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1460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设立了“州双语能力印章”,旨在表彰在英语和至少一门其他语言的口语、阅读和写作方面表现优秀的高中毕业生。该项目对学区是自愿的,由学区总监管理。

“双语能力印章”旨在激励学生学习更多语言,证明他们的双语成就,帮助雇主识别双语人才,协助大学认可双语申请者,培养学生掌握现代技能,促进学校的语言学习,并弘扬文化多样性。

(a)CA 教育 Code § 51460(a) “州双语能力印章”的设立旨在表彰除英语外,在一种或多种语言的口语、阅读和写作方面达到高水平熟练程度的高中毕业生。“州双语能力印章”应由学区总监颁发。学区参与此项目是自愿的。
(b)CA 教育 Code § 51460(b) “州双语能力印章”的宗旨如下:
(1)CA 教育 Code § 51460(b)(1) 鼓励学生学习语言。
(2)CA 教育 Code § 51460(b)(2) 证明双语能力的掌握。
(3)CA 教育 Code § 51460(b)(3) 为雇主提供一种识别具备语言和双语能力人才的方法。
(4)CA 教育 Code § 51460(b)(4) 为大学提供一种认可并给予申请入学学生学分的方法。
(5)CA 教育 Code § 51460(b)(5) 培养学生具备21世纪技能。
(6)CA 教育 Code § 51460(b)(6) 认可并促进公立学校的世界语言教学。
(7)CA 教育 Code § 51460(b)(7) 加强群体间关系,肯定多元化价值,并尊重社区的多种文化和语言。

Section § 51461

Explanation

加州双语认证旨在表彰那些能流利地听、说、读、写英语和至少一门其他语言的高中毕业生。要获得此认证,学生必须通过达到特定成绩、标准化考试分数或通过AP或SAT等特定考试来证明其英语熟练程度。对于第二语言,学生可以通过通过外语AP考试、完成四年制高GPA语言学习,或者在没有AP考试的情况下通过学区或同等测试来证明其流利程度。对于非传统语言和英语学习者,也有特殊规定,他们也必须证明英语和额外语言的熟练程度。在没有AP考试的情况下,总监可以授权替代测试。

