的全职军事职责状态,包括根据《美国法典》第10卷E分编第二部分第1209章(自第12301条起)和第1211章(自第12401条起)的现役命令服役的国民警卫队和州后备役成员。
(b)CA 教育 Code § 48300(b) “寄养青年” 具有第42238.01条中规定的相同含义。
(c)CA 教育 Code § 48300(c) “无家可归儿童或青年” 具有与《美国法典》第42卷第11434a(2)条中规定的“无家可归儿童和青少年”相同的含义。
(d)CA 教育 Code § 48300(d) “父母” 指受抚养子女的亲生父母、养父母或监护人。
(e)CA 教育 Code § 48300(e) “选择学区” 指一项决议生效的学区,如第48301条(a)款所述。
(f)CA 教育 Code § 48300(f) “居住学区” 指本章规定学生应就读的学区,除非本条另有规定。

Section § 48301

Explanation
如果加州的一个学区希望成为“选择学区”,它可以选择接受来自其他学区的学生。他们将决定可以接收多少转学生,并且只能通过公正的方法选择学生,避免根据学业成绩、体育能力、英语水平或家庭收入进行任何评判,但为符合免费餐资格的学生确定优先权的情况除外。 如果申请学生人数超过可用名额,将通过公平的随机抽签来决定谁能入学。该学区必须提供准确的信息,并确保所有沟通都以必要的语言提供。在开始接受转学之前,他们还必须向县和州注册为选择学区。此外,他们需要在其网站上发布申请信息,包括表格和截止日期。

Section § 48302

Explanation

本节建议学区应通过组织信息发布会和发布公开通知,让家长了解当前的教育项目。这使得家长可以提供反馈意见以改进这些项目,并就其子女的教育做出更好的选择。

鼓励学区就其目前提供的教育项目举行信息发布会并进行公开宣布,以便家长可以就改进现有项目的方法向学区提供意见,并以便家长可以就其子女的教育做出知情的决定。

Section § 483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确保学区不能因为教育学生可能比转学获得的额外资金花费更多而拒绝学生转学。但是,如果转学需要创建新项目,学区可以拒绝转学——除非该学生是有特殊需求的学生、英语学习者、寄养青年或无家可归儿童。这些群体不得因其教育成本而在学校转学中受到歧视,并且可以充分利用转学机会。

(a)CA 教育 Code § 48303(a) 择校学区不得以该学区理事会认定教育该学生的额外成本将超过因转学而获得的额外州政府资助金额为由,根据本条规定禁止学生转学。如果学生转学需要该学区为该学生创建新项目,择校学区可以拒绝该学生的转学,但择校学区不得拒绝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包括第56026条所定义的有特殊教育需求者)、英语学习者、寄养青年或无家可归儿童或青少年的转学。
(b)CA 教育 Code § 48303(b) 本节旨在确保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双语学生、英语学习者、寄养青年或无家可归儿童或青少年,不会因教育这些学生所产生的成本而受到择校学区的歧视。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可以充分利用本节提供的择校选择。

Section § 483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学生申请转学到另一所学校,而这会导致一名已经居住在该学校招生区域内或已在该校注册的学生被迫离开其原有位置,那么该转学申请将不予批准。

Section § 48305

Explanation
允许学生跨区申请的学区,可以使用他们针对特殊项目或学校的现有入学规定,但这些规定必须平等地适用于所有申请人。

Section § 48306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加州选择学区应如何优先考虑学生入学。首先,现有学生的兄弟姐妹享有最高优先权。其次是符合免费或减价餐食条件的学生、寄养青年和无家可归儿童。最后,军人子女获得第三优先权。

(a)CA 教育 Code § 48306(a) 选择学区应优先考虑已在该学区就读学生的兄弟姐妹入学。
(b)CA 教育 Code § 48306(b) 选择学区应第二优先考虑符合免费或减价餐食条件的学生,以及寄养青年或无家可归儿童或青年入学。
(c)CA 教育 Code § 48306(c) 选择学区应第三优先考虑军人子女入学。

