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0000

Explanation

在加利福尼亚州,特许经营税委员会负责进行审计和实地调查。他们审查向州务卿提交的报告和声明。这包括与选举和竞选活动相关的特定章节文件。此外,他们还会根据特定标准,对被选定进行审查的地方候选人及其委员会进行审计。

除第90006条另有规定外,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应就以下事项进行审计和实地调查:
(a)CA 政府 Code § 90000(a) 根据第4章(自第84100条起)、第5章(自第85100条起)和第6章(自第86100条起)向州务卿提交的报告和声明。
(b)CA 政府 Code § 90000(b) 根据第90001条第(i)款选定进行审计的地方候选人及其受控委员会。

Section § 9000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加州游说公司、说客雇主和政治候选人的审计规则。游说公司及其说客有25%的几率被随机审计。全州范围职位或立法机构等各类职位的候选人,如果其处理的捐款或支出金额较大,则可能被审计,具体取决于不同的门槛和随机选取比例。与候选人相关或关注州提案的委员会,在特定财务条件下也可能被审计。

地方候选人和公共雇员退休系统委员会的候选人适用特殊规则,具体规定将另行制定。公平政治行为委员会在相关选举日期之后公开进行这些审计,以确保竞选和游说财务的透明度。

审计和调查应根据第90000条,针对以下报告和声明进行:
(a)CA 政府 Code § 90001(a) 每个雇佣一名或多名说客的游说公司和每个说客雇主,应接受随机审计,这些游说公司或说客雇主有25%的几率被审计。当游说公司或说客雇主被审计时,受雇于该游说公司或说客雇主的个体说客也应被审计。
(b)CA 政府 Code § 90001(b) 每位在直接初选或大选中竞选全州范围、最高法院、上诉法院或平衡委员会职位的候选人,如果经确定已筹集二万五千美元 ($25,000) 或更多捐款,或已支出二万五千美元 ($25,000) 或更多款项,无论是由候选人本人,还是由候选人控制的委员会,或其主要参与直接初选或大选以支持候选人竞选资格的委员会所为。每位捐款和支出少于二万五千美元 ($25,000) 的全州范围候选人,应按此类候选人总数的10%进行随机审计。
(c)CA 政府 Code § 90001(c) 每位在直接初选或大选中竞选立法机构或高等法院法官职位的候选人,如果经确定已收到一万五千美元 ($15,000) 或更多捐款,或已支出一万五千美元 ($15,000) 或更多款项,无论是由候选人本人,还是由候选人控制的委员会,或主要支持候选人竞选资格的委员会所为,应接受随机审计。应随机抽取25%的参议院选区、25%的众议院选区以及选举年中竞选的25%的司法职位进行审计。
(d)CA 政府 Code § 90001(d) 每位在特别初选或特别决选中竞选立法机构的候选人,如果经确定已筹集一万五千美元 ($15,000) 或更多捐款,或已支出一万五千美元 ($15,000) 或更多款项,无论是由候选人本人,还是由候选人控制的委员会,或主要支持候选人竞选资格的委员会所为。
(e)CA 政府 Code § 90001(e) 根据 (b)、(c) 或 (d) 款接受审计的任何候选人的每个受控委员会。
(f)CA 政府 Code § 90001(f) 除第82013条 (c) 款中规定的委员会外,每个主要支持或反对根据 (b)、(c) 或 (d) 款接受审计的候选人的委员会,如果确定该委员会已支出超过一万美元 ($10,000)。
(g)CA 政府 Code § 90001(g) 除第82013条 (c) 款中规定的委员会外,每个其参与主要在于支持或反对一项或多项州提案的委员会,如果确定该委员会已在该提案或这些提案上支出超过一万美元 ($10,000)。
(h)CA 政府 Code § 90001(h) 除第82013条 (c) 款中定义的委员会、受控委员会或主要支持或反对州候选人或提案的委员会外,每个委员会,如果确定该委员会在任何日历年内为支持或反对州候选人或州提案而筹集或支出超过一万美元 ($10,000),但如果委员会根据审计报告确定某个委员会基本遵守本法案的规定,则该委员会此后应接受随机审计,每个此类委员会被审计的几率为25%。
(i)Copy CA 政府 Code § 90001(i)
(1)Copy CA 政府 Code § 90001(i)(1) 关于地方候选人及其受控委员会,委员会应颁布规定,提供这些审计的选取方法。
(2)CA 政府 Code § 90001(i)(2) 关于公共雇员退休系统管理委员会的候选人,委员会应颁布规定,提供这些审计的选取方法。公共雇员退休系统应向委员会偿还根据本条规定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j)CA 政府 Code § 90001(j) 根据 (a)、(b)、(c) 和 (h) 款,公平政治行为委员会应通过抽签方式随机选取被审计人员或选区。对于竞选审计,选取应在候选人参选的普选或特别选举之后,或提案通过或被否决的选举之后,提交第一份报告或声明的最后日期之后公开进行。对于游说公司和说客雇主审计,选取应在奇数年的二月公开进行。

