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6499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开发商在被要求确保完成某些工程或协议时必须提供的担保选项,除非他们是特定的非营利公司。开发商可以选择多种担保形式,例如授权公司提供的保证金、存入政府机构或托管代理人的存款、政府或受监管金融机构的信用凭证、对开发中财产的留置权,或地方机构接受的任何其他形式的担保。如果担保是通过不动产上的留置权或担保权益提供的,则必须进行备案,并且会设立一个具有与判决留置权同等优先级的留置权,以确保改进工程的完成。只要改进工程的担保被认为已充分覆盖,地方机构有权解除或调整这些留置权。

(a)CA 政府 Code § 66499(a) 每当本分部或地方条例授权或要求提供与任何行为或协议的履行相关的担保时,如果开发商不是第66499.3条(c)款所述的非营利公司,则担保应为以下形式之一,由地方机构选择并经其批准;如果开发商是第66499.3条(c)款所述的非营利公司,则担保应为以下形式之一,并经地方机构批准:
(1)CA 政府 Code § 66499(a)(1) 由一家或多家经正式授权的公司担保人提供的保证金或债券。
(2)CA 政府 Code § 66499(a)(2) 资金或经批准用于担保公共资金存款的可转让债券,由地方机构选择,存入地方机构或负责任的托管代理人或信托公司。
(3)CA 政府 Code § 66499(a)(3) 当任何州、联邦或地方政府机构为需要担保的行为或协议部分提供至少20%的融资时,来自州、联邦或地方政府机构的信用凭证;或来自一家或多家受州或联邦政府监管的金融机构,并承诺执行该行为或协议所需的资金已存入并保证支付;或由该金融机构开具的信用证。
(4)CA 政府 Code § 66499(a)(4) 对等待分割财产的留置权,由所有者与地方机构之间合同设立,如果地方机构认为在地图记录后两年内要求安装所需改进不符合公共利益。
(5)CA 政府 Code § 66499(a)(5) 地方机构接受并由其条例规定的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不动产担保权益。
(b)CA 政府 Code § 66499(b) 根据(a)款第(4)项或第(5)项作为履行担保而订立的任何合同或不动产担保权益,应在标的不动产所在县的县记录员处备案。自书面合同或设立担保权益的文件备案之时起,留置权应附着于其中特别描述的不动产,并应具有判决留置权的优先权,金额以完成约定改进所需为准。备案的合同或担保文件应在出让人索引中按地图上指定的不动产所有权人姓名进行索引,并在受让人索引中按批准地图的地方机构进行索引。
如果地方机构认定履行担保已通过对其他财产的留置权得到充分担保,或解除或次级留置权不会危及约定改进的完成,则地方机构可随时解除本款设立的任何留置权或担保权益所涉财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将该留置权或担保权益次级于其他留置权或产权负担。

Section § 66499.1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当个人或公司(“主债务人”)同意建造或完成公共工程时,他们必须提供一份担保书,以保证他们会按约定完成工作。这份担保书由一家企业担保人提供支持,确保项目按照合同条款妥善完成。如果主债务人未能履行其义务,担保书允许县或市索取指定金额,以支付完成工作或解决任何问题的费用。

如果县或市必须采取法律行动来执行担保书,担保书还涵盖额外的开支,例如合理的律师费。即使项目发生变更或延误,这份担保书仍然有效,并且担保人接受这些变更,无需另行通知。

除第66499.3条另有规定外,为确保任何协议的忠实履行,由一家或多家经正式授权的企业担保人提供的一份或多份担保书应基本采用以下形式:
鉴于,加利福尼亚州____县监事会(或____市市议会)与____(以下简称“主债务人”)已签订一份协议,据此主债务人同意安装并完成某些指定的公共工程,该协议日期为19__年__月__日,项目编号为____,特此援引并作为本文件的一部分;且
鉴于,根据上述协议条款,上述主债务人被要求提供一份担保书以忠实履行上述协议。
现因此,我方,主债务人与____(作为担保人),特此向____县(或____市)(以下简称“____”)承担并牢固约束,承担罚金____美元($____),为美国法定货币,为确保该笔款项的妥善支付,我方特此通过本文件,共同且单独地,牢固约束我方自身、我方继承人、承继人、遗嘱执行人及管理人。
本义务的条件是,如果上述受约束的主债务人,其继承人、遗嘱执行人、管理人、承继人或受让人,在所有方面遵守并履行上述协议及其按其中规定进行的任何修改中的契约、条件和条款,并按其中指定的时间和方式,以及在所有方面根据其真实意图和含义,履行其应履行的部分,并按其中约定,赔偿并使____及其高级职员、代理人和雇员免受损害,则本义务应归于无效;否则,本义务应保持完全有效。
作为本担保义务的一部分,除为此指定的票面金额外,还应包括县(或市)在成功执行该义务时所产生的费用和合理开支及收费,包括合理的律师费,所有这些都应作为诉讼费用征收并包含在任何判决中。
担保人特此约定并同意,对协议条款或根据协议将要进行的工作或随附规范的任何变更、延期、修改或增补,均不以任何方式影响其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义务,且其特此放弃接收任何此类对协议条款或工作或规范的变更、延期、修改或增补的通知。
以兹证明,本文件已由上述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于19__年__月__日正式签署。
如果担保书是为履行协议未规定的行为而提供的,则应在此形式中进行适当修改。

