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教育局应制定向代际教育项目拨款的标准。这些标准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a)CA 教育 Code § 33471(a) 项目应让55岁以上的人员参与到与小学或中学公立学校学生合作的项目中。
(b)CA 教育 Code § 33471(b) 项目应在可能的情况下,采用创新和创造性的教学方法以及代际互动方式。
(c)CA 教育 Code § 33471(c) 项目可以,并鼓励向参与的老年公民提供最低工资或津贴,或交通费用,或两者兼有。项目应将潜在参与老年公民的经济需求作为选择的一个因素,但并非必须排除经验或特殊技能等其他因素。
(d)CA 教育 Code § 33471(d) 项目应遵守州教育局制定的实物服务或现金配套要求。
(e)CA 教育 Code § 33471(e) 项目应提供证据,证明其致力于获取社区、企业和其他支持,包括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