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3470

Explanation
加州教育部负责运行涉及不同代际之间教育的项目,并遵循本法律中规定的具体指导方针。

Section § 3347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州教育局为那些让55岁以上人士与公立学校学生一起工作的项目制定拨款指导方针。这些项目应采用创新的教学方法,并可以向老年参与者支付报酬或报销交通费,同时会考虑他们的经济需求。项目必须提供一定的资金配套,并证明它们获得了社区或企业的支持。

州教育局应制定向代际教育项目拨款的标准。这些标准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a)CA 教育 Code § 33471(a) 项目应让55岁以上的人员参与到与小学或中学公立学校学生合作的项目中。
(b)CA 教育 Code § 33471(b) 项目应在可能的情况下,采用创新和创造性的教学方法以及代际互动方式。
(c)CA 教育 Code § 33471(c) 项目可以,并鼓励向参与的老年公民提供最低工资或津贴,或交通费用,或两者兼有。项目应将潜在参与老年公民的经济需求作为选择的一个因素,但并非必须排除经验或特殊技能等其他因素。
(d)CA 教育 Code § 33471(d) 项目应遵守州教育局制定的实物服务或现金配套要求。
(e)CA 教育 Code § 33471(e) 项目应提供证据,证明其致力于获取社区、企业和其他支持,包括资金。

Section § 3347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州教育局向代际教育项目提供资金,这类项目是指不同年龄段的人一起学习的活动,并且不受学区范围的限制。

Section § 3347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为了支持代际项目,部门必须确保合同得到履行,其中包含资金匹配或实物服务等要求,以及部门认为必要的任何其他条件。

Section § 3347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州教育局在决定选择某些项目的标准时,与老龄部和老龄委员会进行合作。这旨在促进部门间的协商,以确保项目能够有效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