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政府 Code § 70111(a) 考虑到所有报告服务,官方法庭记者应根据当前图莱里县薪资表中的184级,每两周支付一次薪水。
本条生效之日,目前已任命的官方高等法院法庭记者的初始薪资应为184级E档,即两千五百八十四美元零五美分 ($2,584.05)。
每个职位的初始聘用薪资应为184级A档。但是,如果高等法院法官认为被任命的个人具有足够的经验和资格,使其有权获得更高的初始档位,则高等法院法官可以任命任何此类法庭记者在更高的初始档位。
县应向每位记者提供报告所需的速记机纸张、墨水和色带。
(b)CA 政府 Code § 70111(b) 如有必要任命临时记者,临时记者在根据法院命令实际值班的当天,应获得每日一百一十五美元 ($115) 的日津贴。
临时记者每天从县获得的日津贴不得超过一份。
(c)CA 政府 Code § 70111(c) 当记者由担任治安法官的治安法院法官根据《刑法典》第869条任命时,此日津贴费率也适用。
(d)CA 政府 Code § 70111(d) 每位全职官方记者和每位官方临时记者应分别获得(a)和(b)款中规定的薪资,除非图莱里县监事会通过法令规定了超出规定金额的报酬,在这种情况下,应适用法令规定的金额。
(e)CA 政府 Code § 70111(e) 对于所有与报告服务相关的笔录,每位记者应获得第69950条规定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