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2059.5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教育法律设立了一个统一的系统,旨在帮助地方教育机构和学校满足州和联邦项目的要求。其主要目标是增强这些机构的能力,以提高学生表现,解决不同学生群体之间的成绩差距,并更好地与社区合作。该系统确保学校和县的教育计划能够真正解决学生的需求,特别是那些历史上服务不足或在学业上遇到困难的学生。

(a)CA 教育 Code § 52059.5(a) 特此设立一个单一系统,用于根据本条规定向地方教育机构和学校提供支持,并根据联邦《初等和中等教育法》(20 U.S.C. Sec. 6301 et seq.)支持联邦项目。
(b)CA 教育 Code § 52059.5(b) 这个全州支持系统的宗旨是建设地方教育机构的能力,以实现以下所有目标:
(1)CA 教育 Code § 52059.5(b)(1) 支持在第52060节和第52066节所述的州优先事项范围内持续改进学生表现。
(2)CA 教育 Code § 52059.5(b)(2) 解决第52052节所述的学生亚组之间的成绩差距。
(3)CA 教育 Code § 52059.5(b)(3) 改进与利益相关者的外联和协作,以确保学区和县教育局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中描述的目标、行动和服务能够反映学生和社区的需求,特别是对于历史上代表性不足或成绩不佳的人群。

Section § 5206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到2014年7月1日,每个学区理事会都必须使用州批准的模板,通过一项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LCAP)。LCAP有效期为三年,但必须在每年7月1日前更新。每个学区的LCAP应根据州委员会的指导方针包含指定的信息。

该计划必须解决州优先事项,其中包括教师的适当分配、学术标准的实施、家长参与、学生学业成就、参与度、学校氛围、广泛课程的学习机会以及相关的学生成果。

学区应在计划中使用定量和定性数据,例如学校质量评估。制定该计划需要与教育工作者、学校员工、家长和学生进行协商。此外,学区可以设定地方优先事项,并衡量实现这些目标的进展,数据应与加州学校仪表板上的报告方式保持一致。

(a)CA 教育 Code § 52060(a) 在2014年7月1日或之前,各学区理事会应使用州委员会通过的模板,采纳一项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
(b)CA 教育 Code § 52060(b) 学区理事会采纳的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有效期为三年,并应在每年7月1日或之前更新。
(c)CA 教育 Code § 52060(c) 学区理事会采纳的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应为学区及其学区内的每所学校包含根据第52064条由州委员会通过的模板中指定的所有信息。
(d)CA 教育 Code § 52060(d) 以下各项均为学区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的州优先事项:
(1)CA 教育 Code § 52060(d)(1) 学区教师根据第44258.9条得到适当分配的程度,以及在各学科领域获得完全资格认证的程度;并且,对于他们所教授的学生,学区内的每名学生都能充分获得根据第60119条确定的符合标准的教学材料;且学校设施保持良好维护,如第17002条(d)款所定义。
(2)CA 教育 Code § 52060(d)(2) 州委员会通过的学术内容和表现标准的实施,包括项目和服务将如何使英语学习者能够获取根据第60605.8条通过的共同核心学术内容标准,以及根据2013年6月30日生效的第60811.3条或2016年6月30日生效的第60811.4条通过的英语语言发展标准,旨在获得学术内容知识和英语语言能力。
(3)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0(d)(3)
(A)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0(d)(3)(A) 家长参与和家庭参与,包括学区为征求家长意见以制定学区和每个独立学校的决策所做的努力,以及学区将如何促进家长参与针对未重复计算学生和有特殊需求个体的项目。
(B)CA 教育 Code § 52060(d)(3)(A)(B) 家庭参与可包括但不限于学区和每个独立学校应用基于研究的实践的努力,例如欢迎所有家庭融入学校社区、开展有效的双向沟通、支持学生成功,并赋能家庭倡导公平和获取机会。家庭参与可包括但不限于将家庭视为合作伙伴,以告知、影响和创建支持学生成功的实践和项目,并与家庭和更广泛的社区合作,扩大学生学习机会和社区服务,并促进公民参与。
(4)CA 教育 Code § 52060(d)(4) 学生学业成就,根据以下各项(如适用)衡量:
(A)CA 教育 Code § 52060(d)(4)(A) 根据第33部分第5章第4条(始于第60640条)实施的全州评估或经州委员会认证的任何后续评估。
(B)CA 教育 Code § 52060(d)(4)(B) 成功完成满足加州大学和加州州立大学入学要求的课程的学生百分比。
(C)CA 教育 Code § 52060(d)(4)(C) 成功完成满足职业技术教育序列或学习项目要求的课程的学生百分比,这些序列或项目符合州委员会批准的职业技术教育标准和框架,包括但不限于第52302条(a)款、第52372.5条(a)款或第54692条(e)款(2)项所述的课程。
(D)CA 教育 Code § 52060(d)(4)(D) 成功完成(B)项和(C)项所述两类课程的学生百分比。
(E)CA 教育 Code § 52060(d)(4)(E) 英语学习者在英语熟练度方面取得进展的百分比,根据加州英语语言熟练度评估或经州委员会认证的任何后续英语熟练度评估衡量。
(F)CA 教育 Code § 52060(d)(4)(F) 英语学习者重新分类率。
(G)CA 教育 Code § 52060(d)(4)(G) 在大学预修课程考试中取得3分或更高分数的学生百分比。
(H)CA 教育 Code § 52060(d)(4)(H) 根据早期评估计划(如第3篇第14部第65章第6章(始于第99300条)所述)或任何后续的大学准备度评估,展示大学准备度的学生百分比。
(5)CA 教育 Code § 52060(d)(5) 学生参与度,根据以下各项(如适用)衡量:
(A)CA 教育 Code § 52060(d)(5)(A) 学校出勤率。
(B)CA 教育 Code § 52060(d)(5)(B) 长期缺勤率。
(C)CA 教育 Code § 52060(d)(5)(C) 初中辍学率。

Section § 520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学区在每年7月1日前更新其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更新必须使用州委员会根据第52064条提供的特定模板进行,并包含该模板中列出的所有必要信息。

2015年7月1日或之前,以及此后每年,学区应更新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年度更新应使用州委员会根据第52064条采纳的模板制定,并应包含模板中指定的所有信息。

Section § 52062

Explanation

在加州,学区在通过或更新其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LCAP)之前,需要完成几个步骤。学区总监必须向相关委员会提交计划,书面回复家长咨询小组的意见,并征求公众反馈。这确保了透明度和社区参与。此外,他们必须确保该计划与现有学校策略保持一致,并解决残疾学生的需求。所有这些陈述和咨询都必须在理事会举行公开听证会和会议以批准计划之前进行。任何计划修订都必须遵循相同的公开程序。

(a)CA 教育 Code § 52062(a) 在学区理事会审议通过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年度更新之前,应发生以下所有事项:
(1)CA 教育 Code § 52062(a)(1) 学区总监应根据第52063条向适用委员会提交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年度更新,以供审查和评论。学区总监应书面回复从家长咨询委员会收到的评论。
(2)CA 教育 Code § 52062(a)(2) 学区总监应向根据第52063条设立的英语学习者家长咨询委员会(如适用)提交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年度更新,以供审查和评论。学区总监应书面回复从英语学习者家长咨询委员会收到的评论。
(3)CA 教育 Code § 52062(a)(3) 学区总监应使用最有效的通知方式,通知公众有机会就拟纳入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年度更新的具体行动和支出提交书面评论。本款不要求学区制作印刷通知或通过邮件发送通知。学区总监应确保所有与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年度更新相关的书面通知均符合第48985条的规定。
(4)CA 教育 Code § 52062(a)(4) 学区总监应审查根据第64001条提交的学区内学校计划,并确保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年度更新中包含的具体行动与根据第64001条提交的学校计划中包含的策略保持一致。
(5)CA 教育 Code § 52062(a)(5) 学区总监应咨询其特殊教育地方计划区域管理员或多名管理员,以确定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年度更新中包含针对有特殊需求个体的具体行动,并确保这些行动与有特殊需求个体教育的年度保证支持计划中包含的策略保持一致。
(6)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2(a)(6)
(A)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2(a)(6)(A) 学区总监应在每年2月28日或之前,作为学区理事会定期会议的非同意事项,提交一份关于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年度更新以及地方控制资金公式家长预算概览的报告。
(B)CA 教育 Code § 52062(a)(6)(A)(B) 该报告应包括以下两项:
(i)CA 教育 Code § 52062(a)(6)(A)(B)(i) 与本年度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中确定的指标相关的所有可用年中成果数据。
(ii)CA 教育 Code § 52062(a)(6)(A)(B)(ii) 与本年度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中确定的所有行动相关的所有可用年中支出和实施数据。
(b)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2(b)
(1)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2(b)(1) 学区理事会应至少举行一次公开听证会,征求公众成员对拟纳入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年度更新的具体行动和支出的建议和评论。公开听证会的议程应在听证会前至少72小时公布,并应包括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年度更新可供公众查阅的地点。该公开听证会应与第42127条(a)款(1)项所要求的公开听证会在同一次会议上举行。
(2)CA 教育 Code § 52062(b)(2) 学区理事会应在公开会议上通过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年度更新。该会议应在根据(1)款举行的公开听证会之后举行,但不能在同一天。该会议应与学区理事会根据第42127条(a)款(2)项通过预算的会议是同一次会议。

Section § 5206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学区设立咨询委员会,就学校事务提供指导。家长咨询委员会应包括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特别是残疾学生或符合特定定义的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初中或高中还必须在该委员会中包括至少两名学生成员,除非设立了单独的学生咨询委员会。如果学区已经有一个符合这些要求的委员会,则无需设立新委员会。此外,如果学区有大量英语学习者(占招生人数的15%且至少50名学生),则必须成立一个英语学习者家长咨询委员会。重要的是,这些委员会的成员应反映学区的多样性,并应努力吸纳处于风险中或处境不利的学生。这项法律将于2024年7月1日生效。

(a)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3(a)
(1)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3(a)(1) 学区理事会应设立一个家长咨询委员会,就本条的规定向学区理事会和学区总监提供建议。
(2)CA 教育 Code § 52063(a)(2) 家长咨询委员会应包括学区内当前在校学生(适用于第42238.01节中一项或多项定义者)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以及学区内当前在校残疾学生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
(3)CA 教育 Code § 52063(a)(3) 为初中或高中学生服务的学区的家长咨询委员会应包括至少两名学生作为正式成员。学生任期为一个完整的学年,可续任。
(4)CA 教育 Code § 52063(a)(4) 如果为初中或高中学生服务的学区理事会根据(b)款设立或已经设立了学生咨询委员会,则本款不要求其在家长咨询委员会中包括两名学生成员。
(5)CA 教育 Code § 52063(a)(5) 如果学区理事会已经设立了一个符合本款要求的家长咨询委员会,则本款不要求学区理事会设立新的家长咨询委员会,包括为满足经联邦《每个学生成功法案》(Public Law 114-95)修订的联邦《初等和中等教育法案》要求而设立的任何委员会,根据该法案第一章A部分第一分部第1116节。
(b)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3(b)
(1)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3(b)(1) 为初中或高中学生服务的学区理事会应设立一个学生咨询委员会,就本条的规定向学区理事会和学区总监提供建议。
(2)CA 教育 Code § 52063(b)(2) 如果为初中或高中学生服务的学区理事会已经设立了一个符合本款要求的学生咨询委员会,或根据(a)款在家长咨询委员会中设立了两个学生席位,则本款不要求其设立新的学生咨询委员会。
(c)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3(c)
(1)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3(c)(1) 如果学区招生中包括至少15%的英语学习者,且学区招收至少50名英语学习者学生,则学区理事会应设立一个英语学习者家长咨询委员会。
(2)CA 教育 Code § 52063(c)(2) 如果学区理事会已经设立了一个符合本款要求的委员会,则本款不要求学区理事会设立新的英语学习者家长咨询委员会。
(d)CA 教育 Code § 52063(d) 学区应考虑家长咨询委员会或学生咨询委员会的学生成员应代表学区学生的多样性,包括地理、社会经济、文化、身体和教育方面的多样性。应特别努力联系处于风险中或处境不利的学生担任家长咨询委员会或学生咨询委员会的成员,因为他们的参与将为学生日常生活中面临的许多问题提供深刻见解。
(e)CA 教育 Code § 52063(e) 本节将于2024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5206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州委员会制定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LCAP)及其年度更新的模板。学区、县教育局和特许学校必须使用此模板来满足特定的法定要求。截至2022年,这些计划必须包括学生群体的目标、实现这些目标的行动、详细列出支出的预算摘要以及对现有计划的评估。该法律强调透明度,要求计划对家长开放,并通过让地方利益相关者参与战略规划过程来减少学生成绩的差距。此外,该模板还包括对加州学校仪表板等州指标的要求,以及增加对英语学习者和高需求学生服务的政策。州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更新这些模板,并且某些更改可以绕过正常程序法以加快实施。

