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6474.6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适用于加州人口超过280万的城市。它规定,细分土地的设计、改进和制图必须同时遵守州和地方的法规。地方政府被要求制定关于这些流程的条例。此外,这些条例可以包含向开发商收取的、用于审查其地图的合理费用。

Section § 66474.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适用于人口超过2,800,000的城市,并要求如果某些细分土地地图不符合特定标准,则拒绝批准。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批准将被拒绝:地图不符合总体规划;场地不适合开发类型或密度;或者设计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损害或公共健康问题。此外,与公共地役权冲突的设计也将被拒绝,除非提供等效的替代地役权。

在人口超过2,800,000的城市中,如果咨询机构、上诉委员会或立法机构作出以下任何一项认定,则应拒绝批准暂定地图,或无需暂定地图的地块地图:
(a)CA 政府 Code § 66474.61(a) 拟议地图不符合第65451节规定的适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b)CA 政府 Code § 66474.61(b) 拟议细分土地的设计或改进不符合适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c)CA 政府 Code § 66474.61(c) 该场地在物理上不适合该类开发。
(d)CA 政府 Code § 66474.61(d) 该场地在物理上不适合拟议的开发密度。
(e)CA 政府 Code § 66474.61(e) 细分土地的设计或拟议的改进可能导致重大的环境损害,或对鱼类、野生动物或其栖息地造成实质性且可避免的伤害。
(f)CA 政府 Code § 66474.61(f) 细分土地的设计或改进类型可能导致严重的公共健康问题。
(g)CA 政府 Code § 66474.61(g) 细分土地的设计或改进类型将与公众为通过或使用拟议细分土地内的财产而获得的地役权相冲突。在此方面,如果立法机构认定将提供替代地役权,用于通行或使用,且这些替代权利与公众先前获得的权利基本等同,则可以批准该地图。
本款仅适用于备案的地役权或由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判决确立的地役权,特此不授予立法机构确定公众已获得通过或使用拟议细分土地内财产的地役权的权力。

Section § 66474.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人口超过280万的城市中,如果某个细分地块图的暂定版本已经获得批准,那么城市的立法机构就不能拒绝批准其最终版本。只要最终地块图与暂定版本基本一致,并符合所有先前设定的条件,批准就必须通过。

在人口超过2,800,000的城市中,如果立法机构、咨询机构或上诉委员会已事先批准拟议细分地块的暂定地块图,并且发现最终地块图与事先批准的暂定地块图及其批准条件基本符合,则不得根据第66474.61条拒绝批准最终细分地块图。

Section § 66474.6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人口超过2,800,000的城市如何处理新建细分地块的废水。在新的细分地块项目获批之前,地方当局必须检查其废水排放是否会违反区域水质控制委员会设定的水质要求。如果会违反或加剧现有违规情况,他们可以拒绝批准该细分地块的规划。

在人口超过2,800,000的城市中,咨询机构、上诉委员会或立法机构应确定拟建细分地块的废物排放进入现有社区污水系统是否会导致违反加州区域水质控制委员会根据《水法》第7部(第13000条起)规定的现有要求。如果咨询机构、上诉委员会或立法机构发现拟议的废物排放将导致或加剧违反该委员会的要求,作出此项发现的机构可以不批准该细分地块的暂定地图。

Section § 66474.6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适用于人口超过2,800,000的城市。如果市议会允许一个咨询机构直接告知细分项目的规划者该机构的决定,该机构必须首先通知该规划者以及300英尺范围内的附近业主关于一场公开听证会。这场听证会允许任何对该细分项目感兴趣的人表达他们的意见。

在人口超过2,800,000的城市,如果立法机构授权咨询机构直接向细分开发商报告其行动,则咨询机构在就本章所定义的细分项目向细分开发商提交报告之前,应当按照当地法令规定的方式向细分开发商以及拟议细分项目300英尺范围内的所有业主发出听证通知,并据此举行公开听证会,届时所有对该拟议细分项目感兴趣或受其影响的人均应获得听取意见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