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61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哪些人需要就游说活动向加州州务卿注册。具体来说,游说公司、雇佣内部游说员的游说雇主以及雇佣内部游说员的游说联盟必须注册。个人游说员必须作为其公司或雇主注册的一部分提交一份证明。某些实体,例如只与游说公司签订合同且没有内部游说员的雇主,可以免于注册,但必须保存记录并提交季度报告。注册声明通常必须同时在线和以纸质形式提交,但一旦有经认证的系统可用,可能允许只在线提交。

(a)CA 政府 Code § 86100(a) 以下人员应向州务卿注册:
(1)CA 政府 Code § 86100(a)(1) 游说公司。
(2)CA 政府 Code § 86100(a)(2) 根据第82039.5条(a)款雇佣一名或多名内部游说员的游说雇主。
(3)CA 政府 Code § 86100(a)(3) 雇佣至少一名内部游说员的游说联盟。
(b)CA 政府 Code § 86100(b) 每位个人游说员应根据第86103条提交游说员证明,作为游说员是合伙人、所有人、高级职员或雇员的游说公司注册的一部分,或作为雇佣该游说员的游说雇主注册的一部分,向州务卿备案。
(c)CA 政府 Code § 86100(c) 根据第82039.5条(b)款仅签订游说公司服务合同的游说雇主,签订游说公司服务合同且不雇佣内部游说员的游说联盟,以及第86115条(b)款所述人员,无需向州务卿注册,但应根据本章规定保存记录并提交季度报告。
(d)Copy CA 政府 Code § 86100(d)
(1)Copy CA 政府 Code § 86100(d)(1) 除第(2)款另有规定外,注册声明应通过在线或电子方式以及实体方式提交,并提交纸质原件。
(2)CA 政府 Code § 86100(d)(2) 经州务卿根据第84602条(b)款(7)项认证在线备案和披露系统后,注册声明应通过在线或电子方式提交。

Section § 86101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游说公司或雇佣游说者的雇主,您需要在开始游说活动后的10天内向州务卿注册。

根据本章规定需要提交注册声明的每一个游说公司和游说者雇主,应当在其符合游说公司或游说者雇主资格后不迟于10天内向州务卿注册。

Section § 861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州务卿向游说公司和游说者雇主收取每年50美元的费用,针对其登记声明中的每位游说者。所收取资金的一半将进入政治信息披露、问责、透明和获取基金,而另一半则进入普通基金。

Section § 8610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游说者认证的要求。游说者必须提交一张近期照片,以及他们的全名、营业地址和电话号码。他们还必须确认已阅读并理解某些法律禁令。如果他们是续签之前的认证或首次申请,他们必须声明已在过去一年内或即将完成道德课程。如果未能按承诺完成,他们的认证将失效,并且在完成课程并提交新认证之前,他们不能担任游说者。州务卿要求提供这些详细信息,以确保游说者符合一致的道德标准。

游说者认证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a)CA 政府 Code § 86103(a) 游说者近期照片一张,其尺寸应由州务卿规定。
(b)CA 政府 Code § 86103(b) 游说者的全名、营业地址和电话号码。
(c)CA 政府 Code § 86103(c) 一份声明,表明游说者已阅读并理解第86203条和第86205条所载的禁令。
(d)Copy CA 政府 Code § 86103(d)
(1)Copy CA 政府 Code § 86103(d)(1) 对于在立法机关上一次常会期间提交了完整游说者认证的游说者,一份声明,表明该游说者已在过去12个月内完成或将在次年6月30日之前完成第8956条(b)款所述的课程。如果游说者认证声明游说者将在次年6月30日之前完成该课程,则该认证应有条件地接受。此后,如果游说者在次年6月30日之前完成该课程,游说者应向州务卿提交一份新的游说者认证,该认证将取代此前提交的有条件游说者认证。如果游说者认证声明游说者将在次年6月30日之前完成该课程但游说者未能完成,则有条件游说者认证将失效,并且该个人不得根据本篇规定担任游说者,直到该个人完成课程并向州务卿提交一份游说者认证,声明该个人已完成课程及完成日期。任何个人一旦其有条件认证失效后仍根据本篇规定担任游说者,即属违反本条规定。
(2)CA 政府 Code § 86103(d)(2) 如果是新的游说者认证,且游说者在过去12个月内尚未完成该课程,则游说者认证应包含一份声明,表明游说者将在12个月内完成预定课程,并且该游说者认证应有条件地接受。在游说者完成道德课程后,游说者应向州务卿提交一份新的游说者认证,该认证将取代此前提交的有条件游说者认证。如果新的游说者认证声明游说者将在12个月内完成该课程但游说者未能完成,则有条件游说者认证将失效,并且该个人不得根据本篇规定担任游说者,直到该个人完成课程并向州务卿提交一份游说者认证,声明该个人已完成课程及完成日期。任何个人一旦其有条件认证失效后仍根据本篇规定担任游说者,即属违反本条规定。
(e)CA 政府 Code § 86103(e) 委员会根据本章宗旨和规定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Section § 861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游说者在提交认证时必须包含哪些内容。它要求提供近期照片、联系方式、确认已了解某些禁止事项,以及完成道德课程的详细信息。如果游说者近期未完成该课程,其认证可能会被有条件地接受,但他们必须在指定截止日期前完成课程。未能按时完成将导致其认证失效,在此之前他们不能担任游说者。游说者在提交认证时还必须在线支付注册费。

