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教学计划移民劳动力准备法案
Section § 52651
本节定义了本章中与加州教育服务相关的关键术语,特别是针对移民的服务。它解释了“理事会”、“校长”和“部门”在加州社区学院和州教育局背景下的含义。本节阐明“社区组织”是经批准为符合条件的移民提供服务的非营利机构,并概述了“教育推广活动”的内容,例如提供移民权利和教育机会的信息。“移民”、“新合法化人士”和“服务提供者”等术语也得到了定义,明确了它们适用的对象和使用语境。最后,它提到了SLIAG和“总监”。
Section § 52651
本节定义了本章中与加州移民教育服务相关的特定术语。它解释了“理事会”和“校长”指的是加州社区学院的领导层。它澄清了“社区组织”是经批准的、帮助移民的非营利团体,“部门”指的是州教育部门。
“教育推广活动”包括向临时居民和新合法化人士提供有关美国移民要求和当地支持服务的信息,但不包括咨询服务。这些术语解释了谁符合“移民”、“新合法化人士”或“服务提供者”的资格。它还描述了“SLIAG”,这是一个联邦拨款项目,旨在帮助应对移民改革的影响,并提及“公共教育总监”负责监督。
Section § 52653
获得特定资助的学区必须提供特定的教育服务。他们需要提供另一条款中列出的课程,例如为非母语人士教授英语和公民课程。他们还必须继续提供在1991-92财政年度可报销的服务,例如基本技能和咨询。此外,学区应提供培训,帮助移民获得工作场所所需的技能,包括沟通和解决问题。最后,他们必须帮助移民获得州内所有居民可享有的其他教育和经济机会。
Section § 52654
Section § 52655
这项法律要求教育总监设立英语作为第二语言学习和基本技能提升的课程。这些课程应旨在帮助学生获得能力证书。法律还规定,成人学校和社区团体的证书颁发标准和评估方法应由教育总监设定,而社区学院的则由理事会设定。
Section § 52656
这项法律确保加州某些学区能够继续获得从1991-92财政年度开始以及此后每年分配给它们的、用于满足英语作为第二语言和基本技能方面特殊需求的资金。从1993-94财政年度开始,这些学区必须优先考虑需要这些技能相关课程的符合条件的移民。然而,他们可以使用学区可用的其他成人教育资金为移民提供课程,不受本章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