Section § 9000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如何对游说公司、游说者雇主和政治委员会进行审计和调查。每两年,需要对游说公司和游说者雇主进行审计,重点审查其与游说相关的财务记录。对候选人以及支持或反对候选人或议案的委员会的竞选声明和报告,将涵盖所有选举和之前的周期进行审计。其他委员会则审查过去两年的情况。这些调查可以扩展到相关联的交易,但不包括不相关的选举,也不限制管理机构未来进行酌情审计的权力。

(a)CA 政府 Code § 90002(a) 根据第90001条进行的审计和调查范围如下:
(1)CA 政府 Code § 90002(a)(1) 对游说公司和游说者雇主的审计和调查应每两年进行一次,涵盖前两年期间提交的报告。如果游说公司或游说者雇主为本章要求报告的所有收支款项设立单独账户,则第90001条(a)款规定的审计要求可通过对该账户以及第86110条要求保存的支持性文件进行审计来满足。
(2)CA 政府 Code § 90002(a)(2) 对于候选人、受控委员会或主要支持或反对候选人的委员会的竞选声明或报告,审计或调查应涵盖为初选和普选,或特别选举或决选提交的所有竞选声明和报告,以及自该职位上次选举以来提交的任何先前的竞选声明或报告。审计或调查不应包括先前已根据第90001条或第90003条进行审计的声明或报告。
(3)CA 政府 Code § 90002(a)(3) 对于主要支持或反对某项议案的委员会的竞选声明或报告,审计或调查应涵盖该委员会就该议案提交的所有竞选声明和报告。
(4)CA 政府 Code § 90002(a)(4) 对于所有其他委员会,审计或调查应涵盖前两个日历年期间提交的所有竞选声明和报告。
(b)CA 政府 Code § 90002(b) 审计或调查期限可延长,以包括与正在审计或调查的选举或两年期间相关或有联系的任何交易。
(c)CA 政府 Code § 90002(c) 根据第90001条进行的审计或调查不应包括与任何其他职位的选举同时提交的竞选声明或报告。
(d)CA 政府 Code § 90002(d) 本节不应被解释为限制特许经营税委员会或委员会根据第90003条进行酌情审计。

Section § 90003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和委员会除了进行另一节已要求的审计和调查外,还可以对本篇所要求的任何报告或声明进行额外的审计和调查。

Section § 900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准备关于某些政治竞选活动和候选人的详细报告。这些报告会根据其范围,与包括委员会、州务卿、总检察长以及特定地区检察官在内的多位官员共享。如果报告涉及总检察长候选人,则会发送给关键县的地区检察官。对于地方候选人,报告会发送给当地官员和候选人所在县的地区检察官。随机审计的报告必须在两年内完成。所有这些报告都是公开文件,其中包含对竞选报告准确性的调查结果,并且必须由州务卿和其他相关地方官员妥善归档。

(a)CA 政府 Code § 90004(a) 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应定期准备报告,除本节另有规定外,这些报告应送交委员会、州务卿和总检察长。如果报告涉及总检察长职位的候选人或支持或反对总检察长职位候选人的委员会,则报告应送交委员会、州务卿以及洛杉矶县、萨克拉门托县和旧金山县的地区检察官。如果报告涉及地方候选人及其受控委员会,则报告应送交委员会、候选人或委员会根据第84215节规定必须提交竞选报告原件的当地备案官员,以及候选人居住县的地区检察官。
(b)CA 政府 Code § 90004(b) 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应在委员会选定受审计的个人或实体进行审计后两年内,完成根据第90001节随机进行的任何审计报告。
(c)CA 政府 Code § 90004(c) 特许经营税委员会的报告应为公开文件,并应详细载明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对所审查的每份报告和声明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调查结果,以及对本应提交但未提交的任何报告或声明的调查结果。州务卿和当地备案官员应将审计报告存入相应的竞选声明或游说文件。