游说者认证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a)CA 政府 Code § 86103(a) 游说者近期照片一张,尺寸由州务卿规定。
(b)CA 政府 Code § 86103(b) 游说者的全名、营业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号码。
(c)CA 政府 Code § 86103(c) 一份声明,表明游说者已阅读并理解第86203条和第86205条所载的禁止事项。
(d)CA 政府 Code § 86103(d) 一份关于游说者完成第8956条(b)款所述道德课程的声明,具体如下:
(1)CA 政府 Code § 86103(d)(1) 对于在立法机关上届常会期间提交了完整游说者认证的游说者,应提供以下任一声明:
(A)CA 政府 Code § 86103(d)(1)(A) 游说者已在过去12个月内完成道德课程。
(B)CA 政府 Code § 86103(d)(1)(B) 游说者将在次年6月30日之前完成道德课程,在此情况下,该认证将被有条件地接受。
(2)CA 政府 Code § 86103(d)(2) 对于新的游说者认证,如果游说者在过去12个月内尚未完成该课程,则游说者认证应包含一份声明,表明游说者将在12个月内完成该课程。该游说者认证将被有条件地接受。
(3)CA 政府 Code § 86103(d)(3) 如果游说者认证被有条件地接受,游说者应及时完成道德课程并提交一份新的游说者认证以替换有条件的游说者认证。如果游说者未能及时完成道德课程,则有条件的游说者认证将失效,并且在该个人完成课程并提交一份注明完成日期的游说者认证之前,该个人不得根据本篇规定担任游说者。一旦个人的有条件认证失效,任何个人根据本篇规定担任游说者均属违反本条规定。
(4)CA 政府 Code § 86103(d)(4) 个人完成道德课程的日期和确认信息可由立法道德委员会提交给州务卿。
(e)CA 政府 Code § 86103(e) 委员会根据本章宗旨和规定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f)CA 政府 Code § 86103(f) 第86102条要求的注册费应在提交游说者认证以激活注册时在线支付。

Section § 8610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游说公司的注册要求。游说公司必须提供其全名、营业地址和电话号码。它还需要列出其游说者,包括他们的认证。对于与其他个人或实体签订的合同,公司必须提供详细信息,例如姓名、地址、授权文件、合同期限以及所涉及的商业或专业活动的描述。游说利益和目标机构也必须明确。此外,公司应指定一名负责提交文件和保存记录的个人,该个人必须确认理解某些禁止规定。最后,还应包括委员会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游说公司的注册应包括:
(a)CA 政府 Code § 86104(a) 游说公司的全名、营业地址和电话号码。
(b)CA 政府 Code § 86104(b) 游说公司合伙人、所有人、高级职员或雇员的游说者名单。
(c)CA 政府 Code § 86104(c) 游说公司中每位游说者的游说者认证。
(d)CA 政府 Code § 86104(d) 对于游说公司与其签订合同以提供以下游说服务的每个人:
(1)CA 政府 Code § 86104(d)(1) 该人的全名、营业地址和电话号码。
(2)CA 政府 Code § 86104(d)(2) 由该人签署的书面授权。
(3)CA 政府 Code § 86104(d)(3) 合同的期限。
(4)CA 政府 Code § 86104(d)(4) 足以识别该人的性质和利益的信息,包括:
(A)CA 政府 Code § 86104(d)(4)(A) 如果该人是个人,则提供该人的雇主(如有)的姓名和地址,或者如果该人是自雇人士,则提供其主要营业地点,以及该人或其雇主所从事的商业活动的描述。
(B)CA 政府 Code § 86104(d)(4)(B) 如果该人是商业实体,则提供其所从事的商业活动的描述。
(C)CA 政府 Code § 86104(d)(4)(C) 如果该人是行业、贸易或专业协会,则提供其所代表的行业、贸易或专业的描述,包括对该协会专门或主要代表的行业、贸易或专业的任何部分或派别的具体描述,并且,如果该协会的成员不超过50名,则提供成员的姓名。
(D)CA 政府 Code § 86104(d)(4)(D) 如果该人不是个人、商业实体或行业、贸易或专业协会,则提供该人的性质和宗旨声明,包括对该人主要代表的或其成员资格或财政支持主要来源于的任何行业、贸易、专业或其他具有共同经济利益的群体的描述。
(5)CA 政府 Code § 86104(d)(5) 该人的游说利益。
(6)CA 政府 Code § 86104(d)(6) 游说公司将为该人试图影响其立法或行政行动的州机构名单。
(e)CA 政府 Code § 86104(e) 游说公司中负责代表游说公司提交本章要求的声明和报告并保存记录的合伙人、所有人或高级职员的姓名和职务,以及由指定负责人签署的声明,表明该人已阅读并理解第86203条和第86205条所载的禁止规定。
(f)CA 政府 Code § 86104(f) 委员会根据本章宗旨和规定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Section § 861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游说公司在注册时必须包含哪些信息。所需的详细信息包括公司的联系方式、其游说者名单以及每位游说者的认证。此外,公司还必须提供与其签订合同提供游说服务的每个个人或实体的信息,例如联系方式、业务信息和游说利益。他们还必须指明计划影响哪些州机构,并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提交报告和维护记录。这位负责人必须确认理解某些禁止性规定。

游说公司的注册应包括:
(a)CA 政府 Code § 86104(a) 游说公司的全名、营业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号码。
(b)CA 政府 Code § 86104(b) 游说公司中作为合伙人、所有者、高级职员或雇员的游说者名单。
(c)CA 政府 Code § 86104(c) 游说公司中每位游说者的游说者认证。
(d)CA 政府 Code § 86104(d) 关于游说公司与其签订合同提供游说服务的每个人的以下信息:
(1)CA 政府 Code § 86104(d)(1) 该人的全名、营业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号码。
(2)CA 政府 Code § 86104(d)(2) 经该人电子确认的授权。
(3)CA 政府 Code § 86104(d)(3) 合同的期限。
(4)CA 政府 Code § 86104(d)(4) 足以识别该人的性质和利益的信息,包括:
(A)CA 政府 Code § 86104(d)(4)(A) 对于个人,其雇主的名称和地址(如有),或如果是个体经营者,其主要营业地点,以及该人或其雇主所从事的商业活动的描述。
(B)CA 政府 Code § 86104(d)(4)(B) 对于商业实体,其所从事的商业活动的描述。
(C)CA 政府 Code § 86104(d)(4)(C) 对于行业、贸易或专业协会,其所代表的行业、贸易或专业的描述,包括对该协会专门或主要代表的行业、贸易或专业的任何部分或派别的具体描述,以及如果该协会成员少于50人,则列出成员姓名。
(D)CA 政府 Code § 86104(d)(4)(D) 对于其他人,说明该人的性质和目的,包括描述该人主要代表的或其成员资格或财政支持主要来源于的任何行业、贸易、专业或其他具有共同经济利益的团体。
(5)CA 政府 Code § 86104(d)(5) 该人的游说利益。
(6)CA 政府 Code § 86104(d)(6) 游说公司将为该人试图影响其立法或行政行动的州机构名单。
(e)CA 政府 Code § 86104(e) 游说公司中负责代表游说公司提交本章要求的声明和报告并保存记录的合伙人、所有者或高级职员的姓名和职务,以及由指定负责人签署的声明,表明该人已阅读并理解第86203条和第86205条所载的禁止规定。
(f)CA 政府 Code § 86104(f) 委员会根据本章目的和规定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Section § 86105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游说者雇主或游说联盟在加州注册时必须包含哪些信息。他们需要提供其全名、营业地址、电子邮件和电话号码,并描述其性质和利益。个人必须提供雇主信息或自雇详情,而企业、协会和其他实体则需描述其活动以及它们代表的对象。他们还必须列出其游说利益以及他们将试图影响的州机构。此外,他们应提供受雇游说者的名单以及每位游说者的认证,以及委员会要求的任何其他详情。

