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opy CA 教育 Code § 35120(a)
(1)Copy CA 教育 Code § 35120(a)(1) 在上一学年平均每日出勤人数超过250,000的学区,学区管理委员会的每位正式成员,如果出席所有召开的会议,可根据当地市章程法或适用的规章制度以及当地薪酬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获得作为其服务报酬的薪资。
(2)CA 教育 Code § 35120(a)(2) 在不位于市县内且上一学年平均每日出勤人数超过60,000的学区,管理委员会可规定,作为委员会每位正式成员(如果出席所有召开的会议)的服务报酬,每月金额不超过一千五百美元 ($1,500)。
(3)CA 教育 Code § 35120(a)(3) 在上一学年平均每日出勤人数为60,000或以下但超过25,000的学区,市教育委员会或学区管理委员会的每位正式成员,如果出席所有召开的会议,可作为其服务报酬,每月获得不超过七百五十美元 ($750) 的金额。
(4)CA 教育 Code § 35120(a)(4) 在上一学年平均每日出勤人数为25,000或以下但超过10,000的学区,市教育委员会或学区管理委员会的每位正式成员,如果出席所有召开的会议,可作为其服务报酬,每月获得不超过四百美元 ($400) 的金额。
(5)CA 教育 Code § 35120(a)(5) 在上一学年平均每日出勤人数为10,000或以下但超过1,000的学区,市教育委员会或学区管理委员会的每位正式成员,如果出席所有召开的会议,可作为其服务报酬,每月获得不超过二百四十美元 ($240) 的金额。
(6)CA 教育 Code § 35120(a)(6) 在上一学年平均每日出勤人数为1,000或以下但超过150的学区,市教育委员会或学区管理委员会的每位正式成员,如果出席所有召开的会议,可作为其服务报酬,每月获得不超过一百二十美元 ($120) 的金额。
(7)CA 教育 Code § 35120(a)(7) 在上一学年平均每日出勤人数少于150的学区,市教育委员会或学区管理委员会的每位正式成员,如果出席所有召开的会议,可作为其服务报酬,每月获得不超过六十美元 ($60) 的金额。
(8)CA 教育 Code § 35120(a)(8) 任何月份未出席所有召开会议的正式成员或学生成员,可作为其服务报酬,获得的金额不得超过本款或 (f) 款第 (2) 项(如适用)所允许的最高金额,该金额除以召开会议的次数,再乘以出席会议的次数。
(9)CA 教育 Code § 35120(a)(9) 为根据第 (1) 项至第 (7) 项(含)提供报酬之目的,上一学年的平均每日出勤人数可按学区报告的1996-97财政年度获准缺勤百分比增加。
(b)CA 教育 Code § 35120(b) 新组建或重组的学区管理委员会正式成员的报酬应受 (a) 款管辖。为此目的,学区在组织或重组生效学年所有学校的总平均每日出勤人数,应被视为该学区上一学年的平均每日出勤人数。
(c)CA 教育 Code § 35120(c) 如果委员会通过正式通过并载入其会议记录的决议,认定在会议召开时,该学生成员或正式成员正在为学区或各学区执行会议以外的服务,或该成员生病或正在履行陪审团职责,或缺席是由于委员会认为可接受的困难,则该成员在缺席任何会议时仍可获得报酬。
(d)CA 教育 Code § 35120(d) 根据本节提供的报酬应由学区资金承担。如果市教育委员会或学区管理委员会是一个以上学区的管理委员会,则报酬应由各学区按与市学校总监薪资由其承担的相同比例承担并支付。报酬应扣除从市资金中支付给市教育委员会成员的任何薪资或报酬的等额部分。
(e)CA 教育 Code § 35120(e) 每年,理事会可以增加常任理事的薪酬,增幅不得超过本节规定的限额,且不得超过现有月薪酬率的5%。根据本款进行的增加,经理事会批准后生效。
(f)CA 教育 Code § 35120(f) 学区理事会可以授予学生理事以下一项或两项:
(1)CA 教育 Code § 35120(f)(1) 根据学生理事所提供服务的等效每日教学分钟数计算的选修课程学分。
(2)CA 教育 Code § 35120(f)(2) 由理事会决定的每月经济补偿。
(g)CA 教育 Code § 35120(g) 在本节中,以下定义适用:
(1)CA 教育 Code § 35120(g)(1) “学生理事”指根据第35012条(d)款任命的学生理事会成员。
(2)CA 教育 Code § 35120(g)(2) “常任理事”指根据第35012条(a)至(c)款(含)选举或选定的理事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