Section § 66499.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某些公共工程项目需要提供担保,以确保劳工和材料供应商能获得报酬。在项目开始前,主承包商必须向县或市提交一份支付担保书。这份担保书规定,承包商和企业担保人有责任向为项目提供劳务或材料的任何人支付款项。如果县或市必须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该担保,担保书还涵盖相关费用和律师费。如果工程完成且所有义务都已履行,该担保书即告失效。项目的变更不影响担保书的强制执行力,担保人仍必须履行其义务。

一份或多份由经正式授权的企业担保人提供的、用于保障劳工和材料供应商的保证金或担保书,应大致采用以下形式:
鉴于,加利福尼亚州____县监事会 (或____市市议会) 与____ (以下简称“主债务人”) 已签订一份协议,根据该协议,主债务人同意安装并完成某些指定的公共工程,该协议日期为____年,项目编号为____,特此提及并作为本文件的一部分;以及
鉴于,根据协议条款,主债务人被要求在开始履行工作之前,向____县 (或____市) 提交一份良好且充分的支付担保书,以保障《民法典》第四编第六部分第三章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9000) 中提及的债权。
鉴于此,主债务人及作为企业担保人的签署方,特此向____县 (或____市) 以及所有承包商、分包商、劳工、材料供应商和受雇履行协议并被《民法典》第四编第六部分第三章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9000) 中提及的其他人员,承担坚定不移的责任,金额为____美元 ($____),用于支付所提供的任何材料或劳务,或根据《失业保险法》就此项工作或劳务应支付的款项,担保人将支付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并且,如果就本担保书提起诉讼,除担保书面额之外,还将支付县 (或市) 在成功强制执行此项义务时产生的费用和合理开支,包括合理的律师费,这些费用将由法院裁定和确定,并作为诉讼费用计入判决。
特此明确规定并同意,本担保书应惠及任何及所有根据《民法典》第四编第六部分第三章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9000) 有权提出索赔的个人、公司和企业,以便在就本担保书提起的任何诉讼中,赋予他们或其受让人诉讼权。
如果本担保书的条件得到完全履行,则此项义务应作废,否则,其应保持完全有效。
担保人特此规定并同意,协议条款或随附规范的任何变更、延期、修改或增补,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义务,并且担保人特此放弃对此类变更、延期、修改或增补的通知权。
以兹证明,本文件已由上述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正式签署。

Section § 66499.3

Explanation

本法律详细规定了为保证建筑或改进项目履约而采取的财务担保措施。它要求预留资金,以确保工程按约定完成。通常,担保金额必须覆盖项目估算成本的至少50%,但不超过100%。此外,它还包括另一笔相同范围的担保金,以确保承包商获得劳务和材料的报酬。对于由政府机构资助的加州非营利公司,存在例外情况,它们可以使用信用证或担保函代替。这些公司必须确保资金得到妥善管理,例如将资金存入安全账户,并且只有在确认已支付工作款项并获得地方政府批准后才能付款。法律还规定,项目完成后需提供一年的缺陷保修。非营利公司必须遵循向承包商支付进度款的详细程序,以确保透明度和问责制。

