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教育 Code § 40070(a) 加州州立教育部应制定或批准一项针对校车、学校学生活动巴士和农场劳务车辆驾驶员的培训课程,该课程应为他们提供准备参加根据《车辆法典》第12517和12519条进行的认证考试所需的技能和知识。在制定或批准该课程时,教育部应寻求机动车辆管理局和加州公路巡警局的建议和协助。
(b)CA 教育 Code § 40070(b) 教育部应培训或批准必要的教学人员来实施该课程。对于校车和学校学生活动巴士的培训,教育部应提供并批准课程中使用的课程大纲和教案。对于农场劳务车辆的培训,教育部应批准课程中使用的课程大纲和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