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5054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加利福尼亚州族裔和社区媒体相关的关键术语。“族裔媒体” 指服务于种族、文化和族裔社区的新闻或媒体组织,特别是那些历史上服务不足的群体,例如亚裔美国人、非裔美国人、移民、LGBTQ+ 以及其他已确定的群体。“族裔媒体机构” 指定期提供大量族裔内容至少一年的实体。“社区媒体机构” 被定义为非营利组织或小型企业,其至少一半内容专注于特定的地方利益,且同样持续至少一年。“办公室” 指社区伙伴关系和战略传播办公室。

就本条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a)Copy CA 政府 Code § 65054(a)
(1)Copy CA 政府 Code § 65054(a)(1) “族裔媒体” 指任何制作新闻或文化相关媒体的组织,旨在服务居住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族裔、种族或文化社区,包括重点人群、种族和语言少数群体、移民社区、原住民群体以及其他历史上服务不足和代表性不足的群体。
(2)CA 政府 Code § 65054(a)(2) 就本条第 (1) 款而言,“重点人群” 指服务不足、处境不利和难以接触的社区成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人群:
(A)CA 政府 Code § 65054(a)(2)(A) 亚裔美国人。
(B)CA 政府 Code § 65054(a)(2)(B) 非裔美国人。
(C)CA 政府 Code § 65054(a)(2)(C) 移民或难民。
(D)CA 政府 Code § 65054(a)(2)(D) 美洲原住民或部落社区成员。
(E)CA 政府 Code § 65054(a)(2)(E) 拉丁裔。
(F)CA 政府 Code § 65054(a)(2)(F) LGBTQ+。
(G)CA 政府 Code § 65054(a)(2)(G) 英语水平有限者 (LEP)。
(H)CA 政府 Code § 65054(a)(2)(H) 中东或北非裔。
(I)CA 政府 Code § 65054(a)(2)(I) 夏威夷原住民或太平洋岛民。
(J)CA 政府 Code § 65054(a)(2)(J) 残障人士。
(K)CA 政府 Code § 65054(a)(2)(K) 宗教少数群体。
(L)CA 政府 Code § 65054(a)(2)(L) 低收入社区。
(b)CA 政府 Code § 65054(b) “族裔媒体机构” 指通过广播、印刷或数字方式(包括电视、广播或在线平台)每日、每周或其他定期提供大量族裔媒体内容的实体,并且已连续制作该内容至少一年。
(c)CA 政府 Code § 65054(c) “社区媒体机构” 指非营利组织、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定义见第 14837 条 (d) 款第 (1) 和 (2) 项),其中至少一半内容是原创的社区新闻和文化内容,对州内某个社区、城市、街区或区域具有特定兴趣,通过广播、印刷或数字方式(包括电视、广播或在线平台)每日、每周或其他定期提供,并且已连续制作该内容至少一年。
(d)CA 政府 Code § 65054(d) “办公室” 指社区伙伴关系和战略传播办公室。

Section § 65054.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某个特定办公室协助州机构和部门,进行市场营销、广告宣传和外联工作,这些工作旨在针对另一相关条款中规定的优先群体。

Section § 65054.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州机构和部门在2025年7月1日前制定一项策略,增加在族裔和社区媒体上的营销支出,以更好地与这些媒体所服务的人群互动。这些机构必须每年报告其进展,详细说明过去一年在这些媒体上的支出,并每年9月1日前在线发布该报告。此外,总务部将在2025年12月1日前向这些机构提供一个报告模板。

(a)CA 政府 Code § 65054.2(a) 任何在营销、广告或推广方面支出资金的州机构或部门,应不迟于2025年7月1日制定一项计划,用于增加对服务于第65054条 (a) 款第 (2) 项所确定人群的族裔媒体机构和社区媒体机构的支出,以改善对这些机构所服务人群的宣传和参与,特别是当宣传活动的目标受众与此类媒体机构所服务的人群一致时。
(b)CA 政府 Code § 65054.2(b) 依照 (a) 款要求制定计划的每个州机构或部门,应每年报告其计划实施进展,包括在前一个财政年度内,对服务于第65054条 (a) 款第 (2) 项所确定人群的族裔媒体机构和社区媒体机构的总支出。该报告应不迟于每年9月1日发布在相关机构或部门的互联网网站上。
(c)CA 政府 Code § 65054.2(c) 总务部应为依照 (b) 款要求的报告制定一个模板,并应不迟于2025年12月1日将其提供给所有州机构和部门。

Section § 65054.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将于2028年7月1日停止生效,并将在2029年1月1日前从法律条文中彻底废除。

本条文将于2028年7月1日失效,并于2029年1月1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