(a)CA 教育 Code § 52064(a) 2014年3月31日或之前,州委员会应采纳一份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的模板以及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的年度更新,用于以下目的:
(1)CA 教育 Code § 52064(a)(1) 供学区使用,以符合第52060条至第52063条(含)的规定。
(2)CA 教育 Code § 52064(a)(2) 供县学校总监使用,以符合第52066条至第52069条(含)的规定。
(3)CA 教育 Code § 52064(a)(3) 供特许学校使用,以符合第47606.5条的规定。
(b)CA 教育 Code § 52064(b) 2022年1月31日或之前,州委员会采纳的模板应要求包含以下所有信息:
(1)CA 教育 Code § 52064(b)(1) 一份年度目标描述,针对所有学生以及根据第52052条确定的每个学生亚组,以实现第47605条(c)款(5)项(A)分项、第47605.6条(b)款(5)项(A)分项、第52060条(d)款或第52066条(d)款(视情况而定)中确定的各项州优先事项,以及由学区理事会、县教育委员会或特许学校申请书中确定的任何额外地方优先事项。就本条而言,根据第52052条确定的学生亚组应为第52052条(a)款中规定的具有数字意义的学生亚组。
(2)CA 教育 Code § 52064(b)(2) 一份具体行动描述,说明学区、县教育局或特许学校在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的每一年中将采取哪些行动以实现(1)项中确定的目标,包括根据第47607.3、52071、52071.5、52072或52072.5条实施与技术援助相关工作的行动。这些具体行动不得取代学区、县教育局或特许学校管辖范围内现有的地方集体谈判协议(如有)的规定。
(3)CA 教育 Code § 52064(b)(3) 一份或多份汇总表,列出并描述下一财政年度用于实施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中包含的每项具体行动的预算支出,包括下一财政年度将服务于第42238.02条中定义的“未重复学生”(包括长期英语学习者和被重新指定为英语流利的学生)的支出和具体行动。该汇总表或多份汇总表应包括以下两项:
(A)CA 教育 Code § 52064(b)(3)(A) 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中包含的所有具体行动的总支出,按人事支出和非人事支出细分。
(B)CA 教育 Code § 52064(b)(3)(B) 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中包含的每项具体行动的支出小计,细分为以下类别:
(i)CA 教育 Code § 52064(b)(3)(B)(i) 根据第42238.02条通过地方控制拨款公式分配的资金。
(ii)CA 教育 Code § 52064(b)(3)(B)(ii) 所有其他州资金。
(iii)CA 教育 Code § 52064(b)(3)(B)(iii) 所有地方资金。
(iv)CA 教育 Code § 52064(b)(3)(B)(iv) 所有联邦资金。
(4)CA 教育 Code § 52064(b)(4) 一份或多份汇总表,列出并描述(3)项中所有有助于证明学区、县教育局或特许学校将根据“未重复学生”的数量和集中度所分配资金的增长比例,增加或改善对“未重复学生”服务的具体行动和预算支出,并应符合州委员会根据第42238.07条采纳的规定,分组如下:
(A)CA 教育 Code § 52064(b)(4)(A) 在全学区、全县或全特许学校范围内向所有学生提供的具体行动和预算支出。
(B)CA 教育 Code § 52064(b)(4)(B) 仅针对一个或多个“未重复学生”亚组的具体行动和预算支出。对于这些具体行动,描述应指明每项具体行动所针对的“未重复学生”亚组,如果并非在所有学校提供,则应指明提供该具体行动的学校。
(C)CA 教育 Code § 52064(b)(4)(C) 仅适用于运营多个校点的学区和县教育局,在全校范围内向所有学生提供的具体行动和预算支出,但仅限于服务特定年级范围的学校或仅限于一所或多所学校。对于这些具体行动,描述应指明提供该具体行动的学校。
(5)CA 教育 Code § 52064(b)(5) 对在随后的财政年度中,根据未重复计算的学生人数和集中度分配的资金的估算,以及学校学区、县教育局或特许学校将根据未重复计算的学生人数和集中度所分配资金的增加,按比例增加或改进对未重复计算学生的服务的百分比的计算,这应符合州委员会根据第 42238.07 条通过的法规。
(6)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b)(6)
(A)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b)(6)(A) 证明学校学区、县教育局或特许学校将在随后的财政年度中,根据未重复计算的学生人数和集中度所分配资金的增加,按比例增加或改进对未重复计算学生的服务的证明,这应符合州委员会根据第 42238.07 条通过的法规。
(B)CA 教育 Code § 52064(b)(6)(A)(B) 作为分段 (A) 所要求的证明的一部分,第 (4) 款所要求的汇总表应证明以下两点:
(i)CA 教育 Code § 52064(b)(6)(A)(B)(i) 通过所列行动和服务,每年都在履行第 42238.07 条 (a) 款第 (1) 项中提及的全部比例义务。
(ii)CA 教育 Code § 52064(b)(6)(A)(B)(ii) 每项行动对比例义务的量化贡献(作为支出)或其质化贡献(作为对未重复计算学生增加或改进服务的百分比),且该服务水平应高于向所有学生提供的服务水平,这应符合州委员会根据第 42238.07 条通过的法规。
(7)CA 教育 Code § 52064(b)(7) 审查现有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中目标的进展情况,审查目标适用性的任何变化,评估现有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中描述的具体行动在实现目标方面的有效性或缺乏有效性,描述学校学区、县教育局或特许学校将根据审查和评估结果对具体行动和相关支出或质量改进所做的更改,以及当前财政年度实施具体行动的最新进展,包括具体行动的估计实际支出和实际质量改进。
(8)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b)(8)
(A)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b)(8)(A) 第 42238.07 条 (c) 款第 (1) 和 (2) 项所要求的计算。
(B)CA 教育 Code § 52064(b)(8)(A)(B) 如果根据第 42238.07 条 (d) 款适用于学校学区、县教育局或特许学校,则应描述将使用该项中指定的资金实施的具体行动和相关支出,包括证明这些资金的计划用途符合特定行动被视为有助于满足根据州委员会根据第 42238.07 条通过的法规所规定的增加或改进服务要求的条件。
(9)CA 教育 Code § 52064(b)(9) 一份计划摘要,其中包含有关学校学区、县教育局或特许学校的一般信息,以及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及其年度更新的亮点,包括对第 52064.5 条授权的加州学校仪表板和其他地方数据的年度表现的反思,以及(如适用)根据第 47607.3、52071、52071.5、52072 或 52072.5 条作为技术援助一部分正在进行的工作的摘要。
(10)CA 教育 Code § 52064(b)(10) 利益相关者参与过程的摘要,包括根据第 42238.024 条产生资金的学校的利益相关者,以及利益相关者参与如何影响已通过的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及其年度更新的制定。
(11)CA 教育 Code § 52064(b)(11) 对于根据第 42238.02 条获得集中补助金的当地教育机构,应证明因第 42238.02 条 (f) 款第 (1) 项分段 (B) 中规定的集中补助金附加百分比增加而获得的额外资金,将用于增加向学生提供直接服务的持证人员、分类人员或两者兼有的数量(包括保管人员),这些人员应在上一学年未重复计算的学生入学率超过 55% 的学校校园中工作,并与该当地教育机构内上一学年未重复计算的学生入学率为 55% 或更低的学校(如有)的人员与学生比例进行比较。
(c)CA 教育 Code § 52064(c) 如果可能,(a)款第(2)项中确定的供县学校总监使用的模板应允许县学校总监制定一份单一的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该计划同时也能满足第48926条的要求。
(d)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d)
(1)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d)(1) 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及其年度更新的模板应在最大程度上使用父母易于理解和获取的语言。州委员会应包括供学区、县教育局和特许学校完成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及其年度更新的指示,以符合本条的要求。州委员会可在指示中包含更多技术性语言。
(2)CA 教育 Code § 52064(d)(2) 除第(3)项另有规定外,州委员会不得要求学区、县教育局或特许学校提供除根据(b)款要求的信息之外的任何信息。
(3)CA 教育 Code § 52064(d)(3) 州委员会可在模板中要求包含额外信息,以满足联邦法律的要求,包括满足《联邦法规法典》第34篇第300.600条的要求。
(e)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e)
(1)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e)(1) 制定和年度更新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的过程应支持学区、县教育局和特许学校在所有州优先事项上进行全面战略规划、问责和改进,特别是通过与地方利益相关者进行有意义的接触,解决和减少加州学校仪表板所示的学生群体之间在机会和结果上的差异,以及任何地方确定的优先事项。
(2)CA 教育 Code § 52064(e)(2) 在制定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及其年度更新的模板时,州委员会应确保学区、县教育局和特许学校每年跟踪和报告其在所有州优先事项上的进展,包括每个州优先事项中规定的适用衡量标准,对于特许学校,则应根据第47606.5条的规定进行。
(3)CA 教育 Code § 52064(e)(3) 对于根据第42238.07条在全学区、全县或全特许学校范围内向所有学生提供的每项行动和预算支出,应确定一个或多个具体衡量标准来监测该行动和预算支出的预期结果。
(4)CA 教育 Code § 52064(e)(4) 州委员会根据(d)款第(1)项制定的指示应明确规定,学区、县教育局和特许学校应在一个或多个州优先事项中,优先关注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及其年度更新中包含的目标、具体行动和相关支出。指示应进一步明确规定,学区、县教育局和特许学校在确定是否以及如何优先关注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及其年度更新中包含的目标、具体行动和相关支出时,应考虑其在州和地方指标上的表现,包括其为地方指标本地收集和报告的数据,这些数据包含在第52064.5条授权的加州学校仪表板中。
(5)CA 教育 Code § 52064(e)(5) 州委员会根据(d)款第(1)项制定的指示应明确规定,拥有数量上显著的英语学习者学生亚组的学区、县教育局和特许学校,应在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中包含至少与第306条定义的语言习得项目以及针对英语学习者(包括长期英语学习者)的专业发展活动相关的具体行动。
(6)CA 教育 Code § 52064(e)(6) 州委员会根据分节 (d) 的第 (1) 款制定的指示应规定,自2024-25学年的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开始,学区、县教育局和特许学校应在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中包含具体行动,以解决地方教育机构内学校或学生群体,或学校内学生群体在加州学校仪表板上的一项或多项州指标中获得最低绩效水平的所有情况。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通过前一年的加州学校仪表板结果应确定适用于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根据第52060条分节 (b) 或第52066条分节 (b)(如适用)生效的三年期间的低绩效情况。
(7)CA 教育 Code § 52064(e)(7) 州委员会根据分节 (d) 的第 (1) 款制定的指示应规定,自2024-25学年的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开始,根据第42238.024条获得资金的地方教育机构应为根据第42238.024条产生资金的每所学校设定重点目标。这些重点目标应解决以下两方面问题:
(A)CA 教育 Code § 52064(e)(7)(A) 根据第52064.5条,在加州学校仪表板上的一项或多项州指标中获得最低绩效水平的所有学生群体。
(B)CA 教育 Code § 52064(e)(7)(B) 如果适用,学校教育工作者在资格认证、学科准备和留任方面的任何潜在问题。
(8)CA 教育 Code § 52064(e)(8) 州委员会根据分节 (d) 的第 (1) 款制定的指示应规定,学区、县教育局和特许学校应改变在三年内未被证明有效的行动。这应包括对变更的描述,解释缺乏进展的原因,以及行动的任何变更将如何带来新的或强化的方法。
(f)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f)
(1)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f)(1) 除分节 (g) 另有规定外,州委员会应根据《行政程序法》(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分编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的要求通过模板。州委员会可为实施本条而通过紧急法规。紧急法规的通过应被视为紧急情况,且对于立即维护公共和平、健康、安全或普遍福祉是必要的。
(2)CA 教育 Code § 52064(f)(2) 尽管有第 (1) 款的规定,州委员会可根据《巴格利-基恩公开会议法》(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分编第一章第9条(自第11120条起))的要求通过或修订模板。根据《巴格利-基恩公开会议法》的要求通过模板时,州委员会应在一次例会上提交模板,并且只能在随后的例会上采取行动通过模板。本款应于2019年1月31日失效。
(g)CA 教育 Code § 52064(g) 尽管有分节 (f) 的规定,为实施2017-18常会期间的议会法案1808和议会法案1840、2019-20常会期间通过的立法,或2021-22常会期间的议会法案130而对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及其年度更新模板进行的修订,不应受《行政程序法》(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分编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要求的约束。州委员会可根据《巴格利-基恩公开会议法》(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分编第一章第9条(自第11120条起))的要求对模板进行必要的修订。
(h)CA 教育 Code § 52064(h) 模板的修订应由州委员会在学区、县学校总监或特许学校使用该模板的财政年度之前的1月31日前批准。

Section § 52064.1

Explanation

自2019年7月1日起,所有学区、县教育局和特许学校都必须制定一份“家长地方控制资金公式预算概览”。这份文件概述了即将到来的财政年度的普通基金和专项基金的收入与支出。其目的是提高对家长的透明度,涵盖州、地方和联邦等资金来源,并详细说明针对教育目标的计划支出。它必须与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一并提交,共同满足特定的公布要求。此外,总监必须制定并定期更新一份旨在方便家长理解和视觉化的概览模板。

(a)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1(a)
(1)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1(a)(1) 截至2019年7月1日或之前,以及此后每年,各学区、县教育局和特许学校应当制定一份总结文件,该文件应被称为家长地方控制资金公式预算概览。
(2)CA 教育 Code § 52064.1(a)(2) 家长地方控制资金公式预算概览应当与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及其年度更新共同制定,并作为其封面附件。该计划和更新由学区理事会根据第52062条、县教育委员会根据第52068条或特许学校根据第47606.5条通过。为符合第52065条所述的公布要求,家长地方控制资金公式预算概览、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以及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的年度更新应构成一份单一文件。
(b)CA 教育 Code § 52064.1(b) 家长地方控制资金公式预算概览应包括适用于学区、县教育局或特许学校的所有以下信息:
(1)CA 教育 Code § 52064.1(b)(1) 下一财政年度预计的普通基金总收入以及以下各类别的小计:
(A)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1(b)(1)(A)
(i)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1(b)(1)(A)(i) 根据第2574条或第42238.02条(视情况而定)在地方控制资金公式下分配的资金。
(ii)CA 教育 Code § 52064.1(b)(1)(A)(i)(ii) 此外,单独列出适用于县教育局的、根据第2574条 (c) 款分配的资金。
(B)CA 教育 Code § 52064.1(b)(1)(B) 在第 (1) 款所述资金中,根据第2574条或第42238.02条(视情况而定)根据未重复学生人数和集中度分配的资金。
(C)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1(b)(1)(C)
(i)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1(b)(1)(C)(i) 所有其他州资金。
(ii)CA 教育 Code § 52064.1(b)(1)(C)(i)(ii) 此外,单独列出适用于县教育局的、根据第2575.5条分配的资金。
(D)CA 教育 Code § 52064.1(b)(1)(D) 所有地方资金。
(E)CA 教育 Code § 52064.1(b)(1)(E) 所有联邦资金。
(2)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1(b)(2)
(A)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1(b)(2)(A) 下一财政年度预计的普通基金总支出。
(B)CA 教育 Code § 52064.1(b)(2)(A)(B) 此外,单独列出适用于县教育局的、根据第2574条 (c) 款分配的资金的预算支出。
(C)CA 教育 Code § 52064.1(b)(2)(A)(C) 此外,单独列出适用于县教育局的、根据第2575.5条分配的资金的预算支出。
(3)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1(b)(3)
(A)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1(b)(3)(A) 下一财政年度用于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中包含的旨在实现目标的计划行动和服务的总预算支出。
(B)CA 教育 Code § 52064.1(b)(3)(A)(B) 此外,单独列出适用于县教育局的、下一财政年度用于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中包含的旨在实现目标的计划行动和服务的、根据第2574条 (c) 款分配的资金的预算支出。
(C)CA 教育 Code § 52064.1(b)(3)(A)(C) 此外,单独列出适用于县教育局的、下一财政年度用于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中包含的旨在实现目标的计划行动和服务的、根据第2575.5条分配的资金的预算支出。
(4)CA 教育 Code § 52064.1(b)(4) 下一财政年度用于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中包含的、根据第42238.07条有助于为未重复学生增加或改进服务的计划行动和服务的总预算支出。
(5)CA 教育 Code § 52064.1(b)(5) 本财政年度用于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中包含的、根据第42238.07条有助于为未重复学生增加或改进服务的计划行动和服务的总预算支出。
(6)CA 教育 Code § 52064.1(b)(6) 本财政年度用于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中包含的、根据第42238.07条有助于为未重复学生增加或改进服务的计划行动和服务的预计实际支出。
(7)CA 教育 Code § 52064.1(b)(7) 对第 (2) 款所述但未包含在第 (3) 款中的任何支出所支持的活动或项目进行简要说明。
(8)CA 教育 Code § 52064.1(b)(8) 如果第 (4) 款所述的支出与第 (1) 款 (B) 项所述的收入之间存在任何差异,则简要说明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中包含的行动和服务如何根据第42238.07条改进对未重复学生的服务。
(9)CA 教育 Code § 52064.1(b)(9) 简要说明第 (5) 款所述但未包含在第 (6) 款中的支出差异如何影响了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中包含的计划行动和服务,这些行动和服务根据第 42238.07 条为未重复计算学生提供了增加或改进的服务,以及根据第 42238.07 条为未重复计算学生提供的整体增加或改进的服务。
(10)CA 教育 Code § 52064.1(b)(10) 对于县教育局,简要说明第 (2) 款第 (B) 和 (C) 项所述但未包含在第 (3) 款第 (B) 和 (C) 项中的支出所支持的活动。
(11)CA 教育 Code § 52064.1(b)(11) 学校区、县教育局或特许学校的名称和联系信息。
(c)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1(c)
(1)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1(c)(1) 地方控制资金公式家长预算概览应遵守以下所有关于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及其年度更新的通过、审查和批准要求:
(A)CA 教育 Code § 52064.1(c)(1)(A) 对于学校区,第 52062、52065 和 52070 条。
(B)CA 教育 Code § 52064.1(c)(1)(B) 对于县学校总监,第 52065、52068 和 52070.5 条。
(C)CA 教育 Code § 52064.1(c)(1)(C) 对于特许学校,第 47604.33 条以及第 47606.5 条的 (e) 和 (f) 款。
(2)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1(c)(2)
(A)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1(c)(2)(A) 学校区理事会向县学校总监提交的家长地方控制资金公式预算概览,或县教育委员会向总监提交的家长地方控制资金公式预算概览,如果其符合总监根据 (e) 款通过的模板并遵循总监制定的填写模板的任何指示或说明,则应由县学校总监或总监(视情况而定)批准。
(B)CA 教育 Code § 52064.1(c)(2)(A)(B) 如果县学校总监或总监未根据 (A) 项批准家长地方控制资金公式预算概览,则县学校总监或总监应不批准学校区理事会或县教育委员会提交的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及其年度更新,并应根据第 52071 条的 (b) 款或第 52071.5 条的 (b) 款提供技术援助。
(d)CA 教育 Code § 52064.1(d) 根据 (e) 款制定的家长地方控制资金公式预算概览模板,应在最大程度上使用家长易于理解和获取的语言。(b) 款中指定的信息应在最大程度上使用视觉和图形方式展示。
(e)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1(e)
(1)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1(e)(1) 总监在州委员会执行主任批准后,应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制定家长地方控制资金公式预算概览模板。在制定模板时,总监不得要求学校区提供 (b) 款要求之外的任何信息,并应酌情为 (b) 款要求的信息设定合理的字数或字符限制。
(2)CA 教育 Code § 52064.1(e)(2) 总监在州委员会执行主任批准后,应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更新家长地方控制资金公式预算概览模板,以反映根据 2023 年第 48 章第 63 条对 (b) 款施加的县教育局要求。
(3)CA 教育 Code § 52064.1(e)(3) 家长地方控制资金公式预算概览模板的制定不受《行政程序法》(《政府法典》第 2 编第 3 卷第 1 部分第 3.5 章(自第 11340 条起))的要求约束。