Section § 9000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任何在特许经营税委员会或委员会工作的人员,不得分享他们收到的任何记录或信息的详情,除非是为了他们的工作职责、属于法院案件的一部分,或由某个机构进行的合法调查。

特许经营税委员会或委员会的成员、雇员或代理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或公开其根据本章规定获得的任何记录、文件或信息的详情,除非是为了特许经营税委员会或委员会的工作需要,或与法院诉讼程序相关,或与任何机构的合法调查相关。

Section § 90006

Explanation

委员会负责对竞选审计长和均衡委员会的候选人,以及支持这些候选人的委员会进行审计和实地调查。这项职责以前由特许经营税委员会负责。

审计长和均衡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以及支持此类候选人的委员会的审计和实地调查,应由委员会而非特许经营税委员会进行。

Section § 90007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一个委员会制定审计和调查的规则。这些审计需要检查合规性并发现任何违规行为,同时要高效且经济实惠。它们也不应过于干扰。委员会在制定这些规则时,必须参考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标准,只要这些标准符合高效、不引人注目和侧重于发现问题的目标。

(a)CA 政府 Code § 90007(a) 委员会应采纳审计指南和标准,以规范根据第90001节进行的审计和现场调查。该指南和标准应旨在实现以下目的:
(1)CA 政府 Code § 90007(a)(1) 审计应鼓励遵守并发现本篇章的违规行为;
(2)CA 政府 Code § 90007(a)(2) 审计应以最高效率和成本效益的方式进行;以及
(3)CA 政府 Code § 90007(a)(3) 在符合上述目的的前提下,审计应尽可能不引人注目。
(b)CA 政府 Code § 90007(b) 在采纳其指南和标准时,委员会应考虑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相关指南和标准,只要此类指南和标准适用并符合本节规定的目的。

Section § 900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确保加州民众能够在选举前及时获取关于各类团体和个人竞选捐款和支出的信息,使其具有相关性和时效性。为实现这一目标,政府希望委员会监督这些披露,并确保它们按要求进行。该法律还允许委员会和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审查为透明度所需的记录,以确认合规性,即使这些文件尚未正式提交。

(a)CA 政府 Code § 90008(a)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加州人民能够及时获取有关所有委员会、公司和个人的竞选捐款和支出的信息,并且这些信息应在选举前、在相关时,根据本篇章的要求提供。立法机关的进一步意图是,委员会确保这些披露正在进行,并且本篇章应被广义解释,任何司法程序应被加快以实现此目的。
(b)CA 政府 Code § 90008(b) 委员会以及在委员会指示下的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可以审计根据本篇章要求保存的任何记录,以确保在选举前遵守本篇章,即使该记录是尚未提交的报告或声明。

Section § 90009

Explanation

委员会可以向高等法院申请,以确保信息按照本篇的规定进行披露。法院会快速处理这些案件,并举行加速听证会,让对方有机会陈述意见。案件将快速推进,双方提交书面陈述的截止日期也会很紧凑。最后,高等法院或上诉法院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暂停法院的命令。

(a)CA 政府 Code § 90009(a) 为实现本篇宗旨,委员会可寻求高等法院的禁令救济,以强制进行符合本篇规定的披露。
(b)CA 政府 Code § 90009(b) 法院应按以下方式,对根据 (a) 款提起的诉讼准予加速审查:
(1)CA 政府 Code § 90009(b)(1) 法院应举行加速听证会,并给予被告答辩的机会。
(2)CA 政府 Code § 90009(b)(2) 应根据加速时间表要求各方当事人提交书面陈述。
(c)CA 政府 Code § 90009(c) 高等法院或上诉法院可自行决定,准予暂停一项根据 (a) 款准予救济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