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金山湾区保护与发展委员会特此设立。委员会应由27名成员组成,具体如下:
(a)CA 政府 Code § 66620(a) 由美国陆军工程师团南太平洋师师长从其工作人员中任命一名成员。
(b)CA 政府 Code § 66620(b) 由美国环境保护局局长从其工作人员中任命一名成员。
(c)CA 政府 Code § 66620(c) 由交通部长从其工作人员中任命一名成员。
(d)CA 政府 Code § 66620(d) 由财政局长从其工作人员中任命一名成员。
(e)CA 政府 Code § 66620(e) 由资源部长从其工作人员中任命一名成员。
(f)CA 政府 Code § 66620(f) 由州土地委员会任命一名成员,该成员应为该委员会的成员或其工作人员。
(g)CA 政府 Code § 66620(g) 由旧金山湾区区域水质控制委员会任命一名成员,该成员应为该委员会的成员。
(h)CA 政府 Code § 66620(h) 九名县代表,由旧金山湾区九个县的每个县的监事会任命,每县一名监事会成员作为代表。每位县代表应为一名监事,代表其管辖区内包含旧金山湾区土地的监事区。
(i)CA 政府 Code § 66620(i) 由湾区政府协会从以下每个区域的湾区城市居民中任命四名市代表:
(1)CA 政府 Code § 66620(1) 北湾—马林县、索诺玛县、纳帕县和索拉诺县;
(2)CA 政府 Code § 66620(2) 东湾—康特拉科斯塔县(匹兹堡以西)和阿拉米达县(海沃德南部边界以北);
(3)CA 政府 Code § 66620(3) 南湾—阿拉米达县(海沃德南部边界以南)、圣克拉拉县和圣马特奥县(雷德伍德城北部边界以南);
(4)CA 政府 Code § 66620(4) 西湾—圣马特奥县(雷德伍德城北部边界以北)以及旧金山市县。
每位市代表应为一名民选市官员。
(j)CA 政府 Code § 66620(j) 七名公众代表,应为旧金山湾区居民。其中五名代表应由州长任命,其任命须经参议院确认。其中一名代表应由参议院规则委员会任命,另一名由众议院议长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