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5700

Explanation

如果候选人或委员会收到100美元或以上的捐款,但没有存档捐款人的姓名、地址、职业和雇主信息,他们必须在收到捐款后的60天内退还。即使这笔捐款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报告,他们也可以退还。

(a)CA 政府 Code § 85700(a) 候选人或委员会须在收到任何一百美元($100)或以上捐款之日起60天内退还该捐款,如果候选人或委员会在其记录中未存档该捐款人的姓名、地址、职业和雇主信息。
(b)CA 政府 Code § 85700(b) 候选人或委员会可以在根据本篇任何规定报告该捐款之后,根据(a)款退还捐款。

Section § 85701

Explanation
如果候选人或委员会收到一笔违反第84301条规定的捐款,他们必须将该笔捐款的同等金额交给州的普通基金。
任何候选人或委员会,凡收到违反第84301条规定的捐款,均应向州普通基金支付该笔捐款的金额。

Section § 8570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政治候选人或委员会在接受个人的循环捐款前,必须获得其明确、主动的同意。捐款人必须主动同意,这意味着预先勾选的方框是不够的。如果候选人或委员会在没有这种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募捐或接受捐款,就构成违规。如果他们明知故犯地继续接受未经同意的循环捐款,且总额超过1000美元,则可能被处以罚款。所有捐款条款必须在每次捐款收到后的三天内清晰地告知捐款人,并且捐款人应能随时轻松取消其循环捐款。未经授权的捐款必须在14天内退还。向其成员或相关个人募捐的赞助委员会不受这些规定的约束。循环捐款被定义为在首次捐款后,未经新的许可,自动定期从个人支付账户中扣除的捐款。
(a)Copy CA 政府 Code § 85701.5(a)
(1)Copy CA 政府 Code § 85701.5(a)(1) 候选人或委员会,直接或通过代理人或中介,发出的经常性捐款募捐,应采用要求捐款人明确同意的形式。
(2)CA 政府 Code § 85701.5(a)(2) 候选人或委员会不得接受来自个人的经常性捐款,除非候选人或委员会在首次捐款时收到该个人明确同意进行经常性捐款的同意。
(3)CA 政府 Code § 85701.5(a)(3) 捐款人的被动行为,例如未取消授权经常性捐款的预勾选框,不符合本款规定的明确同意要求。
(4)Copy CA 政府 Code § 85701.5(a)(4)
(A)Copy CA 政府 Code § 85701.5(a)(4)(A) 每次候选人或委员会以不要求明确同意的形式募捐经常性捐款,或接受对不要求捐款人明确同意的募捐所作的首次经常性捐款时,即发生违反本款的行为。
(B)CA 政府 Code § 85701.5(a)(4)(A)(B) 如果以下所有条件均属实,则候选人或委员会在对不要求捐款人明确同意的募捐作出首次经常性捐款后,接受后续经常性捐款的,应承担不超过所收到的后续经常性捐款总额三倍的罚款:
(i)CA 政府 Code § 85701.5(a)(4)(A)(B)(i) 候选人或委员会明知或应知该募捐要求明确同意。
(ii)CA 政府 Code § 85701.5(a)(4)(A)(B)(ii) 候选人或委员会明知或应知捐款人未明确同意进行经常性捐款。
(iii)CA 政府 Code § 85701.5(a)(4)(A)(B)(iii) 经常性捐款总额超过一千美元($1,000)。
(b)CA 政府 Code § 85701.5(b) 接受(a)款所述经常性捐款的候选人或委员会,应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1)CA 政府 Code § 85701.5(b)(1) 在收到首次捐款后三天内,以及在收到每笔经常性捐款后三天内,向捐款人提供一份收据,清晰醒目地披露经常性捐款的所有条款。
(2)CA 政府 Code § 85701.5(b)(2) 在与捐款人有关捐款的每次沟通中,提供取消经常性捐款所需的所有信息。
(3)CA 政府 Code § 85701.5(b)(3) 应捐款人要求,立即取消经常性捐款。
(c)CA 政府 Code § 85701.5(c) 对不要求明确同意的募捐所接受的经常性捐款,应在收到捐款人退款请求之日或候选人或委员会知晓该经常性捐款募捐违反(a)款之日(两者中较早者)起14天内退还给捐款人。在捐款人请求取消经常性捐款后接受的捐款,应在请求取消经常性捐款之日起14天内退还给捐款人。
(d)CA 政府 Code § 85701.5(d) 本节不适用于向赞助方的成员、关联方、雇员或股东募捐或接受捐款的赞助委员会。
(e)CA 政府 Code § 85701.5(e) 就本节而言,“经常性捐款”是指个人向候选人或委员会作出的捐款,该捐款在其首次向候选人或委员会捐款后,未经该个人批准或任何其他明确同意,以重复方式(例如每周或每月)自动从其银行账户、信用卡或其他支付账户中扣除。