为保证任何行为或协议的履行而提供的担保金额应如下:
(a)CA 政府 Code § 66499.3(a) 由立法机构确定的金额,不低于改进项目或待履行行为总估算成本的50%,也不高于100%,以忠实履行该行为或协议为条件;以及
(b)CA 政府 Code § 66499.3(b) 由立法机构确定的额外金额,不低于改进项目或所需行为履行总估算成本的50%,也不高于100%,用于确保向承包商、分包商以及向他们提供劳务、材料或设备以进行改进或履行所需行为的人员支付款项。
(c)CA 政府 Code § 66499.3(c) 凡根据(a)款和(b)款要求提供担保的实体是加利福尼亚州非营利公司,且由美利坚合众国或其某个机构资助,或由本州或其某个机构资助的,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则该实体无需遵守(a)款和(b)款的规定:
(1)CA 政府 Code § 66499.3(c)(1) 根据第66499条(a)款第(3)项提供了改进项目合同金额100%的信用证,或者安装改进项目的承包商已向非营利公司和地方机构作为共同受偿人提供了合同金额100%的担保,以忠实履行工程,并进一步向非营利公司和地方机构作为共同受偿人提供了不低于合同金额50%的担保,用于支付劳务和材料费用,且这些担保符合本章的规定。
(2)CA 政府 Code § 66499.3(c)(2) 非营利公司控制下应由非营利公司支付给承包商的所有款项均存入符合本章规定的存款机构,且进度款的支付取决于:
(A)CA 政府 Code § 66499.3(c)(2)(A) 承包商向非营利公司证明,截至证明日期,工作中完成的所有劳务以及为工作提供并安装的所有材料均已全额支付。
(B)CA 政府 Code § 66499.3(c)(2)(B) 非营利公司的书面批准。
(C)CA 政府 Code § 66499.3(c)(2)(C) 地方政府对进度付款账单的审查和批准。
(D)CA 政府 Code § 66499.3(c)(2)(D) 在工程完工通知提交和记录以及地方机构书面验收工程并由承包商向其提供留置权放弃书后30天届满之前,不得向承包商支付最终款项。
(3)CA 政府 Code § 66499.3(c)(3) 所有关于进度款的证明应通过美国邮政寄送给非营利公司。“进度款”一词指根据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分期付款计划进行的支付。在完工通知提交后60天内,应扣留不低于合同总价10%的款项。
(d)CA 政府 Code § 66499.3(d) 在不违反第66499.9条限制的前提下,由立法机构确定的金额,用于在工程完工和验收后一年内,对任何有缺陷的工程或劳务,或提供的有缺陷材料进行保证和担保。

Section § 66499.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地方机构需要强制执行一项由担保保障的义务,除了担保本身的主要金额外,它们还可以追回额外的费用、合理的开支以及律师费。

Section § 6649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地方机构在承包商提供某些保证金的情况下,减少对细分地块开发商要求的保证金。这些保证金确保承包商将完成工程并支付劳务和材料费用,这在通过特别评估为细分地块改善工程融资时是必要的。

如果所需的细分地块改善工程是根据特别评估程序融资并安装的,地方机构可自行选择通过地方条例规定,在承包商提供所使用的特别评估法案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和劳务与材料保证金后,细分地块开发商的改善工程担保可按承包商提供的此类保证金的金额相应减少。

Section § 66499.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为担保特定履约而预留的资金、债券或信用工具,都必须被视为信托基金。在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并令当地机构满意之前,存款人的债权人不能对这些资金强制执行金钱判决。

Section § 66499.7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开发商(或细分商)提供的担保如何随着工程进展或在工程完成后解除。简而言之,它解释了诸如履约保证金或信用证之类的担保,在必要工程完成并获得地方机构批准后,可以部分或全部解除。如果开发商通知机构工程已完成,机构有45天时间审查并决定工程是否符合所需标准。如果工程未完成,机构会提供一份仍需完成的工作清单。最终改进工程完成并验收后,剩余的担保将被解除。

