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政府 Code § 76000.10(a) 本节应被称为紧急医疗航空运输法,并可援引该法。
(b)CA 政府 Code § 76000.10(b) 就本节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1)CA 政府 Code § 76000.10(b)(1) “部门”指州医疗保健服务部。
(2)CA 政府 Code § 76000.10(b)(2) “主任”指医疗保健服务部主任。
(3)CA 政府 Code § 76000.10(b)(3) “提供者”指紧急医疗航空运输服务的提供者。
(4)CA 政府 Code § 76000.10(b)(4) “旋翼机”指一种飞机,通常称为直升机,通过围绕桅杆旋转的机翼(称为旋翼叶片)产生升力。
(5)CA 政府 Code § 76000.10(b)(5) “固定翼机”指一种飞机,通常称为飞机,通过飞机的向前运动和不围绕桅杆旋转但相对于飞机机身固定的机翼产生升力。
(6)CA 政府 Code § 76000.10(b)(6) “航空里程费率”指为旋翼机和固定翼机提供者所提供服务支付的每英里报销费率。
(c)Copy CA 政府 Code § 76000.10(c)
(1)Copy CA 政府 Code § 76000.10(c)(1) 为实施本节,对每项违反《车辆法》或根据《车辆法》通过的地方条例的定罪,应处以四美元($4)的罚款,但受《车辆法》第17部第1章第3条(自第40200节起)管辖的停车违规行为除外。
(2)CA 政府 Code § 76000.10(c)(2) 本小节所述的罚款是根据《刑法典》第1464节评估的州罚款之外的额外罚款。该罚款不应计入用于计算根据《刑法典》第1464节 (a) 小节评估的州罚款、根据《刑法典》第1465.7节征收的州附加费以及根据第70372节征收的州法院建设罚款的基准罚款中,也不应计入用于计算根据本章征收的其他额外罚款中。
(d)CA 政府 Code § 76000.10(d) 征收罚款的法院应根据第68101节,将根据本节收取的款项转交财政部长,存入紧急医疗航空运输和儿童保障基金,该基金特此在州财政部设立。尽管有第16305.7节的规定,紧急医疗航空运输和儿童保障基金应包括该基金所赚取的利息和股息。任何提及本小节先前设立的紧急医疗航空运输法基金的法律,自2018年1月1日起,应解释为提及紧急医疗航空运输和儿童保障基金。
(e)Copy CA 政府 Code § 76000.10(e)
(1)Copy CA 政府 Code § 76000.10(e)(1) 紧急医疗航空运输和儿童保障基金应由州医疗保健服务部管理。紧急医疗航空运输和儿童保障基金中的款项,经立法机关拨款后,应提供给该部门用于以下任何目的:
(A)CA 政府 Code § 76000.10(e)(1)(A) 用于儿童医疗保健保障。
(B)CA 政府 Code § 76000.10(e)(1)(B) 用于紧急医疗航空运输提供者付款,具体如下:
(i)CA 政府 Code § 76000.10(e)(1)(B)(i) 用于支付部门管理紧急医疗航空运输提供者付款的行政费用。
(ii)CA 政府 Code § 76000.10(e)(1)(B)(ii) 根据 (i) 款支付行政费用后剩余的拨款的百分之二十,应用于抵消Medi-Cal紧急医疗航空运输服务报销费率的州政府部分。
(iii)CA 政府 Code § 76000.10(e)(1)(B)(iii) 根据 (i) 款支付行政费用后剩余的拨款的百分之八十,应根据第 (2) 和 (3) 款的规定,用于增加通过Medi-Cal计划支付的紧急医疗航空运输报销款项。
(2)CA 政府 Code § 76000.10(e)(2) 如果紧急医疗航空运输和儿童保障基金中的款项提供给部门用于第 (1) 款 (B) 项所述的目的,则应发生以下两项情况:
(A)CA 政府 Code § 76000.10(e)(2)(A) 部门应通过使用紧急医疗航空运输和儿童保障基金中的款项,以增加支付给紧急医疗航空运输提供者的Medi-Cal报销款项为目的,寻求获得联邦配套资金。
(B)CA 政府 Code § 76000.10(e)(2)(B) 主任应根据联邦批准的报销方法增加紧急医疗航空运输提供者付款。主任可寻求必要的联邦批准或豁免,以实施本节并最大限度地为本节项下的付款获得联邦财政参与。
(3)Copy CA 政府 Code § 76000.10(e)(3)
(A)Copy CA 政府 Code § 76000.10(e)(3)(A) 经立法机关拨款后,该部门应使用紧急医疗航空运输和儿童保险基金中的资金以及任何联邦配套资金,用于以下任何目的:
(i)CA 政府 Code § 76000.10(e)(3)(A)(i) 资助儿童医疗保健覆盖。
(ii)CA 政府 Code § 76000.10(e)(3)(A)(ii) 增加Medi-Cal对紧急医疗航空运输服务的报销,金额不得超过提供者收取的正常和惯常费用。
(B)CA 政府 Code § 76000.10(e)(3)(A)(B)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且根据本条规定,如果紧急医疗航空运输和儿童保险基金中的资金可供该部门用于第 (1) 款 (B) 项所述目的,则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情况下,该部门应增加Medi-Cal对紧急医疗航空运输服务的报销:
(i)CA 政府 Code § 76000.10(e)(3)(A)(B)(i) 紧急医疗航空运输和儿童保险基金中的资金将支付根据第 (1) 款 (B) 项 (iii) 目增加的付款费用。
(ii)CA 政府 Code § 76000.10(e)(3)(A)(B)(ii) 州政府不会产生任何普通基金支出以支付Medi-Cal紧急医疗航空运输服务增加的费用。
(f)CA 政府 Code § 76000.10(f) 根据本条进行的罚款评估应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评估的罚款应根据本条继续征收、管理和分配,直至用尽或直至2023年12月31日,以两者中较早发生者为准。2024年6月30日,紧急医疗航空运输和儿童保险基金中未支出和未设定负担的资金应转移至普通基金,经立法机关拨款后,可用于普遍增加Medi-Cal对紧急医疗航空运输及相关费用的报销,或资助儿童医疗保健覆盖。
(g)CA 政府 Code § 76000.10(g) 尽管有第2编第3部第1编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的规则制定条款,该部门可以通过全县信函、计划信函、计划或提供者公告,或类似指示来实施、解释或具体化本条以及任何适用的联邦豁免和州计划修正案,而无需采取监管行动。
(h)CA 政府 Code § 76000.10(h) 本条应于2025年7月1日停止运作,并自2026年1月1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