Section § 483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学区根据其平均每日出勤人数,限制转学到其他学区的学生数量。大型学区(出勤人数超过50,000)可以将转学人数限制在其出勤人数的1%。小型学区(出勤人数50,000或以下)每年可以将转学人数限制在3%,并防止在计划期间内转出总人数超过10%。

为了管理这些限制,学区必须与县教育局合作,县教育局负责跟踪转学数据。如果一个学区接受的转学人数超过允许的限制,将面临经济处罚。面临预算问题或试图维持去隔离化计划的学区可以进一步限制转学。军人子女不受这些限制,学区也不得劝阻转学,以确保已被接受的学生可以按计划进行。

(a)CA 教育 Code § 48307(a) 居住学区,如果其平均每日出勤人数超过50,000,每年可将根据本条规定转学至选择学区的学生人数限制在其平均每日出勤人数的1%,该数据以截至上一财政年度首次主要拨款时报告的为准。
(b)Copy CA 教育 Code § 48307(b)
(1)Copy CA 教育 Code § 48307(b)(1) 居住学区,如果其平均每日出勤人数为50,000或以下,每年可将根据本条规定转学至选择学区的学生人数限制在其平均每日出勤人数的3%,该数据以截至上一财政年度首次主要拨款时报告的为准,并可将根据本条授权的计划期间内转出学生的最高人数限制为该期间平均每日出勤人数的10%。
(2)Copy CA 教育 Code § 48307(b)(2)
(A)Copy CA 教育 Code § 48307(b)(2)(A) 应居住学区的请求,县教育局应确定根据第(1)款规定的计划期间内转出居住学区的学生百分比。
(B)CA 教育 Code § 48307(b)(2)(A)(B) 县教育局应向选择学区索取关于转入选择学区学生人数的数据。
(C)CA 教育 Code § 48307(b)(2)(A)(C) 尽管有第48301条(a)款的规定,如果选择学区未在30天内向县教育局提供转入选择学区的学生人数,则选择学区被禁止根据本条接受新的学生转学,直到选择学区遵守县教育局的数据请求。
(D)CA 教育 Code § 48307(b)(2)(A)(D) 在收到县教育局关于10%上限已达到的认定后60天内,居住学区应向县教育局和选择学区发出信函,通知他们10%上限已达到,并且禁止进一步的学生转学。
(c)Copy CA 教育 Code § 48307(c)
(1)Copy CA 教育 Code § 48307(c)(1) 如果根据第48301条所述的审计,发现选择学区在居住学区根据本条(b)款第(2)项(D)分项或第48308条(c)款第(2)项(A)分项发出通知后,接受了来自居住学区的学生,告知其已达到本条(a)款或(b)款(视情况而定)规定的限制,则应发生以下所有情况:
(A)CA 教育 Code § 48307(c)(1)(A) 审计员应确定超过适用上限的每名学生所产生的平均每日出勤人数,其转学是在通知发出后从居住学区发起的,并按地方控制拨款公式的年级跨度进行细分。
(B)CA 教育 Code § 48307(c)(1)(B) 审计员应计算选择学区地方控制拨款公式拨款中归因于根据(A)分项确定的平均每日出勤人数的部分,并将该金额报告给总监。
(C)CA 教育 Code § 48307(c)(1)(C)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总监应每年减少选择学区的地方控制拨款公式拨款,减少审计员计算并报告的金额。
(2)CA 教育 Code § 48307(c)(2) 根据本条在第(1)款规定的任何审计结果之前被选择学区录取的学生,可根据本条继续在该学区就读。
(d)CA 教育 Code § 48307(d) 在任何财政年度,如果居住学区在县学区总监完成的最近一次预算认证中具有“合格”或“负面”状态,则可限制在该财政年度转出该学区的学生人数。
(e)CA 教育 Code § 48307(e) 尽管有第24部分第6章第3条(自第42130条起)规定的居住学区的任何先前或现有认证,如果县学区总监认定居住学区在下一财政年度将无法达到第42131条规定的财政稳定标准和准则,且完全是由于该年度根据本条增加的学生转学影响,则居住学区可限制在即将到来的学年根据本条转学的额外学生人数,达到县学区总监确定的一个数字,超过该数字的额外转学将导致该年度仅因根据本条的额外转学而产生“合格”或“负面”认证。

