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教育 Code § 51461(a) 加州双语认证(State Seal of Biliteracy)证明高中毕业生除英语外,在一门或多门语言方面达到了高水平的熟练程度,并证明该毕业生符合以下英语和一门或多门非英语语言熟练程度的标准:
(1)CA 教育 Code § 51461(a)(1) 英语熟练程度应通过以下要求之一来证明:
(A)CA 教育 Code § 51461(a)(1)(A) 完成所有毕业所需的英语语言艺术课程,且这些课程的平均绩点(GPA)达到3.0或以上。在公立高等教育机构或独立高等教育机构(如第66010条(a)款和(b)款所述)完成一门或多门英语语言艺术课程,且成绩相当于平均绩点3.0或以上,也可用于满足本分段的一项或多项课程要求。
(B)CA 教育 Code § 51461(a)(1)(B) 在11年级参加加州学生表现与进步评估(California Assessment of Student Performance and Progress)的英语语言艺术部分(或任何后续考试),达到或超过“达标”(standard met)成就水平,或达到总监为任何后续考试确定的成就水平。
(C)Copy CA 教育 Code § 51461(a)(1)(C)
(i)Copy CA 教育 Code § 51461(a)(1)(C)(i) 英语大学先修课程(Advanced Placement)考试成绩达到3分或更高,或英语国际文凭(International Baccalaureate)考试成绩达到4分或更高。
(ii)CA 教育 Code § 51461(a)(1)(C)(i)(ii) 就(i)项而言,“英语大学先修课程”指大学先修英语语言与写作、大学先修英语文学与写作,或大学先修研讨会。
(D)CA 教育 Code § 51461(a)(1)(D) SAT考试的循证阅读与写作部分成绩达到480分或更高。
(2)CA 教育 Code § 51461(a)(2) 一门或多门非英语语言的熟练程度应通过以下要求之一来证明:
(A)CA 教育 Code § 51461(a)(2)(A) 世界语言大学先修课程(Advanced Placement)考试成绩达到3分或更高,世界语言国际文凭(International Baccalaureate)考试成绩达到4分或更高,或世界语言ACTFL写作熟练度测试(WPT)和口语熟练度面试(OPI)成绩达到中级中等(Intermediate Mid)或更高。
(B)CA 教育 Code § 51461(a)(2)(B) 成功完成高中或更高水平的世界语言四年制内容课程,且该课程的平均绩点(GPA)达到3.0或以上,并且该语言的口语熟练程度与(A)分段要求相当。学生还可以通过以下一项或两项来满足本分段的要求:
(i)CA 教育 Code § 51461(a)(2)(B)(i) 在其他国家以非英语语言成功完成高中水平课程,且成绩单证明其平均绩点(GPA)相当于3.0或以上。
(ii)CA 教育 Code § 51461(a)(2)(B)(ii) 在公立高等教育机构或独立高等教育机构(如第66010条(a)款和(b)款所述)完成一门或多门世界语言课程,且成绩相当于平均绩点3.0或以上,并且该语言的口语熟练程度与(A)分段要求相当,并经成绩单核实。
(C)Copy CA 教育 Code § 51461(a)(2)(C)
(i)Copy CA 教育 Code § 51461(a)(2)(C)(i) 如果没有大学先修课程考试或现成的语言测试,且学区能向总监证明该测试符合该世界语言四年制高中课程的严格要求,则通过学区语言考试,该考试至少评估非英语语言的口语、阅读和写作能力达到熟练水平或更高。如果学区提供某种语言的考试,而该语言已有大学先修课程考试或现成的语言测试,则该学区语言考试须经总监批准,方可用于确定非英语语言的熟练程度。
(ii)CA 教育 Code § 51461(a)(2)(C)(i)(ii) 尽管有(i)项规定,但寻求通过不以听、说、读为特征或没有书写系统的语言获得加州双语认证的学生,应通过一项评估,该评估针对该语言交流特征的模式进行,并达到熟练水平或更高。
(b)CA 教育 Code § 51461(b) 如果9至12年级(含)的学生是英语学习者,则该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标准,方可获得加州双语认证:
(1)CA 教育 Code § 51461(b)(1) 在过渡幼儿园、幼儿园或1至12年级(含)的加州英语语言熟练度评估(English Language Proficiency Assessments for California)或任何后续英语口语熟练度评估中,口语综合得分达到4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