Section § 52064.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州委员会在2027年1月31日之前设立一份IDEA附录,旨在加强对有特殊需求人士的服务。教育部门将征求教育伙伴的意见,为该附录设计一个模板,以符合联邦监督要求并与地方计划保持一致。一旦确定需要改进计划,被认定的学区、县教育局和特许学校必须完成这份附录。

该附录必须对父母清晰易懂,并与地方问责计划保持一致,每年通过并更新。附录应在通过后15天内提交。在2027年7月之前已有改进计划的学校,在其计划到期或不迟于2030年7月之前,不需要制定新的附录。重要的是,学校不被要求将该附录与地方计划合并,并且该模板的制定可以免除一些常规程序规则。

(a)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3(a)
(1)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3(a)(1) 州委员会应在2027年1月31日或之前,通过一份关于改善有特殊需求人士服务的IDEA附录。
(2)CA 教育 Code § 52064.3(a)(2) 部门应制定一个流程,以设计IDEA附录的模板,该模板至少应做到以下所有事项:
(A)CA 教育 Code § 52064.3(a)(2)(A) 提供机会征求教育伙伴的意见。
(B)CA 教育 Code § 52064.3(a)(2)(B) 形成一个符合部门和州委员会根据联邦《残疾人教育法案》所规定的监督和监测要求的模板。
(C)CA 教育 Code § 52064.3(a)(2)(C) 促进(d)款的所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促进识别IDEA附录中与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保持一致的领域的能力。
(b)CA 教育 Code § 52064.3(b) 经部门认定根据《联邦法规法典》第34篇第300.600节及后续条款需要改进计划时,被认定的学区、县教育局或特许学校应完成IDEA附录。
(c)CA 教育 Code § 52064.3(c) IDEA附录的模板应在最大可行范围内,使用父母易于理解和获取的语言。
(d)CA 教育 Code § 52064.3(d) 在2027年7月1日或之前,每个根据(b)款被要求制定IDEA附录的学区、特许学校或县教育局应做到以下两点:
(1)CA 教育 Code § 52064.3(d)(1) IDEA附录应与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及其年度更新一同制定并附于其上,应由学区理事会根据第52062节、由县教育委员会根据第52068节或由特许学校理事机构根据第47606.5节通过,并在此后每年更新。
(2)CA 教育 Code § 52064.3(d)(2) IDEA附录应在学区理事会、县教育委员会或特许学校理事机构根据(1)款通过后15天内提交给部门。
(e)CA 教育 Code § 52064.3(e) 经部门认定并在2027年7月1日之前已通过改进计划的学区、特许学校或县教育局,在现有计划到期之前,或不迟于2030年7月1日(以两者中较早者为准),不被要求根据本节制定IDEA附录。
(f)CA 教育 Code § 52064.3(f) IDEA附录应构成第47606.5节和第52065节所述公布要求之目的的附录。
(g)CA 教育 Code § 52064.3(g) 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要求学区、特许学校或县教育局将其IDEA附录中的项目纳入其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
(h)CA 教育 Code § 52064.3(h) 特殊教育附录模板的制定不受《行政程序法》(《政府法典》第2篇第3部第1分部第3.5章(自第11340节起))要求的约束。
(i)CA 教育 Code § 52064.3(i) 除非另有规定,本条的其他要求不适用于本节。

Section § 52064.4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加州地方教育机构在2025年7月至2028年6月期间,将其特定资金纳入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的要求。这些资金需遵守特定的报告和问责措施。机构必须明确计划支出,使用指标来追踪成效,并根据需求评估说明选择资金使用方式的理由。它们还必须解释研究如何支持其支出选择。到2027-28学年,机构需要审查和评估其早期选择的策略的有效性。学区和县教育局可以获得技术援助,以支持其规划和评估活动。本法律将于2028年7月1日失效。

(a)CA 教育 Code § 52064.4(a) 州委员会根据第52064条(d)款第(1)项制定的指示,应在2025年1月31日或之前,明确规定地方教育机构根据第32526条收到并受第32526条(d)款第(1)项要求约束的所有资金,应纳入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期间的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该计划的年度更新中。这些指示应更新以解决以下所有事项:
(1)CA 教育 Code § 52064.4(a)(1) 要求在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中,在相关行动的描述中,识别所有使用根据第32526条分配的资金的计划支出,并在年度更新中分析这些计划支出的实施情况。
(2)CA 教育 Code § 52064.4(a)(2) 要求识别至少一个指标,以监测每个已识别行动或服务的影响。
(3)CA 教育 Code § 52064.4(a)(3) 要求地方教育机构根据第32526条(d)款规定的需求评估,阐明在允许的资金使用方式中进行选择的理由,包括根据一个或多个指标,以及根据需求评估中的指标所确定的最需要帮助的学生或学校,识别所选行动预计如何解决已识别的需求领域。
(4)CA 教育 Code § 52064.4(a)(4) 要求行动描述解释研究如何支持根据第32526条(d)款规定的需求评估中提出的已识别需求领域而选择的每个行动或服务。
(5)CA 教育 Code § 52064.4(a)(5) 明确规定第52064条中针对根据第52071条接受技术援助的学区的要求,包括根据(b)款提供的援助。
(6)CA 教育 Code § 52064.4(a)(6) 对于2027–28年度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该计划的年度更新,要求地方教育机构根据第(3)项,审查2025–26年度地方控制或问责计划(或该计划的年度更新)中包含的允许资金使用方式选择的理由,以评估所选策略的总体有效性,并根据相关指标所示的进展,判断是否需要对所选方法进行调整。
(b)CA 教育 Code § 52064.4(b) 鼓励根据第52071条接受技术援助的学区以及提供技术援助的县教育局,利用技术援助支持学区根据第32526条(d)款进行需求评估,并根据(a)款,酌情选择由学习恢复紧急整笔拨款资助的行动或评估这些行动的实施情况。
(c)CA 教育 Code § 52064.4(c) 就本节而言,“地方教育机构”指学区、县教育局或特许学校。
(d)CA 教育 Code § 52064.4(d) 本节将于2028年7月1日失效,并于2029年1月1日废止。

Section § 52064.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州委员会在2016年10月1日前制定评估工具,以帮助学校评估其优势和劣势,并找出需要改进的领域。

这些评估工具还有助于确定哪些学校需要额外帮助或干预。它们提供了一种基于州优先事项的综合方法来评估学校绩效,包括州级和地方级衡量标准。

州委员会还负责制定学校绩效改进标准。学校需要在特定日期前使用这些标准审查和报告数据,特别是通过加州学校仪表板进行公开报告。

每年都有报告绩效数据的具体日期。最后,到2026年,协助学校的绩效标准将进行更新,重点关注最需要的领域。

(a)CA 教育 Code § 52064.5(a) 在2016年10月1日或之前,州委员会应采纳评估标准,用于以下所有目的:
(1)CA 教育 Code § 52064.5(a)(1) 协助学区、县教育局或特许学校评估其优势、劣势和需要改进的领域。
(2)CA 教育 Code § 52064.5(a)(2) 协助县学校总监、教育部或特许授权机构识别根据第52071、52071.5或47607.3条(如适用)需要技术援助的学区、县教育局和特许学校,以及技术援助应侧重的具体优先事项。
(3)CA 教育 Code § 52064.5(a)(3) 协助总监识别根据第52072或52072.5条(如适用)需要干预的学区和县教育局。
(b)CA 教育 Code § 52064.5(b) 评估标准应反映对学区和单个学校绩效的整体、多维度评估,并应包括第52060条(d)款所述的所有州优先事项。
(c)CA 教育 Code § 52064.5(c) 作为评估标准的一部分,州委员会应采纳州和地方指标,以衡量学区和单个学校在第52060条(d)款所述的各项州优先事项方面的绩效。不迟于2021年1月31日,只要教育部收集或以其他方式获取全州所有学校的相关可靠的学校层面数据,地方指标就应反映学校层面的数据。
(d)CA 教育 Code § 52064.5(d) 如果适合更公平地评估另类学校(如第52052条(d)款所述)或这些学校的特定类别的绩效,州委员会可以采纳替代方法来计算(c)款所述的州和地方指标。替代方法可包括个体学生成长模型。
(e)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5(e)
(1)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5(e)(1) 作为评估标准的一部分,州委员会应采纳学区和单个学校绩效标准以及在第52060条(d)款所述的各项州优先事项方面的改进预期。这些标准应基于(c)款中规定的州和地方指标。
(2)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5(e)(2)
(A)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5(e)(2)(A) 不迟于2020年1月31日,地方指标的标准应至少确保学区理事会、县教育委员会和特许学校理事机构结合采纳根据第52062、52068或47606.5条(如适用)制定的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审查将公开报告的任何地方指标数据。不迟于2021年1月31日,对于教育部收集或以其他方式获取全州所有学校的相关可靠的学校层面数据的地方指标,其标准应在可行范围内基于客观标准,这可包括但不限于学区或县教育局内各学校之间的任何差异程度或相对于全州数据的绩效。
(B)CA 教育 Code § 52064.5(e)(2)(A)(B) 如果学区理事会、县教育委员会或特许学校理事机构因第46392条(a)款所述的任何事件而无法审查根据(A)项要求的数据,则地方指标数据应在理事会或机构的下次会议上审查,并应通过一项决议并提交给教育部,其中包含以下信息:
(i)CA 教育 Code § 52064.5(e)(2)(A)(B)(i) 紧急事件的描述。
(ii)CA 教育 Code § 52064.5(e)(2)(A)(B)(ii) 审查地方指标数据的日期。
(f)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5(f)
(1)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4.5(f)(1) 教育部应与州委员会执行主任合作并经其批准,开发和维护加州学校仪表板,这是一个用于公开报告评估标准中包含的州和地方指标绩效数据的网络系统。
(2)CA 教育 Code § 52064.5(f)(2) 通过网络系统公开报告州和地方指标绩效数据应在以下日期或之前完成上一学年的报告:
(A)CA 教育 Code § 52064.5(f)(2)(A) 2023年12月15日。
(B)CA 教育 Code § 52064.5(f)(2)(B) 2024年12月1日。
(C)CA 教育 Code § 52064.5(f)(2)(C) 2025年11月15日。
(D)CA 教育 Code § 52064.5(f)(2)(D) 2026年10月15日,以及此后每年的10月15日。
(3)CA 教育 Code § 52064.5(f)(3) 根据第60900条通过加州学生纵向学业成就数据系统收集数据相关的时限应进行调整,以支持(2)款中的公开报告日期。

Section § 520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的学区、县教育局和特许学校在线公开其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LCAP)。学区总监必须将这些计划发布在学区网站和加州学校仪表板上。县级学校总监也必须对经县教育委员会批准的计划执行同样的操作。此外,特许学校也必须将其计划发布在仪表板上。所有对这些计划的更新和修改,包括为遵守联邦法律所需的更改,都必须在其各自的网站上显著位置发布。加州教育部负责通知并确保这些实体遵守这些要求。

(a)CA 教育 Code § 52065(a) 学区总监应履行以下两项职责:
(1)CA 教育 Code § 52065(a)(1) 在学区互联网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布经学区理事会和县级学校总监批准的任何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以及对经学区理事会批准的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的任何更新、修订或补充,包括为遵守联邦法律而进行的更新、修订或补充。
(2)CA 教育 Code § 52065(a)(2) 在学区互联网网站上显著位置公布由学区授权的特许学校提交的所有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这些计划的链接,以及任何更新、修订或补充,包括为遵守联邦法律而进行的更新、修订或补充。
(b)CA 教育 Code § 52065(b) 县级学校总监应履行以下两项职责:
(1)CA 教育 Code § 52065(b)(1) 在县教育局互联网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布经县教育委员会和州总监批准的任何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以及对经县教育委员会批准的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的任何更新、修订或补充,包括为遵守联邦法律而进行的更新、修订或补充。
(2)CA 教育 Code § 52065(b)(2) 在县教育局互联网网站上显著位置公布学区和特许学校提交的所有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这些计划的链接。
(c)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5(c)
(1)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5(c)(1) (A) 各学区应将本学年经学区理事会根据第52060条通过并经县级学校总监根据第52070条批准的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发布在根据第52064.5条(f)款设立的加州学校仪表板的绩效概览部分。
(B)CA 教育 Code § 52065(c)(1)(B) 各县教育局应将本学年经县教育委员会根据第52066条通过并经州总监根据第52070.5条批准的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发布在根据第52064.5条(f)款设立的加州学校仪表板的绩效概览部分。
(C)CA 教育 Code § 52065(c)(1)(C) 各特许学校应将本学年经特许学校管理机构根据第47606.5条通过并提交给其特许授权机构和县级学校总监(如果县教育委员会是特许授权机构,则仅提交给县级学校总监)的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发布在根据第52064.5条(f)款设立的加州学校仪表板的绩效概览部分。
(2)CA 教育 Code § 52065(c)(2) 教育部应通知各学区、县教育局和特许学校遵守第(1)款要求的义务,并应确保各学区、县教育局和特许学校已遵守第(1)款的要求。

Section § 52065.1

Explanation

如果学区、县教育局或特许学校(统称为“地方教育机构”)未能在7月1日前通过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它们将面临罚款。罚款金额为其资金的20%,每延迟一天增加1%,最高可达80%。这笔扣减将从它们当年获得的资金中扣除,但不会严重到使其无法满足宪法规定的资金要求。

此外,如果延迟是由于合理的外部情况造成的,罚款可能会被调整。

(a)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5.1(a)
(1)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5.1(a)(1) 如果地方教育机构根据第41020条所述的审计被确定未能在7月1日前通过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根据第47606.5、52060或52066条(视情况而定)的要求),或未能在7月1日前通过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的年度更新(根据第47606.5、52060或52066条(视情况而定)的要求),则该地方教育机构应被处以罚款,罚款金额相当于该地方教育机构根据第2574、2575或42238.02条(视情况而定)获得的第二次主要拨款地方控制资金公式应享权利的20%。
(2)CA 教育 Code § 52065.1(a)(2) 地方教育机构每增加一个工作日未通过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其年度更新,(1)款所述的罚款应增加该地方教育机构根据第2574、2575或42238.02条(视情况而定)获得的第二次主要拨款地方控制资金公式应享权利的1%,但总额不得超过第二次主要拨款的80%。
(b)CA 教育 Code § 52065.1(b) 根据(a)款施加的罚款应 (1) 根据第41330、41332或41335条(视情况而定),减少对该地方教育机构在适用财政年度的主要拨款,(2) 不得将最终拨款减少到低于满足《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九条第6款(如第41975条所规定)和第十三条第36款要求所需的金额,以及 (3) 如果延迟是由于第46392条(a)款所述的任何事件造成的,则应酌情修改。
(c)CA 教育 Code § 52065.1(c) 就本条而言,“地方教育机构”指学区、县教育局或特许学校。