Section § 483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家长为孩子申请转学到不同的学区,即所谓的“意向学区”。申请通常必须在下一学年1月1日之前提交。但是,如果当前学区和意向学区都同意,可以免除此截止日期。在申请前不到90天内因军事原因搬迁的军人家庭不受此截止日期限制。

学区之间会根据特定日期进行沟通和组织这些转学申请,以确保流程有序。家长将在3月1日之前收到意向学区关于转学申请是否被接受或拒绝的通知,5月1日之后不得再接受新学生。如果申请被拒绝,家长会收到拒绝原因的通知,例如学区容量不足或未在随机抽签中被选中。

转学一旦被接受,有效期为一学年,并每年自动续期,除非学区决定不再接受转学学生。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高中学生可以继续就读直到毕业。

(a)Copy CA 教育 Code § 48308(a)
(1)Copy CA 教育 Code § 48308(a)(1) 根据本条规定提出的转学申请,应由学生家长在学生申请转学学年之前的学年1月1日之前,提交至意向学区。此申请截止日期可经学生居住地学区和意向学区同意后予以豁免。
(2)CA 教育 Code § 48308(a)(2) 如果学生同住的家长是现役军人,且在提交申请前不到90天内因军事原因搬迁,则第(1)款规定的申请截止日期不适用于此类转学申请。
(b)CA 教育 Code § 48308(b) 申请可使用由教育部为此目的提供的表格提交,并可要求将学生注册到意向学区的特定学校或项目。
(c)Copy CA 教育 Code § 48308(c)
(1)Copy CA 教育 Code § 48308(c)(1) 不迟于1月15日,意向学区应将下一学年申请转学的居住地学区学生的数量和姓名,按学校和年级划分,通知居住地学区。
(2)Copy CA 教育 Code § 48308(c)(2)
(A)Copy CA 教育 Code § 48308(c)(2)(A) 不迟于2月15日,居住地学区应通知意向学区,申请转入意向学区的学生总数和姓名,如果适用,超出第48307条(a)或(b)款(视情况而定)规定的限制的学生。
(B)CA 教育 Code § 48308(c)(2)(A)(B) 该通知应包括根据第48307条(a)或(b)款(视情况而定)规定的最大学生容纳量、学生申请转入的每个意向学区的名称,以及每个意向学区的学生转学申请数量。
(3)CA 教育 Code § 48308(c)(3) 在学生申请转学学年之前的学年3月1日之前,意向学区的理事会应书面通知家长,申请是已被初步接受或拒绝,或学生已被列入等候名单。意向学区的理事会可在学生申请转学学年之前的5月1日之前,从等候名单中补录空缺。在学生申请转学学年之前的5月1日之后,意向学区不得再接受任何学生。
(4)CA 教育 Code § 48308(c)(4) 在5月1日或之前,意向学区应向居住地学区提供最终将注册到意向学区的学生人数,按学校、年级和学生姓名细分。
(5)CA 教育 Code § 48308(c)(5) 如果申请被拒绝,意向学区的理事会应在给家长的书面通知中说明,申请转学的学生人数超出了意向学区或学生所申请的特定学校或项目的容量,且学生在随机抽签中未被选中。该决定应准确记录在作出该决定的理事会会议纪要中。
(6)Copy CA 教育 Code § 48308(c)(6)
(A)Copy CA 教育 Code § 48308(c)(6)(A) 尽管有第(3)款的规定,意向学区的理事会应在收到根据(a)款第(2)项提交的申请后不迟于90天内,对该申请作出最终接受或拒绝的决定。学生一旦被接受,可立即注册到意向学区的学校。
(B)CA 教育 Code § 48308(c)(6)(A)(B) 如果根据(a)款第(2)项提交的申请是在学生寻求转学的学年开始前不到90天提交的,意向学区的理事会应在学年开始前接受或拒绝该申请。学生一旦被接受,可立即注册到意向学区的学校。
(d)CA 教育 Code § 48308(d) 转学的最终接受有效期为一学年,并且每年自动续期,除非意向学区通过一项决议,选择不再根据本条接受任何转学学生。然而,如果意向学区选择不再根据本条接受学生,根据本条录取的高中学生可以继续在意向学区的同一所学校就读,直到他们高中毕业。