雇佣游说者的游说者雇主或游说联盟的登记应包括:
(a)CA 政府 Code § 86105(a) 关于游说者雇主或联盟的以下信息:
(1)CA 政府 Code § 86105(a)(1) 申报者的全名、营业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号码。
(2)CA 政府 Code § 86105(a)(2) 足以识别申报者性质和利益的信息,包括:
(A)CA 政府 Code § 86105(a)(2)(A) 对于个人,申报者雇主的名称和地址(如有),或如果自雇,申报者的主要营业地点,以及申报者或申报者雇主所从事的业务活动的描述。
(B)CA 政府 Code § 86105(a)(2)(B) 对于商业实体,其所从事的业务活动的描述。
(C)CA 政府 Code § 86105(a)(2)(C) 对于行业、贸易或专业协会,其所代表的行业、贸易或专业的描述,包括对该协会专门或主要代表的行业、贸易或专业的任何部分或派别的具体描述,以及如果该协会成员少于50人,则需提供成员姓名。
(D)CA 政府 Code § 86105(a)(2)(D) 对于其他人士,该人士的性质和宗旨声明,包括对其主要代表的或其成员资格或财政支持主要来源于的任何行业、贸易、专业或其他具有共同经济利益的群体的描述。
(3)CA 政府 Code § 86105(a)(3) 游说者雇主或联盟的游说利益。
(4)CA 政府 Code § 86105(a)(4) 游说者雇主或联盟将试图影响其立法或行政行动的州机构名单。
(b)CA 政府 Code § 86105(b) 游说者雇主或联盟应提供:
(1)CA 政府 Code § 86105(b)(1) 受雇于游说者雇主或联盟的游说者名单。
(2)CA 政府 Code § 86105(b)(2) 每位受雇游说者的游说者认证。
(c)CA 政府 Code § 86105(c) 委员会根据本章宗旨和规定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Section § 86106

Explanation
如果你是加州的游说公司或雇主,并且从事需要注册的活动,你需要每两年续期一次注册。这包括在偶数年的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提交你的游说者的照片、他们的授权书以及一份注册声明。每位游说者也需要在其公司或雇主续期注册时,续期自己的认证。

Section § 861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游说登记中最初提交的信息有任何变更,你必须在20天内通过在线和纸质方式向州务卿更新。如果变更涉及游说公司的新客户,则必须在该公司为该客户进行任何游说活动之前完成更新。当游说公司或游说雇主停止其活动时,他们需要在20天内提交终止通知,除非是在立法会期结束时。游说员停止活动也有类似规定,但如果他们在会期结束时停止,则无需提交终止通知。此外,在活动停止或立法会期结束后六个月内,相关规定仍然适用。

(a)CA 政府 Code § 86107(a) 如果登记声明中包含的任何信息发生任何变更,应在变更发生后20天内,通过在线或电子方式以及实体方式向州务卿提交一份纸质格式的原始修订副本,以提交适当的修订。但是,如果变更包括游说公司所受聘的个人的姓名,则游说公司的登记声明应在该游说公司代表该个人试图影响任何立法或行政行动之前进行修订和提交,以显示该变更。在立法机构常会期间停止所有需要登记的活动的游说公司和游说雇主,应在停止活动后20天内提交终止通知。在立法机构常会结束时停止所有需要登记的活动的游说公司和游说雇主,则无需提交终止通知。
(b)CA 政府 Code § 86107(b) 如果游说员认证中包含的任何信息发生任何变更,或者如果游说员终止了所有需要认证的活动,游说员应向其游说公司或游说雇主提交修订后的认证或终止通知,以便在(a)款规定的时限内向州务卿提交。在立法机构常会结束时停止所有需要认证的活动的游说员,则无需提交终止通知。
(c)CA 政府 Code § 86107(c) 游说员和游说公司在提交终止通知后六个月内,或在立法机构常会结束(在该常会结束时游说员或游说公司停止了所有需要认证或登记的活动)后六个月内,以两者中较早者为准,均受第86203条的约束。

Section § 86107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在加州,如果游说活动信息发生变化应如何处理。如果游说者的注册或认证中的任何细节发生变化,必须在20天内在线向州务卿提交更新。如果变更涉及游说公司的新客户,则必须在该公司为该客户进行游说之前完成更新。如果游说公司或游说者停止其活动,则需要在20天内提交终止通知,除非他们在立法会期结束时停止活动。游说者和游说公司必须遵守赠礼限制,直到提交终止通知后的六个月,或者如果他们在会期结束时停止游说,则直到会期结束后的六个月。

(a)CA 政府 Code § 86107(a) 如果注册声明中的任何信息发生变化,应在变更发生后20天内在线或以电子方式向州务卿提交适当的修正案。但是,如果变更包括游说公司所聘请的人员的姓名,则游说公司应在该公司代表该人员试图影响任何立法或行政行动之前,修正并提交其注册声明以显示该变更。在立法机构的常会期间停止所有需要注册的活动的游说公司和游说者雇主,应在停止活动后20天内提交终止通知。在立法机构常会结束时停止所有需要注册的活动的游说公司和游说者雇主,无需提交终止通知。
(b)CA 政府 Code § 86107(b) 如果游说者认证中的任何信息发生变化,或者游说者终止了所有需要认证的活动,游说者应在(a)款规定的时限内,向其所属的游说公司或游说者雇主提交修正后的认证或终止通知,以便向州务卿提交。在立法机构常会结束时停止所有需要认证的活动的游说者,无需提交终止通知。
(c)CA 政府 Code § 86107(c) 游说者和游说公司在以下两种情况中较早发生者之后的六个月内,受第86203节中赠礼限制的约束:
(1)CA 政府 Code § 86107(c)(1) 终止通知的提交。
(2)CA 政府 Code § 86107(c)(2) 如果游说者或游说公司在该常会结束时停止了所有需要认证或注册的活动,则为立法机构常会的结束。