(a)CA 教育 Code § 51461(a) 加州双语认证(State Seal of Biliteracy)证明高中毕业生除英语外,在一门或多门语言方面达到了高水平的熟练程度,并证明该毕业生符合以下英语和一门或多门非英语语言熟练程度的标准:
(1)CA 教育 Code § 51461(a)(1) 英语熟练程度应通过以下要求之一来证明:
(A)CA 教育 Code § 51461(a)(1)(A) 完成所有毕业所需的英语语言艺术课程,且这些课程的平均绩点(GPA)达到3.0或以上。在公立高等教育机构或独立高等教育机构(如第66010条(a)款和(b)款所述)完成一门或多门英语语言艺术课程,且成绩相当于平均绩点3.0或以上,也可用于满足本分段的一项或多项课程要求。
(B)CA 教育 Code § 51461(a)(1)(B) 在11年级参加加州学生表现与进步评估(California Assessment of Student Performance and Progress)的英语语言艺术部分(或任何后续考试),达到或超过“达标”(standard met)成就水平,或达到总监为任何后续考试确定的成就水平。
(C)Copy CA 教育 Code § 51461(a)(1)(C)
(i)Copy CA 教育 Code § 51461(a)(1)(C)(i) 英语大学先修课程(Advanced Placement)考试成绩达到3分或更高,或英语国际文凭(International Baccalaureate)考试成绩达到4分或更高。
(ii)CA 教育 Code § 51461(a)(1)(C)(i)(ii) 就(i)项而言,“英语大学先修课程”指大学先修英语语言与写作、大学先修英语文学与写作,或大学先修研讨会。
(D)CA 教育 Code § 51461(a)(1)(D) SAT考试的循证阅读与写作部分成绩达到480分或更高。
(2)CA 教育 Code § 51461(a)(2) 一门或多门非英语语言的熟练程度应通过以下要求之一来证明:
(A)CA 教育 Code § 51461(a)(2)(A) 世界语言大学先修课程(Advanced Placement)考试成绩达到3分或更高,世界语言国际文凭(International Baccalaureate)考试成绩达到4分或更高,或世界语言ACTFL写作熟练度测试(WPT)和口语熟练度面试(OPI)成绩达到中级中等(Intermediate Mid)或更高。
(B)CA 教育 Code § 51461(a)(2)(B) 成功完成高中或更高水平的世界语言四年制内容课程,且该课程的平均绩点(GPA)达到3.0或以上,并且该语言的口语熟练程度与(A)分段要求相当。学生还可以通过以下一项或两项来满足本分段的要求:
(i)CA 教育 Code § 51461(a)(2)(B)(i) 在其他国家以非英语语言成功完成高中水平课程,且成绩单证明其平均绩点(GPA)相当于3.0或以上。
(ii)CA 教育 Code § 51461(a)(2)(B)(ii) 在公立高等教育机构或独立高等教育机构(如第66010条(a)款和(b)款所述)完成一门或多门世界语言课程,且成绩相当于平均绩点3.0或以上,并且该语言的口语熟练程度与(A)分段要求相当,并经成绩单核实。
(C)Copy CA 教育 Code § 51461(a)(2)(C)
(i)Copy CA 教育 Code § 51461(a)(2)(C)(i) 如果没有大学先修课程考试或现成的语言测试,且学区能向总监证明该测试符合该世界语言四年制高中课程的严格要求,则通过学区语言考试,该考试至少评估非英语语言的口语、阅读和写作能力达到熟练水平或更高。如果学区提供某种语言的考试,而该语言已有大学先修课程考试或现成的语言测试,则该学区语言考试须经总监批准,方可用于确定非英语语言的熟练程度。
(ii)CA 教育 Code § 51461(a)(2)(C)(i)(ii) 尽管有(i)项规定,但寻求通过不以听、说、读为特征或没有书写系统的语言获得加州双语认证的学生,应通过一项评估,该评估针对该语言交流特征的模式进行,并达到熟练水平或更高。
(b)CA 教育 Code § 51461(b) 如果9至12年级(含)的学生是英语学习者,则该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标准,方可获得加州双语认证:
(1)CA 教育 Code § 51461(b)(1) 在过渡幼儿园、幼儿园或1至12年级(含)的加州英语语言熟练度评估(English Language Proficiency Assessments for California)或任何后续英语口语熟练度评估中,口语综合得分达到4级。

Section § 51462

Explanation

督学需要为“州双语能力印章”项目做两件事:首先,他们需要向学校提供一种特殊的徽章,用于文凭或成绩单,以表明学生已获得此项奖励;其次,他们必须向学校提供成功参与该项目所需的任何其他必要信息。

督学应履行以下两项职责:
(a)CA 教育 Code § 51462(a) 准备并向参与学校学区交付适当的徽章,该徽章应粘贴在学生的文凭或成绩单上,以表明该学生已由督学授予“州双语能力印章”。
(b)CA 教育 Code § 51462(b) 提供其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以供学校学区成功参与该项目。

Section § 51463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学区参与了这项计划,他们必须保存记录,以追踪哪些学生获得了“州双语能力印章”。他们还需要在这些学生的文凭或成绩单上加盖正确的印章。

参与本条规定项目的学区应当履行以下两项职责:
(a)CA 教育 Code § 51463(a) 维护适当的记录,以识别已获得“州双语能力印章”的学生。
(b)CA 教育 Code § 51463(b) 在每一位获得“州双语能力印章”的学生的文凭或成绩单上加盖适当的徽章。

Section § 5146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明确指出,根据本条中提及的规定,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立法机关旨在,根据本条规定,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