Section § 85702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加州的民选州官员或正在竞选州公职,您不能接受已注册为您所属或旨在加入的政府机构进行游说的游说者的竞选捐款。同样,在相同情况下,这些游说者也不得向您提供捐款。

Section § 8570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县或市制定自己的规则,规定地方公职候选人可以收到的竞选捐款金额。他们可以通过正式决定,例如法令或公众投票来做到这一点。地方政府还可以建立自己的系统来惩罚违反这些规则的人,这些惩罚可能包括罚款或其他处罚。

州委员会不负责管理或执行这些地方捐款限制。这项法律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并且当时已经生效的任何地方限制都根据本法律被视为有效。

(a)CA 政府 Code § 85702.5(a) 县或市可通过法令或决议,对竞选县或市公职的候选人施加不同于第85301条 (d) 款所规定限制的捐款限制。该限制也可通过县或市的倡议措施施加。
(b)CA 政府 Code § 85702.5(b) 根据 (a) 款设立捐款限制的县或市,可采纳针对违反该限制行为的执行标准,其中可包括行政、民事或刑事处罚。
(c)CA 政府 Code § 85702.5(c) 委员会不负责管理或执行根据 (a) 款采纳的捐款限制。
(d)CA 政府 Code § 85702.5(d) 本条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县或市对竞选县或市公职候选人的捐款限制,在本条生效之日有效的,应被视为根据 (a) 款施加的限制。

Section § 857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地方选举的竞选捐款地方规定仍然有效,除非它们与特定的州法律(第85312条)冲突。重要的是,地方区域不能限制或禁止政党县中央委员会选举的捐款。此外,如果地方规定与州法律冲突,则不能对成员通讯施加某些付款限制。这些成员通讯包括发送给组织或政党成员或支持者的信息。法律定义了这些通讯的具体内容,例如可以发送给谁,并概述了制作和分发这些通讯所需的费用。

(a)CA 政府 Code § 85703(a) 本法案不废止适用于地方选举的地方管辖区的捐款限制或禁令,但这些限制和禁令不得与第85312条冲突。然而,地方管辖区不得对合格政党的县中央委员会的当选成员或候选人,或对主要为支持或反对寻求竞选合格政党县中央委员会的人而成立的委员会施加任何捐款限制或禁令。
(b)CA 政府 Code § 85703(b) 地方管辖区对成员通讯(定义见(c)款)的付款所施加的、与第85312条冲突并因此被(a)款禁止的限制和禁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一项:
(1)CA 政府 Code § 85703(b)(1) 对成员通讯付款的来源限制,而这些限制并非由州法规或委员会根据第83112条通过的法规明确适用于成员通讯的。
(2)CA 政府 Code § 85703(b)(2) 对支付给政党委员会用于成员通讯的款项的限制,而这些限制并非由州法规或委员会根据第83112条通过的法规明确适用于成员通讯的。
(3)CA 政府 Code § 85703(b)(3) 对被视为与制作成员通讯直接相关的付款范围的限制,包括与通讯的制定、设计、制作和分发相关的费用,例如调查、名单获取和咨询费,而这些费用并非由州法规或委员会根据第83112条通过的法规明确适用于成员通讯的。
(c)CA 政府 Code § 85703(c) 就本条而言,“成员通讯”是指符合第85312条含义的、发送给某个组织的成员、雇员、股东或其家属的通讯,包括政党根据《选举法》第2150、2151和2152条向在其注册宣誓书中表示偏好该政党的成员发送的通讯。