Section § 861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州务卿必须在注册声明和相关文件(如修订、续期或终止通知)备案后的30天内,将这些文件上的所有信息公开。

Section § 86108

Explanation
州务卿收到任何注册表格、更新、续期或终止通知后,必须尽快将所有详细信息在线公开,供公众查看。

Section § 86109

Explanation

加利福尼亚州务卿必须在每次立法常会开始后的140天内,公布一份注册说客、游说公司和雇主的目录。他们还将根据需要发布该目录的更新。

在立法机关每次常会开始后的140天内,州务卿应公布一份注册个人说客、游说公司和说客雇主的目录。州务卿应不时公布该目录的必要补充材料。

Section § 8610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州务卿建立并维护一个在线名录,列出游说者、游说公司和雇主游说者。该名录必须每周更新。

此外,前一周所做的变更列表,例如新的注册或修改,也必须在线公布。

这个在线系统在2001年7月1日之前不能启用,除非获得特别批准。在线数据还必须包含提交的任何文件中的具体信息,例如街道地址。

(a)CA 政府 Code § 86109.5(a) 州务卿应在互联网上设立并维护一份游说者、游说公司和游说雇主名录的在线版本。州务卿应每周更新该名录。
(b)CA 政府 Code § 86109.5(b) 州务卿还应在互联网上显示对游说者、游说公司和游说雇主名录所做的具体变更列表,包括在(a)款所要求的更新之前的七天内新增的注册和列示、增加、删除及其他修订。
(c)CA 政府 Code § 86109.5(c) 本节不得在2001年7月1日之前实施,除非信息技术部根据D-3-99号行政命令另行授权。
(d)CA 政府 Code § 86109.5(d) 尽管本篇有任何其他规定,在互联网上提供的游说数据应包括根据第6章(自第86100条起)提交给州务卿的所有文件中所列个人或实体代表的街道名称和门牌号。

Section § 8610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州务卿建立并维护一个游说者、游说公司以及雇佣游说者的组织的在线列表。在收到新数据时,该信息必须及时更新。

该在线数据库必须显示这些游说者或其代表的街道地址,具体内容详见根据特定法规提交的任何文件。

(a)CA 政府 Code § 86109.5(a) 州务卿应在互联网上建立并维护游说者、游说公司和游说者雇主的在线列表。州务卿应在收到新信息时尽快更新该列表。
(b)CA 政府 Code § 86109.5(b) 尽管本篇有任何其他规定,在互联网上提供的游说数据应包括根据第6章(自第86100条起)提交给州务卿的所有文件中所列个人或实体代表的街道名称和门牌号。

Section § 86110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游说者、游说公司和游说者雇主保存与其游说活动相关的任何支付或收到的款项或费用的详细记录。这些记录,包括账目、账单和收据,必须按照委员会制定的具体法规进行保存,以确保遵守报告义务。

Section § 86111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在游说活动中何为“活动开支”。活动开支是指游说者或相关实体为惠及州官员或其直系亲属而产生的任何费用或支付。这包括礼品、酬金和其他支付,但不包括竞选捐款。此外,“机构官员”是指其行为曾受到或正在受到游说者或关联人员影响的任何州机构官员。

(a)CA 政府 Code § 86111(a) “活动开支”在本章中指由游说者、游说公司、游说者雇主或第86115条(b)款所述人员产生或支付,或由游说者或游说公司安排的,全部或部分惠及任何民选州官员、立法官员、机构官员、州候选人或上述任何个人的直系亲属的任何开支。活动开支包括礼品、酬金、咨询费、薪金以及任何其他形式的报酬,但不包括竞选捐款。
(b)CA 政府 Code § 86111(b) “机构官员”在本章中指任何州机构的官员,其行政行为曾受到或正在受到游说者、游说公司、游说者雇主或第86115条(b)款所述人员的影响。

Section § 86112

Explanation

如果您需要报告活动开支,您需要提供几个详细信息:每项开支的日期和金额,谁从中受益以及他们的职位,描述该利益及其价值,以及如果收款人不是受益人,则需要说明收款人是谁。您还需要提供委员会要求的任何额外信息,只要这些信息符合本章的目标。

个人根据本条规定须报告活动开支时,须提供以下信息:
(a)CA 政府 Code § 86112(a) 每项活动开支的日期和金额。
(b)CA 政府 Code § 86112(b) 每项开支受益人的全名和官方职位(如有)、利益描述以及利益金额。
(c)CA 政府 Code § 86112(c) 如果收款人不是受益人,则须提供每项开支收款人的全名。
(d)CA 政府 Code § 86112(d) 委员会根据本章宗旨和规定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Section § 86112.3

Explanation

如果您向民选官员、候选人或某些政府官员发送活动邀请函,您需要附上一份明确的声明,说明他们出席活动将被视为接受一份应报告的礼物。该声明必须易于阅读,并符合特定的字体大小和对比度要求。

如果根据另一项具体规定,出席活动不被视为应报告的礼物,则此要求不适用。违反这些规定只能通过特定的法律补救措施进行处罚,而不能通过其他方式。

(a)CA 政府 Code § 86112.3(a) 依照本条规定提交报告的每个人,凡向州民选官员、州民选公职候选人、立法官员或机构官员发送任何书面或印刷邀请函的,应当在邀请函上或随附邀请函的信件上包含以下打字、印刷或手写的声明,其大小和可读性至少应与8点罗马粗体字相同,且颜色或印刷应与背景形成对比,以便清晰易读:
公职人员出席本次活动将构成接受一份应报告的礼物。
(b)Copy CA 政府 Code § 86112.3(b)
(a)Copy CA 政府 Code § 86112.3(b)(a)款中规定的通知,如果根据第87207条(a)款第(1)项的规定,州民选官员、州民选公职候选人、立法官员或机构官员出席邀请函中描述的活动不构成接受应报告的礼物,则无需出现在任何邀请函上。
(c)CA 政府 Code § 86112.3(c) 第3章(自第83100条起)规定的补救措施构成违反本条的唯一处罚。第11章(自第91000条起)规定的补救措施不适用于本条。