Section § 48309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学区选择招收来自其他学区的学生,它可以接受该学生之前的课程和出勤记录,以决定该学生的学业地位。如果学生根据特定规定被建议开除,该学区也有权取消该学生的转学。

Section § 483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详细规定了加州学区如何处理选择学区而非居住学区学生的资金和报告。它规定,这些学生的平均每日出勤率应计入选择学区。此外,任何用于特殊教育项目的州资金也将拨给选择学区。基本援助学区(通常不接受州资助)将获得学生留在其居住学区本应获得的基本拨款的25%。这些规定适用于根据学生出勤率确定资源的情况。

(a)CA 教育 Code § 48310(a) 根据本条规定,由选择学区招收的学生的平均每日出勤率应根据第46607条计入该学区。选择学区的出勤报告可包括对居住学区的识别。
(b)CA 教育 Code § 48310(b)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根据本条招收的学生所享有的分类教育项目的州援助应分配给选择学区。
(c)Copy CA 教育 Code § 48310(c)
(1)Copy CA 教育 Code § 48310(c)(1) 对于作为基本援助学区的选择学区,根据本节计入的平均每日出勤率的州资金分配应为学区地方控制资助公式基本拨款的25%,该拨款是根据第42238.02条(d)款计算并由第42238.03条实施的,本应分配给居住学区。
(2)CA 教育 Code § 48310(c)(2) 就本款而言,“基本援助学区”一词指在适用本款的财政年度,未从州获得第42238.02条(o)款所述州资金分配的学区。
(d)CA 教育 Code § 48310(d) 根据本条规定,由选择学区招收的学生的平均每日出勤率应计入该学区,以用于《第一编》第1卷第10部分第12章第2条(自第17010条起)项下任何使用平均每日出勤率计算的决定之目的。

Section § 48311

Explanation

如果学生家长提出要求,允许学生就读其学校或项目的学区,可以在其通常向学生提供交通帮助的情况下,为该学生提供交通帮助。

经学生家长请求,根据本条规定接收学生的每个择校学区,可在该学区通常向学生提供交通协助的范围内,向该学生提供前往该学区任何学校或项目的交通协助。

Section § 483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学区与任何提出要求的人分享有关其学校、课程、政策和程序的信息。它还要求被视为“择校学区”的学区在招生期间公开宣布其提供的服务,包括任何可用的交通选择。

(a)CA 教育 Code § 48312(a) 各学区可应要求向任何有兴趣的人提供有关其学校、课程、政策和程序的信息。
(b)CA 教育 Code § 48312(b) 择校学区应当在招生期间就其学校、课程、政策和程序发布公开公告,包括根据第48311条规定的交通选择(如适用)。

Section § 483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每个“选择学校学区”详细记录学生的转学申请,包括批准、拒绝或撤回的数量,以及所涉学生的个人信息和状态。如果学区在特定条件下提供交通服务,这些数据也必须被追踪。

每年10月15日前,学区必须将这些数据报告给其理事会、邻近学区、县教育局以及总监。如果学区未能报告,则不能根据选择计划招收新学生。

总监负责收集这些数据,维护并分享学校选择计划的列表,并向立法机构报告多项指标,以帮助了解该计划的影响,例如学生特征、学业表现以及转出和转入学区的财政健康状况。所有这些数据收集旨在减轻学区的复杂性和负担。

