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商业联动费
Section § 64620
本法律解释了旧金山湾区商业开发项目相关的术语。“商业开发项目”是指获得新建商业建筑许可的项目,不包括改造现有建筑。“商业关联费”是对这些项目收取的一笔费用,旨在帮助资助因开发而产生的额外住房需求。这不是税款,而是根据一项名为“关联性研究”的特定研究,由一项普遍适用的法律确定的。“基层土地使用管辖区”指的是湾区内批准这些项目的县和市,包括各个县以及旧金山市和县。
Section § 64621
Section § 64622
Section § 64623
在设定新的商业关联费或提高现有费用之前,执行委员会必须在一次定期会议上举行公开听证会。他们必须提前公布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并解释将讨论什么内容。
举行本次听证会的费用可以计入他们正在讨论的费用中。
Section § 64624
本法律条款阐述了地方管辖区应如何处理商业关联费,即对商业开发项目征收的费用。这些费用在特定条件下由执行委员会设立或增加,并由主管机构委员会确认。
当新的或增加的费用获得批准后,地方管辖区必须确保任何寻求开发项目批准的企业支付此费用。他们必须告知申请人费用金额,并告知其在特定时限内对费用提出异议的权利。
此外,地方管辖区负责收取费用,并在指定截止日期前,扣除任何行政成本后,将其汇给主管机构。如果该费用后来被认定无效,管辖区必须立即停止征收。
Section § 64625
如果你在加州面临商业开发项目的商业关联费并希望提出异议,你必须支付该费用或安排支付,并书面通知相关主管部门你的异议及理由。
提出异议不会阻止你的项目获得必要的批准,但你必须遵守开发项目的所有法律要求。你必须在项目批准时或在费用征收后90天内提出此异议。
如果你提出异议,你必须在通知主管部门后60天内采取法律行动质疑该费用。如果法院认定该费用不当,你将获得退款并支付利息。如果法院在特定期限内宣布费用无效,所有在异议下支付费用的人都可以获得退款。
请记住,当费用具体适用于你的项目时,即视为已征收。
Section § 64626
本法律规定了如何处理商业挂钩费(一种与新商业开发项目相关的费用,旨在弥补住房成本)的争议。如果有人想对这项费用提起法律挑战,相关政府机构必须证明该费用是合理的,并且与它旨在弥补的必要住房成本相符。在任何人采取法律行动之前,他们必须首先是该费用的直接缴纳者,并且必须提前30天向执行委员会和主管机构索取相关文件,以证明该费用的合理性。该费用应通过公平的方法计算,确保所有相关成本和收入都得到一致的核算。
Section § 64627
本法律条款允许任何人请求审计,以检查商业开发项目相关住房所收取的费用是否合理且必要,具体参照区域研究的规定。执行委员会和管理局委员会可以为此聘请独立审计师,但如果过去一年内已进行过审计,则无需再次进行。如果审计发现费用不合理,则必须进行调整。请求审计的人必须预先支付费用,审计结束后,任何未使用的资金将予以退还。审计必须遵循标准惯例,并且本法律不允许征收现有法律未授权的新费用或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