Section § 86112.5

Explanation

加州法律规定,任何就游说活动相关礼物提交报告的人,都必须告知每位礼物接收者一些具体信息。这包括礼物的日期、价值以及具体赠送了什么(无论是商品还是服务)。

赠送礼物的人必须在赠送礼物的每个日历季度结束后 30 天内提供这些信息。他们可以通过提供提交给州务卿的报告中相关开支部分的副本,来满足这一要求。

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处罚仅限于第 3 章中列出的内容,而不适用第 11 章中更广泛的处罚。

(a)CA 政府 Code § 86112.5(a) 依照本条规定提交报告的每个人,应当向报告中列明的每位受赠人提供以下信息:
(1)CA 政府 Code § 86112.5(a)(1) 受赠人应报告的每份礼物的日期和金额。
(2)CA 政府 Code § 86112.5(a)(2) 向受赠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描述。
(b)CA 政府 Code § 86112.5(b) 依照 (a) 款规定须披露的信息,应当在提供礼物的每个日历季度结束后 30 天内提供给受赠人。为满足本条的披露要求,游说公司或游说雇主可以向受赠人提供依照本条规定提交给州务卿的报告中活动开支部分的副本。
(c)CA 政府 Code § 86112.5(c) 第 3 章(自第 83100 条起)规定的补救措施构成违反本条规定的唯一处罚。第 11 章(自第 91000 条起)规定的补救措施不适用于本条。

Section § 861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游说者必须定期完成并核实一份报告。报告应列出游说者在特定时间段内的所有活动开支,以及游说者向当选州官员或候选人提供或代为交付的、金额为100美元或以上的任何捐款。此外,游说者必须在每个日历季度结束后两周内将报告提交给其雇主或公司。

(a)CA 政府 Code § 86113(a) 游说者应完成并核实一份定期报告,其中包含:
(1)CA 政府 Code § 86113(a)(1) 游说者在报告期内的所有活动开支报告;以及
(2)CA 政府 Code § 86113(a)(2) 游说者在报告期内向任何当选州官员或州候选人作出或交付的、金额为一百美元 ($100) 或以上的捐款报告。
(b)CA 政府 Code § 86113(b) 游说者应在每个日历季度结束后两周内,将其定期报告原件提交给其游说雇主或游说公司。

Section § 861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游说公司的报告要求。他们必须定期提交报告,其中包含他们的联系信息、客户名单、这些客户的游说利益以及收到的任何款项。

他们还需要列出所有开支,包括由他人支付的开支,并报告是否与其他说客签订了分包合同,包括分包商的详细信息和支付给他们的款项。

此外,公司必须披露向州官员或候选人捐赠的 100 美元或以上的款项。如果此捐款已在其他地方报告,他们可以简化报告。公司还必须包含委员会要求的任何额外信息,并详细说明除了文书人员之外,代表客户直接与州官员沟通的任何合伙人或员工。

(a)CA 政府 Code § 86114(a) 游说公司应提交定期报告,其中应包含以下所有信息:
(1)CA 政府 Code § 86114(a)(1) 游说公司的全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2)CA 政府 Code § 86114(a)(2) 与游说公司签订游说服务合同的每个人的全名、商业地址和电话号码,该个人的具体游说利益描述,以及在报告期内从该个人收到的游说服务总付款,包括费用和报销的开支。
(3)CA 政府 Code § 86114(a)(3) 在该期间收到的游说服务总付款金额。
(4)CA 政府 Code § 86114(a)(4) 游说公司中每位说客根据第 86113 条完成并核实的定期报告。
(5)CA 政府 Code § 86114(a)(5) 游说公司发生的所有活动开支,包括由与游说公司签订游说服务合同的人报销的开支。应包括游说公司及其所有说客的所有活动开支总额。
(6)CA 政府 Code § 86114(a)(6) 如果游说公司将游说服务分包给另一家游说公司:
(A)CA 政府 Code § 86114(a)(6)(A) 分包商的全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B)CA 政府 Code § 86114(a)(6)(B) 分包商受雇游说的对象名称。
(C)CA 政府 Code § 86114(a)(6)(C) 支付给分包商的所有款项总额。
(7)CA 政府 Code § 86114(a)(7) 申报人向当选州官员、州候选人、由当选州官员或州候选人控制的委员会,或主要为支持此类官员或候选人而成立的委员会作出的任何一百美元 ($100) 或以上捐款的日期、金额和收款人姓名。如果此捐款已由游说公司或由游说公司赞助的委员会在根据第 4 章提交并要求向州务卿备案的竞选声明中报告,则申报人可以仅报告委员会的名称和委员会的识别号码。
(8)CA 政府 Code § 86114(a)(8) 委员会根据本章宗旨和规定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b)CA 政府 Code § 86114(b) 除了 (a) 款要求的信息外,根据第 82038.5 条 (a) 款 (2) 项符合条件的游说公司,还应报告游说公司中在报告期内至少五次单独场合,为代表与游说公司签订游说服务合同的人,与任何民选州官员、立法官员或机构官员进行直接沟通,以影响立法或行政行动的每位合伙人、所有者、高级职员和雇员的姓名和职务。这不包括其行为纯属文书性质的个人。

Section § 86114

Explanation

本节要求游说公司定期提交详细的活动报告。他们必须提供自己的联系方式,并列出所有支付游说服务费用的客户,以及收到的总金额。对于每个客户,报告必须具体说明他们通过州官员直接试图影响的立法或行政行动。公司仅仅观察的行动不需要包含在内。

报告还应包括所有开支、与其它游说公司的任何分包合同,以及向州官员或候选人提供的任何100美元或以上的捐款。如果这些捐款已在其他竞选声明中报告,则只需提供委员会的名称和识别号。其他所需信息会根据公司的规模和活动水平而有所不同。