Section § 5206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到2014年7月1日,加州各县教育负责人必须制定并采纳一份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该计划需包含州政府设定的具体优先事项,并每年更新。该计划必须涵盖教师分配、学生获取资源、家长参与、学生学业表现、参与度、学校氛围,以及对英语学习者、寄养儿童和被开除学生的具体考虑。县教育负责人还必须与其他机构协调,并提供他们对当地学校支持的总结。

(a)CA 教育 Code § 52066(a) 2014年7月1日或之前,各县教育总监应制定一份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并提交给县教育委员会批准采纳,该计划应使用州委员会采纳的模板。
(b)CA 教育 Code § 52066(b) 县教育委员会采纳的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有效期为三年,并应在每年7月1日或之前进行更新。
(c)CA 教育 Code § 52066(c) 县教育委员会采纳的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应包括由县教育总监运营的每所学校或项目的所有信息,这些信息应符合州委员会根据第52064节采纳的模板中规定的内容。
(d)CA 教育 Code § 52066(d) 以下各项均为县教育委员会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的州优先事项:
(1)CA 教育 Code § 52066(d)(1) 由县教育总监运营的学校或项目中的教师,其分配是否符合第44258.9节的规定,并在相关学科领域获得完整资格证书的程度;以及对于他们所教授的学生,由县教育总监运营的学校或项目中的每位学生是否能充分获取根据第60119节确定的符合标准的教学材料;以及学校设施是否按照第17002节(d)款的规定保持良好维护状态。
(2)CA 教育 Code § 52066(d)(2) 州委员会采纳的学术内容和绩效标准的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和服务将如何使英语学习者能够获取根据第60605.8节采纳的共同核心学术内容标准,以及根据2013年6月30日修订的第60811.3节或2016年6月30日修订的第60811.4节采纳的英语语言发展标准,以期获得学术内容知识和英语语言能力。
(3)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6(d)(3)
(A)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6(d)(3)(A) 家长参与和家庭参与,包括县教育总监为征求家长意见以对由县教育总监运营的各个学校和项目做出决策所做的努力,以及县教育总监将如何促进家长参与针对未重复计算学生和有特殊需求人士的项目。
(B)CA 教育 Code § 52066(d)(3)(A)(B) 家庭参与可包括但不限于县教育总监和各个学校为应用基于研究的实践所做的努力,例如欢迎所有家庭融入学校社区、进行有效的双向沟通、支持学生成功以及赋能家庭倡导公平和获取。家庭参与可包括但不限于将家庭视为合作伙伴,以告知、影响和创建支持学生成功的实践和项目,并与家庭和更广泛的社区合作,扩大学生学习机会和社区服务,以及促进公民参与。
(4)CA 教育 Code § 52066(d)(4) 学生学业成就,根据以下各项(如适用)进行衡量:
(A)CA 教育 Code § 52066(d)(4)(A) 根据第33部分第5章第4条(自第60640节起)实施的全州评估或任何后续评估,并经州委员会认证。
(B)CA 教育 Code § 52066(d)(4)(B) 成功完成符合加州大学和加州州立大学入学要求的课程的学生百分比。
(C)CA 教育 Code § 52066(d)(4)(C) 成功完成符合州委员会批准的职业技术教育标准和框架的职业技术教育序列或学习项目要求的课程的学生百分比,包括但不限于第52302节(a)款、第52372.5节(a)款或第54692节(e)款(2)项中描述的课程。
(D)CA 教育 Code § 52066(d)(4)(D) 成功完成(B)项和(C)项所述两类课程的学生百分比。
(E)CA 教育 Code § 52066(d)(4)(E) 根据加州英语语言熟练度评估或任何后续英语熟练度评估(经州委员会认证)衡量的,在英语熟练度方面取得进展的英语学习者学生百分比。
(F)CA 教育 Code § 52066(d)(4)(F) 英语学习者重新分类率。
(G)CA 教育 Code § 52066(d)(4)(G) 在大学先修课程考试中取得3分或更高分数的学生百分比。
(H)CA 教育 Code § 52066(d)(4)(H) 根据第3编第14部第65章第6章(自第99300节起)所述的早期评估计划或任何后续大学准备情况评估,证明大学准备情况的学生百分比。
(5)CA 教育 Code § 52066(d)(5) 学生参与度,根据以下所有适用项衡量:
(A)CA 教育 Code § 52066(d)(5)(A) 学校出勤率。
(B)CA 教育 Code § 52066(d)(5)(B) 长期缺勤率。
(C)CA 教育 Code § 52066(d)(5)(C) 初中辍学率。
(D)CA 教育 Code § 52066(d)(5)(D) 高中辍学率。
(E)CA 教育 Code § 52066(d)(5)(E) 高中毕业率。
(6)CA 教育 Code § 52066(d)(6) 学校氛围,根据以下所有适用项衡量:
(A)CA 教育 Code § 52066(d)(6)(A) 学生停学率。
(B)CA 教育 Code § 52066(d)(6)(B) 学生开除率。
(C)CA 教育 Code § 52066(d)(6)(C) 其他地方性衡量标准,包括对学生、家长和教师关于安全感和学校归属感的调查。
(7)CA 教育 Code § 52066(d)(7) 学生获得并注册广泛课程的程度,该课程包括第51210条以及第51220条(a)至(i)款(含)所述的所有学科领域(如适用),包括为未重复计算学生和有特殊需求个人开发和提供的项目和服务,以及根据第42238.02条(由第42238.03条实施)获得的资金而为这些学生提供的项目和服务。
(8)CA 教育 Code § 52066(d)(8) 学生在第51210条以及第51220条(a)至(i)款(含)所述学科领域(如适用)的学习成果(如有)。
(9)CA 教育 Code § 52066(d)(9) 县教育总监将如何根据第48926条协调被开除学生的教学。
(10)CA 教育 Code § 52066(d)(10) 县教育总监将如何协调寄养儿童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A)CA 教育 Code § 52066(d)(10)(A) 与县儿童福利机构合作,尽量减少学校安置变动。
(B)CA 教育 Code § 52066(d)(10)(B) 向县儿童福利机构提供教育相关信息,以协助县儿童福利机构向寄养儿童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院报告中要求包含的教育状况和进展信息。
(C)CA 教育 Code § 52066(d)(10)(C) 回应少年法庭的信息请求,并与少年法庭合作,确保提供和协调必要的教育服务。
(D)CA 教育 Code § 52066(d)(10)(D) 建立一种机制,以高效迅速地转移健康和教育记录以及健康和教育护照。
(e)CA 教育 Code § 52066(e) 为第52064条(b)款所要求的描述目的,县教育委员会可以考虑定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第52052条(b)款或任何其他审查进行的学校质量审查所产生的调查结果。
(f)CA 教育 Code § 52066(f) 在可行范围内,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中报告的数据应以与部门根据第52064.5条维护的加州学校仪表板上信息报告方式一致的方式报告。
(g)CA 教育 Code § 52066(g) 县教育总监在制定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时,应咨询教师、校长、行政人员、其他学校人员、县教育局的地方谈判单位、家长和学生。
(h)CA 教育 Code § 52066(h) 县教育委员会可以确定地方优先事项、与地方优先事项相关的目标,以及衡量县教育局实现这些目标进展的方法。
(i)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6(i)
(1)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6(i)(1) 从2018-19财政年度开始,以及此后每个财政年度,县教育总监应准备一份关于其计划如何支持县内学区和学校实施本条的摘要,并在第52068条(b)款第(2)项所要求的同一公开会议上向县教育委员会提交该摘要。该摘要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A)CA 教育 Code § 52066(i)(1)(A) 描述县教育总监将如何支持县内所有学区的持续改进,包括县教育总监计划采取的与加州卓越教育协作组织、部门、第52073条和第52073.1条中指定的牵头机构以及其他县教育总监合作的步骤,以支持县内学区和学校实施本条。

Section § 5206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县教育委员会每年在7月1日前更新其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他们必须使用州委员会提供的模板,该模板包含具体的必填信息。

Section § 52068

Explanation

在加州,县教育委员会采纳或更新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LCAP)之前,必须完成几个步骤。首先,县教育总监必须将计划提交给家长咨询委员会征求反馈意见,并书面回应这些意见。他们还必须告知公众有机会就计划中提议的行动和费用发表意见。此外,总监应确保计划与学校策略保持一致,并咨询特殊教育管理员,以满足残疾学生的需求。

接下来,他们必须在每年2月28日之前向委员会和家长报告年中进展。然后,县委员会将举行一次公开听证会,征求社区反馈,听证会必须至少提前72小时公布。最后,在考虑了反馈意见后,他们可以在随后的公开会议上采纳该计划。

委员会也可以采纳对计划的修订,但前提是必须遵循相同的步骤,即将其提交给公众和咨询委员会进行审查。

(a)CA 教育 Code § 52068(a) 在县教育委员会考虑采纳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的年度更新之前,应发生以下所有事项:
(1)CA 教育 Code § 52068(a)(1) 县教育总监应将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的年度更新提交给根据第52069条设立的家长咨询委员会,以供审查和提出意见。县教育总监应书面回应从家长咨询委员会收到的意见。
(2)CA 教育 Code § 52068(a)(2) 县教育总监应将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的年度更新提交给根据第52069条设立的英语学习者家长咨询委员会(如适用),以供审查和提出意见。县教育总监应书面回应从英语学习者家长咨询委员会收到的意见。
(3)CA 教育 Code § 52068(a)(3) 县教育总监应使用尽可能最有效的通知方式,通知公众成员有机会就拟纳入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年度更新的具体行动和支出提交书面意见。本项不要求县教育总监制作印刷通知或通过邮件发送通知。县教育总监应确保所有与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年度更新相关的书面通知均符合第48985条的规定。
(4)CA 教育 Code § 52068(a)(4) 县教育总监应审查根据第64001条提交的由县教育总监运营的学校计划,并确保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年度更新中包含的具体行动与根据第64001条提交的学校计划中包含的策略一致。
(5)CA 教育 Code § 52068(a)(5) 县教育总监应咨询其特殊教育地方计划区域管理员,以确定为有特殊需求个体制定的具体行动已纳入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年度更新中,并与为有特殊需求个体教育提供的年度保证支持计划中包含的策略一致。
(6)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8(a)(6)
(A)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8(a)(6)(A) 县教育总监应在每年2月28日或之前,作为县教育委员会定期会议上的非同意事项,提交一份关于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年度更新以及地方控制拨款公式家长预算概览的报告。
(B)CA 教育 Code § 52068(a)(6)(A)(B) 该报告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i)CA 教育 Code § 52068(a)(6)(A)(B)(i) 与当年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中确定的衡量指标相关的所有可用年中成果数据。
(ii)CA 教育 Code § 52068(a)(6)(A)(B)(ii) 与当年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中确定的所有行动相关的所有可用年中支出和实施数据。
(b)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8(b)
(1)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8(b)(1) 县教育委员会应举行至少一次公开听证会,以征求公众成员就拟纳入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年度更新的具体行动和支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公开听证会的议程应在公开听证会前至少72小时公布,并应包括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年度更新以及根据(a)款第(1)至(3)项(含)收到的任何意见可供公众查阅的地点。该公开听证会应与第1620条要求的公开听证会在同一次会议上举行。
(2)CA 教育 Code § 52068(b)(2) 县教育委员会应在公开会议上采纳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的年度更新。该会议应在根据第(1)项举行的公开听证会之后,但不在同一天举行。该会议应与县教育委员会根据第1622条采纳预算的会议在同一次会议上举行。

Section § 5206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县教育总监设立各种咨询委员会,就教育事务提供指导。应设立一个家长咨询委员会,成员包括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并可有两名学生成员任期一个学年。还应设立一个学生咨询委员会,除非学生成员已包含在家长咨询委员会中。如果学生群体中有足够多的英语学习者,则必须成立一个英语学习者家长咨询委员会。所有委员会都应反映其学生群体的多样性,考虑地理位置、社会经济地位和教育需求等因素。目标是确保多元化和包容性的代表,以解决不同的学生问题。这项要求自2024年7月1日起生效。

(a)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9(a)
(1)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9(a)(1) 县教育总监应设立一个家长咨询委员会,就本条的规定向县教育委员会和县教育总监提供建议。
(2)CA 教育 Code § 52069(a)(2) 家长咨询委员会应包括目前在县教育局运营学校就读的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这些学生适用第42238.01节中一项或多项定义,以及目前在县教育局运营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
(3)CA 教育 Code § 52069(a)(3) 家长咨询委员会应至少包括两名学生作为正式成员。学生任期为一个完整的学年,可续任。
(4)CA 教育 Code § 52069(a)(4) 如果县教育总监根据(b)款设立或已经设立了学生咨询委员会,则本款不要求县教育总监在家长咨询委员会中包括两名学生成员。
(5)CA 教育 Code § 52069(a)(5) 如果县教育总监已经设立了一个符合本款要求的家长咨询委员会,包括根据联邦《中小学教育法》(20 U.S.C. Sec. 6301 et seq.)第6312节为满足该法案要求而设立的任何委员会,则本款不要求县教育总监设立新的家长咨询委员会。
(b)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9(b)
(1)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9(b)(1) 县教育总监应设立一个学生咨询委员会,就本条的规定向县教育委员会和县教育总监提供建议。
(2)CA 教育 Code § 52069(b)(2) 如果县教育总监已经设立了一个符合本款要求的学生咨询委员会,或者根据(a)款在家长咨询委员会中设立了两个学生席位,则本款不要求县教育总监设立新的学生咨询委员会。
(c)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9(c)
(1)Copy CA 教育 Code § 52069(c)(1) 如果县教育总监运营的学校和项目中的学生入学人数至少包括15%的英语学习者,并且这些学校和项目招收至少50名英语学习者,则县教育总监应设立一个英语学习者家长咨询委员会。
(2)CA 教育 Code § 52069(c)(2) 如果县教育总监已经设立了一个符合本款要求的委员会,则本款不要求县教育总监设立新的英语学习者家长咨询委员会。
(d)CA 教育 Code § 52069(d) 县教育总监应考虑家长咨询委员会或学生咨询委员会的学生成员代表县内学生的多样性,包括地理、社会经济、文化、身体和教育多样性。应特别努力联系处于风险或弱势的学生担任家长咨询委员会或学生咨询委员会的成员,因为他们的参与将为学生在日常生活中面临的许多问题提供深刻见解。
(e)CA 教育 Code § 52069(e) 本节将于2024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5207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学区向县教育总监提交其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LCAP)或其年度更新的时间表和程序。学区理事会必须在通过计划后的五天内提交。县教育总监可以要求澄清或提出修订建议,学区理事会必须及时回应。如果计划符合州委员会的模板和指示,包含针对特定学生群体的必要行动,并且符合学区的预算,总监有权在10月8日之前批准该计划。其中有专门针对“未重复计算学生”(在某些资金计算中被多次统计的学生)的条款,确保他们根据可用资金获得相应比例的服务。

