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257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设有中学的学区或县教育总监为残疾成年人设立特殊班级。这些班级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并且应侧重于公民教育、职业培训、就业准备和独立生活等技能。它们还应符合既定的出勤、课程和管理标准。

维持中学的学区理事会或县教育总监,经部门批准,有权为残疾成年人设立旨在满足其教育需求的特殊班级。这些班级应旨在提供公民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就业准备、独立生活技能、社区融入、沟通和社交技能、识字以及学术方面的指导。这些班级应符合部门制定的出勤、课程和管理标准。

Section § 5257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学区理事会或县教育总监通过与附近的高中学区或联合学区签订合同,为残疾成年人设立特殊教育班级。这些合同需要总监的批准。任何此类班级的合同最长可达一年,但每年都可以续签。

经本条授权设立旨在满足残疾成年人教育需求的成人特殊班级的学区理事会或县教育总监,可与任何邻近的高中学区或联合学区签订合同以提供这些班级,但须经总监批准。根据本节签订的任何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但可每年续签或修订后续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