(a)CA 政府 Code § 86114(a) 游说公司应提交定期报告,其中包含以下所有信息:
(1)CA 政府 Code § 86114(a)(1) 游说公司的全名、营业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号码。
(2)Copy CA 政府 Code § 86114(a)(2)
(A)Copy CA 政府 Code § 86114(a)(2)(A) 与游说公司签订游说服务合同的每个人的全名、营业地址和电话号码,以及在报告期内从该人处收到的游说服务总付款,包括费用和报销的开支。
(B)Copy CA 政府 Code § 86114(a)(2)(A)(B)
(i)Copy CA 政府 Code § 86114(a)(2)(A)(B)(i) 对于游说公司所代表的每个游说雇主,报告应指明游说公司的合伙人、所有者、高级职员或雇员在报告期内,代表该游说雇主,为影响立法或行政行动,与民选州官员、机构官员或立法官员进行直接沟通的每项立法或行政行动,通过引用其立法或行政识别号,或者,如果不存在识别号,则通过该行动的官方名称、常用名称或描述来指明。
(ii)CA 政府 Code § 86114(a)(2)(A)(B)(i)(ii) 报告不应包括游说公司仅在观察、监测或在报告期内未曾试图影响的立法或行政行动。
(iii)CA 政府 Code § 86114(a)(2)(A)(B)(i)(iii) 本分段的要求不适用于第82047.3节所定义的“安置代理人”。
(3)CA 政府 Code § 86114(a)(3) 在该期间收到的游说服务总付款金额。
(4)CA 政府 Code § 86114(a)(4) 游说公司中每位游说者根据第86113节完成并核实的定期报告。
(5)CA 政府 Code § 86114(a)(5) 游说公司发生的所有活动开支,包括由与游说公司签订游说服务合同的人报销的开支。应包括游说公司及其所有游说者的所有活动开支总额。
(6)CA 政府 Code § 86114(a)(6) 如果游说公司将游说服务分包给另一家游说公司:
(A)CA 政府 Code § 86114(a)(6)(A) 分包商的全名、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号码。
(B)CA 政府 Code § 86114(a)(6)(B) 分包商受雇为其进行游说的人的姓名。
(C)CA 政府 Code § 86114(a)(6)(C) 支付给分包商的所有款项总额。
(7)CA 政府 Code § 86114(a)(7) 申报人向民选州官员、州候选人、由民选州官员或州候选人控制的委员会,或主要为支持或反对这些官员或候选人而成立的委员会所作的任何一百美元($100)或以上捐款的日期、金额和收款人姓名。如果此捐款由游说公司或由游说公司赞助的委员会根据第4章提交的竞选声明中报告,且该声明需提交给州务卿,则申报人可仅报告委员会的名称和委员会的识别号。
(8)CA 政府 Code § 86114(a)(8) 委员会根据本章宗旨和规定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b)CA 政府 Code § 86114(b) 除了(a)分节要求的信息外,根据第82038.5节(a)分节(2)段符合条件的游说公司,还应报告游说公司中在报告期内至少五次单独场合,代表与游说公司签订游说服务合同的人,为影响立法或行政行动而与任何民选州官员、立法官员或机构官员进行直接沟通的每位合伙人、所有者、高级职员和雇员的姓名和职务。这不包括其行为纯属文书性质的个人。

Section § 8611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某些人需要提交特定的报表。这包括任何雇用游说者的雇主,以及任何每季度花费5,000美元或更多以影响立法或行政行动的人。但是,如果所有付款都属于另一条款中提到的特定例外情况,则此要求不适用。

除第86300条规定的例外情况外,以下人员应提交第86116条要求的报表:
(a)CA 政府 Code § 86115(a) 任何游说者雇主;以及
(b)CA 政府 Code § 86115(b) 任何直接或间接支付款项以影响立法或行政行动,且在任何日历季度内价值达到或超过五千美元($5,000)的人,除非所有付款均属于第82045条(c)款所述类型。

Section § 86116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特定个人必须在其定期报告中包含哪些信息。这些个人必须提供联系方式、向游说公司和游说者支付的总金额,以及其游说利益的具体情况。

他们需要包含每位受雇游说者已核实的报告以及任何活动费用。向州官员或候选人捐赠100美元或以上的款项也必须披露,除非已在其他地方报告,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只需列出委员会的名称和识别号码。

此外,他们必须报告为影响立法行动而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项,除非涉及公用事业委员会的特定程序,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以以不同的方式报告某些款项。委员会还可以要求提供其他相关信息。

第86115条所述的每个人应提交包含以下信息的定期报告:
(a)CA 政府 Code § 86116(a) 游说者雇主或提交报告的其他人的姓名、营业地址和电话号码。
(b)CA 政府 Code § 86116(b) 向每个游说公司支付的总金额。
(c)CA 政府 Code § 86116(c) 向提交者雇佣的所有游说者支付的总金额。
(d)CA 政府 Code § 86116(d) 提交者的具体游说利益的描述。
(e)CA 政府 Code § 86116(e) 由游说者雇主根据第86113条雇佣的每个游说者完成并核实的定期报告。
(f)CA 政府 Code § 86116(f) 提交者的每项活动费用。应包括提交者所有活动费用的总额。
(g)CA 政府 Code § 86116(g) 提交者向州民选官员、州候选人、由州民选官员或州候选人控制的委员会,或主要为支持该官员或候选人而成立的委员会所作的任何一百美元 ($100) 或以上捐款的日期、金额和收款人姓名。如果此捐款已由提交者或由提交者赞助的委员会在根据第4章提交并要求向州务卿提交的竞选声明中报告,则提交者可仅报告委员会的名称和委员会的识别号码。
(h)Copy CA 政府 Code § 86116(h)
(1)Copy CA 政府 Code § 86116(h)(1) 除第(2)款另有规定外,为影响立法或行政行动而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项总额,包括间接费用以及向每月有10%或以上有偿时间用于与影响立法或行政行动相关的活动的雇员支付的所有款项。
(2)CA 政府 Code § 86116(h)(2) 提交者若为影响公用事业委员会面前的定价或准立法程序(分别定义于第82002条的(b)或(c)款)而付款,则可不按照第(1)款报告这些付款,而仅报告支付给或为提交者的律师用于作为律师出庭和准备作为律师出庭的时间,或支付给或为提交者的证人用于作证和准备作证的时间,在此类公用事业委员会程序中的那部分付款。如果律师或证人在该月用于在公用事业委员会面前的定价或准立法程序中出庭、作证或准备出庭或作证的有偿时间少于10%,则此日历月内所作的这些付款的替代报告无需包括支付给作为提交者雇员的律师或证人的款项。就本款而言,准备出庭或准备作证的时间不包括准备书面证词的时间。
(i)CA 政府 Code § 86116(i) 委员会根据本章的宗旨和规定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Section § 86116

Explanation

本节要求在另一节中定义的特定个人提交关于其游说活动的详细报告。报告必须包括游说者雇主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及支付给游说公司和受雇游说者的总金额。