(a)CA 教育 Code § 52070(a) 在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其年度更新通过后不迟于五天,学区理事会应将该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其年度更新提交给县教育总监。
(b)CA 教育 Code § 52070(b) 每年8月15日或之前,县教育总监可以书面形式向学区理事会寻求关于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其年度更新内容的澄清。学区理事会应在15天内以书面形式回应澄清请求。
(c)CA 教育 Code § 52070(c) 在收到学区理事会的回复后15天内,县教育总监可以书面形式提交修订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其年度更新的建议。学区理事会应在收到建议后15天内,在公开会议上审议县教育总监提交的建议。
(d)CA 教育 Code § 52070(d) 如果县教育总监确定以下所有事项,则应在10月8日或之前批准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其年度更新:
(1)CA 教育 Code § 52070(d)(1) 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其年度更新符合州委员会根据第52064条通过的模板,并遵循州委员会通过的任何填写模板的指示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要求:
(A)CA 教育 Code § 52070(d)(1)(A) 如果适用于该学区,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包含一项或多项具体行动,符合州委员会根据第52064条(e)款第(5)项制定的指示。
(B)CA 教育 Code § 52070(d)(1)(B) 如果适用于该学区,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包含所有必需的行动,符合州委员会根据第52064条(e)款第(6)项制定的指示。
(C)CA 教育 Code § 52070(d)(1)(C) 如果适用于该学区,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包含一项或多项重点目标,符合州委员会根据第52064条(e)款第(7)项制定的指示。
(D)CA 教育 Code § 52070(d)(1)(D) 每一项被确定为有助于证明学区将按未重复计算学生人数和集中度增加的资金比例,为未重复计算学生增加或改进服务的具体行动,均符合州委员会根据第42238.07条、第42238.07条(c)、(d)和(e)款以及州委员会根据第52064条(d)款第(1)项制定的任何适用指示所通过的规定,并在全校或全区范围内提供的,均有必要的说明支持。
(E)CA 教育 Code § 52070(d)(1)(E) 如果适用于该学区,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包含一项或多项改进未重复计算学生服务的具体行动的说明,符合(D)项的要求,并证明服务改进的程度足以按根据未重复计算学生人数和集中度分配的资金增加比例,为未重复计算学生增加或改进服务,正如第52064条(b)款第(6)项(B)项所要求。
(F)CA 教育 Code § 52070(d)(1)(F) 对于符合第52071条或第52072条或两者标准的学区,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包含实施与技术援助相关的工作的行动和服务,以改善导致识别的学生群体或组别的成果。
(2)CA 教育 Code § 52070(d)(2) 学区理事会通过的适用财政年度预算包含足以实施学区理事会通过的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中包含的具体行动和策略的支出,基于计划中包含的成本预测。

Section § 52070.5

Explanation

本法规定了县教育委员会向总监提交和批准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LCAP)的流程。县委员会在采纳或更新LCAP后五天内,必须将其提交给总监。总监可在8月15日前寻求澄清并提出修改建议,县委员会必须在公开会议上讨论这些建议。如果LCAP符合州模板并包含改善特定学生群体服务的具体行动和目标,总监必须在10月8日前批准。计划还必须确保预算涵盖必要的行动,并符合针对未重复学生(如需要额外支持的学生)资金的支出要求。计划需要包含必要的计算和资金使用说明。

(a)CA 教育 Code § 52070.5(a) 县教育委员会应在采纳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年度更新后不迟于五天内,将该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年度更新提交给总监。
(b)CA 教育 Code § 52070.5(b) 每年8月15日或之前,总监可以书面形式向县教育委员会寻求关于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年度更新内容的澄清。县教育委员会应在15天内书面回复澄清请求。
(c)CA 教育 Code § 52070.5(c) 在收到县教育委员会的回复后15天内,总监可以书面形式提交对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年度更新的修订建议。县教育委员会应在收到建议后15天内,在公开会议上审议总监提交的建议。
(d)CA 教育 Code § 52070.5(d) 如果总监确定以下所有事项,则应在10月8日或之前批准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年度更新:
(1)CA 教育 Code § 52070.5(d)(1) 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年度更新符合州委员会根据第52064条采纳的模板,并遵循州委员会采纳的任何填写模板的指示或指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要求:
(A)CA 教育 Code § 52070.5(d)(1)(A) 如果适用于县教育局,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包含一项或多项符合州委员会根据第52064条(e)款(5)项制定的指示的具体行动。
(B)CA 教育 Code § 52070.5(d)(1)(B) 如果适用于县教育局,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包含所有符合州委员会根据第52064条(e)款(6)项制定的指示的必要行动。
(C)CA 教育 Code § 52070.5(d)(1)(C) 如果适用于县教育局,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包含一项或多项符合州委员会根据第52064条(e)款(7)项制定的指示的重点目标。
(D)CA 教育 Code § 52070.5(d)(1)(D) 每项被确定为有助于证明县教育局将按未重复学生人数和集中度增加的资金比例增加或改善对未重复学生的服务的具体行动,均符合州委员会根据第42238.07条、第42238.07条(c)、(d)和(e)款采纳的规定,以及州委员会根据第52064条(d)款(1)项制定的任何适用指示,并在全校或全县范围内提供,且有必要的说明支持。
(E)CA 教育 Code § 52070.5(d)(1)(E) 如果适用于县教育局,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包含一项或多项改善未重复学生服务的具体行动的说明,符合(D)项的要求,并证明服务改善的程度足以满足按未重复学生人数和集中度增加的资金比例增加或改善对未重复学生的服务的规定,如第52064条(b)款(6)项(B)项所要求。
(F)CA 教育 Code § 52070.5(d)(1)(F) 对于符合第52071.5条或第52072.5条或两者标准的县教育局,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应包括实施与技术援助相关的工作的行动和服务,以改善导致识别的学生群体或多个群体的成果。
(2)CA 教育 Code § 52070.5(d)(2) 县教育委员会采纳的适用财政年度预算,根据计划中包含的成本预测,包括足以实施县教育委员会采纳的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中包含的具体行动和策略的支出。
(3)CA 教育 Code § 52070.5(d)(3) 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年度更新,应遵守根据第42238.07条通过的支出要求,用于根据第2574条和第2575条基于未重复计算学生人数和集中度分配的资金,以及州委员会根据第52064条(d)款第(1)项制定的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的任何适用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在全校范围或全县范围提供的具体行动必须有所需描述的支持这一要求。
(4)CA 教育 Code § 52070.5(d)(4) 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应包括第42238.07条(c)款第(1)项和第(2)项所要求的计算,并且,如果根据第42238.07条(d)款适用于县教育局,则应包括指定资金计划用途的描述,以及这些计划用途如何满足根据州委员会根据第42238.07条通过的法规,被视为有助于满足增加或改进服务要求的具体行动的要求的描述。

Section § 5207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加州学区如何获得技术援助。如果学区请求帮助,县教育总监将提供援助,除非这会造成过大的财政负担。如果学区的问责计划未获批准,县教育总监必须协助修订。如果某些学生群体表现不佳,县教育总监必须至少支持学区两年,以改善对这些群体的服务。法律还允许学区引入专家或与其他机构合作,以解决劣势。学区必须接受此帮助,并提供关于进展的文件和沟通。

(a)CA 教育 Code § 52071(a) 如果学区理事会请求技术援助,县教育总监应根据 (c) 款第 (1) 或 (2) 项的规定提供技术援助。如果学区尚未根据 (c) 款被确定需要技术援助,或尚未根据第 52072 条 (b) 和 (c) 款被确定需要州干预,并且所请求的服务给县教育总监造成不合理或难以承受的成本负担,县教育总监可以向学区收取不超过服务成本的费用。
(b)CA 教育 Code § 52071(b) 如果县教育总监不批准学区理事会批准的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年度更新,县教育总监应提供侧重于修订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年度更新的技术援助,以便其能够获得批准。
(c)Copy CA 教育 Code § 52071(c)
(1)Copy CA 教育 Code § 52071(c)(1) 对于任何一个或多个根据第 52052 条确定的学生亚群符合根据第 52064.5 条 (g) 款设定的标准的学区,县教育总监应在确定后至少两年内提供技术援助,该援助应侧重于建设学区制定和实施响应学生和社区需求的行动和服务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一项:
(A)CA 教育 Code § 52071(c)(1)(A) 协助学区完成以下各项:
(i)CA 教育 Code § 52071(c)(1)(A)(i) 识别其在第 52060 条 (d) 款所述的州优先事项方面的优势和劣势。这应包括与学区协作审查加州学校仪表板(经第 52064.5 条 (f) 款授权)中包含的州和地方指标的绩效数据,包括教育工作者资格数据和相关地方数据,以确定解决任何劣势领域的有效、基于证据的计划或实践。
(ii)CA 教育 Code § 52071(c)(1)(A)(ii) 识别在加州学校仪表板上确定的表现不佳或与其他学生亚群存在显著差异的学生亚群。县教育总监可以根据第 52073.5 条咨询公平负责人,以确定并实施有效的计划和实践,从而改善表现不佳的学生亚群或与其他学生亚群存在显著差异的学生亚群的成果和机会。
(B)CA 教育 Code § 52071(c)(1)(B) 与学区协作,从学术、项目或财政专家或专家团队获得协助,以确定并实施旨在改善学区所识别的任何劣势领域表现的有效计划和实践。县教育总监经与学区协商,可以征求其他服务提供者(包括但不限于学区、县教育局或特许学校)作为需要技术援助的学区的合作伙伴。
(C)CA 教育 Code § 52071(c)(1)(C) 从学区获取及时文件,证明其已完成 (A) 和 (B) 项所述活动或实质上类似的活动,或已根据 (f) 款选择了另一服务提供者与学区合作完成 (A) 和 (B) 项所述活动或实质上类似的活动,并与学区持续沟通,以评估学区在改善学生成果方面的进展。
(D)CA 教育 Code § 52071(c)(1)(D) 根据第 52074 条 (g) 款,请求加州教育卓越协作组织向学区提供建议和协助。
(E)CA 教育 Code § 52071(c)(1)(E) 审查学区的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以识别已确定的目标、行动和服务中的优势和劣势领域,特别关注那些被认为有助于满足增加或改进服务要求以及所有规定目标的领域。
(2)CA 教育 Code § 52071(c)(2) 对于任何未能满足第 60900 条要求的学区,县教育总监应提供侧重于学区数据管理流程以及建设学区制定和实施响应学生和社区需求的行动和服务能力的技术援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一项:

Section § 52071.5

Explanation

如果县教育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LCAP)未获得州总督学的批准,或者委员会请求帮助,州总督学必须提供援助,以改进计划并使其获得批准。这包括向未能达到特定教育标准的县提供指导,重点是改善表现不佳学生群体的成果。援助可能涉及分析优势和劣势、与专家协作以及确保实施有效的计划。

技术援助包括至少两年的支持期,重点是加强解决学生和社区需求的行动和服务。活动可能包括识别有效实践、获得专家帮助以及确保进展文件的记录。此外,这种支持还涵盖审查和改进数据管理流程,以确保准确提交。应请求提供的技术援助费用必须由接受援助的县委员会承担。

(a)CA 教育 Code § 52071.5(a) 如果州总督学不批准县教育委员会批准的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其年度更新,或者如果县教育委员会请求技术援助,州总督学应提供技术援助,重点是修订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或年度更新,以便其能够获得批准。
(b)CA 教育 Code § 52071.5(b) 对于任何一个或多个根据第52052条确定的学生群体符合根据第52064.5条 (g) 款设立的标准的县教育局,州总督学应在确定后至少提供两年的技术援助,重点是建设县教育局制定和实施响应学生和社区需求的行动和服务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一项:
(1)CA 教育 Code § 52071.5(b)(1) 协助县教育局完成以下各项:
(A)CA 教育 Code § 52071.5(b)(1)(A) 识别其在第52066条 (d) 款所述的州优先事项方面的优势和劣势。这应包括与县教育局协作,审查加州学校仪表盘(经第52064.5条 (f) 款授权)中包含的州和地方指标的绩效数据,包括教育工作者资格数据和相关地方数据,以确定解决任何薄弱环节的有效、基于证据的计划或实践。
(B)CA 教育 Code § 52071.5(b)(1)(B) 识别在加州学校仪表盘上确定的表现不佳或与其他学生群体存在显著差异的学生群体。州总督学可根据第52073.5条咨询公平负责人,以识别和实施有效计划和实践,从而改善表现不佳的学生群体或与其他学生群体存在显著差异的学生群体的成果和机会。
(2)CA 教育 Code § 52071.5(b)(2) 与县教育局协作,获得学术专家或学术专家团队的援助,以识别和实施旨在改善县教育局确定的任何薄弱环节绩效的有效计划。州总督学在与县教育局协商后,可寻求其他服务提供商(可包括但不限于学区、县教育局或特许学校)作为需要技术援助的县教育局的合作伙伴。
(3)CA 教育 Code § 52071.5(b)(3) 从县教育局获取及时文件,证明其已完成 (1) 和 (2) 款所述的活动,或已选择其他服务提供商与县教育局合作完成 (1) 和 (2) 款所述的活动,或基本相似的活动,并与县教育局持续沟通,以评估县教育局在改善学生成果方面的进展。
(4)CA 教育 Code § 52071.5(b)(4) 请求加州教育卓越协作组织根据第52074条 (g) 款向县教育局提供建议和援助。
(5)CA 教育 Code § 52071.5(b)(5) 审查县教育局的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以识别已确定的目标、行动和服务中的优势和劣势领域,特别关注那些被认为有助于满足增加或改进服务要求以及所有规定目标的领域。
(c)CA 教育 Code § 52071.5(c) 对于任何未能满足第60900条要求的县教育局,州总督学应提供技术援助,重点是县教育局的数据管理流程,并建设县教育局制定和实施响应学生和社区需求的行动和服务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一项:
(1)CA 教育 Code § 52071.5(c)(1) 协助县教育局识别其在第52066条 (d) 款所述的州优先事项方面的优势和劣势。这应包括与县教育局协作,审查加州学校仪表盘(经第52064.5条 (f) 款授权)中包含的州和地方指标的绩效数据,包括教育工作者资格数据和相关地方数据,以确定解决任何薄弱环节的有效、基于证据的计划或实践。

Section § 52072

Explanation

如果加州的一个学区在多年内反复未能达到针对特定学生群体的既定教育标准,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将决定该学区是否需要更多帮助。这项决定将基于学区内学生的需求。

如果学区确实需要帮助,援助将与当地县教育总监协调,旨在提高学区更有效、更高效地解决学生和社区需求的能力。

(a)CA 教育 Code § 52072(a) 如果一个学区在连续四个学年中的三个学年里,未能达到根据第52064.5条(g)款设立的、针对根据第52052条确定的三个或更多学生群体(或如果学区学生群体少于三个,则为所有学生群体)的标准,则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应与该学区以及根据第52071条提供技术援助的任何机构协商,以确定是否需要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的援助。在做出此决定时,应优先考虑学区内学生的需求。
(b)CA 教育 Code § 52072(b) 根据本条提供的技术援助应由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与对该学区拥有管辖权的县教育总监合作促成,并应侧重于提升学区根据第52071条制定和实施响应学生和社区需求的行动和服务的能力,以简化学区的改进工作。

Section § 5207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州总学监在获得州委员会批准后,可以介入需要帮助的学区。他们只有在学区不遵守建议或表现持续不佳时才能这样做。如果需要干预,州总学监可以修改地方计划、强制实施预算变更、叫停某些行动或任命一名学术受托人。采取这些措施时,必须通知相关的当地教育官员。

