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务卿应在州选票手册中,指定那些根据第82053条定义的全州民选职位候选人,这些候选人已自愿同意遵守第85400条规定的支出限制。地方选举官员应在样本选票的选民信息部分,指定那些竞选州参议院和州众议院的候选人,这些候选人已自愿同意遵守第85400条规定的支出限制。
捐赠限制选举手册
Section § 85600
这项法律要求州务卿在州选票手册中指出,哪些竞选全州职位的候选人已自愿同意遵守特定的支出限制。对于州参议院和州众议院的候选人,如果他们也同意遵守相同的支出限制,地方选举官员必须在样本选票的选民信息部分显示此信息。
州选票手册 全州民选职位 支出限制
Section § 85601
如果你在加州竞选全州性公职,并且同意限制你的竞选开支,你可以付费在州的选民手册中刊登一份250字的声明。请记住,这份声明中不能提及你的对手。你必须遵守州务卿关于提交的规定和截止日期。
然而,如果你不同意支出上限,那么在2002年11月6日之后,你的声明将不会被收录。如果你是州参议院或州众议院的候选人,同样的规则也适用;你可以付费在样本选票的选民信息部分刊登类似的声明,同样要遵守字数限制,并且不能提及对手。
(a)CA 政府 Code § 85601(a) 如第82053条所定义,接受第85400条规定的自愿支出限额的全州民选公职候选人,可以购买版面在州选票手册中刊登一份不超过250字的声明。该声明不得提及候选人的任何对手。该声明应按照州务卿为编制州选票手册所规定的时间表和程序提交。
(b)CA 政府 Code § 85601(b) 尽管本法典第88001条(e)款或《选举法》第9084条(e)款有规定,自2002年11月6日起,州务卿不得在州选票手册中收录未自愿同意第85400条规定的支出限制的候选人的声明。
(c)CA 政府 Code § 85601(c) 接受第85400条规定的自愿支出限额的州参议院或州众议院候选人,可以购买版面在样本选票的选民信息部分刊登一份不超过250字的声明。该声明不得提及候选人的任何对手。该声明应按照《选举法》为编制样本选票的选民信息部分所规定的时间表和程序提交。
全州公职候选人声明 选民手册 自愿支出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