申报人还必须报告向州官员或候选人捐赠的100美元或以上款项,以及旨在影响立法或行政行动的款项的详细信息。对于与公共事业委员会程序相关的款项,适用特殊的报告规则。

申报人必须包括其他相关的财务活动,并且所有提供的信息都必须由受雇的游说者核实。

第86115条所述的每个人均应提交包含以下信息的定期报告:
(a)CA 政府 Code § 86116(a) 游说者雇主或提交报告的其他人的姓名、营业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号码。
(b)CA 政府 Code § 86116(b) 支付给每个游说公司的总金额。
(c)CA 政府 Code § 86116(c) 支付给申报人所雇用的游说者的所有款项总额。
(d)CA 政府 Code § 86116(d) 第86114条(a)款(2)项(B)分项所要求的信息。第86115条所述的人员可以委员会授权的方式,引用并以援引方式纳入其游说公司根据第86114条提交的报告中包含的信息,以满足本分款的要求。
(e)CA 政府 Code § 86116(e) 游说者雇主根据第86113条雇用的每位游说者完成并核实的定期报告。
(f)CA 政府 Code § 86116(f) 申报人的每项活动开支。应包括申报人所有活动开支的总额。
(g)CA 政府 Code § 86116(g) 申报人向当选州官员、州候选人,或由当选州官员或州候选人控制的委员会,或主要为支持或反对该官员或候选人而成立的委员会,所作的任何一百美元 ($100) 或以上捐款的日期、金额和收款人姓名。如果此捐款由申报人或由申报人赞助的委员会在根据第4章提交并要求向州务卿提交的竞选声明中报告,则申报人可以仅报告委员会的名称和委员会的识别号码。
(h)Copy CA 政府 Code § 86116(h)
(1)Copy CA 政府 Code § 86116(h)(1) 除第(2)项规定外,所有其他旨在影响立法或行政行动的款项总额,包括管理费用以及支付给在任何一个月内将其超过10%的受薪时间用于与影响立法或行政行动相关的活动的员工的所有款项。在报告期内,向收款人支付的、与议题游说广告相关的、总额为两千五百美元 ($2,500) 或以上的任何旨在影响立法或行政行动的款项,必须包括议题游说广告中明确提及的任何立法或行政行动的识别号码,如果不存在,则包括其官方名称、常用名称或描述,以及支付该广告费用的申报人的以下立场描述之一:“支持”、“反对”、“如果修订则支持”、“除非修订则反对”、“中立”、“中立并寻求修订”、“中立并表达关切”、“无立场”或类似描述。
(2)CA 政府 Code § 86116(h)(2) 申报人向公共事业委员会进行的、分别在第82002条(b)款或(c)款中定义的费率制定或准立法程序支付款项以施加影响时,可以不根据第(1)项报告这些款项,而仅报告支付给或为申报人的律师用于作为律师出庭和准备出庭的时间,或支付给或为申报人的证人用于作证和准备作证的时间的款项部分,用于此类公共事业委员会程序。如果律师或证人在该月内用于在公共事业委员会的费率制定或准立法程序中出庭、作证或准备出庭或作证的受薪时间占其总受薪时间的10%或更少,则此日历月内支付的这些款项的替代报告无需包括支付给作为申报人雇员的律师或证人的款项。就本项而言,准备出庭或准备作证的时间不包括准备书面证词的时间。
(i)CA 政府 Code § 86116(i) 委员会根据本章宗旨和规定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Section § 8611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州和地方机构披露与游说活动相关的250美元或以上的款项。这包括游说者使用的商品和服务的款项、若无游说活动就不会发生的开支,以及向在游说上花费大量资金的组织支付的会费。机构必须报告收款人的姓名和地址、该期间的总付款额以及全年的总金额。这些报告应根据法律中提到的具体条款提交。

(a)CA 政府 Code § 86116.5(a) 除根据第86116条要求的信息外,所有根据第86115条和第86116条提交报告的州和地方机构,除管理费用外,应披露在报告期内支付的二百五十美元($250)或以上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CA 政府 Code § 86116.5(a)(1) 游说者使用或用于支持或协助游说者进行游说活动的商品和服务。
(2)CA 政府 Code § 86116.5(a)(2) 申报人若非为影响或试图影响立法或行政行动而进行的活动,则不会发生的任何其他开支的款项。
(3)CA 政府 Code § 86116.5(a)(3) 向任何组织(包括联合会、邦联或行业、劳工或会员组织)支付的会费或类似款项,如果该组织在任何一个日历季度内,为影响立法或行政行动而进行的支出达到其总支出的10%或一万五千美元($15,000)或以上。
(b)CA 政府 Code § 86116.5(b) 根据本条规定要求的报告可在单独的附表上披露,并应包括以下所有信息:
(1)CA 政府 Code § 86116.5(b)(1) 收款人的姓名和地址。
(2)CA 政府 Code § 86116.5(b)(2) 报告期内支付的总款项。
(3)CA 政府 Code § 86116.5(b)(3) 日历年内支付的累计金额。
(c)CA 政府 Code § 86116.5(c) 本条要求的所有报表应按照第86117条和第86118条的规定提交。

Section § 8611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与游说活动相关的某些报告的提交要求。这些报告必须每季度提交,并应包含当前立法会议的财务详情,但不包括之前已报告的信息。对于首次报告,涵盖期从个人注册游说活动的季度开始。在立法机关休会前60天的一个时期内,如果一个人向一家新的游说公司支付5,000美元或更多,他们必须在48小时内报告这笔支出。这份快速报告需要包括该公司的详细信息以及该公司将影响哪些立法行动。