(a)CA 教育 Code § 52072.1(a) 州总学监经州委员会批准,可确定需要干预的学区。
(b)CA 教育 Code § 52072.1(b) 州总学监仅应干预根据第52072条(a)款确定的学区,且加州教育卓越协作组织认定该学区符合以下任一标准:
(1)CA 教育 Code § 52072.1(b)(1) 该学区未能或无法实施加州教育卓越协作组织的建议。
(2)CA 教育 Code § 52072.1(b)(2) 根据第52064.5条通过的评估标准,该学区表现不佳的情况持续存在或极其严重,以至于需要州总学监进行干预。
(c)CA 教育 Code § 52072.1(c) 对于根据(a)款确定的学区,州总学监经州委员会批准,可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CA 教育 Code § 52072.1(c)(1) 修改由学区管理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
(2)CA 教育 Code § 52072.1(c)(2) 结合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的修订,制定并强制实施预算修订,州总学监认定该修订将使学区能够改善根据第52052条确定的所有学生亚群体在州和地方优先事项方面的成果。
(3)CA 教育 Code § 52072.1(c)(3) 暂停或撤销某项行动,如果该行动并非地方集体谈判协议所要求,且会阻碍学区改善根据第52052条确定的所有学生亚群体在州或地方优先事项方面的成果。
(4)CA 教育 Code § 52072.1(c)(4) 任命一名学术受托人,代表州总学监行使本条中规定的权力和职权。
(d)CA 教育 Code § 52072.1(d) 州总学监应将州委员会指示州总学监行使本条中规定的任何权力和职权的任何行动,通知县学区总监、县教育委员会、学区总监以及学区管理委员会。

Section § 52072.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加州县教育局在持续难以达到针对不同学生群体的特定教育标准时,可以获得援助的流程。如果一个县教育局在四年中有三年其学生子群体存在特定的表现问题,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将评估是否需要进一步的支持。援助的重点是增强县教育局有效且高效地解决学生和社区需求的能力。

(a)CA 教育 Code § 52072.5(a) 如果一个县教育局在连续四个学年中的三年内,针对根据第52052条确定的三个或更多学生子群体,或者,如果该县教育局的学生子群体少于三个,则针对其所有学生子群体,符合根据第52064.5条(g)款设立的标准,则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应与该县教育局以及根据第52071.5条提供技术援助的任何机构协商,确定是否需要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提供援助。在做出此决定时,应优先考虑县教育局内学生的需要。
(b)CA 教育 Code § 52072.5(b) 根据本条提供的技术援助应由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与教育部合作促进,并应侧重于建设县教育局的能力,以根据第52071.5条制定和实施响应学生和社区需求的行动和服务,从而简化县教育局的改进工作。

Section § 52072.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州总监在县教育局遇到困难时,经州委员会批准介入。首先,州委员会必须批准哪些教育局需要帮助。只有那些不遵守加州教育卓越协作组织建议,或者存在严重持续表现问题的教育局才能获得这种干预。州总监可以修改计划、修订预算、取消阻碍改进的行动,或者任命一名学术受托人来帮助纠正问题。任何干预措施都必须书面通知相关县级官员。

(a)CA 教育 Code § 52072.6(a) 州总监经州委员会批准,可以确定需要干预的县教育局。
(b)CA 教育 Code § 52072.6(b) 州总监仅可干预根据第52072.5条(a)款确定的县教育局,且加州教育卓越协作组织确定该县教育局符合以下任一标准:
(1)CA 教育 Code § 52072.6(b)(1) 该县教育局未能或无法根据第52072.5条实施加州教育卓越协作组织的建议。
(2)CA 教育 Code § 52072.6(b)(2) 根据第52064.5条通过的评估标准,该县教育局的表现不佳持续或严重到需要州总监干预。
(c)CA 教育 Code § 52072.6(c) 对于根据(a)款确定的县教育局,州总监经州委员会批准,可以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CA 教育 Code § 52072.6(c)(1) 修改由县教育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
(2)CA 教育 Code § 52072.6(c)(2) 结合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的修订,制定并实施一项预算修订,州总监认为该修订将使县教育局能够改善所有根据第52052条确定的学生亚群体在州和地方优先事项方面的成果。
(3)CA 教育 Code § 52072.6(c)(3) 暂停或撤销一项行动,如果该行动并非地方集体谈判协议所要求,且会阻碍县教育局改善所有根据第52052条确定的学生亚群体在州或地方优先事项方面的成果。
(4)CA 教育 Code § 52072.6(c)(4) 任命一名学术受托人,代表州总监行使本节中规定的权力和职权。
(d)CA 教育 Code § 52072.6(d) 州总监应书面通知县教育委员会和县学校总监,州委员会指示州总监行使本节中规定的任何权力和职权的任何行动。

Section § 52073

Explanation

加州教育法规定,截至2018年9月,须建立一个遴选程序,以任命县教育办公室为区域牵头机构。这些机构将与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和教育部合作,负责支持学区。其职责包括协助其他办公室、共享资源以及根据州优先事项开发新项目以改善教育成果。

遴选程序确保全州范围内选出六到十个机构,每个机构的任期为五年。各县必须在州优先事项和联邦项目方面展现专业知识,并能够协调其区域内外的工作。这些机构可以与地方实体合作,以提高其效率。

(a)Copy CA 教育 Code § 52073(a)
(1)Copy CA 教育 Code § 52073(a)(1) 截至2018年9月1日,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和该部门应建立一个由该部门管理的程序,经州委员会执行主任批准,选择县教育办公室担任区域牵头机构,以开展本节所要求的活动。
(2)Copy CA 教育 Code § 52073(a)(2)
(A)Copy CA 教育 Code § 52073(a)(2)(A) 该部门、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和区域牵头机构应协同合作,以推进第52059.5节(b)款中规定的全州支持系统的宗旨。
(B)CA 教育 Code § 52073(a)(2)(A)(B) 该部门和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应建立一个正式程序,以确保该部门、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和区域牵头机构定期相互沟通。
(C)CA 教育 Code § 52073(a)(2)(A)(C) 该部门和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应建立一个程序,供该部门、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和区域牵头机构与利益相关者互动,以指导各实体在第52059.5节建立的全州支持系统内的工作。
(D)CA 教育 Code § 52073(a)(2)(A)(D) 该部门和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经与州委员会执行主任协商,应建立一个正式程序,以协调该部门、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根据本节设立的区域牵头机构、根据第52073.1节设立的专家牵头机构以及根据第52073.2节设立的特殊教育资源牵头机构的活动,以向地方教育机构提供连贯有效的支持。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应与该部门协商,促进这一正式程序。
(3)CA 教育 Code § 52073(a)(3) 选择区域牵头机构的程序应确保选出不少于六个且不多于十个区域牵头机构,以确保覆盖全州。区域牵头机构的任期不得超过五年。
(4)CA 教育 Code § 52073(a)(4) 选择区域牵头机构的程序应至少规定,申请成为区域牵头机构的县教育办公室须证明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A)CA 教育 Code § 52073(a)(4)(A) 在第52060节(d)款和第52066节(d)款中确定的州优先事项以及联邦项目方面具备适当的专业知识,其中可包括酌情与其他县教育办公室或其他实体合作或分包以获取该专业知识的计划。
(B)CA 教育 Code § 52073(a)(4)(B) 具备能力建设特定地理区域内县教育办公室的能力,以根据第52060节(d)款中确定的州优先事项和联邦项目向学区提供有效援助和支持。
(C)CA 教育 Code § 52073(a)(4)(C) 具备向学区提供援助的已证明能力,以提高学生表现并缩小根据第52052节确定的学生亚群体的成绩差距。
(D)CA 教育 Code § 52073(a)(4)(D) 具备能力和意愿向其他县教育办公室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支持。
(E)CA 教育 Code § 52073(a)(4)(E) 具备协调和校准向特定地理区域内的地方教育机构提供的援助和支持的能力,并与其他区域牵头机构、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和该部门进行协调和校准。
(F)CA 教育 Code § 52073(a)(4)(F) 愿意设定目标并承担责任,以提高特定地理区域内多项衡量指标的表现。
(5)CA 教育 Code § 52073(a)(5) 县教育办公室可以作为联合体与地方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机构或非营利教育服务提供商合作,提交担任区域牵头机构的提案。
(b)Copy CA 教育 Code § 52073(b)
(1)Copy CA 教育 Code § 52073(b)(1) 区域牵头机构应承担以下所有职责:
(A)CA 教育 Code § 52073(b)(1)(A) 协助建设区域牵头机构特定地理区域内县教育办公室的能力,以根据第52060节(d)款中确定的州优先事项和联邦项目向学区提供有效援助和支持。
(B)CA 教育 Code § 52073(b)(1)(B) 协调和校准向其特定地理区域内的地方教育机构提供的援助和支持,并与其他区域牵头机构、根据第52073.1节确定的专家牵头机构、根据第52073.2节确定的特殊教育资源牵头机构、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和该部门进行协调和校准。
(C)CA 教育 Code § 52073(b)(1)(C) 在地理牵头机构所界定的地理区域内,如果其他县教育局无法向该县教育局管辖范围内的一个或多个学区提供适当的援助和支持,或应学区或县学校总监根据第 52071 条 (d) 款的请求,提供援助和支持。
(D)CA 教育 Code § 52073(b)(1)(D) 识别其指定地理区域内现有资源、专业发展活动以及其他现有工作,以协助学区和县教育局根据第 52060 条 (d) 款和第 52066 条 (d) 款中确定的州优先事项改进成果,并应请求分享有关这些现有资源的信息。
(E)CA 教育 Code § 52073(b)(1)(E) 应部门和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的要求,开发旨在根据第 52060 条 (d) 款和第 52066 条 (d) 款中确定的州优先事项或已确定的其他需求领域,在全州学区和县教育局内建设能力的新资源和活动。
(F)CA 教育 Code § 52073(b)(1)(F) 部门和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在选择地理牵头机构过程中指定的其他职责。
(2)CA 教育 Code § 52073(b)(2) 地理牵头机构可与一个或多个地方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机构或非营利教育服务提供者签订分包合同,以协助履行本款所述的职责。
(c)CA 教育 Code § 52073(c) 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应与部门协商,协助地理牵头机构履行 (b) 款所述的职责。
(d)Copy CA 教育 Code § 52073(d)
(1)Copy CA 教育 Code § 52073(d)(1) 在每个选定的地理牵头机构任期届满时,部门和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经州委员会执行主任批准,可续选现有地理牵头机构,或以符合 (a) 款的方式重新选择地理牵头机构。
(2)CA 教育 Code § 52073(d)(2) 在续选现有地理牵头机构之前,部门和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应确定该地理牵头机构在以下两方面均取得成功:
(A)CA 教育 Code § 52073(d)(2)(A) 达到根据 (a) 款 (4) 段 (F) 项设定的目标。
(B)CA 教育 Code § 52073(d)(2)(B) 履行 (b) 款所述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地理牵头机构所界定的地理区域内,根据第 52071 条 (c) 款获得技术援助的学区数量以及因根据第 52064.5 条为加州学校仪表板开发的州和地方指标表现改善而停止根据第 52071 条 (c) 款获得技术援助的学区数量的趋势所证明的,在该地理牵头机构所界定的地理区域内建设县教育局能力方面的进展。
(3)CA 教育 Code § 52073(d)(3) 作为续期请求的一部分,现有地理牵头机构应提供其为履行 (b) 款所述职责所做努力的说明。
(e)CA 教育 Code § 52073(e) 自 2018–19 财政年度起,每年应从普通基金向部门拨款四百万美元 ($4,000,000),用于奖励根据本节担任地理牵头机构的县教育局。
(f)CA 教育 Code § 52073(f) 为进行加州宪法第 XVI 条第 8 节所要求的计算,(e) 款中拨款的金额应被视为第 41202 条 (c) 款所定义的“拨给学区的普通基金收入”,并包含在第 41202 条 (e) 款所定义的“根据第 XIII B 条拨付的普通基金税收所得中拨给学区和社区大学区的总拨款”之内。

Section § 5207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州预算允许,可以设立一个程序来选择一个专家机构,以改善加州特定需求领域的教育。被选中的机构应展示出与不同教育支持机构协调的专业能力,并帮助提高学生表现,特别是针对特定的学生亚群体。

这个专家机构可以来自县级或地方教育部门,并且独立于现有的区域牵头机构。选拔标准侧重于有效的协作以及解决教育中成绩差距的能力。

(a)CA 教育 Code § 52073.1(a) 须经年度预算案为此目的拨款,本部门和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可设立一个由本部门管理的程序,经州委员会执行主任批准,选定一个专家牵头机构,该机构应基于在某一需求领域的特定专长,开展活动并建设全州能力,以解决全州支持系统内的该需求领域。
(b)CA 教育 Code § 52073.1(b) 根据本节选定专家牵头机构的程序应至少确保该专家牵头机构具备能力,能够协调和调整基于特定需求领域提供的援助和支持,与区域牵头机构、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以及本部门之间进行协作;并且,在适当情况下,该专家牵头机构应具备能力,在全州特定需求领域内,为根据第52052节确定的学生亚群体提供关于提高学生表现和缩小成绩差距的援助。
(c)CA 教育 Code § 52073.1(c) 根据本节选定专家牵头机构时,本部门和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可选定根据第52073节担任区域牵头机构的县教育局,或另一个地方教育机构。
(d)CA 教育 Code § 52073.1(d) 根据本节选定专家牵头机构应不计入第52073节(a)款第(3)项规定的区域牵头机构数量限制。

Section § 52073.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设立了一个流程,用于选择特殊教育资源牵头机构,通过加州的全州支持系统,帮助改善学生的学习成果。教育部将批准最多10个资源牵头机构,这些机构将专注于不同的特殊教育问题。这些资源牵头机构与各种教育机构合作,帮助实现地方教育计划中的目标。

对于从2023年7月1日开始的拨款周期,至少会选择一个资源牵头机构来帮助制定高质量的个性化教育计划,而另一个资源牵头机构将与家庭支持组织合作,为残疾学生家庭提供培训、能力建设和冲突解决援助。资源牵头机构的任期不超过五年,并且其选择旨在确保全州范围内的代表性。

(a)CA 教育 Code § 52073.2(a) 加州教育卓越协作组织和教育部应建立一个由教育部管理的流程,经州委员会执行主任与财政部协商批准后,选择特殊教育地方计划区、县教育局或特殊教育地方计划区和县教育局的联合体,作为特殊教育资源牵头机构,与根据第52073条和第52073.1条选定的牵头机构以及其他县教育局合作,作为本条规定全州支持系统的一部分,以改善学生学习成果。
(b)CA 教育 Code § 52073.2(b) 选择特殊教育资源牵头机构的流程应确保选定的特殊教育资源牵头机构不超过10个,以在全州支持系统内提供特殊教育问题的特定专业知识。应至少选择三个资源牵头机构,以确保全州代表性,并直接专注于建设地方和区域能力,以支持地方教育机构实现其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中确定的目标、行动和服务。特殊教育资源牵头机构的任期不超过五年。
(c)CA 教育 Code § 52073.2(c) 自2023年7月1日开始的拨款周期起,应发生以下两项情况:
(1)CA 教育 Code § 52073.2(c)(1) 应至少选择一个资源牵头机构,以支持高质量个性化教育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CA 教育 Code § 52073.2(c)(2) 应至少选择一个资源牵头机构,与一个或多个为残疾学生家庭提供支持的家庭支持组织或家庭支持组织联盟合作,为残疾学生家庭提供家庭支持方面的能力建设、培训和技术援助,以及特殊教育中的冲突预防和替代性争议解决。
(d)CA 教育 Code § 52073.2(d) 就本节而言,“为残疾学生家庭提供支持的家庭支持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州或联邦资助的为残疾学生家庭提供支持的组织。