(a)Copy CA 教育 Code § 48313(a)
(1)Copy CA 教育 Code § 48313(a)(1) 根据本条规定,每个选择学校学区应记录根据本条提出的所有转学申请,以及所有这些申请的处理记录,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A)CA 教育 Code § 48313(a)(1)(A) 已批准、已拒绝或已撤回的申请数量。对于被拒绝的申请,记录应注明拒绝的原因。
(B)CA 教育 Code § 48313(a)(1)(B) 根据本条规定转出选择学校学区的学生人数。
(C)CA 教育 Code § 48313(a)(1)(C) 根据本条规定转入选择学校学区的学生人数。
(D)Copy CA 教育 Code § 48313(a)(1)(D)
(B)Copy CA 教育 Code § 48313(a)(1)(D)(B)和(C)项所述的每名学生的种族、族裔、性别、自报社会经济状况、免费或减价餐资格、寄养青年身份、无家可归儿童或青年身份,以及居住学区。
(E)Copy CA 教育 Code § 48313(a)(1)(E)
(B)Copy CA 教育 Code § 48313(a)(1)(E)(B)和(C)项所述的、被归类为英语学习者或被认定为有特殊需求者(如第56026条所定义)的学生人数。
(2)CA 教育 Code § 48313(a)(2) 如果选择学校学区根据第48311条向学生提供交通服务,则选择学校学区应记录根据第48311条运送的、如第(1)款(D)和(E)项所述的学生人数,以及根据本条运送的学生总人数。
(b)CA 教育 Code § 48313(b) 根据(a)款维护的信息应在选择学校学区理事会的定期会议上报告给该理事会。每年不迟于10月15日,选择学校学区应将根据(a)款维护的本学年信息,以及关于该学区在即将到来的学年作为选择学校学区状态的信息,报告给与选择学校学区地理相邻的每个学区、选择学校学区所在县的教育局,并以总监指定的方式报告给总监。
(c)CA 教育 Code § 48313(c) 如果选择学校学区未报告根据(b)款要求的所有数据,则不得根据本条招收学生。
(d)CA 教育 Code § 48313(d) 总监应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1)CA 教育 Code § 48313(d)(1) 维护本州选择学校学区的名单。
(2)CA 教育 Code § 48313(d)(2) 从每个选择学校学区收集(a)款中指定的信息。总监应确保选择学校学区以完整格式提供此信息,且不得为此目的在加州学生纵向学业成就数据系统(California Longitudinal Pupil Achievement Data System)中创建新字段。总监可提供供选择学校学区使用的模板,并可发布关于数据收集和报告程序的指导意见。
(3)CA 教育 Code § 48313(d)(3) 将根据(1)和(2)款收集的信息发布在部门的互联网网站上。总监应根据任何学区的请求提供此信息。
(4)CA 教育 Code § 48313(d)(4) 在部门的互联网网站上发布所有学校选择计划的单一列表,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学校学区。
(e)CA 教育 Code § 48313(e)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总监以尽量减少学区和州行政负担的方式收集数据。
(f)CA 教育 Code § 48313(f) 总监每年应向立法机关的相应财政和政策委员会、财政部以及立法分析师办公室提供以下所有信息:
(1)CA 教育 Code § 48313(f)(1) 根据本条规定选择选择学校学区选项的学生人数和特征。
(2)CA 教育 Code § 48313(f)(2) 根据第60640条(b)款,选择学校学区和居住学区的评估分数。
(3)CA 教育 Code § 48313(f)(3) 居住学区和选择学校学区的毕业率。
(4)CA 教育 Code § 48313(f)(4) 居住学区和选择学校学区过去五年的入学人数。
(5)CA 教育 Code § 48313(f)(5) 居住学区和选择学校学区的财政健康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项:
(A)CA 教育 Code § 48313(f)(5)(A) 入学人数增加或减少。
(B)CA 教育 Code § 48313(f)(5)(B) 学区是否根据第42131条获得了负面或有条件的评级。
(6)CA 教育 Code § 48313(f)(6) 居住学区是否超出了第48307条规定的转学限制。

Section § 4831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强调了告知所有家长其为子女选择学区的选项的重要性,无论他们的种族、主要语言、识字水平或任何特殊需求如何。

Section § 48317

Explanation
从2018-19学年开始,教育部门必须调查关于学校未经适当注册就作为“选择学区”运营,以及未能报告必要数据的投诉。如果学校以这种方式招收学生,但未遵守注册或报告规定,督学将扣留相当于上一学年这些学生出勤人数的资金,直至学校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