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00

Explanation

如果你在挑战政府程序决定的诉讼中胜诉,并且能证明该决定是基于政府不合理的行为,你可以获得最高七千五百美元 ($7,500) 的律师费。但是,这仅适用于你个人有义务支付这些费用的情况。这项规定不创设新的法律诉求,并且政府并非所有拒绝行为(例如根据保险合同的拒绝)都被视为不合理。

(a)CA 政府 Code § 800(a) 在任何民事诉讼中,对根据本法典或州法律任何其他规定进行的任何行政程序的裁决、认定或其他决定提出上诉或复审,但因总务部行为引起的诉讼除外,如果证明该程序的裁决、认定或其他决定是公共实体或其官员以其官方身份进行的任意或反复无常的行为或结果,投诉人如果在该民事诉讼中胜诉,可以向该公共实体收取合理的律师费,按每小时一百美元 ($100) 计算,但不得超过七千五百美元 ($7,500),前提是其个人有义务支付这些费用,此外还可获得任何其他判给的救济或其他费用。
(b)CA 政府 Code § 800(b) 本节仅为辅助性规定,不应被解释为创设新的诉讼事由。
(c)CA 政府 Code § 800(c) 公共实体或其官员根据保险合同拒绝承认责任,不应被视为本节意义上的任意或反复无常的行为或举动。