Section § 52073.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阐述了加州为加强学校社区参与所做的努力。重点在于提高学生、家庭和社区在教育过程中的参与度,确保他们在学校管理和学生学业成果方面拥有发言权。它介绍了社区参与倡议及其扩展项目,旨在帮助学校和社区更有效地合作,以提升教育成果。该倡议包括培训项目、衡量成功的标准以及跨学区的伙伴关系。投入了大量资金以确保该项目在全州范围内成功推广,并制定了详细的计划,用于持续培训、提供资源和监测社区参与水平。一份关于成功实践及其对当地学校社区影响的报告将于2027年提交。已拨付1亿美元的初始投资用于扩展此倡议。

(a)CA 教育 Code § 52073.3(a) 加州议会发现并宣布以下所有事项:
(1)CA 教育 Code § 52073.3(a)(1) 如果加州公立学校系统缺乏能力进行有意义的利益相关者参与,特别是在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制定过程中,学生、家庭和社区可能无法就影响学生学业成果的决策追究学区的责任。
(2)CA 教育 Code § 52073.3(a)(2) 根据第52059.5节设立的全州支持系统应包括专业知识和资源,以帮助学区提高其有意义地吸引利益相关者的能力。
(3)CA 教育 Code § 52073.3(a)(3) 通过2018年《预算案》做出的一项重要投资,全州支持系统已发展到包括社区参与倡议,该倡议的设立旨在实现以下所有目的:
(A)CA 教育 Code § 52073.3(a)(3)(A) 在社区和学区中建立能力,使其能够进行艰难的对话并建立信任,重点是改善学生的学业成果。
(B)CA 教育 Code § 52073.3(a)(3)(B) 识别有效的社区参与模式和评估这些模式的衡量标准。
(C)CA 教育 Code § 52073.3(a)(3)(C) 在学区和县教育局之间发展有效的点对点伙伴关系,利用由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管理的现有专业学习网络结构,通过从(A)项中确定的工作和(B)项中确定的模式中吸取的经验教训,深化社区参与。
(D)CA 教育 Code § 52073.3(a)(3)(D) 推广(A)、(B)和(C)项中确定的工作,以改善全州的社区参与,并采纳被证明对学区和县教育局持续改进工作有效的实践。
(4)CA 教育 Code § 52073.3(a)(4) 通过社区参与倡议,地方教育机构已能够在学生、家庭、学区和社区之间建立真实的伙伴关系,从而培养关系、建立信任、确保文化、种族和语言公平,并带来变革性的学生学业成果。
(5)CA 教育 Code § 52073.3(a)(5) 虽然对社区参与倡议的初步投资是建立地方教育机构参与能力的重要初步尝试,但仍需努力加强全州的参与,并进一步解决地方在有意义的社区参与能力方面的差距。
(b)CA 教育 Code § 52073.3(b) 社区参与倡议扩展(简称“扩展”)特此设立,旨在实现以下所有目的:
(1)CA 教育 Code § 52073.3(b)(1) 增加和加强对学生、家庭和社区在社区参与倡议所有方面的参与的重视。
(2)CA 教育 Code § 52073.3(b)(2) 扩大使用社区参与倡议确定的衡量标准,以在地方和州层面为有意义的参与创建共同定义和明确标准。
(3)CA 教育 Code § 52073.3(b)(3) 开发一套关于有意义的学生、家庭和社区参与的深入培训系列,并让地方教育机构和学校现场工作人员参与这些培训,以建立关键工作人员在改善学生、家庭和社区参与方面的知识、技能和承诺。
(4)CA 教育 Code § 52073.3(b)(4) 提高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以及根据(c)款选定的牵头机构的能力,以推广该倡议并改善与全州支持系统的一致性。
(c)Copy CA 教育 Code § 52073.3(c)
(1)Copy CA 教育 Code § 52073.3(c)(1) 在2023年5月1日之前,教育部和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经州委员会执行主任批准,应根据第52073.1节选择一个专家社区参与牵头机构,与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共同管理该扩展项目。
(2)CA 教育 Code § 52073.3(c)(2) 为该扩展项目选定的牵头机构应展示出意愿和能力来完成以下所有事项:
(A)CA 教育 Code § 52073.3(c)(2)(A) 开发和传播社区参与方面的专业知识。
(B)CA 教育 Code § 52073.3(c)(2)(B) 与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以及多元化的教育利益相关者群体合作。
(C)CA 教育 Code § 52073.3(c)(2)(C) 通过根据第52073节(a)款(2)项(B)分项建立的正式程序,定期与教育部、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以及第52073节中指定的牵头机构进行沟通。
(D)CA 教育 Code § 52073.3(c)(2)(D) 记录本节授权的各项活动在推广期内的成果,并与加州教育卓越协作组织和推广参与者合作,根据社区参与倡议参与者和推广参与者从其特定背景中获得的经验和结论,开发在全州范围内普遍适用和可操作的资源。
(E)CA 教育 Code § 52073.3(c)(2)(E) 在根据第52059.5节建立的全州支持系统内,在传播(D)项中规定的信息方面发挥领导作用,并作为地方教育机构和社区利益相关者的资源,帮助他们将该信息应用于其当地背景。
(d)Copy CA 教育 Code § 52073.3(d)
(1)Copy CA 教育 Code § 52073.3(d)(1) 加州教育卓越协作组织和根据(c)款选定的牵头机构应为有效、公平的社区参与制定共同定义和明确衡量标准,这些标准应借鉴根据2018年第32章第140节(f)款第(3)项制定的衡量标准。
(2)CA 教育 Code § 52073.3(d)(2) 这些衡量标准应反映社区参与倡议的最初目的,即吸引代表性不足的学生、家庭和社区,建立信任并进行真实而富有成效的对话,并将参与与改善学生成绩的努力联系起来。
(e)Copy CA 教育 Code § 52073.3(e)
(1)Copy CA 教育 Code § 52073.3(e)(1) 在2023年12月1日或之前,加州教育卓越协作组织和根据(c)款选定的牵头机构应开发一套关于有意义的学生、家庭和社区参与的深入培训系列和资源。
(2)CA 教育 Code § 52073.3(e)(2) 所开发的培训系列和资源应至少能够完成以下所有事项:
(A)CA 教育 Code § 52073.3(e)(2)(A) 通过“培训师培训”模式或在线培训模块开展专业发展,这些模块应逐步搭建以支持教育工作者的持续专业发展和更深层次的专业知识。
(B)CA 教育 Code § 52073.3(e)(2)(B) 向地方教育机构提供技术援助。
(C)CA 教育 Code § 52073.3(e)(2)(C) 建立教育工作者网络,特别是那些根据2018年第32章第140节被选中参与过往社区参与专业学习网络的教育工作者,他们能够向其他地方教育机构提供指导和培训。
(3)CA 教育 Code § 52073.3(e)(3) 所开发的培训系列和资源应包含以下但不限于以下领域的内容:
(A)CA 教育 Code § 52073.3(e)(3)(A) 如何就种族、语言、残疾等复杂问题进行对话,理解社区专业知识,以及分享权力。
(B)CA 教育 Code § 52073.3(e)(3)(B) 让地方教育机构和学校工作人员参与这些培训,以培养关键工作人员在改善学生、家庭和社区参与方面的知识、技能和承诺。
(C)CA 教育 Code § 52073.3(e)(3)(C) 在决策过程中关注并以学生、家庭和社区的声音为中心。
(D)CA 教育 Code § 52073.3(e)(3)(D) 促进专业学习网络的规程,以帮助其他社区和学区改进和深化其互动,包括由根据2018年第32章第140节召集的社区参与专业学习网络开发和测试的社区参与倡议规程工具包。
(E)CA 教育 Code § 52073.3(e)(3)(E) 衡量社区参与度增长的衡量标准,包括根据(d)款制定的衡量标准。
(F)CA 教育 Code § 52073.3(e)(3)(F) 如何利用社区参与倡议进行变革性学校投资和真实的学生、家庭、社区和教育工作者参与,包括但不限于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拓展学习机会项目和加州社区学校合作法案拨款。
(4)CA 教育 Code § 52073.3(e)(4) 该培训系列和资源应免费向全州地方教育机构公开提供。
(5)CA 教育 Code § 52073.3(e)(5) 加州教育卓越协作组织应根据未来社区参与专业学习网络和其他研究的发现,根据需要定期更新培训和资源。
(f)CA 教育 Code § 52073.3(f) 从2022-23财政年度到2026-27财政年度(含),加州教育卓越协作组织和根据(c)款选定的牵头机构应召集30个社区参与专业学习网络。每个专业学习网络在组成上应与2018年第32章第140节(d)款所述团队相似。这些团队应愿意完成以下所有事项:
(1)CA 教育 Code § 52073.3(f)(1) 参与专业学习网络不少于两年。
(2)CA 教育 Code § 52073.3(f)(2) 就改善当地学生学习成果相关问题进行公开对话。
(3)Copy CA 教育 Code § 52073.3(f)(3)
(A)Copy CA 教育 Code § 52073.3(f)(3)(A) 与其他社区和学区合作,以改善社区参与。
(B)CA 教育 Code § 52073.3(f)(3)(A)(B) 根据分段 (A) 建立的伙伴关系应包括向合作组织提供财政支持,以支持其进行有意义的协作和实施社区参与倡议的能力。
(g)CA 教育 Code § 52073.3(g) 对于 2022-23 财政年度,根据分部 (f) 设立的每个专业学习网络应包括一个团队的成员作为共同协调员,该团队曾参与根据 2018 年第 32 章第 140 节分部 (e) 和 (g) 设立的初始社区参与专业学习网络。
(h)CA 教育 Code § 52073.3(h) 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根据分部 (f) 设立的专业学习网络也可包括一个团队的成员作为共同协调员,该团队曾参与根据 2018 年第 32 章第 140 节分部 (k) 设立的初始社区参与专业学习网络。
(i)CA 教育 Code § 52073.3(i) 根据分部 (f) 设立的每个专业学习网络应执行以下两项任务:
(1)CA 教育 Code § 52073.3(i)(1) 加深参与每个专业学习网络的学区和社区的社区参与,包括通过使用根据 2018 年第 32 章第 140 节设立的社区参与专业学习网络开发的社区参与协议工具包。
(2)CA 教育 Code § 52073.3(i)(2) 使用根据 2018 年第 32 章第 140 节分部 (f) 第 (3) 款制定的衡量标准,衡量每个参与社区和学区社区参与的变化。
(j)CA 教育 Code § 52073.3(j) 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和根据分部 (c) 选定的牵头机构应将根据第 32526 节拨款授权的学习恢复工作纳入向地方教育机构提供的培训和资源中。
(k)CA 教育 Code § 52073.3(k) 截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和根据分部 (c) 选定的牵头机构应向州委员会执行董事、总监、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执行董事、根据第 52073 节确定的每个牵头机构以及立法机关各相关政策和财政委员会主席提交一份报告。该报告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教育 Code § 52073.3(k)(1) 描述由社区参与倡议和扩展计划下设立的专业学习网络确定的改善社区参与的最佳实践,以及在扩展计划整个期间对最佳实践理解的任何变化。
(2)CA 教育 Code § 52073.3(k)(2) 使用根据分部 (d) 确定的定义和衡量标准,分析每个团队通过专业学习网络所做工作对其所在社区和学区的影响。
(3)CA 教育 Code § 52073.3(k)(3) 改进社区参与专业学习网络协议和衡量标准的反馈意见,以及有助于地方教育机构和地方社区持续发展能力以进行有意义的利益相关者参与的额外活动或资源。
(l)CA 教育 Code § 52073.3(l) 对于 2022-23 财政年度,特此从普通基金中拨款一亿美元 ($100,000,000) 给总监,用于分配给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以根据本节扩展和加强社区参与倡议。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的行政代理,应根据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理事会的政策和项目指导,制定社区参与倡议扩展计划的预算,并须经财政部批准。在本分部拨款的金额中,五百万美元 ($5,000,000) 应分配给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的行政代理,用于管理此计划的相关费用。根据本分部拨款的所有资金应在 2029 年 6 月 30 日之前可用于承担债务。

Section § 52073.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加州如何管理和使用资金来支持英语学习者项目。如果联邦英语语言项目资金减少,从2025-26财年开始,州普通基金每年将提供高达200万美元,用于支持县教育局作为英语学习者支持的区域领导机构。

这些资金将分配给地方教育机构,主要通过提供技术援助和分享关于英语语言能力和学术标准的最佳实践,帮助它们提高英语教学质量。

选择县教育局作为区域领导机构的标准包括:在英语学习者州政策方面的专业知识、向学校提供有效支持的能力以及建设项目能力的经验。领导职位任期最长四年,重点是确保各教育机构之间有效协作和协调。

此外,法律要求这些机构必须证明其取得了成功成果,才能保持其领导角色。

(a)Copy CA 教育 Code § 52073.4(a)
(1)Copy CA 教育 Code § 52073.4(a)(1) 鉴于加州收到的联邦资金减少,导致用于支持区域英语学习者牵头机构的联邦《英语语言习得、语言能力提升和学业成就法案》(20 U.S.C. 6811 et seq.) 资金(在2025年《预算案》第6100-125-0890项中拨款)不可用,2025-26财政年度,两百万美元($2,000,000)将从普通基金拨付给总监,以奖励根据本节规定担任区域英语学习者牵头机构的县教育局。
(2)CA 教育 Code § 52073.4(a)(2) 从2026-27财政年度开始,每个财政年度将从普通基金中每年拨付两百万美元($2,000,000)给总监,以奖励根据本节规定担任区域英语学习者牵头机构的县教育局。
(b)CA 教育 Code § 52073.4(b) 2025-26财政年度,教育部应将根据 (a) 款拨付的资金分配给根据2024年《预算案》第6100-125-0890项第2款担任区域县教育局英语学习者专家的11个县教育局,以向地方教育机构提供关于州和联邦项目的技术援助,以及关于最佳实践、教学策略以及提高英语语言能力和州学术标准的建议。教育部应在可行范围内,根据州委员会执行主任根据2023年《预算案》第6100-125-0890项第2款批准的衡量标准,评估县教育局履行规定职责的绩效,并最迟于2026年12月30日向财政部和州委员会执行主任提交一份关于区域县教育局在这些衡量标准上表现的最终报告。
(c)Copy CA 教育 Code § 52073.4(c)
(1)Copy CA 教育 Code § 52073.4(c)(1) 不迟于2026年7月1日,教育部应经与州委员会执行主任协商并获得其批准,遴选县教育局担任区域英语学习者牵头机构,以开展根据 (d) 款要求的活动。
(2)CA 教育 Code § 52073.4(c)(2) 遴选区域英语学习者牵头机构的程序应确保遴选不少于五个且不多于七个区域英语学习者牵头机构,以确保全州覆盖。区域英语学习者牵头机构的任期不超过四年。
(3)CA 教育 Code § 52073.4(c)(3) 遴选区域英语学习者牵头机构的程序应至少规定,申请成为区域英语学习者牵头机构的县教育局应证明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A)CA 教育 Code § 52073.4(c)(3)(A) 具备加州英语学习者路线图州教育委员会政策:英语学习者教育项目和服务(EL路线图政策)的适当专业知识,该政策由州委员会于2017年7月12日通过。
(B)CA 教育 Code § 52073.4(c)(3)(B) 具备在指定区域内建设县教育局能力的能力,以向学区和特许学校提供围绕高质量、全面的英语语言发展教学的有效援助和支持。
(C)CA 教育 Code § 52073.4(c)(3)(C) 证明具备向学区和特许学校提供技术援助和资源的能力,以支持有效英语学习者教学项目的开发、实施和评估。
(D)CA 教育 Code § 52073.4(c)(3)(D) 具备并愿意向其他县教育局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支持。
(E)CA 教育 Code § 52073.4(c)(3)(E) 具备协调和校准向指定区域内地方教育机构以及与其他区域英语学习者牵头机构、扫盲牵头机构和教育部提供的援助和支持的能力。
(F)CA 教育 Code § 52073.4(c)(3)(F) 愿意并有能力制定成果衡量标准和高杠杆策略,监测进展,并对指定区域内多项衡量指标的绩效提升负责。
(4)CA 教育 Code § 52073.4(c)(4) 优先考虑担任区域英语学习者牵头机构的应是根据2024年《预算案》第6100-125-0890项第2款,具有向地方教育机构提供关于英语学习者相关州和联邦要求技术援助经验的县教育局。
(d)CA 教育 Code § 52073.4(d) 区域英语学习者牵头机构应承担以下所有职责:
(1)CA 教育 Code § 52073.4(d)(1) 协助建设区域英语学习者牵头机构指定区域内县教育局的能力,以提供技术援助,支持有效英语学习者教学项目的开发、实施和评估。
(g)CA 教育 Code § 52073.4(g) 为进行《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十六条第8款所要求的计算,(a)款所作的拨款应被视为第41202条(c)款所定义的“拨给学区的普通基金收入”,在其拨款的财政年度内,并计入第41202条(e)款所定义的“根据第十三条B款拨付的普通基金税收总额中拨给学区和社区大学区的款项总额”,在其拨款的财政年度内。