Section § 857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向政治委员会或候选人捐款,除非完全披露,否则不得指定(或专门用于)捐给另一个特定的委员会、投票议案或候选人。如果存在将资金用于其他特定目的的协议,则捐款被视为指定用途。向会员组织支付的低于 $500 的款项不被视为指定用途。委员会在转移指定用途资金时必须提供准确的捐款人信息。法律规定了不同类型捐款的报告方式,以确保政治资金的透明度。违规行为不能仅仅根据捐款的作出或收到时间来认定。

(a)CA 政府 Code § 85704(a) 任何人不得向委员会或候选人作出任何捐款,如果该捐款是专门用于捐给任何其他特定委员会、投票议案或候选人的,除非该捐款根据第 84302 节的规定完全披露。
(b)CA 政府 Code § 85704(b) 就 (a) 款而言,如果捐款是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下作出的,则该捐款被视为专门用途:
(1)CA 政府 Code § 85704(b)(1) 收到捐款的委员会或候选人征求该捐款的目的是为了捐给另一个明确指明的委员会、投票议案或候选人,并要求捐款人明确同意此种用途,且捐款人同意此种用途。
(2)CA 政府 Code § 85704(b)(2) 该捐款是根据与捐款人达成的条件或协议作出的,即该捐款的全部或一部分将用于捐给另一个明确指明的委员会、投票议案或候选人。
(3)CA 政府 Code § 85704(b)(3) 捐款作出后,捐款人与收到捐款的委员会或候选人达成了一项后续协议,即该捐款的全部或一部分将用于捐给另一个明确指明的委员会、投票议案或候选人。
(c)CA 政府 Code § 85704(c) 尽管有 (a) 款和 (b) 款的规定,来自单一来源,每个日历年金额少于五百美元 ($500),支付给会员组织或其赞助委员会的会费、摊款、费用和类似款项,如果其目的是为了作出捐款或支出,则不应被视为专门用途。
(d)CA 政府 Code § 85704(d) 作出专门用途捐款的委员会应在作出捐款时,向收到专门用途捐款的委员会提供专门用途资金的捐款人的姓名、地址、职业以及雇主(如有),或主要营业地点(如果是个体经营者),以及每位捐款人的专门用途捐款金额。如果作出捐款的委员会收到的专门用途捐款超过了捐款金额,或收到了非专门用途的捐款,作出捐款的委员会应使用合理的会计方法来确定根据本款应识别哪些捐款人,但在任何情况下,同一笔捐款不得披露超过一次,以避免披露其他专门用途资金的捐款人。
(e)CA 政府 Code § 85704(e) 专门用途捐款应按照第 4 章(从第 84100 节开始)要求的报告进行披露,具体如下:
(1)CA 政府 Code § 85704(e)(1) 根据第 82013 节符合委员会资格的捐款人,向一个委员会作出捐款,但根据 (b) 款的 (1) 项或 (2) 项将资金专门用于另一个明确指明的委员会,应在作出专门用途捐款时,将明确指明的委员会披露为捐款的接收方,并将另一个委员会披露为中介方。明确指明的委员会应在从中介方收到资金时披露捐款人和中介方。中介委员会应在收到资金时将资金的收到披露为现金杂项增加,并在资金转移给明确指明的委员会时,将该支出披露为专门用途捐款从捐款人转移给明确指明的委员会。
(2)CA 政府 Code § 85704(e)(2) 根据第 82013 节符合委员会资格的捐款人,向一个委员会作出捐款,并随后根据 (b) 款的 (3) 项将资金专门用于特定用途,应在其下一份声明中注明原始捐款随后被指定用途,包括所支持或反对的明确指明的委员会、投票议案或候选人的名称。之前收到资金的委员会也应在其下一份声明中注明原始捐款随后被指定用途,并应向其转移专门用途资金的任何新委员会披露原始捐款人。新委员会应披露捐款的真实来源,并注明该捐款是专门用于特定的投票议案或候选人。

Section § 858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每年将从普通基金中额外拨出50万美元,用于支持公平政治行为委员会的运作,并会根据生活成本变化进行调整。这笔钱是在委员会上一财政年度所获拨款之外的。如果这项法律受到法律挑战并产生律师费,这些费用将由普通基金支付,委员会的预算不会因此被削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