(a)CA 政府 Code § 86117(a) 依照第86114条和第86116条规定提交的报告应在每个日历季度后的一个月内提交。报告涵盖的期间应从每个新的两年期立法会议的1月1日开始,直至报告提交月份之前的日历季度的最后一天,但(b)款另有规定的除外,且涵盖期间不应包括同一人先前提交的报告中已报告的任何信息。当需要报告总金额时,总金额应同时列明报告涵盖期间的金额以及截至目前整个立法会议的金额。
(b)CA 政府 Code § 86117(b) 个人依照第86114条和第86116条规定首次提交报告所涵盖的期间,应从申报人首次注册或取得资格的日历季度的第一天开始。在个人首次提交的报告中,总金额应列明首次报告所涵盖的整个日历季度的金额。
(c)Copy CA 政府 Code § 86117(c)
(1)Copy CA 政府 Code § 86117(c)(1) 在立法机关预定休会(临时休会或最终休会)日期前60天开始的期间内,如果第86115条所述人员在60天期间开始前一天未聘用某游说公司,则该人员在向该游说公司支付或产生支付五千美元 ($5,000) 或以上以影响立法行动的可强制执行的承诺后,应在48小时内提交报告。依照本款提交的报告应由申报人通过第84602条(b)款所述的在线申报系统直接向公众公开;如果在线申报系统无法直接申报,则报告应由州务卿在收到申报后24小时内通过电子方式向公众公开。
(2)CA 政府 Code § 86117(c)(2) 依照本款提交的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CA 政府 Code § 86117(c)(2)(A) 申报人已支付或产生支付五千美元 ($5,000) 或以上以影响立法行动的游说公司(或多家公司)的名称、商业地址和电话号码,适用于在立法机关预定休会(临时休会或最终休会)日期前第60天前一天未受申报人聘用的任何游说公司。
(B)CA 政府 Code § 86117(c)(2)(B) 申报人已授权游说公司为影响立法行动而与立法官员进行直接沟通的所有立法行动的识别号,如果不存在识别号,则为官方名称、常用名称或描述;以及申报人在60天期间内,依照(A)项所述向游说公司支付或产生支付的可强制执行的承诺的美元金额。

Section § 8611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需要提交特定报告的组织或个人(如第86114条和第86116条所述),必须向州务卿提交原件和一份副本。如果其他法律(第84605条和第84606条)不再要求以纸质形式提交文件,这项要求可能会改变。

Section § 86118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某些报告必须在线或以电子方式提交给州务卿。此外,任何需要纸质提交的文件,提交人现在可以通过电子签名进行签署。

(a)CA 政府 Code § 86118(a) 根据第86114条和第86116条规定提交的报告,应当在线或以电子方式提交给州务卿。
(b)CA 政府 Code § 86118(b) 根据本章规定需要纸质提交的任何表格、登记或报告,提交人可以使用电子签名进行验证。

Section § 8611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定义了什么是“议题游说广告”,并规定了其使用规则。这类广告旨在影响立法或行政行动,但不包括针对选举结果的广告。广告商必须清楚说明谁支付了这些广告费用,可以通过使用特定措辞或遵循详细指南来做到。

如果有人在一个季度内为这些广告支付了5,000美元或更多,他们必须在72小时内向州务卿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费用、广告首次展示日期以及广告所针对的行动。广告必须提及任何立法行动、所主张的立场以及广告的发布方式。然而,这项法律并未重新定义“游说者”或“游说者雇主”,也不适用于安置代理人。

(a)Copy CA 政府 Code § 86119(a)
(1)Copy CA 政府 Code § 86119(a)(1) “议题游说广告”指为影响一项明确的立法或行政行动而制作的、如(2)款所定义的任何广告,包括招揽或敦促某人直接与民选州官员、机构官员或立法官员沟通,以主要目的试图影响一项明确的州立法或行政行动的广告。议题游说广告不包括第85310节所述的通讯、明确主张候选人或投票措施当选或落败的广告、符合捐款或独立支出条件的广告,或任何由政党或候选人控制的委员会发出的通讯。
(2)CA 政府 Code § 86119(a)(2) 就本节而言,“广告”指任何一般性或公开的通讯,不包括第84501节(a)款(2)项中广告定义所豁免的通讯。
(3)CA 政府 Code § 86119(a)(3) 如果通讯说明与该行动相关的立法或行政识别号、官方名称或常用名称,或者如果通讯提及该行动的主题事项,并说明该措施正提交给民选州官员、机构官员或立法官员进行投票或决定,则立法或行政行动被明确识别。
(b)Copy CA 政府 Code § 86119(b)
(1)Copy CA 政府 Code § 86119(b)(1) 议题游说广告应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清晰醒目地标明授权并支付该广告费用的人:
(A)CA 政府 Code § 86119(b)(1)(A) 包含“由...支付”或“广告由...支付”字样,后跟授权并支付广告费用者的法定名称,并以普通观众易于阅读的方式呈现。对于在电视或互联网上发布的视频广告,“由...支付”或“广告由...支付”字样应后跟授权并支付广告费用者的法定名称,并且对于30秒或更短的广告,应显示至少5秒;对于超过30秒的广告,应显示至少10秒。
(B)CA 政府 Code § 86119(b)(1)(B) 符合第84504节至第84504.7节(含)的规定,适用于广告分发媒介。
(2)CA 政府 Code § 86119(b)(2) 第84503节的规定不适用于议题游说广告。
(c)Copy CA 政府 Code § 86119(c)
(1)Copy CA 政府 Code § 86119(c)(1) 任何在日历季度内为议题游说广告支付或作出可强制执行的支付承诺达五千美元 ($5,000) 或以上的人,应在72小时内向州务卿提交报告。每次个人在日历季度内支付或作出可强制执行的支付承诺达五千美元 ($5,000) 或以上时,报告应使用第84602节(b)款所述的在线申报系统,通过在线或电子传输方式提交给州务卿。
(2)CA 政府 Code § 86119(c)(2) 本款要求的报告应包含以下信息:
(A)CA 政府 Code § 86119(c)(2)(A) 与本款要求披露的每项议题游说广告相关的已支付总额和已产生的可强制执行的支付承诺。议题游说广告的费用应包括归属于该广告的实际成本,但不应包括组织向成员或员工支付的员工时间报酬或差旅费。
(B)CA 政府 Code § 86119(c)(2)(B) 每项议题游说广告首次公开传播的日期。
(C)CA 政府 Code § 86119(c)(2)(C) 作为议题游说广告主题的立法或行政行动的识别号,或者,如果没有识别号,则为该行动的官方名称、常用名称或描述。
(D)CA 政府 Code § 86119(c)(2)(D) 对于有议题游说广告的每项立法或行政行动,游说议题广告中主张的对立法或行政行动的立场,可包括“支持”、“反对”、“如经修订则支持”、“除非修订否则反对”、“中立”、“寻求修订的中立立场”、“表达关切的中立立场”、“无立场”或类似描述。
(E)CA 政府 Code § 86119(c)(2)(E) 分发议题游说广告的方式,包括直邮、短信、电视广告、广播广告、社交媒体广告、搜索引擎广告或其他类型的在线广告。
(F)CA 政府 Code § 86119(c)(2)(F) 在议题游说广告中明确指明的任何立法机关成员或立法机关成员候选人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