Section § 5207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建立了一个系统,加州某些地方教育机构将被选为“公平牵头机构”。这些公平牵头机构通过竞争性程序选出,旨在帮助解决教育差距,确保全州的公平性。它们将与各种合作伙伴合作,改进教育实践并解决种族差异。

公平牵头机构有多项任务,包括开发资源、改进战略规划以及让多元化社区参与决策。它们还将重点支持地方机构,特别是那些获得专项资金以解决不公平问题的学校。

此外,从2023-24财政年度开始,每年有200万美元的预算来支持这些工作。这笔资金被认为对加州各学校的教育公平工作至关重要,并被视为州教育资助承诺的一部分。

(a)Copy CA 教育 Code § 52073.5(a)
(1)Copy CA 教育 Code § 52073.5(a)(1) 在2024年3月1日前,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和(教育)部门应通过竞争性程序,并经州委员会执行主任批准,选定地方教育机构或地方教育机构联盟,作为支持系统内的公平牵头机构,以开展本节所要求的活动。
(2)CA 教育 Code § 52073.5(a)(2) 选定公平牵头机构的竞争性程序应确保选定的公平牵头机构不少于两家且不多于四家,以实现全州覆盖。公平牵头机构的任期不得超过五年。
(3)CA 教育 Code § 52073.5(a)(3) 尽管有根据第 (1) 款设定的截止日期,如果根据第 (1) 和 (2) 款进行的竞争性遴选程序产生的申请人少于六名,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和(教育)部门应重新建立新的竞争性程序,并遵守本分款的所有其他要求,以征集更多申请人。
(b)CA 教育 Code § 52073.5(b) 根据 (a) 款选定的公平牵头机构应展现出意愿和能力来完成以下所有事项:
(1)CA 教育 Code § 52073.5(b)(1) 与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教育)部门以及支持系统中的其他牵头机构协作,以推进第 52059.5 节 (b) 款中规定的全州支持系统的宗旨。
(2)CA 教育 Code § 52073.5(b)(2) 与全州其他领域专家合作,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参与倡议、21世纪加州学校领导力学院、加州社区学校合作项目区域技术援助中心、地方识字牵头机构以及全州拓展学习支持系统。
(3)CA 教育 Code § 52073.5(b)(3) 开发和传播关于有效实践的资源,用于分析项目、识别障碍和机遇,以及实施行动和服务以满足所有学生的已识别需求,包括通过解决种族差异。
(4)CA 教育 Code § 52073.5(b)(4) 理解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以及如何将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用于战略规划,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以下方式:
(A)CA 教育 Code § 52073.5(b)(4)(A) 识别和分析可用和相关数据,以了解学生需求,并帮助从业者、教育工作者和利益相关者理解数据。
(B)CA 教育 Code § 52073.5(b)(4)(B) 协助从业者实施和监督实践变革,以满足所有学生的需求,包括通过解决机会和结果方面的种族差异,并与根据第 47607.3、52071、52071.5、52072 和 52072.5 节提供的技术援助保持一致。
(C)CA 教育 Code § 52073.5(b)(4)(C) 让多元化和代表性不足的学生、家庭和社区参与学校环境中的决策过程。
(5)CA 教育 Code § 52073.5(b)(5) 理解加州种族不平等的历史,包括但不限于过去与隔离、移民、教育、公共安全和监禁相关的政策,以及它目前如何影响加州的学生。
(c)CA 教育 Code § 52073.5(c) 公平牵头机构应承担以下所有职责:
(1)CA 教育 Code § 52073.5(c)(1) 与地方教育机构合作,优先考虑那些根据第 42238.024 节获得地方控制资助公式公平乘数资金的学校,以分析项目、识别障碍和机遇,并实施行动和服务以满足所有学生的已识别需求,包括通过解决种族差异。这应包括加强和扩大这些领域的现有工作。
(2)CA 教育 Code § 52073.5(c)(2) 支持地方教育机构的工作,优先考虑那些根据第 42238.024 节获得地方控制资助公式公平乘数资金的学校,以制定和实施解决机会和学业成果方面种族差异的项目和支持。
(3)CA 教育 Code § 52073.5(c)(3) 识别现有资源,包括对教师培养的支持;招聘、留用和专业发展活动;教学指导;以及目前可用于解决学生成果差异(包括种族差异)的其他努力,并与地方教育机构分享这些资源,优先考虑那些根据第 42238.024 节获得地方控制资助公式公平乘数资金的学校。
(4)CA 教育 Code § 52073.5(c)(4) 监测根据第 52064 节 (e) 款第 (7) 项实施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目标的影响,并报告所开发的最佳实践和成果。
(d)CA 教育 Code § 52073.5(d) 从2023-24财政年度开始,及其后的每个财政年度,特此从普通基金中向该部门拨款两百万美元($2,000,000),用于奖励根据本节规定担任公平牵头机构的地方教育机构。
(e)CA 教育 Code § 52073.5(e) 为了进行《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十六条第8款所要求的计算,(d)款所作的拨款应被视为第41202节(c)款所定义的“拨给学区的普通基金收入”,适用于拨款所作的财政年度,并包含在第41202节(e)款所定义的“根据第XIII B条拨付的普通基金税收所得中拨给学区和社区大学区的总拨款”中,适用于拨款所作的财政年度。

Section § 52074

Explanation

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CCEE)是一个旨在帮助学校、学区和县教育领导者实现其目标的团体。这通过持续改进和支持来实现。一个由五名成员组成的董事会,其中包括重要的教育领导者,负责监督CCEE。他们指导执行董事的聘用,并根据既定协议全面运营该合作组织。

CCEE与在州优先事项和教学质量等各种教育领域拥有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士和团体合作,以提升学校领导力并解决特殊学生的需求。当学校难以实现目标或获得紧急资金时,他们也会介入提供帮助。此外,CCEE促进专业发展以提高教育成果,并在线维护培训活动日程。

(a)CA 教育 Code § 52074(a) 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特此设立。
(b)CA 教育 Code § 52074(b) 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的宗旨是向学区、县学校总监和特许学校提供建议和协助,以实现根据本条通过的本地控制和问责计划中规定的目标。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应通过促进加州公共学校支持系统内地方教育机构的持续改进来实现这一宗旨。
(c)CA 教育 Code § 52074(c) 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应由一个董事会管理,该董事会由以下五名成员组成:
(1)CA 教育 Code § 52074(c)(1) 总监或总监的指定代表。
(2)CA 教育 Code § 52074(c)(2) 州委员会主席或州委员会主席的指定代表。
(3)CA 教育 Code § 52074(c)(3) 由参议院规则委员会任命的一名县学校总监。
(4)CA 教育 Code § 52074(c)(4) 由众议院议长任命的一名教师。
(5)CA 教育 Code § 52074(c)(5) 由州长任命的一名学区总监。
(d)CA 教育 Code § 52074(d) 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的理事会应选定并指示第 (e) 款规定的行政代理机构聘用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的执行董事,并提供政策和项目指导。
(e)CA 教育 Code § 52074(e) 本部门应与州委员会执行董事协商,并经财政部批准,与一个地方教育机构或地方教育机构联合体签订谅解备忘录,作为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的行政代理机构。行政代理机构应根据与州签订的谅解备忘录条款、适用法规以及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理事会的政策和项目指导,运营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的所有方面。
(f)CA 教育 Code § 52074(f) 根据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理事会的政策和项目指导,行政代理机构应与具备专业知识、经验和成功记录的个人、地方教育机构或组织签订合同,以实现本条的宗旨。专业知识、经验和成功记录的领域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方面:
(1)CA 教育 Code § 52074(f)(1) 第 52060 条 (d) 款所述的州优先事项,包括根据第 52064.5 条为加州学校仪表板开发的州和地方指标。
(2)CA 教育 Code § 52074(f)(2) 提高教学质量。
(3)CA 教育 Code § 52074(f)(3) 提高学区和校区领导力质量。
(4)CA 教育 Code § 52074(f)(4) 成功解决特殊学生群体的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英语学习者、符合免费或减价餐资格的学生、寄养学生以及有特殊需求的人士。
(g)Copy CA 教育 Code § 52074(g)
(1)Copy CA 教育 Code § 52074(g)(1) 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可根据第 (2) 款或在以下任一情况下,接受请求或转介,以向学区、县学校总监或特许学校提供建议和协助:
(A)CA 教育 Code § 52074(g)(1)(A) 如果学区或特许学校所在县的县学校总监在根据第 52071 条或第 47607.3 条(如适用)提供技术援助后确定,并且根据第 52073 条确定的该县地理牵头机构同意,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的建议和协助对于帮助学区或特许学校实现根据本条通过的本地控制和问责计划中描述的目标是必要的。
(B)CA 教育 Code § 52074(g)(1)(B) 如果总监确定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的建议和协助对于帮助学区、县学校总监或特许学校实现根据本条通过的本地控制和问责计划中规定的目标是必要的。
(2)Copy CA 教育 Code § 52074(g)(2)
(A)Copy CA 教育 Code § 52074(g)(2)(A) 如果学区根据第 3 编第 24 部分第 3 章第 2 条(自第 41320 条起)获得紧急拨款,则该学区应被视为已转介至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
(B)CA 教育 Code § 52074(g)(2)(A)(B) 如果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向根据本款转介的学区提供援助,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应对该学区进行系统性审查,以识别提高学生学业成绩的需求和策略,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第 52052、52064.5 和 52071 条识别的需求。根据系统性审查的结果,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应协调和促进政府机构向学区提供的援助,以提供符合第 52059.5 条规定的全州支持系统宗旨的连贯有效的支持。政府机构可包括但不限于该部门、当地县督学、适用的地理牵头机构以及县办公室财政危机和管理援助小组。立法机关的意图是,任何单一政府机构在与其他政府机构合作提供援助时,不应承担全部援助费用。
(3)CA 教育 Code § 52074(g)(3) 在第 (1) 和 (2) 款所述流程之外,只有根据第 52071、52071.5 或 47607.3 条有资格获得技术援助的学区、县教育局或特许学校,方可请求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的建议和援助。根据本款请求建议和援助的学区、县教育局或特许学校,应根据年度预算法案中授予的权限,向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偿付这些服务的费用。
(4)CA 教育 Code § 52074(g)(4) 尽管有第 (1)、(2) 和 (3) 款的规定,根据第 42127.8 条设立的县办公室财政危机和管理援助小组可请求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的建议或援助,并应根据年度预算法案中授予的权限,向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偿付这些服务的费用。
(h)CA 教育 Code § 52074(h) 在年度预算法案授予权限的范围内,根据第 52072 条 (b) 款有资格获得州干预风险的学区,应优先获得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提供的直接技术援助。
(i)CA 教育 Code § 52074(i) 除了 (g) 款所述职能外,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还应执行以下两项任务:
(1)CA 教育 Code § 52074(i)(1) 促进专业发展活动,以提高地方教育机构的能力,使其能够根据第 52060 条规定的州优先事项改善学生成绩,并提高根据第 52064.5 条为加州学校仪表板开发的州和地方指标的表现。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应与州专业协会、非营利组织和公共机构合作提供专业发展。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的理事会应确定为遵守本款规定所需的培训范围。
(2)CA 教育 Code § 52074(i)(2) 编制专业发展培训日历,在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的互联网网站上发布,公布根据第 (1) 款在地方、区域和州各级提供的所有专业发展活动。
(j)CA 教育 Code § 52074(j) 行政代理人与其签订雇佣合同以执行本条目的个人,应被视为行政代理人的雇员,并有资格参加州教师退休系统或公共雇员退休系统,视雇员所从事工作的性质而定。
(k)CA 教育 Code § 52074(k) 接收立法机关未拨付给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的任何收入,包括根据 (g) 款第 (3) 和 (4) 项提供的援助所获得的收入,应经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理事会批准。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理事会应确保所有活动,无论资金来源如何,均符合 (b) 款所述的加州教育卓越合作组织的宗旨。

Section § 52075

Explanation

如果学区、县教育总监或特许学校没有遵守某些教育规定,任何人都可以通过既定程序提出投诉。如果投诉有证据支持,也可以匿名提出。如果您对学校就您的投诉所做的决定不满意,可以向总监上诉,总监必须在60天内回复。

如果投诉或上诉被认定有效,学校必须为所有受影响的人解决问题。如果问题与地方控制计划有关,并且总监发现问题,他们将帮助改进计划审查。学校必须每年向公众告知这些规定,并且自2014年年中以来,必须已经制定了相关程序。

(a)CA 教育 Code § 52075(a) 凡投诉学区、县教育总监或特许学校未遵守本条或(如适用)第47606.5条和第47607.3条要求的,可根据《加州法规》第五篇第一部第5.1章(第4600条起)规定的统一投诉程序,向学区、县教育总监或特许学校提出。
(b)CA 教育 Code § 52075(b) 根据《加州法规》第五篇第4600条(d)款的规定,任何公众成员均可提出投诉,包括选择匿名投诉的人,但投诉必须提供证据或可导致证据的信息,以支持关于未遵守本条要求的指控。
(c)CA 教育 Code § 52075(c) 投诉人如不满意学区、县教育总监或特许学校的决定,可向总监提出上诉,并应在总监收到上诉后60天内收到书面上诉决定。
(d)CA 教育 Code § 52075(d) 如果学区、县教育总监或特许学校认定投诉有理,或总监认定上诉有理,则学区、县教育总监或特许学校应向所有受影响的学生、家长和监护人提供补救措施。
(e)CA 教育 Code § 52075(e) 如果总监认定针对学区提出的、与县教育总监批准的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相关的投诉上诉有理,或认定针对县教育总监提出的、与批准学区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相关的上诉有理,则总监应向县教育总监提供技术援助,重点是改进县教育总监对地方控制和问责计划的审查和批准。
(f)CA 教育 Code § 52075(f) 关于本条要求的信息应根据《加州法规》第五篇第4622条或任何后续法规,包含在分发给学生、家长和监护人、员工及其他相关方的年度通知中。
(g)CA 教育 Code § 52075(g) 学区、县教育总监和特许学校应在2014年6月30日或之前制定地方政策和程序,以实施本条的规定。

Section § 52076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本条中列出的规则不能被州委员会或总监豁免或规避,即使其他法律可能允许此类例外情况。

Section § 52077

Explanation
如果某些教育活动被证明是州政府要求且需要资金的,那么为学区和县教育局提供的资金将用于支付这些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