细分商提供的担保应按以下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
(a)CA 政府 Code § 66499.7(a) 任何行为或协议的忠实履约担保应在该行为履行完毕或所需工程最终完成并验收后解除。地方立法机构可根据本节规定,在行为部分履行或工程按进度验收时,提供部分解除担保。该担保可以是履约保证金、现金存款、信用证、托管账户,或地方立法机构要求作为担保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接受担保要求的其他形式的履约保证。如果细分商提供的担保是履约保证金或信用证等书面凭证,地方立法机构应在该行为履行完毕或所需工程最终完成并验收后解除该书面凭证并将其原件退还给发行人。如果地方立法机构无法将原始书面凭证退还给发行人,则应在工程验收后30天内,通过挂号信向细分商和书面凭证的发行人发送书面通知以解除担保。该书面通知应包含一份声明,说明担保所涉工程已由地方立法机构履行或完成并验收,一份担保书面凭证所涉项目的描述,以及地方立法机构授权代表的公证签名。
(b)CA 政府 Code § 66499.7(b) 当细分商认为需要担保的工程义务已完成时,细分商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地方机构已完成的工程,包括一份已完成工程的清单。收到书面通知后,地方机构应有45天时间审查并提出意见或批准所需工程的完成。如果地方机构不同意所有工程已按照改进计划和规范完成,则应提供一份所有剩余待完成工程的清单。
(c)CA 政府 Code § 66499.7(c) 在收到地方机构提供的剩余工程清单后45天内,细分商可以提供所有剩余工程的成本估算,供地方机构审查和批准。收到成本估算后,地方机构应有45天时间审查、提出意见并批准、修改或不批准这些成本估算。任何地方机构均无需在工程开始至所有工程完成并验收之间多次进行此部分解除程序;但是,本节任何规定均不禁止地方机构在其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允许部分解除。
(d)CA 政府 Code § 66499.7(d) 如果地方机构批准成本估算,地方机构应解除所有履约担保,但金额不超过剩余工程成本估算200%的担保除外。允许部分解除履约担保的程序应在剩余工程成本估算不超过原始履约担保总额的20%时进行,除非地方机构允许提前解除。替代债券或其他担保可用于替代履约担保,但须经地方机构批准。如果使用替代债券或其他担保替代已解除的履约担保,则除非地方机构收到并批准该形式的替代担保,否则解除无效。根据本节授权减少履约担保,不构成,也不应被视为地方机构对已完成改进工程的验收,并且改进工程的损失或损坏风险以及维护改进工程的义务仍由细分商全权负责,直到所有所需的公共改进工程已被地方机构验收,并且所有其他所需的改进工程已完全按照改进工程的计划和规范完成。
(e)CA 政府 Code § 66499.7(e) 细分商应完成改进工程,直到所有剩余项目被地方机构验收。
(f)CA 政府 Code § 66499.7(f) 改进工程完成后,地方机构应在45天内书面通知细分商或其受让人。

Section § 66499.8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道,当一个项目或义务需要由持有保证金的地方机构以外的另一机构批准时,地方机构在另一机构批准工作之前不能解除担保。另一机构在工作完成后有两个月时间表达其批准或不批准。如果他们在两个月内没有回应,则自动假定他们对工作满意。

Section § 66499.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说,为完成某项任务或协议而提供的任何担保或保证,其责任范围仅限于以下几项具体职责。首先,它涵盖了开发商与政府机构之间协议中规定的实际工作。其次,它包括对工作的任何修改,但前提是这些修改的费用不超过原成本的10%。第三,它确保工作完成后一年内没有缺陷。最后,它还包括支付相关费用和合理的律师费。

为忠实履行任何行为或协议而提供的担保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应限于:
(a)CA 政府 Code § 66499.9(a) 细分商与立法机构之间协议所涵盖工作的履行,或所需行为的履行。
(b)CA 政府 Code § 66499.9(b) 此类工作的任何变更或修改的履行;但前提是所有此类变更或修改不超过改进项目原始估算成本的10%。
(c)CA 政府 Code § 66499.9(c) 在工作完成并验收后的一年内,对工作进行担保和保证,以防止在履行与立法机构的协议或履行该行为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有缺陷的工作或劳务,或提供的有缺陷材料。
(d)CA 政府 Code § 66499.9(d) 费用和合理的开支及收费,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Section § 66499.1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当承包商或供应商未收到其工作或材料的款项时应如何处理。如果提供了货币存款或债券作为担保,您可以起诉持有该存款的人以获得付款。如果提供了担保债券,您可以对担保人(即保证付款的个人或公司)采取法律行动。如果提供了信用作为担保,则诉讼应针对涉事金融机构。

如果担保以向承包商、其分包商以及向其提供劳务、材料或设备的人员支付款项为条件,且采取货币存款或可转让债券的形式,则索赔人可向该存款的持有人提起诉讼以追讨到期款项。如果担保采取担保债券的形式,则追偿权应通过对担保人的诉讼行使。如果担保采取信用工具的形式,则诉讼理由应针对在该信用工具上承担义务的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